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身边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区公安分局尚集派出所开展反恐安全检查】为进一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维护辖区学校安全稳定,强化校园反恐防恐工作,5月10日下午,尚集派出所忠武警务室社区民警及辅警深入辖区学校,开展校园反恐防暴安全检查。
检查中,民警对学校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视频监控设备、安保器材、保安人员配备、安全制度等进行了检查。同时,民警与学校安全保卫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要求其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校园进出人员的检查与登记,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民警表示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逻防控工作,全力保障校园安全。
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负责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清除了安全隐患,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利保障。 https://t.cn/R2WxHBO
检查中,民警对学校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视频监控设备、安保器材、保安人员配备、安全制度等进行了检查。同时,民警与学校安全保卫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要求其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校园进出人员的检查与登记,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民警表示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逻防控工作,全力保障校园安全。
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负责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清除了安全隐患,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利保障。 https://t.cn/R2WxHBO
【襄城民警走进校园送安全 为乡村学校办实事】在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3月25日上午,襄城公安分局尹集派出所联合檀溪警务平台深入辖区千弓小学开展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激发了学生参与学法的积极性,正确引导学生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激发了学生参与学法的积极性,正确引导学生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南阳市召开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 】
2月25日上午,南阳市召开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南阳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办主任周卫忠主持,南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孙宪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张栋、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王龙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2021年以来,南阳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炮声即警情”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集全警之力、凝全警之智,持续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及“打非”行动,其中2月11日至2月22日,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828起,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673人,收缴烟花爆竹6529箱(件);查处违规燃放行为846起,批评教育1370人,收缴烟花爆竹折合749箱(件),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面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紧密结合“一村(格)一警”、“百万警进千万家”等基层基础工作,协同党委宣传、网信、主媒融媒和大喇叭等一切传统宣传阵地,全面系统普法宣传教育;会同乡镇、街道干部和村委、社区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楼院、宾馆酒店、公墓、殡仪馆、婚庆公司、小百货超市、沿街门店、建筑工地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禁售禁放宣传工作;通过主动宣传、逐户宣传、见面宣传,利用“平安南阳”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曝光违规违法售放烟花爆竹案例,确保了禁售禁放规定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规燃放行为,在全社会形成禁售禁放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开展常态化过筛式安全清查。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抽查、暗访督察等方式,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门店、集贸市场、婚庆公司、殡葬用品店、小超市、小百货店等进行常态化的过筛式清查。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经营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对涉案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查没收缴。
全面排查储存烟花爆竹“黑仓库”、“黑窝点”。结合2020年全市烟花爆竹库存清零工作开展情况,个别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未达到库存烟花爆竹清零,可能会在原有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周围村庄居民点、楼院、养殖场、闲置仓库建立“黑仓库”、“黑窝点”,用来存放未能及时处理的库存烟花爆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成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来源。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紧密结合“一村(格)一警”和“五零”平安村居创建活动,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切实提升发现、消除此类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对工作中发现的烟花爆竹储存“黑仓库”、“黑窝点”, 追源头、查流向、捣窝点、消隐患,进行全链条摧毁、打击,今年以来,依法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桐柏县朱某、社旗县赵某某、西峡县吴某、吴某某等四人刑事拘留。
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农历除夕、春节、正月十五等重点控制时段,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积极会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村委会,分工包片,看死盯牢,确保每个街道、每个社区、每个家属院、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都有网格员、信息员,切实加强实时管控。在全面加强楼群大院、村组社区管控的同时,以巡特警、交警、治安警为主力,在主要干道、次干道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行为,从快从严予以查处。在此,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再次明确:对个人违规燃放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至500元罚款,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对单位违规燃放,经警告后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司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处行政拘留。
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由市安委会牵头,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参与,自2021年1月至4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充分发挥打击违法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多策并举、协同作战,全面提升对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查处打击力度。
2月25日上午,南阳市召开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南阳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办主任周卫忠主持,南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孙宪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张栋、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王龙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2021年以来,南阳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炮声即警情”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集全警之力、凝全警之智,持续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及“打非”行动,其中2月11日至2月22日,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828起,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673人,收缴烟花爆竹6529箱(件);查处违规燃放行为846起,批评教育1370人,收缴烟花爆竹折合749箱(件),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面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紧密结合“一村(格)一警”、“百万警进千万家”等基层基础工作,协同党委宣传、网信、主媒融媒和大喇叭等一切传统宣传阵地,全面系统普法宣传教育;会同乡镇、街道干部和村委、社区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楼院、宾馆酒店、公墓、殡仪馆、婚庆公司、小百货超市、沿街门店、建筑工地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禁售禁放宣传工作;通过主动宣传、逐户宣传、见面宣传,利用“平安南阳”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曝光违规违法售放烟花爆竹案例,确保了禁售禁放规定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规燃放行为,在全社会形成禁售禁放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开展常态化过筛式安全清查。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抽查、暗访督察等方式,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门店、集贸市场、婚庆公司、殡葬用品店、小超市、小百货店等进行常态化的过筛式清查。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经营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对涉案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查没收缴。
全面排查储存烟花爆竹“黑仓库”、“黑窝点”。结合2020年全市烟花爆竹库存清零工作开展情况,个别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未达到库存烟花爆竹清零,可能会在原有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周围村庄居民点、楼院、养殖场、闲置仓库建立“黑仓库”、“黑窝点”,用来存放未能及时处理的库存烟花爆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成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来源。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紧密结合“一村(格)一警”和“五零”平安村居创建活动,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切实提升发现、消除此类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对工作中发现的烟花爆竹储存“黑仓库”、“黑窝点”, 追源头、查流向、捣窝点、消隐患,进行全链条摧毁、打击,今年以来,依法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桐柏县朱某、社旗县赵某某、西峡县吴某、吴某某等四人刑事拘留。
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农历除夕、春节、正月十五等重点控制时段,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积极会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村委会,分工包片,看死盯牢,确保每个街道、每个社区、每个家属院、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都有网格员、信息员,切实加强实时管控。在全面加强楼群大院、村组社区管控的同时,以巡特警、交警、治安警为主力,在主要干道、次干道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行为,从快从严予以查处。在此,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再次明确:对个人违规燃放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至500元罚款,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对单位违规燃放,经警告后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司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处行政拘留。
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由市安委会牵头,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参与,自2021年1月至4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充分发挥打击违法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多策并举、协同作战,全面提升对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查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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