【三门峡市湖滨区来(返)区人员报备及管控措施】
#三门峡城市服务台# #河南城市服务台#
一、报备对象
当前需要向社区报备的人员包含境外来(返)区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所在地区来(返)区人员,以及三门峡地区以外的所有来(返)区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五类人群:
(一)境外来(返)区人员。包括所有口岸入境后集中隔离满14或21天的来(返)区人员;
(二)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三)经由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区人员;
(四)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所在地区来(返)区人员;
(五)三门峡地区以外的所有来(返)区人员。
二、报备方式
(一)电话报备:报备对象向现居住地社区、小区(村)报备,并同时向工作单位报备;
(二)居住地登记报备:在本人居住地小区(村)门岗设置的登记处进行登记,填写由湖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小区外地来(返)区人员登记表》。
来湖滨区出差、走亲访友且无固定居所的以上人员,应向居住酒店、宾馆或单位主动进行报备。
三、逐级报备流程
小区(村组)工作人员在收到报备信息后,第一时间要将报备对象详细信息上报至所在的社区(村)工作人员,并按社区要求做好相应的管控措施。
社区(村)工作人员在收到报备信息后,第一时间把报备对象所居住的详细地址反馈至小区(村组),明确小区(村组)对报备对象需采取的管控措施;
社区(村)工作人员12小时内要将信息上报至所在街道(乡)。
四、报备内容
(一)个人基本信息(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现居住地址);
(二)14天内行程轨迹、健康码情况;
(三)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
五、管控措施
(一)对境外来(返)区人员:
在第一入境地已完成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应在到(返)区前48小时向入峡后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报备,专车“点对点”闭环转运,返峡后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到(返)区人员:
一律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
1、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期间进行7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
2、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到(返)区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期间4次核酸检测。(涉疫重点地区)
3、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区人员,落实“三天两检”措施,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14天,第14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涉疫地区)
4、对已发生疫情,但尚未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地市来(返)区人员,全部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和2次核酸检测(第2天和第14天),居家健康监测14天。
(四)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及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
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14天。
(五)省内低风险地区(已出现疫情的地市参照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中的第2、3条)来(返)区人员:
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报备,来(返)区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
六、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要求
(一)隔离期间不得外出,如实回答社区分包工作人员的健康询问,在规定时间接受采样人员上门核酸采样工作。
(二)每日上、下午各做一次体温测量并上报分包工作人员。
(三)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具备,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的接触,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保持房门随时关闭,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请至少保证一米以上的距离。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完全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四)同住的家人均应佩戴口罩,避免密切接触。佩戴新口罩前、处置完使用过的口罩后均需要及时洗手。
(五)开窗通风,使室内空气直接与室外空气交流,避免使用空调,尤其是中央空调。
(六)保持充足的休息,食物要清淡、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用过的纸巾、口罩及生活废弃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清理前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放于门口。垃圾桶要每天清理。
(七)及时做好物品消毒,可使用消毒剂擦拭、清洗等。
(八)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立即电话联系社区分包工作人员。
七、对居家隔离人员分包工作人员职责要求
(一)建立台账。实行“一户一台账”动态监督和隔离措施,工作人员要确保居家隔离人员“足不出户”,利用电话和上门相结合,建立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
(二)严格落实隔离措施。通知居家隔离人员严格遵守居家隔离防控工作,明确其法律责任;每天询问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家人身体状况、测量体温及消杀情况;组织医务人员对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家人上门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确保不漏一人,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三)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人员时刻关注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生活需求以及精神状态,第一时间为隔离住户采购生活物资并送货上门,尽可能解决其实际生活困难。
(四)清洁环境。定时上门收集隔离住户生活垃圾,单独进行垃圾消杀及集中处理,为确保安全,分包工作人员还对周边公共区域提高消杀频次,营造健康整洁的生活环境。
八、对不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处罚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隔离期间,如不按照规定接受疫情防控管理,经劝阻无效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情况进行处罚。对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外,应提醒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如需外出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活动,在规定时间“点对点”完成核酸检测。
三门峡市湖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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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备对象
当前需要向社区报备的人员包含境外来(返)区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所在地区来(返)区人员,以及三门峡地区以外的所有来(返)区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五类人群:
(一)境外来(返)区人员。包括所有口岸入境后集中隔离满14或21天的来(返)区人员;
(二)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三)经由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区人员;
(四)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所在地区来(返)区人员;
(五)三门峡地区以外的所有来(返)区人员。
二、报备方式
(一)电话报备:报备对象向现居住地社区、小区(村)报备,并同时向工作单位报备;
(二)居住地登记报备:在本人居住地小区(村)门岗设置的登记处进行登记,填写由湖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小区外地来(返)区人员登记表》。
来湖滨区出差、走亲访友且无固定居所的以上人员,应向居住酒店、宾馆或单位主动进行报备。
三、逐级报备流程
小区(村组)工作人员在收到报备信息后,第一时间要将报备对象详细信息上报至所在的社区(村)工作人员,并按社区要求做好相应的管控措施。
社区(村)工作人员在收到报备信息后,第一时间把报备对象所居住的详细地址反馈至小区(村组),明确小区(村组)对报备对象需采取的管控措施;
社区(村)工作人员12小时内要将信息上报至所在街道(乡)。
四、报备内容
(一)个人基本信息(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现居住地址);
(二)14天内行程轨迹、健康码情况;
(三)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
五、管控措施
(一)对境外来(返)区人员:
在第一入境地已完成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应在到(返)区前48小时向入峡后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报备,专车“点对点”闭环转运,返峡后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到(返)区人员:
一律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
1、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期间进行7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
2、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到(返)区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期间4次核酸检测。(涉疫重点地区)
3、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区人员,落实“三天两检”措施,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14天,第14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涉疫地区)
4、对已发生疫情,但尚未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地市来(返)区人员,全部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和2次核酸检测(第2天和第14天),居家健康监测14天。
(四)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及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
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14天。
(五)省内低风险地区(已出现疫情的地市参照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中的第2、3条)来(返)区人员:
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报备,来(返)区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
六、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要求
(一)隔离期间不得外出,如实回答社区分包工作人员的健康询问,在规定时间接受采样人员上门核酸采样工作。
(二)每日上、下午各做一次体温测量并上报分包工作人员。
(三)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具备,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的接触,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保持房门随时关闭,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请至少保证一米以上的距离。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完全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四)同住的家人均应佩戴口罩,避免密切接触。佩戴新口罩前、处置完使用过的口罩后均需要及时洗手。
(五)开窗通风,使室内空气直接与室外空气交流,避免使用空调,尤其是中央空调。
(六)保持充足的休息,食物要清淡、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用过的纸巾、口罩及生活废弃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清理前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放于门口。垃圾桶要每天清理。
(七)及时做好物品消毒,可使用消毒剂擦拭、清洗等。
(八)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立即电话联系社区分包工作人员。
七、对居家隔离人员分包工作人员职责要求
(一)建立台账。实行“一户一台账”动态监督和隔离措施,工作人员要确保居家隔离人员“足不出户”,利用电话和上门相结合,建立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
(二)严格落实隔离措施。通知居家隔离人员严格遵守居家隔离防控工作,明确其法律责任;每天询问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家人身体状况、测量体温及消杀情况;组织医务人员对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家人上门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确保不漏一人,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三)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人员时刻关注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生活需求以及精神状态,第一时间为隔离住户采购生活物资并送货上门,尽可能解决其实际生活困难。
(四)清洁环境。定时上门收集隔离住户生活垃圾,单独进行垃圾消杀及集中处理,为确保安全,分包工作人员还对周边公共区域提高消杀频次,营造健康整洁的生活环境。
八、对不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处罚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隔离期间,如不按照规定接受疫情防控管理,经劝阻无效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情况进行处罚。对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外,应提醒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如需外出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活动,在规定时间“点对点”完成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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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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