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州:柞村镇石材企业污染 职能部门被质疑监管缺失】
近日,本网接到山东省莱州市柞村镇群众反映:我们是莱州市柞村镇群众,我们莱州市盛产石材,尤其是以柞村为主,更是有着中国石材之乡的美誉,然而在光环的背后,我们也有着些许的难言之隐。
我们村周边有多家石材企业,这些企业将大量石材的废料倾倒在厂区外面,连同固废一起随意倾倒,随处可见,这些石材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过往运送石材的大货车把道路碾压的坑洼不堪,严重影响我们的出行和身体健康。对此,本网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
在群众的带领下,工作人员来到了大黄花村,前张家村附近。看到了所反映的东建石材、蔚霖石材、昌峰石材、康利石材,、通利达石材等大小十数家石材企业。其中东建石材,昌峰石材等企业正在生产,生产车间不时向外冒出粉尘。在这些企业的道路两侧,则堆满了大量的石材固废和石材的废料。远处的山体被石材企业破坏严重。
石材固废随意堆放,没有任何防渗和防尘覆盖,每遇下雨天气,未经防渗的固废遇水,时刻污染着地下水源。
近年来,要“经济发展“,更要 “青山绿水”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国家对环境治理也越来越重视,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管严明在会上提出,将持续加大违法企业打击力度,对治污工作推进不力、水质超标未改善的,提请对责任地方政府进行约谈,公开曝光;对存在履职不到位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程序提出问责建议。
此前的2017年8月,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山东省政府对此表态,要强化责任追究、强化督导检查,努力让山东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可以说,无论中央还是省市,都对环保问题重视异常。但柞村镇污染由来已久,莱州市推进石材产业治理在柞村镇究竟有没有落实到实处?是相关部门的责任心、工作能力不到位,还是就像群众质疑的那样只会做表面工作,走形式主义呢?
近日,本网接到山东省莱州市柞村镇群众反映:我们是莱州市柞村镇群众,我们莱州市盛产石材,尤其是以柞村为主,更是有着中国石材之乡的美誉,然而在光环的背后,我们也有着些许的难言之隐。
我们村周边有多家石材企业,这些企业将大量石材的废料倾倒在厂区外面,连同固废一起随意倾倒,随处可见,这些石材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过往运送石材的大货车把道路碾压的坑洼不堪,严重影响我们的出行和身体健康。对此,本网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
在群众的带领下,工作人员来到了大黄花村,前张家村附近。看到了所反映的东建石材、蔚霖石材、昌峰石材、康利石材,、通利达石材等大小十数家石材企业。其中东建石材,昌峰石材等企业正在生产,生产车间不时向外冒出粉尘。在这些企业的道路两侧,则堆满了大量的石材固废和石材的废料。远处的山体被石材企业破坏严重。
石材固废随意堆放,没有任何防渗和防尘覆盖,每遇下雨天气,未经防渗的固废遇水,时刻污染着地下水源。
近年来,要“经济发展“,更要 “青山绿水”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国家对环境治理也越来越重视,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管严明在会上提出,将持续加大违法企业打击力度,对治污工作推进不力、水质超标未改善的,提请对责任地方政府进行约谈,公开曝光;对存在履职不到位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程序提出问责建议。
此前的2017年8月,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山东省政府对此表态,要强化责任追究、强化督导检查,努力让山东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可以说,无论中央还是省市,都对环保问题重视异常。但柞村镇污染由来已久,莱州市推进石材产业治理在柞村镇究竟有没有落实到实处?是相关部门的责任心、工作能力不到位,还是就像群众质疑的那样只会做表面工作,走形式主义呢?
#烟台身边事#【连接莱州与青岛!实拍这条正在修的交通“大动脉”![围观]】在炎炎夏日探访S218三城线莱州南段大修工程,在施工现场看到S218三城线南段施工正如火如荼开展。在荣乌高速莱州站附近工区,两台沥青摊铺机,三台压路机来回滚动。四五名摊铺工人在摊铺机前穿梭忙碌,正全力铺筑沥青路面。
眼下正值夏季高温天气,酷暑难耐,但是广大公路干部职工依然坚守在基层一线生产岗位,保障项目进展平稳有序进行。在218省道大修施工现场,广大公路工人抢抓有利时机加班加点作业保证工程质量,同时合理安排工作调休时间,争取10月底前所有工程完工。目前东半幅部分路段已完成旧路面铣刨以及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铺筑工作,正进行沥青路面摊铺。
S218三城线南段起于莱州南阳河北,途经文昌路、文峰路、柞村、夏邱四个镇街,是莱州市通往青岛地区的重要黄金枢纽。近年来,随着交通量及重载车辆的迅猛增加,该公路使用性能呈现急速下降趋势。该工程完工以后,将实现S218大修工程全线完工,进一步促进莱州与青岛地区的经济交流,不断扩大两地活动往来,在打造“畅安舒美”行车环境的同时更带动沿线经济的发展,未来将成为连接莱州与青岛的经济“大动脉”。
眼下正值夏季高温天气,酷暑难耐,但是广大公路干部职工依然坚守在基层一线生产岗位,保障项目进展平稳有序进行。在218省道大修施工现场,广大公路工人抢抓有利时机加班加点作业保证工程质量,同时合理安排工作调休时间,争取10月底前所有工程完工。目前东半幅部分路段已完成旧路面铣刨以及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铺筑工作,正进行沥青路面摊铺。
S218三城线南段起于莱州南阳河北,途经文昌路、文峰路、柞村、夏邱四个镇街,是莱州市通往青岛地区的重要黄金枢纽。近年来,随着交通量及重载车辆的迅猛增加,该公路使用性能呈现急速下降趋势。该工程完工以后,将实现S218大修工程全线完工,进一步促进莱州与青岛地区的经济交流,不断扩大两地活动往来,在打造“畅安舒美”行车环境的同时更带动沿线经济的发展,未来将成为连接莱州与青岛的经济“大动脉”。
#山东检察公益诉讼#提起诉讼典型案例二【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马某某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4年2月至4月,王某某、马某某在没有办理任何注册、安检、环评等手续的情况下,于莱州市柞村镇消水庄村沙场大院北侧车间从事盐酸清洗长石颗粒项目,并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60余吨废酸液储存于厂院北墙外的废水池内,废酸液渗漏后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后二人又用水泵将废酸液抽到厂院东墙和西墙外的排水沟,排入村北的消水河,对消水河内水体造成污染。2014年4月底,污染作坊被莱州市公安局查获关停后,王某某又将20余吨废酸液填埋在酸洗池内,产生污染沙土223吨,系危险废物。经鉴定,王某某等二人的行为对污染作坊附近的地下水、土壤和消水河内水体造成污染,因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失费共计77.6万元。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某等二人非法排放废酸液的行为严重污染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烟台市范围内无提起公益诉讼适格主体的情况下,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于2016年12月16日依法向烟台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王某某等二人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若不能恢复原状,则赔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77.6万元。2017年5月31日,烟台市中级法院作出(2017)鲁06民初字8号民事判决,依法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4年2月至4月,王某某、马某某在没有办理任何注册、安检、环评等手续的情况下,于莱州市柞村镇消水庄村沙场大院北侧车间从事盐酸清洗长石颗粒项目,并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60余吨废酸液储存于厂院北墙外的废水池内,废酸液渗漏后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后二人又用水泵将废酸液抽到厂院东墙和西墙外的排水沟,排入村北的消水河,对消水河内水体造成污染。2014年4月底,污染作坊被莱州市公安局查获关停后,王某某又将20余吨废酸液填埋在酸洗池内,产生污染沙土223吨,系危险废物。经鉴定,王某某等二人的行为对污染作坊附近的地下水、土壤和消水河内水体造成污染,因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失费共计77.6万元。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某等二人非法排放废酸液的行为严重污染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烟台市范围内无提起公益诉讼适格主体的情况下,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于2016年12月16日依法向烟台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王某某等二人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若不能恢复原状,则赔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77.6万元。2017年5月31日,烟台市中级法院作出(2017)鲁06民初字8号民事判决,依法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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