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卧底调查广州非法代孕乱象##代孕为什么不能被开放#
一直以来,关于是否可以开放代孕,在网上议论颇多。支持者认为这是生育自由,反对者则表示这是剥削女性,论战双方唇枪舌剑,言辞颇为激烈。
其实,很多情况我们都很难明确的判断「对错」;甚至不同人在做这样的价值判断的时候,可能都不是简单的利益关系,还有理念差异。
代孕确实是一个争议性很大的问题。要说清楚是不是可以开放,至少要考虑医学专业角度、伦理角度,以及法律和社会角度三个层面。
一、医学层面:代孕有严格的适应证
代孕其实分为两种:传统代孕 (Traditionalsurrogacy) 和妊娠代孕 (Gestational surrogacy)。
传统代孕,指的是把男性的精子,用人工授精的方法放入女性体内,和代孕者的卵子结合。这种情况出生的孩子,和代孕者其实是有遗传学关系的,即「借宫 + 借卵」。
而妊娠代孕,是有了试管婴儿技术之后才开始出现的。这是指用夫妻双方的精子和卵子,形成受精卵,然后将受精卵移植到代孕者子宫内。相当于只是「租用」代孕者的子宫,而代孕者和孩子没有遗传学的关系,即「借宫不借卵」。这时候,代孕者是孩子的法律上的母亲,而提供卵子的,是孩子生物学上的母亲。
既然是讨论医学层面的代孕,那么就必须要讨论这项医疗操作的适应证问题。
根据美国生殖医学会(AmericanSociety for Reproductive Medicine)的建议,只有当确实存在医学问题,妨碍预定父母自行妊娠,或会给女性或胎儿带来重大的死亡或损害风险时,才可使用代理孕母。
在这个前提条件下,明确了很多具体情形,比如:
先天性或获得性子宫缺如(没有子宫);
重大的子宫异常,比如不可恢复的 Asherman 综合征;
反复妊娠丢失的单角子宫;
母体患有妊娠的医学绝对禁忌证,比如肺动脉高压;
存在未识别的子宫内膜因素,比如之前尽管移植了优质胚胎,仍出现多次不明原因的 IVF 失败等。
非医学的普通人,一定对上面这些疾病名称很陌生。
看不懂是正常的。这里的各种适应证,在医学上都属于很严重的情况,大概意思就是:一定是要到了这个女性彻底失去生育能力的地步。
而一些因为高龄的原因,担心生育风险,或者自然怀孕怀不上,而不存在明确的医学指征的话,恐怕还达不到适用代孕的程度。
同时,代孕是通过医学手段,解决不孕夫妇的医学问题,但因为同时还涉及到另外一个个体,所以,对于代孕者的健康状况,同样也需要关注。在这方面,虽然还没有一个通用的医学指南,但还是有一些参考因素的。
比如,为了最大程度的降低代孕母亲孕产期间的医学风险,不少建议认为,代孕母亲应该是比较年轻(不能是 >35 岁的高龄女性),并且经历过一次完全健康顺利的阴道分娩。另外,代孕母亲应该接受相关传染病检查,以及心理学评估,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代孕。
但条件符合要求,代孕就成立么?
二、伦理层面:人可以仅作为解决生育的手段吗?
一旦施行代孕,那么就会遇到很多伦理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比如,如果是传统代孕,孩子和代孕母亲间是有遗传学联系的,反倒是和法律上的母亲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法律上的母亲,更像是「后妈」。
有代孕需求的家庭,他们真正的需求,可能不是简单的想要一个孩子,而是想组建一个完整的家庭。而通过代孕解决生育问题的方法,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真正满足这种家庭所带来的情感寄托,这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所以,国外有些地方要求,如果是传统代孕的话,需要选择和法律母亲有亲缘关系的女性。
而不管是怎样形式的代孕,从代孕母亲的角度,她经历了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变成了别人的孩子,这种感情上的障碍也需要克服。(甚至有些夫妻在代孕过程中对「代孕母亲」或「精子来源父亲」产生情感上的变化,破坏原本的家庭和谐关系。)
另外,如果代孕可以商业化,那么女性的子宫,甚至包括这个孩子,都被商品化了,存在将人「物化」的问题。
从国外经验来看,像俄罗斯、印度,以及美国一些开放商业化代孕的州,都会存在所谓「生育旅游」(Fertilitytourism)的现象,就是一些禁止代孕的国家地区的家庭,到这些地方去寻求代孕服务,甚至有的地方还形成产业化。
例如被称为「婴儿工厂」的印度,截至 2012 年,每年在印度出生的代孕婴儿达到 25000 个。联合国在 2012 年 7 月发布的一项研究中估计,印度每年的代孕业务收入超过 4 亿美元。
这样巨大的产业背后,到底是拯救了更多想要生育的家庭,还是制造了更多的伦理悲剧,很难被衡量。
不过,尽管存在这样的伦理争议,但只要寻求代孕和提供代孕的双方都知情并自愿同意,他们都不认为这里存在问题,或者问题是可以克服的,那么,仅从伦理角度,代孕也是可以存在的——毕竟,这解决了一部分人的问题。
但更大的问题是:如何确认「自愿」呢?
三、法律和社会角度:「权利保障」和「胁迫自愿」
如果开放代孕,为了保证代孕双方的利益都得到公平的保障,相关法律支持是必须的。
即使在标榜自由的美国,也只有部分州立法承认代孕,在寻求代孕、签订合同时,要求相关律师及保险公司参与其中,这就需要有第三方生育方面专业知识的律师。
当然,人的问题好解决,没有人的话,教育培训就可以了。不过,法律方面的问题,更复杂的还在于各种法律条款间的完善和支持。
以目前国内法律框架,如果开放代孕,恐怕有很多法律条款需要做修改,从而减少法律条文之间的互相矛盾。
比如如果代孕双方签署合同,要求提供代孕的母亲不得自行终止妊娠,否则要给予赔偿。但是,目前国内法律,是允许早孕期女性自行决定是否保留胚胎的,那么,提供代孕的母亲以此为由,要求在早孕期做流产,而且拒绝赔偿,那么法律上是不是要对这个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呢?或者说,如果提供代孕的母亲可以像普通怀孕女性一样,拥有对胚胎的处置权,那么寻求代孕的夫妻,他们的权益如何保障呢?
类似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不仅如此,开放代孕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重视,那就是「胁迫」问题。
在一些人的说法中,代孕被认为是女性的生育自由,甚至是贫困女性获取经济来源的重要方式。
但残酷的现实是,代孕收益的大部分还是流向了机构和产业,而所谓的「自由」甚至成为了压迫女性的沉重枷锁。
还是以印度为例,对于寻求代孕的夫妇来说,代孕一个孩子的花费约为 22400 美元,而每位代孕母亲拿到的酬劳仅为 8000 美元左右。
正式开始代孕前,代孕母亲需要签署一份代孕合同。代孕者需要遵从代孕者之家的规定,至于胎儿出生以后是否健康、是否畸形,都与代孕母亲无关;同时,怀孕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医院、医生、被代孕夫妇均不承担。
批评人士表示,寻求代孕的夫妇正在以低廉的价格雇用代孕母亲们承受痛苦和风险,从而对印度的贫穷妇女进行剥削。
图片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一旦代孕合法化,那么就有可能在合法的外衣下,存在胁迫女性非自愿代孕,从而获得利益的现象。发生这种「胁迫」情况,和社会分层有关。一个社会的贫富分化越大,权力越集中,越容易出现这种胁迫的情况。
2020 年,#中国 6 亿人每月收入 1000 元# 的话题上了热搜,众多网友表示不可思议。但国家统计局在随后的回应中表示,这个数据可以从全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数据得到印证:
■ DEPTH
根据 2019 年相关数据,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共 40% 家庭户对应的人口为 6.1 亿人,年人均收入为 11485 元,月人均收入近 1000 元。其中,低收入组户月人均收入低于 1000 元,中间偏下收入组户月人均收入高于 1000 元。
国家的经济和 GDP 确实在提升,但中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广大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相当一部分居民收入水平依然偏低。
在这样的国情之下,如果开放代孕,那么发生胁迫现象的可能性会很大。
总的来说,从医学角度来说,作为一种解决不孕夫妇的医疗技术,代孕并非必然引发罪恶,在充分厘清概念、做好保障、出于自愿的情况下,也并非绝对不能开展。
只是,我们该如何保证所谓的「保障」和「自愿」呢?
这也许是一个很难有答案的问题。
但可以预料到的是,贸然开放代孕,带来的不是生育自由,而是一个又一个物化生命的「婴儿工厂」。
一直以来,关于是否可以开放代孕,在网上议论颇多。支持者认为这是生育自由,反对者则表示这是剥削女性,论战双方唇枪舌剑,言辞颇为激烈。
其实,很多情况我们都很难明确的判断「对错」;甚至不同人在做这样的价值判断的时候,可能都不是简单的利益关系,还有理念差异。
代孕确实是一个争议性很大的问题。要说清楚是不是可以开放,至少要考虑医学专业角度、伦理角度,以及法律和社会角度三个层面。
一、医学层面:代孕有严格的适应证
代孕其实分为两种:传统代孕 (Traditionalsurrogacy) 和妊娠代孕 (Gestational surrogacy)。
传统代孕,指的是把男性的精子,用人工授精的方法放入女性体内,和代孕者的卵子结合。这种情况出生的孩子,和代孕者其实是有遗传学关系的,即「借宫 + 借卵」。
而妊娠代孕,是有了试管婴儿技术之后才开始出现的。这是指用夫妻双方的精子和卵子,形成受精卵,然后将受精卵移植到代孕者子宫内。相当于只是「租用」代孕者的子宫,而代孕者和孩子没有遗传学的关系,即「借宫不借卵」。这时候,代孕者是孩子的法律上的母亲,而提供卵子的,是孩子生物学上的母亲。
既然是讨论医学层面的代孕,那么就必须要讨论这项医疗操作的适应证问题。
根据美国生殖医学会(AmericanSociety for Reproductive Medicine)的建议,只有当确实存在医学问题,妨碍预定父母自行妊娠,或会给女性或胎儿带来重大的死亡或损害风险时,才可使用代理孕母。
在这个前提条件下,明确了很多具体情形,比如:
先天性或获得性子宫缺如(没有子宫);
重大的子宫异常,比如不可恢复的 Asherman 综合征;
反复妊娠丢失的单角子宫;
母体患有妊娠的医学绝对禁忌证,比如肺动脉高压;
存在未识别的子宫内膜因素,比如之前尽管移植了优质胚胎,仍出现多次不明原因的 IVF 失败等。
非医学的普通人,一定对上面这些疾病名称很陌生。
看不懂是正常的。这里的各种适应证,在医学上都属于很严重的情况,大概意思就是:一定是要到了这个女性彻底失去生育能力的地步。
而一些因为高龄的原因,担心生育风险,或者自然怀孕怀不上,而不存在明确的医学指征的话,恐怕还达不到适用代孕的程度。
同时,代孕是通过医学手段,解决不孕夫妇的医学问题,但因为同时还涉及到另外一个个体,所以,对于代孕者的健康状况,同样也需要关注。在这方面,虽然还没有一个通用的医学指南,但还是有一些参考因素的。
比如,为了最大程度的降低代孕母亲孕产期间的医学风险,不少建议认为,代孕母亲应该是比较年轻(不能是 >35 岁的高龄女性),并且经历过一次完全健康顺利的阴道分娩。另外,代孕母亲应该接受相关传染病检查,以及心理学评估,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代孕。
但条件符合要求,代孕就成立么?
二、伦理层面:人可以仅作为解决生育的手段吗?
一旦施行代孕,那么就会遇到很多伦理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比如,如果是传统代孕,孩子和代孕母亲间是有遗传学联系的,反倒是和法律上的母亲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法律上的母亲,更像是「后妈」。
有代孕需求的家庭,他们真正的需求,可能不是简单的想要一个孩子,而是想组建一个完整的家庭。而通过代孕解决生育问题的方法,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真正满足这种家庭所带来的情感寄托,这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所以,国外有些地方要求,如果是传统代孕的话,需要选择和法律母亲有亲缘关系的女性。
而不管是怎样形式的代孕,从代孕母亲的角度,她经历了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变成了别人的孩子,这种感情上的障碍也需要克服。(甚至有些夫妻在代孕过程中对「代孕母亲」或「精子来源父亲」产生情感上的变化,破坏原本的家庭和谐关系。)
另外,如果代孕可以商业化,那么女性的子宫,甚至包括这个孩子,都被商品化了,存在将人「物化」的问题。
从国外经验来看,像俄罗斯、印度,以及美国一些开放商业化代孕的州,都会存在所谓「生育旅游」(Fertilitytourism)的现象,就是一些禁止代孕的国家地区的家庭,到这些地方去寻求代孕服务,甚至有的地方还形成产业化。
例如被称为「婴儿工厂」的印度,截至 2012 年,每年在印度出生的代孕婴儿达到 25000 个。联合国在 2012 年 7 月发布的一项研究中估计,印度每年的代孕业务收入超过 4 亿美元。
这样巨大的产业背后,到底是拯救了更多想要生育的家庭,还是制造了更多的伦理悲剧,很难被衡量。
不过,尽管存在这样的伦理争议,但只要寻求代孕和提供代孕的双方都知情并自愿同意,他们都不认为这里存在问题,或者问题是可以克服的,那么,仅从伦理角度,代孕也是可以存在的——毕竟,这解决了一部分人的问题。
但更大的问题是:如何确认「自愿」呢?
三、法律和社会角度:「权利保障」和「胁迫自愿」
如果开放代孕,为了保证代孕双方的利益都得到公平的保障,相关法律支持是必须的。
即使在标榜自由的美国,也只有部分州立法承认代孕,在寻求代孕、签订合同时,要求相关律师及保险公司参与其中,这就需要有第三方生育方面专业知识的律师。
当然,人的问题好解决,没有人的话,教育培训就可以了。不过,法律方面的问题,更复杂的还在于各种法律条款间的完善和支持。
以目前国内法律框架,如果开放代孕,恐怕有很多法律条款需要做修改,从而减少法律条文之间的互相矛盾。
比如如果代孕双方签署合同,要求提供代孕的母亲不得自行终止妊娠,否则要给予赔偿。但是,目前国内法律,是允许早孕期女性自行决定是否保留胚胎的,那么,提供代孕的母亲以此为由,要求在早孕期做流产,而且拒绝赔偿,那么法律上是不是要对这个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呢?或者说,如果提供代孕的母亲可以像普通怀孕女性一样,拥有对胚胎的处置权,那么寻求代孕的夫妻,他们的权益如何保障呢?
类似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不仅如此,开放代孕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重视,那就是「胁迫」问题。
在一些人的说法中,代孕被认为是女性的生育自由,甚至是贫困女性获取经济来源的重要方式。
但残酷的现实是,代孕收益的大部分还是流向了机构和产业,而所谓的「自由」甚至成为了压迫女性的沉重枷锁。
还是以印度为例,对于寻求代孕的夫妇来说,代孕一个孩子的花费约为 22400 美元,而每位代孕母亲拿到的酬劳仅为 8000 美元左右。
正式开始代孕前,代孕母亲需要签署一份代孕合同。代孕者需要遵从代孕者之家的规定,至于胎儿出生以后是否健康、是否畸形,都与代孕母亲无关;同时,怀孕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医院、医生、被代孕夫妇均不承担。
批评人士表示,寻求代孕的夫妇正在以低廉的价格雇用代孕母亲们承受痛苦和风险,从而对印度的贫穷妇女进行剥削。
图片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一旦代孕合法化,那么就有可能在合法的外衣下,存在胁迫女性非自愿代孕,从而获得利益的现象。发生这种「胁迫」情况,和社会分层有关。一个社会的贫富分化越大,权力越集中,越容易出现这种胁迫的情况。
2020 年,#中国 6 亿人每月收入 1000 元# 的话题上了热搜,众多网友表示不可思议。但国家统计局在随后的回应中表示,这个数据可以从全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数据得到印证:
■ DEPTH
根据 2019 年相关数据,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共 40% 家庭户对应的人口为 6.1 亿人,年人均收入为 11485 元,月人均收入近 1000 元。其中,低收入组户月人均收入低于 1000 元,中间偏下收入组户月人均收入高于 1000 元。
国家的经济和 GDP 确实在提升,但中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广大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相当一部分居民收入水平依然偏低。
在这样的国情之下,如果开放代孕,那么发生胁迫现象的可能性会很大。
总的来说,从医学角度来说,作为一种解决不孕夫妇的医疗技术,代孕并非必然引发罪恶,在充分厘清概念、做好保障、出于自愿的情况下,也并非绝对不能开展。
只是,我们该如何保证所谓的「保障」和「自愿」呢?
这也许是一个很难有答案的问题。
但可以预料到的是,贸然开放代孕,带来的不是生育自由,而是一个又一个物化生命的「婴儿工厂」。
【株洲:透视“三微”实事里的民生大乾坤】只要天气晴好,株洲市天元区武广片区的微公园,总能迎来三五成群“打卡”的市民们。不久前,这里还是一片无人问津的荒地。
一年多时间,株洲市共建成102个这样的微公园,辐射半径覆盖全市50%以上社区。
微公园是株洲市城市管理“三微”工作之一。近年来,株洲市城管局以“全国有重要影响、全省一流”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城市管理问题为切入点,从微服务、微亮化、微公园“三微”着手,努力疏通一批民生“难点”和“堵点”。
株洲市城市管理“三微”实事先后被住建部、湖南省委内刊《湖南工作》、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内刊《政务要情与交流》等推介。这些经验有何独到之处?观潮君特意进行了一番探究……
微公园:
形式虽“微”内容“不小”
出门便是公园,开窗就能见绿,这样的美好愿景,株洲市正在逐渐实现。
谭家塘微公园是株洲首个利用城市异地绿化和城区树木移植打造的试点微公园。项目位于西环线辅道与衡山路交汇处,原本是一片无人问津的城市闲置地。该园于2020年10月开工,今年3月完工,建设面积1.8万平方米,总投资300余万元。通过建园造景,该园现已成为以“色叶景观林”为主题,服务覆盖5个住宅区近3000户居民的绿色园地。6月,该公园通过“株小薇·美丽株洲我的家”微公园征名正式命名为“杏园”。
株洲市园林绿化中心综合科负责人文晗告诉观潮君,为了给市民朋友发放“绿色福利”,株洲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废弃地等零星开放空间“见缝插绿”。
2021年,全市计划完成“微公园”(小游园)建设项目50个,计划建设总面积约46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完工37个,13个正在建设中。项目完工后,将有效解决全市公园绿地分布不均等问题,全力为居民打造“10分钟美好生活圈”。
株洲市园林绿化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的“微公园”单个项目的改造投入虽不大,但建设思路更成熟,紧扣群众最紧要的需求,让“微公园”的价值更加凸显。
新建的“微公园”项目除了增加必要的绿化,还会因地制宜设置健身器材、休闲座椅、景观亭甚至临时停车场等设施,而提质改造的项目,则重点放在增加配套设施方面,为居民打造家门口的园林式户外休闲空间。
微亮化:
靓了城市夜景 亮了回家路
“三微”实事的第二个方面,即“微亮化”。
夜景亮化,如何点亮城市“暗处”又展现株洲韵味?株洲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微亮化”概念。
株洲市城管局灯饰管理处负责人称,所谓“微亮化”,就是有别于大型、连片式夜景灯光布局,落脚点放在社区、街巷和小游园等区域,优先解决居民最后100米的照明问题,形成“一社区一特色”的亮化效果。
从2020年起,株洲市就积极调整亮化重心,市委市政府与省内外专家共绘“微亮化”蓝图,明确了“不搞大阵仗、不花大价钱、办好民生小事”的思路,着力在“微”上做文章。这种亮化新模式,让城市灯光从繁华闹市照进街巷游园,护航居民回家路,雕琢家门口的“微夜景”。
“这种‘微’体现在多个方面。”这位负责人还介绍,首先其载体很小,主要选择在社区、小游园等小型区域内,其次它的成本造价不高,大多采用微改造,不会大拆大建,且注重灯光亲民性,不会影响居民休息。
家住株洲市中华三路沿线的居民们都是“微亮化”的受益者。中华三路是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路两旁全是居民楼,越往里走拐角越多,沿途路灯早已锈蚀老化,无法亮灯,导致出行不便。
居民李阿姨说:“曾经有个小伙子在这里摔得一脸血,太危险了。”她说,这条路可以通往农贸市场、厂区、学校,很多居民夜间从这里经过都拿着手电筒行走。今年,“微亮化”对这条路安装了11盏60w的LED寄杆灯,特别是在路口交汇处、拐角处,确保有灯照亮,避免事故发生。“现在好了,晚上出来不必再心惊胆战了。”李阿姨看着刚装好的灯说。
“微亮化”不仅点亮回家路,还打造了家门口的小夜景。袁家湾社区是典型的城郊结合型社区,周边有3个老旧小区、1000多户居民。社区内小游园有池塘、假山和树木,景色宜人,居民们常常坐在亭子和休闲坐凳上聊天玩乐。由于没有灯光,小游园白天很热闹夜晚却很寂静。“微亮化”对湖面、假山、亭台进行灯光设计,形成游园视觉特色。“微亮化”后的袁家湾社区,随处可见夜间散步的居民纷纷拿出手机拍夜景,为居民们营造温馨的夜游环境。
今年,株洲市小街小巷功能照明提质覆盖天元区、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计划将完成55个“微亮化”项目,包括11个小游园和44条小街小巷。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微亮化”还对部分新建的微公园进行照明布置,让“微亮化”与微公园结合起来。
截至目前, 44条小街小巷和10个小游园的“微亮化”已完工亮灯,惠及约30万居民。
微服务:
全天不打烊 有效期一辈子
“亲,您急难愁盼的事,请告诉我来帮忙,服务有效期一辈子。”在株洲市城管局监督指挥中心便民服务店,一张醒目的红纸贴在门口,上面还写有城管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除了“微公园”“微亮化”外,“微服务”也是“三微”工作之一。
观潮君了解到,今年,株洲市城管局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微服务”活动,推行“线上+线下”与“立即办+帮着办”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并设立“株洲城管”公众服务平台、“12319”城管热线和“城管无小事,有事多商量”微信群,对群众反映的城管问题,全天候受理、全流程处置、全过程监管,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便民服务窗口”。
提到株洲城管的“微服务”,享受到这一“福利”的居民朋友还真不少。家住石峰区报亭二村80岁的张光华就是这一福利的受益者。报亭二村13栋外有一条长约50米的斜坡,由于地势原因,斜坡与地面有最高约5米的落差,但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被大家称为“危险坡”。“经常看到有小朋友在附近蹦蹦跳跳,我都喊他们走开,万一掉下去可怎么办?”张光华说。
经城管信息采集员多方协调,这一斜坡终于加装了隔离护栏。为此,张光华特意致电城管热线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不辞辛劳,真心为民解忧!”张光华说。
这样的为民解难题的“微实事”,仅仅是株洲市数字城管网格化管理“微服务”线下服务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全局线上处理市民微信举报问题14748件,结案率94.33%,“12319”城管热线案卷91件,结案率100%,做到市民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这些在常人眼中看似不起眼的“三微”实事,却解决了“大大”的民生问题,已成为株洲市城市管理名副其实的新名片。
一年多时间,株洲市共建成102个这样的微公园,辐射半径覆盖全市50%以上社区。
微公园是株洲市城市管理“三微”工作之一。近年来,株洲市城管局以“全国有重要影响、全省一流”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城市管理问题为切入点,从微服务、微亮化、微公园“三微”着手,努力疏通一批民生“难点”和“堵点”。
株洲市城市管理“三微”实事先后被住建部、湖南省委内刊《湖南工作》、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内刊《政务要情与交流》等推介。这些经验有何独到之处?观潮君特意进行了一番探究……
微公园:
形式虽“微”内容“不小”
出门便是公园,开窗就能见绿,这样的美好愿景,株洲市正在逐渐实现。
谭家塘微公园是株洲首个利用城市异地绿化和城区树木移植打造的试点微公园。项目位于西环线辅道与衡山路交汇处,原本是一片无人问津的城市闲置地。该园于2020年10月开工,今年3月完工,建设面积1.8万平方米,总投资300余万元。通过建园造景,该园现已成为以“色叶景观林”为主题,服务覆盖5个住宅区近3000户居民的绿色园地。6月,该公园通过“株小薇·美丽株洲我的家”微公园征名正式命名为“杏园”。
株洲市园林绿化中心综合科负责人文晗告诉观潮君,为了给市民朋友发放“绿色福利”,株洲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废弃地等零星开放空间“见缝插绿”。
2021年,全市计划完成“微公园”(小游园)建设项目50个,计划建设总面积约46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完工37个,13个正在建设中。项目完工后,将有效解决全市公园绿地分布不均等问题,全力为居民打造“10分钟美好生活圈”。
株洲市园林绿化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的“微公园”单个项目的改造投入虽不大,但建设思路更成熟,紧扣群众最紧要的需求,让“微公园”的价值更加凸显。
新建的“微公园”项目除了增加必要的绿化,还会因地制宜设置健身器材、休闲座椅、景观亭甚至临时停车场等设施,而提质改造的项目,则重点放在增加配套设施方面,为居民打造家门口的园林式户外休闲空间。
微亮化:
靓了城市夜景 亮了回家路
“三微”实事的第二个方面,即“微亮化”。
夜景亮化,如何点亮城市“暗处”又展现株洲韵味?株洲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微亮化”概念。
株洲市城管局灯饰管理处负责人称,所谓“微亮化”,就是有别于大型、连片式夜景灯光布局,落脚点放在社区、街巷和小游园等区域,优先解决居民最后100米的照明问题,形成“一社区一特色”的亮化效果。
从2020年起,株洲市就积极调整亮化重心,市委市政府与省内外专家共绘“微亮化”蓝图,明确了“不搞大阵仗、不花大价钱、办好民生小事”的思路,着力在“微”上做文章。这种亮化新模式,让城市灯光从繁华闹市照进街巷游园,护航居民回家路,雕琢家门口的“微夜景”。
“这种‘微’体现在多个方面。”这位负责人还介绍,首先其载体很小,主要选择在社区、小游园等小型区域内,其次它的成本造价不高,大多采用微改造,不会大拆大建,且注重灯光亲民性,不会影响居民休息。
家住株洲市中华三路沿线的居民们都是“微亮化”的受益者。中华三路是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路两旁全是居民楼,越往里走拐角越多,沿途路灯早已锈蚀老化,无法亮灯,导致出行不便。
居民李阿姨说:“曾经有个小伙子在这里摔得一脸血,太危险了。”她说,这条路可以通往农贸市场、厂区、学校,很多居民夜间从这里经过都拿着手电筒行走。今年,“微亮化”对这条路安装了11盏60w的LED寄杆灯,特别是在路口交汇处、拐角处,确保有灯照亮,避免事故发生。“现在好了,晚上出来不必再心惊胆战了。”李阿姨看着刚装好的灯说。
“微亮化”不仅点亮回家路,还打造了家门口的小夜景。袁家湾社区是典型的城郊结合型社区,周边有3个老旧小区、1000多户居民。社区内小游园有池塘、假山和树木,景色宜人,居民们常常坐在亭子和休闲坐凳上聊天玩乐。由于没有灯光,小游园白天很热闹夜晚却很寂静。“微亮化”对湖面、假山、亭台进行灯光设计,形成游园视觉特色。“微亮化”后的袁家湾社区,随处可见夜间散步的居民纷纷拿出手机拍夜景,为居民们营造温馨的夜游环境。
今年,株洲市小街小巷功能照明提质覆盖天元区、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计划将完成55个“微亮化”项目,包括11个小游园和44条小街小巷。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微亮化”还对部分新建的微公园进行照明布置,让“微亮化”与微公园结合起来。
截至目前, 44条小街小巷和10个小游园的“微亮化”已完工亮灯,惠及约30万居民。
微服务:
全天不打烊 有效期一辈子
“亲,您急难愁盼的事,请告诉我来帮忙,服务有效期一辈子。”在株洲市城管局监督指挥中心便民服务店,一张醒目的红纸贴在门口,上面还写有城管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除了“微公园”“微亮化”外,“微服务”也是“三微”工作之一。
观潮君了解到,今年,株洲市城管局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微服务”活动,推行“线上+线下”与“立即办+帮着办”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并设立“株洲城管”公众服务平台、“12319”城管热线和“城管无小事,有事多商量”微信群,对群众反映的城管问题,全天候受理、全流程处置、全过程监管,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便民服务窗口”。
提到株洲城管的“微服务”,享受到这一“福利”的居民朋友还真不少。家住石峰区报亭二村80岁的张光华就是这一福利的受益者。报亭二村13栋外有一条长约50米的斜坡,由于地势原因,斜坡与地面有最高约5米的落差,但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被大家称为“危险坡”。“经常看到有小朋友在附近蹦蹦跳跳,我都喊他们走开,万一掉下去可怎么办?”张光华说。
经城管信息采集员多方协调,这一斜坡终于加装了隔离护栏。为此,张光华特意致电城管热线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不辞辛劳,真心为民解忧!”张光华说。
这样的为民解难题的“微实事”,仅仅是株洲市数字城管网格化管理“微服务”线下服务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全局线上处理市民微信举报问题14748件,结案率94.33%,“12319”城管热线案卷91件,结案率100%,做到市民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这些在常人眼中看似不起眼的“三微”实事,却解决了“大大”的民生问题,已成为株洲市城市管理名副其实的新名片。
昨晚梦到自己读博了,博导是美国人。研究的课题是《编程模拟火星大气环境下种土豆的可行性》,自己做出一台机器,已经成功模拟出地球大气环境,种出的土豆的各项实验数据都和实际完全符合。在梦里火龙果是火星原产水果,是人类移植到地球的,在外貌和口味上做了改良。[笑cry][笑cry][笑cry]#梦# https://t.cn/RBSR9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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