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赔近 70 万,法律为善良讨回公道
专家解析“关门者”刘暖曦法律责任
“江歌被害,我曾向社会发起求助。因为社会给了我无数的帮助和温暖,我才活了下来,我希望把曾经的救助还予社会。”1月10日,在女儿江歌离开后的1894天,江秋莲最终得到了一直追求的“公义”——法院判决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接到判决结果的江秋莲感谢了法官对江歌善良行为的认定,她表示,自己将把本案的赔偿款捐给失学儿童,同时,待杀害江歌的凶手陈世峰2037年出狱回国后,会继续对他提起诉讼。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旭接受本报采访表示,“江歌案”一审判决结果不仅凸显了公平公正,更是对社会公德的回应,彰显了司法价值的应有之义。四川坤宏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璞认为,“江歌案”作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法院判决明确“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收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并引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进一步说理,体现了法律评价和道德评价的有机融合。
事件回顾
1894天的奔波,江秋莲说“妈妈做到了”
2016年11月3日凌晨,江秋莲的独生女儿江歌在日本东京被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刘暖曦是江歌在日本留学时的同乡兼好友。
据青岛市城阳区法院查明,案发前两个多月,刘暖曦因陈世峰不同意与其分手产生争执而向江歌求助,江歌同意她与自己同住。2016年11月2日15时许,陈世峰找到刘暖曦与江歌同住的公寓,上门纠缠滋扰,刘暖曦向已外出的江歌求助。江歌提议报警,刘暖曦以合住公寓违反当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闹大为由加以劝阻,并请求江歌回来帮助解围。江歌返回公寓将陈世峰劝离。之后,江歌返回学校上课,陈世峰则继续尾随刘暖曦并向其发送恐吓信息。刘暖曦为摆脱其纠缠求助同事充当男友,陈世峰愤而离开并给刘暖曦发信息,称“我会不顾一切”。期间,刘暖曦未将陈世峰纠缠恐吓的相关情况告知江歌。
当晚11时,刘暖曦因觉害怕,要求江歌同自己一起返回住处,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期间走在前面的刘暖曦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公寓门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刘暖曦在屋内两次拨打报警电话。江歌因左颈总动脉损伤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同刘暖曦则就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暖曦还曾通过网络方式对江秋莲发表过刺激性言语。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暖曦的法律诉讼,2020年3月29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受理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并于2021年4月15日开庭。
案发以来,母亲江秋莲认为刘鑫在江歌遇害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且她的过错与江歌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2022年1月10日,本案宣判后,江秋莲含泪告诉媒体:“现在我要去看江歌,把这个(判决书)带给她,告诉她,妈妈做到了。”
法律解读
本案为何由青岛城阳区法院管辖?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可侵犯,作为一起2016年发生的案件,该案应适用《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文璞表示,本案江歌虽是在日本受到人身伤害,但其生命健康权仍受到我国法律保护,被告刘暖曦住所地为青岛市城阳区,辖区法院具有管辖权,且双方当事人在起诉、答辩及庭审中均援引我国法律,亦未提出有关异议,因此应以我国法律作为准据法。
谈及本案中刘暖曦的过错责任,韩旭表示,刘暖曦和江歌双方存在一定的救助关系,整起悲剧中,刘暖曦作为案件凶手陈世峰这一危险的引入者,对江歌负有必要的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然而,刘暖曦将江歌置于危险境地,并且在江歌生命处于危难之际并未及时施救,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从前男友上门挑衅滋事,到收到对方恐吓信息,正如判决书所载,刘暖曦对侵害危险具有更为清晰的认知,对陈世峰的性格行为应有所了解。在陈世峰行为危险性逐步升级之际,刘暖曦未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江歌,而是阻止江歌报警,并要求江歌深夜陪同自己返回公寓。在面对陈世峰实施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下,刘暖曦先行进入公寓,致使江歌被阻挡在自己居所之外,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之中,显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最终促成了悲剧的发生。
“关门者”刘暖曦为何未被追究刑责?
那么,刘暖曦“隔岸观火”的行为为何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呢?韩旭表示,构成犯罪必须有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本案中,刘暖曦主观上没有想非法剥夺江歌的生命的故意,直接行凶者是陈世峰。“过失则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就目前披露的信息看,刘暖曦同样不具备该要件,因此只能追究她的民事责任。”韩旭说道。
从“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出发,王文璞分析了未予追究刘暖曦刑事责任的原因。他表示,故意杀人罪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在前者,陈世峰是杀害江歌的实际凶手,刘暖曦与其并没有约定或者共谋情节;在后者,不作为犯罪需要以法定救助义务为前提,本案的危险系由陈世峰产生而非刘暖曦“关门”产生,刘暖曦的行为尽管对江歌之死造成了一定影响、是不道德的,但并不构成最为主要的因果关系,不属于“不作为犯”。
“此外,关于刘暖曦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讨论,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刘暖曦知道陈世峰一定会杀人,且考虑到当时的处境,亦难认定刘暖曦对江歌之死抱有‘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因此她也并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王文璞说道。
惩恶扬善 判决彰显司法应有之义
“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为人抱薪者,不可使冻毙于风雪,回顾案件始末,判决书中的温情之笔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和赞扬。
“本案的警示意义在于提醒人们,如果行为人因为过错,使自己受益的同时令他人受到损害,那么行为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韩旭认为,“判决书兼顾法理情理,实现社会公正的同时引导公众崇德向善,传递了法治‘正能量’。”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2021年1月19日,最高法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旨在深入阐释法律法规所体现的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王文璞表示,“江歌案”的判决结果昭示了法律惩恶扬善的价值导向,以当事人间的“救助义务”结合“诚信友善”的价值观念,树立了人与人交往的准则,为保护善良救助者和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指引。
专家解析“关门者”刘暖曦法律责任
“江歌被害,我曾向社会发起求助。因为社会给了我无数的帮助和温暖,我才活了下来,我希望把曾经的救助还予社会。”1月10日,在女儿江歌离开后的1894天,江秋莲最终得到了一直追求的“公义”——法院判决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接到判决结果的江秋莲感谢了法官对江歌善良行为的认定,她表示,自己将把本案的赔偿款捐给失学儿童,同时,待杀害江歌的凶手陈世峰2037年出狱回国后,会继续对他提起诉讼。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旭接受本报采访表示,“江歌案”一审判决结果不仅凸显了公平公正,更是对社会公德的回应,彰显了司法价值的应有之义。四川坤宏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璞认为,“江歌案”作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法院判决明确“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收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并引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进一步说理,体现了法律评价和道德评价的有机融合。
事件回顾
1894天的奔波,江秋莲说“妈妈做到了”
2016年11月3日凌晨,江秋莲的独生女儿江歌在日本东京被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刘暖曦是江歌在日本留学时的同乡兼好友。
据青岛市城阳区法院查明,案发前两个多月,刘暖曦因陈世峰不同意与其分手产生争执而向江歌求助,江歌同意她与自己同住。2016年11月2日15时许,陈世峰找到刘暖曦与江歌同住的公寓,上门纠缠滋扰,刘暖曦向已外出的江歌求助。江歌提议报警,刘暖曦以合住公寓违反当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闹大为由加以劝阻,并请求江歌回来帮助解围。江歌返回公寓将陈世峰劝离。之后,江歌返回学校上课,陈世峰则继续尾随刘暖曦并向其发送恐吓信息。刘暖曦为摆脱其纠缠求助同事充当男友,陈世峰愤而离开并给刘暖曦发信息,称“我会不顾一切”。期间,刘暖曦未将陈世峰纠缠恐吓的相关情况告知江歌。
当晚11时,刘暖曦因觉害怕,要求江歌同自己一起返回住处,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期间走在前面的刘暖曦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公寓门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刘暖曦在屋内两次拨打报警电话。江歌因左颈总动脉损伤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同刘暖曦则就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暖曦还曾通过网络方式对江秋莲发表过刺激性言语。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暖曦的法律诉讼,2020年3月29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受理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并于2021年4月15日开庭。
案发以来,母亲江秋莲认为刘鑫在江歌遇害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且她的过错与江歌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2022年1月10日,本案宣判后,江秋莲含泪告诉媒体:“现在我要去看江歌,把这个(判决书)带给她,告诉她,妈妈做到了。”
法律解读
本案为何由青岛城阳区法院管辖?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可侵犯,作为一起2016年发生的案件,该案应适用《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文璞表示,本案江歌虽是在日本受到人身伤害,但其生命健康权仍受到我国法律保护,被告刘暖曦住所地为青岛市城阳区,辖区法院具有管辖权,且双方当事人在起诉、答辩及庭审中均援引我国法律,亦未提出有关异议,因此应以我国法律作为准据法。
谈及本案中刘暖曦的过错责任,韩旭表示,刘暖曦和江歌双方存在一定的救助关系,整起悲剧中,刘暖曦作为案件凶手陈世峰这一危险的引入者,对江歌负有必要的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然而,刘暖曦将江歌置于危险境地,并且在江歌生命处于危难之际并未及时施救,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从前男友上门挑衅滋事,到收到对方恐吓信息,正如判决书所载,刘暖曦对侵害危险具有更为清晰的认知,对陈世峰的性格行为应有所了解。在陈世峰行为危险性逐步升级之际,刘暖曦未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江歌,而是阻止江歌报警,并要求江歌深夜陪同自己返回公寓。在面对陈世峰实施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下,刘暖曦先行进入公寓,致使江歌被阻挡在自己居所之外,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之中,显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最终促成了悲剧的发生。
“关门者”刘暖曦为何未被追究刑责?
那么,刘暖曦“隔岸观火”的行为为何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呢?韩旭表示,构成犯罪必须有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本案中,刘暖曦主观上没有想非法剥夺江歌的生命的故意,直接行凶者是陈世峰。“过失则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就目前披露的信息看,刘暖曦同样不具备该要件,因此只能追究她的民事责任。”韩旭说道。
从“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出发,王文璞分析了未予追究刘暖曦刑事责任的原因。他表示,故意杀人罪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在前者,陈世峰是杀害江歌的实际凶手,刘暖曦与其并没有约定或者共谋情节;在后者,不作为犯罪需要以法定救助义务为前提,本案的危险系由陈世峰产生而非刘暖曦“关门”产生,刘暖曦的行为尽管对江歌之死造成了一定影响、是不道德的,但并不构成最为主要的因果关系,不属于“不作为犯”。
“此外,关于刘暖曦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讨论,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刘暖曦知道陈世峰一定会杀人,且考虑到当时的处境,亦难认定刘暖曦对江歌之死抱有‘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因此她也并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王文璞说道。
惩恶扬善 判决彰显司法应有之义
“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为人抱薪者,不可使冻毙于风雪,回顾案件始末,判决书中的温情之笔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和赞扬。
“本案的警示意义在于提醒人们,如果行为人因为过错,使自己受益的同时令他人受到损害,那么行为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韩旭认为,“判决书兼顾法理情理,实现社会公正的同时引导公众崇德向善,传递了法治‘正能量’。”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2021年1月19日,最高法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旨在深入阐释法律法规所体现的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王文璞表示,“江歌案”的判决结果昭示了法律惩恶扬善的价值导向,以当事人间的“救助义务”结合“诚信友善”的价值观念,树立了人与人交往的准则,为保护善良救助者和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指引。
李靓蕾这个名字个性强情绪化严重,脾气怪,极端,抑郁属于偏激性人格,婚姻不会低于三次,只要结婚,两夫妻相聚少离别多,不是生离就是死别,克夫伤子容易孤寡,坏点子多不走正道,容易有破财流血事件发生,有同名的不管男女一定要改名字,不然婚姻感情真的会走得很辛苦。
文字即是符、名字就是咒、好的名字、越叫越旺、坏的名字越叫越衰、所谓好名字、受用一辈子、坏名字将忍受一辈子。
#李靓蕾##李靓蕾再发长文回应#
文字即是符、名字就是咒、好的名字、越叫越旺、坏的名字越叫越衰、所谓好名字、受用一辈子、坏名字将忍受一辈子。
#李靓蕾##李靓蕾再发长文回应#
今天超生气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起床气
我是从怀孕开始睡眠不好,失眠,一直到生完孩子。本以为生完孩子失眠会好,但是孩子半夜喂奶、哭闹、换尿不湿之类的工作依然在我身上,失眠没有好,反而严重。
一直持续到现在2岁半,孩子都是跟我睡觉,我来哄睡。好像这项工作就是贴身是我的事与他人无关,并且孩子早晨刷牙、洗脸、洗屁股也统统是我的工作[挖鼻]
早晨我也要上班,我也会时间来不及,也会安抚孩子的情绪。有时候时间很赶怎么办? 手机、动画片、零食全部招数都会用上!
你会问我,难道你是单亲妈妈自己带孩子吗?孩子爸爸呢?
我缓缓再说
就拿今天早晨来举个例子吧,恰好也是今早的事引燃了暴躁的我!
每晚例行我哄孩子睡觉,还在在我这边,当妈妈的晚上要无数次给孩子盖好被子,孩子偶尔还会做梦吓哭,哄她,有时还要喝水、换尿不湿!我不知道我一宿能睡几个小时,这些事不是天天集中发生,但是每天1-2件事是有的!孩子爸爸通常在旁边打着呼噜,一点动静都听不见,因为是深度睡眠!
孩子爸爸最近1-2个月都是定早晨6点的闹表,起床穿衣服单位安排工作。我挺理解的,男人工作为主,我也并没有耽误过他,支撑、没有拖后腿! 婆婆一般起得晚、7点40左右,指不上!也不着急带孩子、也不着急做早饭!
昨晚睡的晚,孩子半夜哭了一次。早晨孩子爸爸四点多就起来了,我以为人家上个厕所,结果人家睡眠好,很清醒。上厕所、洗头、换衣服去单位了!我听着噪音难掩心中的暴躁,极力假装听不见,就越感觉声音格外刺耳!越想睡、越睡不着、越睡不着越生气!那种濒临崩溃的感觉很绝望。
说好了早晨早点起床去医院来着,他去单位开车来接我,结果睡不着严重影响了我的情绪!
也许你们会说我太矫情了。但是我真的认真烦死了我自己。我让孩子爸爸太闲了,晚上回家不用他做家务、陪孩子就躺着玩手机孩子不闹即可,孩子看着电视他打着盹。我收拾完了给孩子洗屁股、刷牙、洗脸哄睡。然后孩子睡了他秒睡,晚上不用给孩子换尿不湿、不用安抚做梦后的惊吓、早晨不用他给孩子洗漱、不用他看孩子!
我最大的错误应该就是自己矫情,孩子都是自己亲力亲为!我要用行动改正自己的错误!必须根治我家的问题!从根上杜绝后患! https://t.cn/z8fzcqf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起床气
我是从怀孕开始睡眠不好,失眠,一直到生完孩子。本以为生完孩子失眠会好,但是孩子半夜喂奶、哭闹、换尿不湿之类的工作依然在我身上,失眠没有好,反而严重。
一直持续到现在2岁半,孩子都是跟我睡觉,我来哄睡。好像这项工作就是贴身是我的事与他人无关,并且孩子早晨刷牙、洗脸、洗屁股也统统是我的工作[挖鼻]
早晨我也要上班,我也会时间来不及,也会安抚孩子的情绪。有时候时间很赶怎么办? 手机、动画片、零食全部招数都会用上!
你会问我,难道你是单亲妈妈自己带孩子吗?孩子爸爸呢?
我缓缓再说
就拿今天早晨来举个例子吧,恰好也是今早的事引燃了暴躁的我!
每晚例行我哄孩子睡觉,还在在我这边,当妈妈的晚上要无数次给孩子盖好被子,孩子偶尔还会做梦吓哭,哄她,有时还要喝水、换尿不湿!我不知道我一宿能睡几个小时,这些事不是天天集中发生,但是每天1-2件事是有的!孩子爸爸通常在旁边打着呼噜,一点动静都听不见,因为是深度睡眠!
孩子爸爸最近1-2个月都是定早晨6点的闹表,起床穿衣服单位安排工作。我挺理解的,男人工作为主,我也并没有耽误过他,支撑、没有拖后腿! 婆婆一般起得晚、7点40左右,指不上!也不着急带孩子、也不着急做早饭!
昨晚睡的晚,孩子半夜哭了一次。早晨孩子爸爸四点多就起来了,我以为人家上个厕所,结果人家睡眠好,很清醒。上厕所、洗头、换衣服去单位了!我听着噪音难掩心中的暴躁,极力假装听不见,就越感觉声音格外刺耳!越想睡、越睡不着、越睡不着越生气!那种濒临崩溃的感觉很绝望。
说好了早晨早点起床去医院来着,他去单位开车来接我,结果睡不着严重影响了我的情绪!
也许你们会说我太矫情了。但是我真的认真烦死了我自己。我让孩子爸爸太闲了,晚上回家不用他做家务、陪孩子就躺着玩手机孩子不闹即可,孩子看着电视他打着盹。我收拾完了给孩子洗屁股、刷牙、洗脸哄睡。然后孩子睡了他秒睡,晚上不用给孩子换尿不湿、不用安抚做梦后的惊吓、早晨不用他给孩子洗漱、不用他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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