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从管理机制缺失到全程规范留痕——石家庄市两级法院规范上诉案件移送与卷宗流转工作纪实】由于缺少有关规定细则,长期以来,对于上诉案件的移送流程没有明确的要求,以至于个别案件上诉过程拖沓,卷宗流转不及时,当事人虽提交上诉状,但长期进不了二审程序。为消除卷宗管理盲区,提高案件移送效率,石家庄市两级法院创新推行了上诉案件移送全程集中管控。该机制运行一年来,效果非常明显。
2021年12月16日,省法院召开培训会,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上诉案件流程培训,详细介绍推广了这一创新做法。
案件流程明确——即收即录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陈孝慈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发生矛盾,女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为了少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提出上诉,打算利用上诉程序推迟判决生效时间。
一审法院立案庭上诉流转窗口收到男方的上诉状后,通过“线上上诉流转集中管理系统”及时登记,并于当日提交办案法官审核,法官审核后次日邮寄上诉状并整理卷宗,快速将纸质卷宗移交至立案庭,一审立案庭通过邮政集中专递服务“即收即转”方式完成卷宗的移送。以前需要一两个月才能办结的上诉卷宗流转,如今几天就办完了,男方想拖延判决生效时间的想法破灭了。
2020年8月,在两级法院充分调研商讨,并几经修订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上诉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很快研发上线移送集中管理和材料流转系统及手机APP软件。
《规定》对上诉案件移送和卷宗流转相关流程作出了详细要求:一审法官负责审查电子卷宗是否符合上诉条件。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材料,登记上诉信息,集中收、转、录上诉材料。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上诉材料收转窗口。当事人统一在上诉材料收转窗口递交上诉材料,收转窗口需将上诉情况及时录入,并将相关材料即时转交案件承办法官,实现了“即收即录”“即收即转”“即登记即上诉”,从源头上加强了对上诉案件的管控。同时,《规定》明确了各流程环节的期限,法官接到上诉材料后,审查期限为3个工作日,向诉讼服务中心移送卷宗期限为20日(公告送达上诉状的为80日)。卷宗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每天由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取卷送卷。
由此,以往由法官或助理“攒够一批、移送一批”的老旧卷宗流转方式彻底改变了,有专门窗口、专人负责,流程清晰,责任明确,还节约了人力物力。
卷宗及时流转——高质外包
每天一上班,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丽都要去看一看上报给中院的卷宗是不是都已装箱、密封,因为上午10时,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来取走,直接送往石家庄中院。
配合《规定》的实施,石家庄中院与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合作,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卷宗移送工作统一交由邮政公司负责。邮政公司成立专门团队,每个工作日分段、分片在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之间取送卷宗材料,实现了卷宗移送“即收即转”,解决了卷宗分批流转、周期过长的问题,大幅提升卷宗流转效率。石家庄中院还与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共同确定了卷宗材料密封、入盒、装车、“三防”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同时,将法院送达系统和邮政信息系统深度融合,实现送达图片视频可及时回传,送达轨迹实时可见,电子签章文书可以异地打印,送达和卷宗移转更加规范安全。
在石家庄相对偏远的赞皇县,该县法院副院长张付有对这一改进措施非常赞赏:“我们这里的案件数量相对市区基层院要少,为一两份卷宗跑一趟中院感觉很浪费时间,所以过去有时候是攒一批一送,这样时间就容易拉长。现在的方式太好了,节省了我们的人力财力,还保证了时效。”
线上线下同步——全程留痕
“2021年12月13日下午,我的手机一共收到95条系统提示短信。这些短信都是直接发送给相关法官或工作人员的,提示他们某一时间节点快到了。”石家庄中院办案系统管理员如是说,他们经常要做一些系统测试,来时时关注系统运行情况。
应用“互联网+”“线上+线下”的思维方式,石家庄中院与外协团队研发了电脑端移送集中管理系统和材料流转手机APP软件,在线下管理的同时,实现了全流程线上的管控。材料的收转、录入、审核、上诉移送等环节,全程录入线上。各种材料及卷宗移送做到全程留痕,移送的每个节点都在系统中有迹可循,明晰了主体责任,实现了移送管理的规范有序。通过手机APP软件,在卷宗流转时,交接双方使用手机APP扫码交接,全程留痕,并上传至系统管理端数据库。系统还会根据时间节点对相关人员发出提示信息,以避免延期。这样能够保证卷宗移送主体责任明确,卷宗位置实时可查,卷宗流转有序可控,破解了卷宗管理不到位、卷宗流转效率低、卷宗归档率低等问题。
某律师事务所宋律师代理了一起银行与多名借款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案件事实清楚,借贷关系明确,被告无从辩解。出于拖延时间之目的,其中一名借款人先后就管辖异议裁定和一审判决提起两次上诉。以往,因涉及到案卷在一、二审法院之间、法院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移送等繁琐程序,从一审出判到判决生效往往时间较长。本案中,石家庄中院运用“上诉案件卷宗流转机制”进行卷宗流转,该借款人就管辖异议上诉后,二审法院及时做出驳回上诉裁定;就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很快立案受理并开庭,上诉人未到庭,二审法院及时依法作出撤回上诉处理裁定,并通过系统迅速送达,案件及时生效。宋律师对这一案件的办理速度极其惊讶:“这个案子虽然经历两次上诉,中间还涉及管辖异议的处理,但一审二审两次诉讼仅用4个多月就结案生效了,按以往上诉案件的流转速度,很难达到这个效果。”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孔丽华告诉记者,以往上诉案件根本不知道卷宗到哪儿了,当事人询问进度,法官也无从回答,现在通过上诉系统和流转软件可以随时查看卷宗的去向。这一系统不仅大大提高了上诉效率,节省了一审法官和助理的时间,还打消了当事人对法官的误解。
“平均提速35天,而且卷宗流转天数还在持续下降中。”石家庄中院审管办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通过石家庄两级法院开展上诉案件集中管理改革,提升了案件移送效率,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案件平均上诉移送天数较上年度减少35天。过去当事人集中反映案件上诉移送周期长、影响其时效权益的投诉现在很少见了。石家庄两级法院的做法,受到市委政法委和省法院领导批示肯定,作为信息化建设成果在最高法信息中心公众号“智慧法院进行时”刊发推广,还作为司法改革成果被最高法司改办推广至全国法院系统。
2021年12月16日,省法院召开培训会,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上诉案件流程培训,详细介绍推广了这一创新做法。
案件流程明确——即收即录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陈孝慈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发生矛盾,女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为了少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提出上诉,打算利用上诉程序推迟判决生效时间。
一审法院立案庭上诉流转窗口收到男方的上诉状后,通过“线上上诉流转集中管理系统”及时登记,并于当日提交办案法官审核,法官审核后次日邮寄上诉状并整理卷宗,快速将纸质卷宗移交至立案庭,一审立案庭通过邮政集中专递服务“即收即转”方式完成卷宗的移送。以前需要一两个月才能办结的上诉卷宗流转,如今几天就办完了,男方想拖延判决生效时间的想法破灭了。
2020年8月,在两级法院充分调研商讨,并几经修订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上诉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很快研发上线移送集中管理和材料流转系统及手机APP软件。
《规定》对上诉案件移送和卷宗流转相关流程作出了详细要求:一审法官负责审查电子卷宗是否符合上诉条件。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材料,登记上诉信息,集中收、转、录上诉材料。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上诉材料收转窗口。当事人统一在上诉材料收转窗口递交上诉材料,收转窗口需将上诉情况及时录入,并将相关材料即时转交案件承办法官,实现了“即收即录”“即收即转”“即登记即上诉”,从源头上加强了对上诉案件的管控。同时,《规定》明确了各流程环节的期限,法官接到上诉材料后,审查期限为3个工作日,向诉讼服务中心移送卷宗期限为20日(公告送达上诉状的为80日)。卷宗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每天由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取卷送卷。
由此,以往由法官或助理“攒够一批、移送一批”的老旧卷宗流转方式彻底改变了,有专门窗口、专人负责,流程清晰,责任明确,还节约了人力物力。
卷宗及时流转——高质外包
每天一上班,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丽都要去看一看上报给中院的卷宗是不是都已装箱、密封,因为上午10时,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来取走,直接送往石家庄中院。
配合《规定》的实施,石家庄中院与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合作,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卷宗移送工作统一交由邮政公司负责。邮政公司成立专门团队,每个工作日分段、分片在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之间取送卷宗材料,实现了卷宗移送“即收即转”,解决了卷宗分批流转、周期过长的问题,大幅提升卷宗流转效率。石家庄中院还与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共同确定了卷宗材料密封、入盒、装车、“三防”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同时,将法院送达系统和邮政信息系统深度融合,实现送达图片视频可及时回传,送达轨迹实时可见,电子签章文书可以异地打印,送达和卷宗移转更加规范安全。
在石家庄相对偏远的赞皇县,该县法院副院长张付有对这一改进措施非常赞赏:“我们这里的案件数量相对市区基层院要少,为一两份卷宗跑一趟中院感觉很浪费时间,所以过去有时候是攒一批一送,这样时间就容易拉长。现在的方式太好了,节省了我们的人力财力,还保证了时效。”
线上线下同步——全程留痕
“2021年12月13日下午,我的手机一共收到95条系统提示短信。这些短信都是直接发送给相关法官或工作人员的,提示他们某一时间节点快到了。”石家庄中院办案系统管理员如是说,他们经常要做一些系统测试,来时时关注系统运行情况。
应用“互联网+”“线上+线下”的思维方式,石家庄中院与外协团队研发了电脑端移送集中管理系统和材料流转手机APP软件,在线下管理的同时,实现了全流程线上的管控。材料的收转、录入、审核、上诉移送等环节,全程录入线上。各种材料及卷宗移送做到全程留痕,移送的每个节点都在系统中有迹可循,明晰了主体责任,实现了移送管理的规范有序。通过手机APP软件,在卷宗流转时,交接双方使用手机APP扫码交接,全程留痕,并上传至系统管理端数据库。系统还会根据时间节点对相关人员发出提示信息,以避免延期。这样能够保证卷宗移送主体责任明确,卷宗位置实时可查,卷宗流转有序可控,破解了卷宗管理不到位、卷宗流转效率低、卷宗归档率低等问题。
某律师事务所宋律师代理了一起银行与多名借款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案件事实清楚,借贷关系明确,被告无从辩解。出于拖延时间之目的,其中一名借款人先后就管辖异议裁定和一审判决提起两次上诉。以往,因涉及到案卷在一、二审法院之间、法院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移送等繁琐程序,从一审出判到判决生效往往时间较长。本案中,石家庄中院运用“上诉案件卷宗流转机制”进行卷宗流转,该借款人就管辖异议上诉后,二审法院及时做出驳回上诉裁定;就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很快立案受理并开庭,上诉人未到庭,二审法院及时依法作出撤回上诉处理裁定,并通过系统迅速送达,案件及时生效。宋律师对这一案件的办理速度极其惊讶:“这个案子虽然经历两次上诉,中间还涉及管辖异议的处理,但一审二审两次诉讼仅用4个多月就结案生效了,按以往上诉案件的流转速度,很难达到这个效果。”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孔丽华告诉记者,以往上诉案件根本不知道卷宗到哪儿了,当事人询问进度,法官也无从回答,现在通过上诉系统和流转软件可以随时查看卷宗的去向。这一系统不仅大大提高了上诉效率,节省了一审法官和助理的时间,还打消了当事人对法官的误解。
“平均提速35天,而且卷宗流转天数还在持续下降中。”石家庄中院审管办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通过石家庄两级法院开展上诉案件集中管理改革,提升了案件移送效率,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案件平均上诉移送天数较上年度减少35天。过去当事人集中反映案件上诉移送周期长、影响其时效权益的投诉现在很少见了。石家庄两级法院的做法,受到市委政法委和省法院领导批示肯定,作为信息化建设成果在最高法信息中心公众号“智慧法院进行时”刊发推广,还作为司法改革成果被最高法司改办推广至全国法院系统。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保维稳工作会议在市司法局召开
10月21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保维稳工作会议在市司法局召开,我县司法局董俭分局长带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局及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方莉主持并传达了全省安保维稳工作会议中张书记的讲话精神,各县区司法局汇报了本地安保维稳工作的开展情况,市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程实科长对各县区的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和要求,市社区矫正局孔局长对各县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市局薛局长对各县区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安保维稳工作提出了要求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维稳安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聚焦关键环节,坚决守住社会安全稳定底线,3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维稳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
10月21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保维稳工作会议在市司法局召开,我县司法局董俭分局长带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局及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方莉主持并传达了全省安保维稳工作会议中张书记的讲话精神,各县区司法局汇报了本地安保维稳工作的开展情况,市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程实科长对各县区的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和要求,市社区矫正局孔局长对各县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市局薛局长对各县区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安保维稳工作提出了要求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维稳安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聚焦关键环节,坚决守住社会安全稳定底线,3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维稳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
重复信访下降, 群众满意度提升!这个优秀办案团队被最高检通报表彰
第十检察部办信中心是河南省检察院为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而成立的专门办信机构。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办信中心始终秉持该院党组提出的“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理念,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得到了最高检和河南省委的充分肯定。在今年初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河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办信中心被最高检通报表彰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河南是人口大省,该省检察机关每年收到群众来信1万多件,处理难度可想而知。一个仅由10人组成的工作团队是如何办理纷繁复杂的群众来信的?沉甸甸的荣誉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故事?近日,记者通过实地采访一探究竟。
“一三四”工作法提高办信质效
据介绍,2019年以来,河南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53367件,具备回复条件的44467件全部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已办结答复41837件,赴省重复访下降23%,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一三四”工作法。“‘一三四’工作法就是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三个中心、建立四项制度。”河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实施“一把手”工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署推动;通过三个中心实现分类办理、提质增效;通过四项制度规范流程、落实责任,切实推动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落地见效。
“三个中心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办信中心,该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高保军一边带领记者现场参观办信工作流程,一边介绍三个中心各自的职责:群众来信处理中心负责最高检转交和省院接收的群众常规来信的回复处理工作,网络信访处理中心负责12309网站受理的网上信访和省院领导接收的群众来信的回复处理工作,群众信访督办中心负责对于分流到省院各部门、各市分院信件的协调、督办、情况分析和通报工作。
“我们的办信工作之所以能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一方面得益于三个中心均采用清晰的路径和分工推进工作落实,细化了内部工作流程,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我们有一支精良的办信团队。”该院副检察长王广军介绍,在办信中心的10名工作人员中,高保军、李玉鹏、刘洁、朱伟,从事信访工作多年,每个人都有着闪光的荣誉,有的是优秀公务员,有的是二等功荣立者,有的曾获得省直机关“十大道德模范”、优秀接待员称号等;张豫昌、李玉彩、马骏、蒋亚伟、谷林宣、段慧娟,则有着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是办理信访案件的行家里手。
检察长带头接访
压实“解题”“治本”责任
“‘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带头接访就不难。检察长带头办理群众来信,是确保我们团队办信工作行稳致远的压舱石。”高保军说。
据介绍,为推动检察长接访工作,河南省检察院专门出台了《河南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理群众信访案件暂行规定》,按照“五个一”(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班人马、一案一策、一包到底)的工作模式进行包案化解。针对2020年以来最高检挂牌督办的81起信访积案,河南省检察院均采取省检察院班子成员与相关市院、基层院检察长共同组成工作单元的方式,通过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最终将矛盾予以全部化解。
“下一步要将检察长接访作为省检察院及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教育整顿、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化总结、规范推进,抓好落实。”日前,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对检察长接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安排了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等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狠抓检察长接访工作落实,也有一些让人“红脸出汗”的情况发生。河南省检察院曾专门点名洛阳等3个市级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到省院就“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专项述职、当面“考试”,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
“点名述职只是我们实施全流程督查督办的一种形式。”高保军说道,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是“破题”与“解题”、“治标”与“治本”的关系,重点难点都在“解题”和“治本”上。为此,办信中心坚持严格落实分流前评估等级、办理中预警提示、办结后抽查回访及全流程督查督办等制度,坚持全流程跟踪问效,确保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到实处,做好“解题”“治本”的后半篇文章。
把办信落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
2020年5月,被害人田某因不服梁园区、商丘市两级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军拘役六个月的判决,以来信形式向河南省检察院申诉。
该院办信中心检察官朱伟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经多次与田某沟通后,朱伟了解到,田某不仅对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这两种罪名的法律认识有偏差,也对王某军未全部履行判决赔偿怨气很大。为彻底解开田某心结,2020年10月15日,该院在商丘举行了一场公开听证会。
“在我申诉期间,检察官两次到家中与我见面,今天还为我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我的事被重视了,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温暖。”听证会上,参会各方都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就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辩论。最终,听证会虽然没有支持田某的申诉意见,但他仍表示接受处理结果。
这是办信中心通过公开听证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一个生动例证。除此之外,在办信过程中,办案团队还注重增强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及时性,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2020年6月,青海省的刘某因不服延津县、新乡市两级法院判决和新乡市检察院审查结果,向河南省检察院写信反映情况。收到来信后,办信中心依法导入刑事申诉程序,将该案交由办信中心检察官刘洁办理。
刘洁审查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经沟通后发现,刘某的儿子刘某军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儿媳王某离家并迁走户口,刘某军年仅5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目前刘某一家在偏远山区以务农为生,法院判决确认的71万余元赔偿金未执行到位,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对此,刘洁在多次对刘某释法说理的同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后经河南、青海两省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在短时间内为其申请到了10.3万元司法救助金。最终,刘某一家接受了检察机关对原案的审查处理意见。
近年来,该办案团队还注重及时发现总结各地的先进经验,并在全省加以推广。“如推广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经验,打造了全天候无接触信访服务平台,在疫情期间发挥了很大作用;总结推广了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探索的公检法司协同答复机制,凝聚了多方合力,提升了化解质效。”高保军举例说。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立新 王天润
编辑:薛永利
第十检察部办信中心是河南省检察院为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而成立的专门办信机构。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办信中心始终秉持该院党组提出的“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理念,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得到了最高检和河南省委的充分肯定。在今年初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河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办信中心被最高检通报表彰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河南是人口大省,该省检察机关每年收到群众来信1万多件,处理难度可想而知。一个仅由10人组成的工作团队是如何办理纷繁复杂的群众来信的?沉甸甸的荣誉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故事?近日,记者通过实地采访一探究竟。
“一三四”工作法提高办信质效
据介绍,2019年以来,河南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53367件,具备回复条件的44467件全部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已办结答复41837件,赴省重复访下降23%,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一三四”工作法。“‘一三四’工作法就是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三个中心、建立四项制度。”河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实施“一把手”工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署推动;通过三个中心实现分类办理、提质增效;通过四项制度规范流程、落实责任,切实推动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落地见效。
“三个中心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办信中心,该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高保军一边带领记者现场参观办信工作流程,一边介绍三个中心各自的职责:群众来信处理中心负责最高检转交和省院接收的群众常规来信的回复处理工作,网络信访处理中心负责12309网站受理的网上信访和省院领导接收的群众来信的回复处理工作,群众信访督办中心负责对于分流到省院各部门、各市分院信件的协调、督办、情况分析和通报工作。
“我们的办信工作之所以能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一方面得益于三个中心均采用清晰的路径和分工推进工作落实,细化了内部工作流程,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我们有一支精良的办信团队。”该院副检察长王广军介绍,在办信中心的10名工作人员中,高保军、李玉鹏、刘洁、朱伟,从事信访工作多年,每个人都有着闪光的荣誉,有的是优秀公务员,有的是二等功荣立者,有的曾获得省直机关“十大道德模范”、优秀接待员称号等;张豫昌、李玉彩、马骏、蒋亚伟、谷林宣、段慧娟,则有着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是办理信访案件的行家里手。
检察长带头接访
压实“解题”“治本”责任
“‘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带头接访就不难。检察长带头办理群众来信,是确保我们团队办信工作行稳致远的压舱石。”高保军说。
据介绍,为推动检察长接访工作,河南省检察院专门出台了《河南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理群众信访案件暂行规定》,按照“五个一”(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班人马、一案一策、一包到底)的工作模式进行包案化解。针对2020年以来最高检挂牌督办的81起信访积案,河南省检察院均采取省检察院班子成员与相关市院、基层院检察长共同组成工作单元的方式,通过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最终将矛盾予以全部化解。
“下一步要将检察长接访作为省检察院及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教育整顿、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化总结、规范推进,抓好落实。”日前,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对检察长接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安排了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等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狠抓检察长接访工作落实,也有一些让人“红脸出汗”的情况发生。河南省检察院曾专门点名洛阳等3个市级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到省院就“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专项述职、当面“考试”,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
“点名述职只是我们实施全流程督查督办的一种形式。”高保军说道,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是“破题”与“解题”、“治标”与“治本”的关系,重点难点都在“解题”和“治本”上。为此,办信中心坚持严格落实分流前评估等级、办理中预警提示、办结后抽查回访及全流程督查督办等制度,坚持全流程跟踪问效,确保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到实处,做好“解题”“治本”的后半篇文章。
把办信落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
2020年5月,被害人田某因不服梁园区、商丘市两级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军拘役六个月的判决,以来信形式向河南省检察院申诉。
该院办信中心检察官朱伟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经多次与田某沟通后,朱伟了解到,田某不仅对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这两种罪名的法律认识有偏差,也对王某军未全部履行判决赔偿怨气很大。为彻底解开田某心结,2020年10月15日,该院在商丘举行了一场公开听证会。
“在我申诉期间,检察官两次到家中与我见面,今天还为我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我的事被重视了,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温暖。”听证会上,参会各方都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就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辩论。最终,听证会虽然没有支持田某的申诉意见,但他仍表示接受处理结果。
这是办信中心通过公开听证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一个生动例证。除此之外,在办信过程中,办案团队还注重增强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及时性,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2020年6月,青海省的刘某因不服延津县、新乡市两级法院判决和新乡市检察院审查结果,向河南省检察院写信反映情况。收到来信后,办信中心依法导入刑事申诉程序,将该案交由办信中心检察官刘洁办理。
刘洁审查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经沟通后发现,刘某的儿子刘某军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儿媳王某离家并迁走户口,刘某军年仅5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目前刘某一家在偏远山区以务农为生,法院判决确认的71万余元赔偿金未执行到位,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对此,刘洁在多次对刘某释法说理的同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后经河南、青海两省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在短时间内为其申请到了10.3万元司法救助金。最终,刘某一家接受了检察机关对原案的审查处理意见。
近年来,该办案团队还注重及时发现总结各地的先进经验,并在全省加以推广。“如推广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经验,打造了全天候无接触信访服务平台,在疫情期间发挥了很大作用;总结推广了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探索的公检法司协同答复机制,凝聚了多方合力,提升了化解质效。”高保军举例说。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立新 王天润
编辑:薛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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