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盘点2022年12起公安部门查处造谣传谣案件#】疫情防控以来,部分网民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散布虚假不实信息,发表涉疫不当言论,干扰疫情防控秩序,破坏清朗网络空间,网信和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个人和组织的法律责任。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盘点了2022年来12起公安部门查处的造谣传谣案件,呼吁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规,文明理性用网。
案例一:汉中张某编造“抬着麻将桌游街”谣言被拘三日
1月11日,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经查,1月5日,张某(男,32岁)为吸引关注,将他人拍摄的近期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赌博案件过程中扣押麻将机的视频发布到抖音上,并编造“抬着麻将桌游街”的谣言。1月11日汉中公安南郑分局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二:西安张某篡改疫情防控信息造谣传谣被拘七日
1月9日,西安市碑林区张某(女,43岁)“想着西安疫情形势逐渐好转,我就私自把咸阳解封的消息改成西安,发在了微信群里,本想让大家轻松一下”,将咸阳市发布的疫情防控通知落款编造更改为“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在其居住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严重误导群众,干扰西安市疫情防控。西安公安碑林分局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三:西安张某编造“4位老人确诊、800人沙漠隔离”谣言被拘五日
1月8日,西安市灞桥区居民张某(女,47岁)编造“某公寓4个老年人确诊,800多人被拉去定边沙漠隔离”涉疫谣言信息在微信群散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扰乱公共秩序,西安公安灞桥分局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四:西安穆某微博发布“第三次物资已收到”谣言信息被拘五日
1月8日,穆某(男,20岁)为吸引关注、增长粉丝,在自己微博上虚构内容发布了“第三次物资已收到”的信息,并故意将信息发送位置虚假标记为省政府家属院。穆某的行为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西安公安新城分局依法对穆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五:商洛高某微信群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拘七日
1月6日,微信名为“网络科技公司”的高某,在自己组建的微信群内,发布未经核实、没有明确来源的疫情信息,引发微信群友转发,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制造社会恐慌。1月8日,洛南县公安局依法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六:西安曹某编造“西安学生向秦岭转移隔离”谣言被拘五日
1月3日,曹某将一段外地学生放学视频虚构为“西安某学校学生向秦岭转移隔离”的谣言信息在网络发布,造成社会恐慌,干扰正常疫情防控秩序,西咸新区公安局秦汉新城分局依法对曹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七:西安刘某编造“同事一家被带往某地看守所隔离”谣言被拘五日
1月2日,刘某虚构“隔离都在看守所,我同事一家被带往某地看守所”的信息在网络发布,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西安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对刘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八:咸阳郜某某造谣“长武来的几百人,快一百人感染了”谣言被拘五日
1月2日,咸阳长武县一网民在业主微信群散布“长武来的几百人,快一百人感染了”“隔离了”等涉疫谣言,引发群众恐慌。经查网民郜某某为博眼球,编造虚假疫情信息,扰乱正常防疫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影响恶劣,长武公安对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九:西安秦某微信群散布不当言论、孙某录屏转发扩散双双被拘七日
1月2日,西安鄠邑区居民孙某(男,30岁)将近2个月前秦某(男,33岁)在“户县馍店”微信群内不当言论录屏转发至多个微信群,有意误导舆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公安鄠邑分局依法对秦某、孙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十:榆林学生伪造核算检测阳性结果微信传播被依法处理
1月1日,榆林靖边县学生张某(女,15岁)使用P图软件伪造《检测报告单》阳性结果利用微信发给袁某(女,15岁),袁某明知实情仍将该报告单发至微信群,引发恐慌和社会广泛关注。1月3日靖边县公安局对二人依法进行处理。
案例十一:西安吉某编造“花费2400元购买到捐赠抗疫物资”谣言视频被拘五日
1月1日,吉某(男,30岁)与某药公司因购买口罩发生纠纷,遂虚构“花费2400元购买到捐赠抗疫物资”谣言视频在网络上传播,扰乱疫情防控正常秩序,西安公安新城分局依法对吉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十二:西安禹某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扩散被拘七日
1月2日,禹某(男,32岁)在名为“西安馒头协会”微信群内,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不当言论并造成扩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对禹某处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造谣传谣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影响全社会疫情防控大局,危害巨大,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via陕西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案例一:汉中张某编造“抬着麻将桌游街”谣言被拘三日
1月11日,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经查,1月5日,张某(男,32岁)为吸引关注,将他人拍摄的近期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赌博案件过程中扣押麻将机的视频发布到抖音上,并编造“抬着麻将桌游街”的谣言。1月11日汉中公安南郑分局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二:西安张某篡改疫情防控信息造谣传谣被拘七日
1月9日,西安市碑林区张某(女,43岁)“想着西安疫情形势逐渐好转,我就私自把咸阳解封的消息改成西安,发在了微信群里,本想让大家轻松一下”,将咸阳市发布的疫情防控通知落款编造更改为“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在其居住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严重误导群众,干扰西安市疫情防控。西安公安碑林分局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三:西安张某编造“4位老人确诊、800人沙漠隔离”谣言被拘五日
1月8日,西安市灞桥区居民张某(女,47岁)编造“某公寓4个老年人确诊,800多人被拉去定边沙漠隔离”涉疫谣言信息在微信群散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扰乱公共秩序,西安公安灞桥分局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四:西安穆某微博发布“第三次物资已收到”谣言信息被拘五日
1月8日,穆某(男,20岁)为吸引关注、增长粉丝,在自己微博上虚构内容发布了“第三次物资已收到”的信息,并故意将信息发送位置虚假标记为省政府家属院。穆某的行为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西安公安新城分局依法对穆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五:商洛高某微信群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拘七日
1月6日,微信名为“网络科技公司”的高某,在自己组建的微信群内,发布未经核实、没有明确来源的疫情信息,引发微信群友转发,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制造社会恐慌。1月8日,洛南县公安局依法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六:西安曹某编造“西安学生向秦岭转移隔离”谣言被拘五日
1月3日,曹某将一段外地学生放学视频虚构为“西安某学校学生向秦岭转移隔离”的谣言信息在网络发布,造成社会恐慌,干扰正常疫情防控秩序,西咸新区公安局秦汉新城分局依法对曹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七:西安刘某编造“同事一家被带往某地看守所隔离”谣言被拘五日
1月2日,刘某虚构“隔离都在看守所,我同事一家被带往某地看守所”的信息在网络发布,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西安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对刘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八:咸阳郜某某造谣“长武来的几百人,快一百人感染了”谣言被拘五日
1月2日,咸阳长武县一网民在业主微信群散布“长武来的几百人,快一百人感染了”“隔离了”等涉疫谣言,引发群众恐慌。经查网民郜某某为博眼球,编造虚假疫情信息,扰乱正常防疫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影响恶劣,长武公安对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九:西安秦某微信群散布不当言论、孙某录屏转发扩散双双被拘七日
1月2日,西安鄠邑区居民孙某(男,30岁)将近2个月前秦某(男,33岁)在“户县馍店”微信群内不当言论录屏转发至多个微信群,有意误导舆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公安鄠邑分局依法对秦某、孙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十:榆林学生伪造核算检测阳性结果微信传播被依法处理
1月1日,榆林靖边县学生张某(女,15岁)使用P图软件伪造《检测报告单》阳性结果利用微信发给袁某(女,15岁),袁某明知实情仍将该报告单发至微信群,引发恐慌和社会广泛关注。1月3日靖边县公安局对二人依法进行处理。
案例十一:西安吉某编造“花费2400元购买到捐赠抗疫物资”谣言视频被拘五日
1月1日,吉某(男,30岁)与某药公司因购买口罩发生纠纷,遂虚构“花费2400元购买到捐赠抗疫物资”谣言视频在网络上传播,扰乱疫情防控正常秩序,西安公安新城分局依法对吉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十二:西安禹某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扩散被拘七日
1月2日,禹某(男,32岁)在名为“西安馒头协会”微信群内,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不当言论并造成扩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对禹某处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造谣传谣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影响全社会疫情防控大局,危害巨大,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via陕西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2022,我市经济工作六个聚力打开全新局面】1月12日,中国共产党保定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
绽放新颜值,跑出加速度,2022年,我市经济工作主要在六个方面聚焦聚力,打开全新局面。
聚力推动协同创新,壮大经济新实力
把深度对接北京、联动雄安,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保定的“第一动力”,持续深化“五大链接”:
■规划链接
对照全省“两翼、两区、三群、六带”发展布局,丰富完善全市“一主三副、两轴两带、四区多点”建设格局和内容内涵。深入推进协同创新、产业联动、生态建设等“七个一体化”,共同唱响新时代雄保“双城记”。
■创新链接
全年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5个。2022年新建设省级“院士合作重点单位”3家以上。深化“揭榜挂帅”,推出征榜事项30-50项,全年举办科技成果对接路演12场以上。2022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0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
■交通链接
扎实推进京雄保城际(R1线)、雄忻高铁、京原电气化改造等建设,启动保定东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保定南站和雄忻高铁。全面推进北三环东延等7个涉雄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东二环快速路力争3月份进场施工。率先打通朝阳大街与南二环交口、长城大街与北三环交口、朝阳大街六道口等交通堵点,实施七一路与朝阳大街等4个交叉口快速通行示范路建设。
■项目链接
谋划实施市以上重点项目599个,总投资5941.9亿元,当年计划投资1003亿元。当年竣工或部分竣工项目突破80项,动态争取省重点前期项目突破100项,动态储备市重点前期项目突破150项。
■机制链接
深化与央字头、国字头企业战略合作,开展京保、雄保对接,对标北京和雄安重点领域政策、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才流动、医疗教育、社保养老等政策体系。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聚力深化产业转型,提升发展新能级
强力推进产业升级“千百亿”行动,持续做大做强“7+18+N”现代产业体系:
■加快数字产业布局
加快形成万人数据服务产业园,力争到2023年达到5万人、2025年达到10万人,打造华北地区最重要的数据服务中心和国家级大数据服务基地。
■加快碳中和产业布局
筹办“2022保定·绿色转型资本大会”,加快推进总投资100亿元的8个新型储能项目。加快易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徐水60万千瓦抽水蓄能和阜平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2022年重点布局11个储能项目。
■提升先进制造业量级
全力支持长城汽车做大做强,持续推进河北京车轨道交通产业园建设,2022年新认定省、市“专精特新”企业各5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30家以上,培育“小巨人”企业3-5家。新增县域特色产业集群4个,150个项目列入省千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提升现代服务业量级
实现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95家。支持高碑店国家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加快万达广场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支持白沟新城建设特色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提升都市农业量级
推动中国农大涿州校区申办国家级农业高新区。力争市级龙头企业突破350家,力争绿色食品产品总数达到120个以上,创建省级智慧农业示范区3个、市级智慧农业示范区6个。
聚力加快城市转型,扮靓城乡新颜值
着力打造有活力、有气质、有情怀、有惬意、有温度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高品质建设中心城市
力争城中村改造一期2022年11月底交付,二期2023年5月底交付,三期2月20日开工。一期配套路网建设2022年6月底前完成。加快中国古动物馆、古城保护更新、环城水系等城市新地标建设。
■高水平推进县城建设
每个县着力打造一组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一条美丽风景大道,一条滨水景观带,一个城市“会客厅”,一个高品质中心商务区,一组地标公共建筑,一系列由公共文化中心、高水平学校、医院等构成的优质公共服务,一个精细化管理平台。
■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消除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力争全市家庭农场达到6500家,市级以上示范农场300家、示范社250家。新改造提升户厕9万座,规划建设公厕800座。启动不少于400个村庄创建美丽乡村。
聚力推进生态建设,绘写山水新范例
高标准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做好三方面工作: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严格管控劣质散煤,强化“绿色拆迁”措施落地落实,做好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问题整改,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应用。
■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全力实施总投资18.6亿元的黄花沟综合治理工程,谋划唐河、瀑河、金线河等河道治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推进关停农村取水井17500眼。科学实施一亩泉生态修复。
■持续抓牢土壤污染防治
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安全利用率和再开发安全利用率保持100%。以顺平富硒土壤通过全国首批天然富硒土地认定为契机,打造一批富硒农产品品牌。
聚力扩大改革开放,打造环境新高地
着力建设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创新创业高地,擦亮叫响“三个品牌”:
■“服务保定”品牌
领导干部每月开展一次送政策上门服务。深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诉即办改革,开通社情民意“直通车”,推动“接诉即办”立法。
■“兴业保定”品牌
研究制定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加快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定制服务包”等改革全覆盖。全面推行审批服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打造“智慧政务”。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
■“开放保定”品牌
支持高新区等经开区建设“4.0样板园区”,全力推进国控集团信用评级3A冲级,打造10家2A级以上平台公司。加快4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6个省级外贸转型示范基地提档升级。
聚力办好社会事业,共享品质新生活
着力建设京津冀最具竞争力的民生幸福标杆城市,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稳住就业基本盘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9万人以上。扎实推进“千百万”青年英才集聚工程,引进不少于1万名各类青年人才来保就业创业。聚焦“医车电数游”等重点产业,培育培训各类技能人才5.2万人,新增专业技术人员1.3万人。
■加快建设教育强市
加快主城区城中村改造20所配套学校建设,开工新改扩建中小学校38所,竞秀区高中年内投入使用。职教园区一期开工建设,26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全力支持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
■全面打造健康保定
推动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中国中医药大学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国际医疗基地西区路网项目早日开工,力争全市生命健康产业吸引聚集人气达到3000万人次。
■繁荣发展文体事业
高效率推进“全国博物馆之城”“全国书院之城”建设,联合河北大学共建“莲池书院”。加快打造“一城两都”文旅城市金名片。为主城区100个社区配建健身设施。组织召开全市“奥运冠军之城”建设体育发展大会。高标准举办2022年保定全程马拉松、市冰雪运动会等赛事活动,打造“全国篮球城市”。
■筑牢品质生活安全底线
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地方债务风险等各类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对主城区地下管网、地下设施进行全面勘测。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举措。
绽放新颜值,跑出加速度,2022年,我市经济工作主要在六个方面聚焦聚力,打开全新局面。
聚力推动协同创新,壮大经济新实力
把深度对接北京、联动雄安,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保定的“第一动力”,持续深化“五大链接”:
■规划链接
对照全省“两翼、两区、三群、六带”发展布局,丰富完善全市“一主三副、两轴两带、四区多点”建设格局和内容内涵。深入推进协同创新、产业联动、生态建设等“七个一体化”,共同唱响新时代雄保“双城记”。
■创新链接
全年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5个。2022年新建设省级“院士合作重点单位”3家以上。深化“揭榜挂帅”,推出征榜事项30-50项,全年举办科技成果对接路演12场以上。2022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0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
■交通链接
扎实推进京雄保城际(R1线)、雄忻高铁、京原电气化改造等建设,启动保定东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保定南站和雄忻高铁。全面推进北三环东延等7个涉雄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东二环快速路力争3月份进场施工。率先打通朝阳大街与南二环交口、长城大街与北三环交口、朝阳大街六道口等交通堵点,实施七一路与朝阳大街等4个交叉口快速通行示范路建设。
■项目链接
谋划实施市以上重点项目599个,总投资5941.9亿元,当年计划投资1003亿元。当年竣工或部分竣工项目突破80项,动态争取省重点前期项目突破100项,动态储备市重点前期项目突破150项。
■机制链接
深化与央字头、国字头企业战略合作,开展京保、雄保对接,对标北京和雄安重点领域政策、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才流动、医疗教育、社保养老等政策体系。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聚力深化产业转型,提升发展新能级
强力推进产业升级“千百亿”行动,持续做大做强“7+18+N”现代产业体系:
■加快数字产业布局
加快形成万人数据服务产业园,力争到2023年达到5万人、2025年达到10万人,打造华北地区最重要的数据服务中心和国家级大数据服务基地。
■加快碳中和产业布局
筹办“2022保定·绿色转型资本大会”,加快推进总投资100亿元的8个新型储能项目。加快易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徐水60万千瓦抽水蓄能和阜平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2022年重点布局11个储能项目。
■提升先进制造业量级
全力支持长城汽车做大做强,持续推进河北京车轨道交通产业园建设,2022年新认定省、市“专精特新”企业各5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30家以上,培育“小巨人”企业3-5家。新增县域特色产业集群4个,150个项目列入省千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提升现代服务业量级
实现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95家。支持高碑店国家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加快万达广场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支持白沟新城建设特色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提升都市农业量级
推动中国农大涿州校区申办国家级农业高新区。力争市级龙头企业突破350家,力争绿色食品产品总数达到120个以上,创建省级智慧农业示范区3个、市级智慧农业示范区6个。
聚力加快城市转型,扮靓城乡新颜值
着力打造有活力、有气质、有情怀、有惬意、有温度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高品质建设中心城市
力争城中村改造一期2022年11月底交付,二期2023年5月底交付,三期2月20日开工。一期配套路网建设2022年6月底前完成。加快中国古动物馆、古城保护更新、环城水系等城市新地标建设。
■高水平推进县城建设
每个县着力打造一组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一条美丽风景大道,一条滨水景观带,一个城市“会客厅”,一个高品质中心商务区,一组地标公共建筑,一系列由公共文化中心、高水平学校、医院等构成的优质公共服务,一个精细化管理平台。
■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消除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力争全市家庭农场达到6500家,市级以上示范农场300家、示范社250家。新改造提升户厕9万座,规划建设公厕800座。启动不少于400个村庄创建美丽乡村。
聚力推进生态建设,绘写山水新范例
高标准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做好三方面工作: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严格管控劣质散煤,强化“绿色拆迁”措施落地落实,做好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问题整改,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应用。
■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全力实施总投资18.6亿元的黄花沟综合治理工程,谋划唐河、瀑河、金线河等河道治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推进关停农村取水井17500眼。科学实施一亩泉生态修复。
■持续抓牢土壤污染防治
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安全利用率和再开发安全利用率保持100%。以顺平富硒土壤通过全国首批天然富硒土地认定为契机,打造一批富硒农产品品牌。
聚力扩大改革开放,打造环境新高地
着力建设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创新创业高地,擦亮叫响“三个品牌”:
■“服务保定”品牌
领导干部每月开展一次送政策上门服务。深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诉即办改革,开通社情民意“直通车”,推动“接诉即办”立法。
■“兴业保定”品牌
研究制定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加快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定制服务包”等改革全覆盖。全面推行审批服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打造“智慧政务”。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
■“开放保定”品牌
支持高新区等经开区建设“4.0样板园区”,全力推进国控集团信用评级3A冲级,打造10家2A级以上平台公司。加快4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6个省级外贸转型示范基地提档升级。
聚力办好社会事业,共享品质新生活
着力建设京津冀最具竞争力的民生幸福标杆城市,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稳住就业基本盘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9万人以上。扎实推进“千百万”青年英才集聚工程,引进不少于1万名各类青年人才来保就业创业。聚焦“医车电数游”等重点产业,培育培训各类技能人才5.2万人,新增专业技术人员1.3万人。
■加快建设教育强市
加快主城区城中村改造20所配套学校建设,开工新改扩建中小学校38所,竞秀区高中年内投入使用。职教园区一期开工建设,26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全力支持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
■全面打造健康保定
推动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中国中医药大学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国际医疗基地西区路网项目早日开工,力争全市生命健康产业吸引聚集人气达到3000万人次。
■繁荣发展文体事业
高效率推进“全国博物馆之城”“全国书院之城”建设,联合河北大学共建“莲池书院”。加快打造“一城两都”文旅城市金名片。为主城区100个社区配建健身设施。组织召开全市“奥运冠军之城”建设体育发展大会。高标准举办2022年保定全程马拉松、市冰雪运动会等赛事活动,打造“全国篮球城市”。
■筑牢品质生活安全底线
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地方债务风险等各类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对主城区地下管网、地下设施进行全面勘测。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举措。
【#陕西省盘点2022年12起公安部门查处造谣传谣案件# 】 疫情防控以来,部分网民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散布虚假不实信息,发表涉疫不当言论,干扰疫情防控秩序,破坏清朗网络空间,网信和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个人和组织的法律责任。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盘点了2022年来12起公安部门查处的造谣传谣案件,呼吁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规,文明理性用网。
案例一:汉中张某编造“抬着麻将桌游街”谣言被拘三日
1月11日,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经查,1月5日,张某(男,32岁)为吸引关注,将他人拍摄的近期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赌博案件过程中扣押麻将机的视频发布到抖音上,并编造“抬着麻将桌游街”的谣言。1月11日汉中公安南郑分局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二:西安张某篡改疫情防控信息造谣传谣被拘七日
1月9日,西安市碑林区张某(女,43岁)“想着西安疫情形势逐渐好转,我就私自把咸阳解封的消息改成西安,发在了微信群里,本想让大家轻松一下”,将咸阳市发布的疫情防控通知落款编造更改为“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在其居住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严重误导群众,干扰西安市疫情防控。西安公安碑林分局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三:西安张某编造“4位老人确诊、800人沙漠隔离”谣言被拘五日
1月8日,西安市灞桥区居民张某(女,47岁)编造“某公寓4个老年人确诊,800多人被拉去定边沙漠隔离”涉疫谣言信息在微信群散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扰乱公共秩序,西安公安灞桥分局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四:西安穆某微博发布“第三次物资已收到”谣言信息被拘五日
1月8日,穆某(男,20岁)为吸引关注、增长粉丝,在自己微博上虚构内容发布了“第三次物资已收到”的信息,并故意将信息发送位置虚假标记为省政府家属院。穆某的行为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西安公安新城分局依法对穆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五:商洛高某微信群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拘七日
1月6日,微信名为“网络科技公司”的高某,在自己组建的微信群内,发布未经核实、没有明确来源的疫情信息,引发微信群友转发,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制造社会恐慌。1月8日,洛南县公安局依法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六:西安曹某编造“西安学生向秦岭转移隔离”谣言被拘五日
1月3日,曹某将一段外地学生放学视频虚构为“西安某学校学生向秦岭转移隔离”的谣言信息在网络发布,造成社会恐慌,干扰正常疫情防控秩序,西咸新区公安局秦汉新城分局依法对曹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七:西安刘某编造“同事一家被带往某地看守所隔离”谣言被拘五日
1月2日,刘某虚构“隔离都在看守所,我同事一家被带往某地看守所”的信息在网络发布,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西安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对刘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八:咸阳郜某某造谣“长武来的几百人,快一百人感染了”谣言被拘五日
1月2日,咸阳长武县一网民在业主微信群散布“长武来的几百人,快一百人感染了”“隔离了”等涉疫谣言,引发群众恐慌。经查网民郜某某为博眼球,编造虚假疫情信息,扰乱正常防疫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影响恶劣,长武公安对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九:西安秦某微信群散布不当言论、孙某录屏转发扩散双双被拘七日
1月2日,西安鄠邑区居民孙某(男,30岁)将近2个月前秦某(男,33岁)在“户县馍店”微信群内不当言论录屏转发至多个微信群,有意误导舆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公安鄠邑分局依法对秦某、孙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十:榆林学生伪造核算检测阳性结果微信传播被依法处理
1月1日,榆林靖边县学生张某(女,15岁)使用P图软件伪造《检测报告单》阳性结果利用微信发给袁某(女,15岁),袁某明知实情仍将该报告单发至微信群,引发恐慌和社会广泛关注。1月3日靖边县公安局对二人依法进行处理。
案例十一:西安吉某编造“花费2400元购买到捐赠抗疫物资”谣言视频被拘五日
1月1日,吉某(男,30岁)与某药公司因购买口罩发生纠纷,遂虚构“花费2400元购买到捐赠抗疫物资”谣言视频在网络上传播,扰乱疫情防控正常秩序,西安公安新城分局依法对吉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十二:西安禹某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扩散被拘七日
1月2日,禹某(男,32岁)在名为“西安馒头协会”微信群内,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不当言论并造成扩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对禹某处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造谣传谣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影响全社会疫情防控大局,危害巨大,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陕西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案例一:汉中张某编造“抬着麻将桌游街”谣言被拘三日
1月11日,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经查,1月5日,张某(男,32岁)为吸引关注,将他人拍摄的近期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赌博案件过程中扣押麻将机的视频发布到抖音上,并编造“抬着麻将桌游街”的谣言。1月11日汉中公安南郑分局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二:西安张某篡改疫情防控信息造谣传谣被拘七日
1月9日,西安市碑林区张某(女,43岁)“想着西安疫情形势逐渐好转,我就私自把咸阳解封的消息改成西安,发在了微信群里,本想让大家轻松一下”,将咸阳市发布的疫情防控通知落款编造更改为“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在其居住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严重误导群众,干扰西安市疫情防控。西安公安碑林分局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三:西安张某编造“4位老人确诊、800人沙漠隔离”谣言被拘五日
1月8日,西安市灞桥区居民张某(女,47岁)编造“某公寓4个老年人确诊,800多人被拉去定边沙漠隔离”涉疫谣言信息在微信群散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扰乱公共秩序,西安公安灞桥分局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四:西安穆某微博发布“第三次物资已收到”谣言信息被拘五日
1月8日,穆某(男,20岁)为吸引关注、增长粉丝,在自己微博上虚构内容发布了“第三次物资已收到”的信息,并故意将信息发送位置虚假标记为省政府家属院。穆某的行为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西安公安新城分局依法对穆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五:商洛高某微信群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拘七日
1月6日,微信名为“网络科技公司”的高某,在自己组建的微信群内,发布未经核实、没有明确来源的疫情信息,引发微信群友转发,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制造社会恐慌。1月8日,洛南县公安局依法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六:西安曹某编造“西安学生向秦岭转移隔离”谣言被拘五日
1月3日,曹某将一段外地学生放学视频虚构为“西安某学校学生向秦岭转移隔离”的谣言信息在网络发布,造成社会恐慌,干扰正常疫情防控秩序,西咸新区公安局秦汉新城分局依法对曹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七:西安刘某编造“同事一家被带往某地看守所隔离”谣言被拘五日
1月2日,刘某虚构“隔离都在看守所,我同事一家被带往某地看守所”的信息在网络发布,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西安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对刘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八:咸阳郜某某造谣“长武来的几百人,快一百人感染了”谣言被拘五日
1月2日,咸阳长武县一网民在业主微信群散布“长武来的几百人,快一百人感染了”“隔离了”等涉疫谣言,引发群众恐慌。经查网民郜某某为博眼球,编造虚假疫情信息,扰乱正常防疫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影响恶劣,长武公安对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九:西安秦某微信群散布不当言论、孙某录屏转发扩散双双被拘七日
1月2日,西安鄠邑区居民孙某(男,30岁)将近2个月前秦某(男,33岁)在“户县馍店”微信群内不当言论录屏转发至多个微信群,有意误导舆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公安鄠邑分局依法对秦某、孙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十:榆林学生伪造核算检测阳性结果微信传播被依法处理
1月1日,榆林靖边县学生张某(女,15岁)使用P图软件伪造《检测报告单》阳性结果利用微信发给袁某(女,15岁),袁某明知实情仍将该报告单发至微信群,引发恐慌和社会广泛关注。1月3日靖边县公安局对二人依法进行处理。
案例十一:西安吉某编造“花费2400元购买到捐赠抗疫物资”谣言视频被拘五日
1月1日,吉某(男,30岁)与某药公司因购买口罩发生纠纷,遂虚构“花费2400元购买到捐赠抗疫物资”谣言视频在网络上传播,扰乱疫情防控正常秩序,西安公安新城分局依法对吉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十二:西安禹某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扩散被拘七日
1月2日,禹某(男,32岁)在名为“西安馒头协会”微信群内,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不当言论并造成扩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对禹某处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造谣传谣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影响全社会疫情防控大局,危害巨大,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陕西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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