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身边事# 【[话筒]速看!吉林省这些食品抽检不合格】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25类食品共1899批次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的1899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1863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饼干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5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1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调味品7批次,其生产日期/加工日期/购进日期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舒兰市金亿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市建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鸡肉汉堡面包(110克/袋、美香园商标、生产日期2021-07-07),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万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二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年糕(切糕)(速冻面米食品)(500g/袋、陈二丫及字母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12-17),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宽城区伊米蛋糕店加工的低糖饼干(计量称重、加工日期2021-07-0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宽城区伊米蛋糕店加工的原味饼干(计量称重、加工日期2021-07-0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吉林市昌邑区喜满堂蛋糕店加工的老式发面饼干(自制)(计量称重、加工日期2021-07-0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鑫粮油批发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盛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酒(配制酒)(300ml/瓶,3.8%vol、珠丽雅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03-22),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敦化市茂源调料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延边豆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蒙古人风味酱汁(300ml/袋、生产日期2020-10-21),总酸(以乙酸计) 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标称榆树市巴多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双榆酒(白酒)(500ml/瓶 42%vol、双榆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19-03-28),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敦化市茂源调料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延边豆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0度醋精风味调味料(500ml/瓶、生产日期2021-03-26),总酸(以乙酸计) 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双阳区物尔美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大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唐族老酒–自在(固态法白酒)(500ml/瓶,42%vol、唐族老酒商标、生产日期2017-09-24),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吉林省大唐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十一)扶余市三丰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朱大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抓饼(糕点)(450克(面饼400克+番茄沙司5×10克)/袋、丫面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6-12),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白城市骆驼岭食品超市文化小学店销售的黑芝麻(生干籽类)(购进日期2021-07-19),酸价(以脂肪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敦化市真诚海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花盖蟹(海水蟹)(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18),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四)敦化市真诚海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板蟹(海水蟹)(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25),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五)敦化市真诚海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花椒蟹(海水蟹)(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25),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六)敦化市宫品海鲜汇销售的板蟹(海水蟹)(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25),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七)淘宝核灵食品直销店(经营者为吉林省核灵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铁岭喜盈盈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漯河联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巧虾条(原味)(净含量:72克/袋、巧巧+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11-03),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华科检测有限公司。
(十八)淘宝帮购banggo(经营者为吉林省易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铭威葡萄酒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布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盛世荣耀H286干红葡萄酒(750毫升/瓶 16%vol、奔富酒园商标、生产日期2021-04-25),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九)敦化市中心城大卖场亿洋城店销售的标称和龙市顺玉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延边延味民族食品厂生产的酱汤酱(400克/袋、延味及字母商标、生产日期2021-04-01),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十)通化市东昌区宜佳粮油超市销售的标称通化市通元醋厂生产的老卞醋精(酸性调味液)(420ml/瓶、老卞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10-05),总酸(以乙酸计) 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一)珲春市金夏经贸有限公司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延边德兴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汁调味料(其他液体调味料)(320g/袋、德兴商标、生产日期2021-01-0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二)标称延吉三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卷饭用烤紫菜(藻类干制品) (200g/袋、常瑞及字母商标、生产日期2021-07-18),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三)标称延吉三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卷饭用烤紫菜(藻类干制品) (200g/袋、常瑞及字母商标、生产日期2021-07-06),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四)标称延吉三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卷饭用烤紫菜(藻类干制品) (200g/袋、常瑞及字母商标、生产日期2021-05-12),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五)白山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山市浑江区板石酱菜厂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40克/袋、板石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3-22),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原因为白山地区总批发商(白山市浑江区胜群食品摊床)购进货物后储存不当所致。
(廿六)白山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山市浑江区板石酱菜厂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40克/袋、板石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5-03),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原因为白山地区总批发商(白山市浑江区胜群食品摊床)购进货物后储存不当所致。
(廿七)四平市铁东区硕果生鲜超市一马路店销售的标称白城市铭人居味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酱油(2.5L/桶、铭人居及字母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1-08),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八)四平市铁东区硕果生鲜超市一马路店销售的标称白城市铭人居味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2.5L/桶、铭人居及字母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1-14),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九)标称集安市嘉冠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汁山葡萄酒(750ml/瓶 11.5%vol、生产日期2021-07-05),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十)四平市铁东区硕果生鲜超市七马路店销售的豇豆(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29),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卅一)四平市铁西区义诚生鲜水果超市销售的油菜(普通白菜)(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30),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卅二)永吉县双河镇新顺发副食蔬菜水果店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1-08-03),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卅三)永吉县双河镇正兴副食商店销售的笨豆芽(购进日期2021-08-03),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卅四)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郭镇嘉乐鑫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08-06),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卅五)辽源市龙山区乐万家超市隆基店销售的精品芹菜(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8-11),毒死蜱、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卅六)四平市铁东区义诚生鲜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8-12),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环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
一、总体情况
抽检的1899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1863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饼干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5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1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调味品7批次,其生产日期/加工日期/购进日期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舒兰市金亿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市建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鸡肉汉堡面包(110克/袋、美香园商标、生产日期2021-07-07),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万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二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年糕(切糕)(速冻面米食品)(500g/袋、陈二丫及字母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12-17),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宽城区伊米蛋糕店加工的低糖饼干(计量称重、加工日期2021-07-0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宽城区伊米蛋糕店加工的原味饼干(计量称重、加工日期2021-07-0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吉林市昌邑区喜满堂蛋糕店加工的老式发面饼干(自制)(计量称重、加工日期2021-07-0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鑫粮油批发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盛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酒(配制酒)(300ml/瓶,3.8%vol、珠丽雅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03-22),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敦化市茂源调料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延边豆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蒙古人风味酱汁(300ml/袋、生产日期2020-10-21),总酸(以乙酸计) 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标称榆树市巴多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双榆酒(白酒)(500ml/瓶 42%vol、双榆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19-03-28),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敦化市茂源调料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延边豆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0度醋精风味调味料(500ml/瓶、生产日期2021-03-26),总酸(以乙酸计) 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双阳区物尔美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大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唐族老酒–自在(固态法白酒)(500ml/瓶,42%vol、唐族老酒商标、生产日期2017-09-24),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吉林省大唐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十一)扶余市三丰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朱大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抓饼(糕点)(450克(面饼400克+番茄沙司5×10克)/袋、丫面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6-12),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白城市骆驼岭食品超市文化小学店销售的黑芝麻(生干籽类)(购进日期2021-07-19),酸价(以脂肪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敦化市真诚海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花盖蟹(海水蟹)(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18),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四)敦化市真诚海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板蟹(海水蟹)(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25),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五)敦化市真诚海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花椒蟹(海水蟹)(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25),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六)敦化市宫品海鲜汇销售的板蟹(海水蟹)(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25),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七)淘宝核灵食品直销店(经营者为吉林省核灵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铁岭喜盈盈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漯河联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巧虾条(原味)(净含量:72克/袋、巧巧+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11-03),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华科检测有限公司。
(十八)淘宝帮购banggo(经营者为吉林省易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铭威葡萄酒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布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盛世荣耀H286干红葡萄酒(750毫升/瓶 16%vol、奔富酒园商标、生产日期2021-04-25),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九)敦化市中心城大卖场亿洋城店销售的标称和龙市顺玉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延边延味民族食品厂生产的酱汤酱(400克/袋、延味及字母商标、生产日期2021-04-01),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十)通化市东昌区宜佳粮油超市销售的标称通化市通元醋厂生产的老卞醋精(酸性调味液)(420ml/瓶、老卞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10-05),总酸(以乙酸计) 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一)珲春市金夏经贸有限公司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延边德兴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汁调味料(其他液体调味料)(320g/袋、德兴商标、生产日期2021-01-0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二)标称延吉三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卷饭用烤紫菜(藻类干制品) (200g/袋、常瑞及字母商标、生产日期2021-07-18),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三)标称延吉三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卷饭用烤紫菜(藻类干制品) (200g/袋、常瑞及字母商标、生产日期2021-07-06),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四)标称延吉三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卷饭用烤紫菜(藻类干制品) (200g/袋、常瑞及字母商标、生产日期2021-05-12),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五)白山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山市浑江区板石酱菜厂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40克/袋、板石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3-22),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原因为白山地区总批发商(白山市浑江区胜群食品摊床)购进货物后储存不当所致。
(廿六)白山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山市浑江区板石酱菜厂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40克/袋、板石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5-03),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原因为白山地区总批发商(白山市浑江区胜群食品摊床)购进货物后储存不当所致。
(廿七)四平市铁东区硕果生鲜超市一马路店销售的标称白城市铭人居味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酱油(2.5L/桶、铭人居及字母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1-08),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八)四平市铁东区硕果生鲜超市一马路店销售的标称白城市铭人居味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2.5L/桶、铭人居及字母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1-14),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九)标称集安市嘉冠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汁山葡萄酒(750ml/瓶 11.5%vol、生产日期2021-07-05),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十)四平市铁东区硕果生鲜超市七马路店销售的豇豆(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29),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卅一)四平市铁西区义诚生鲜水果超市销售的油菜(普通白菜)(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30),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卅二)永吉县双河镇新顺发副食蔬菜水果店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1-08-03),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卅三)永吉县双河镇正兴副食商店销售的笨豆芽(购进日期2021-08-03),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卅四)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郭镇嘉乐鑫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08-06),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卅五)辽源市龙山区乐万家超市隆基店销售的精品芹菜(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8-11),毒死蜱、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卅六)四平市铁东区义诚生鲜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8-12),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环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
公开听证| 这场听证会,聚焦的是森林防火
近日,和龙林区检察院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就国有林区中部分输电线路存在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安全隐患问题,有关主管部门是否依法充分履行保护职责进行公开听证。部分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出席了听证会,和龙市供电公司、和龙林业局、八家子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听证会。
基本案情:
该院在开展“行政社会治理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国有林区的高压输电线路部分电线杆存在倾斜、倾倒的情形,导致线路与地面树木、灌木丛缠绕在一起,极易产生电火花,还有部分高压输电线路因架设过低,与地面树木、灌木丛有过多接触,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需要及时排查处理。但作为输电设施的管护部门,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龙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和龙市供电公司)在供电线路维护方面却未能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对林区森林防火工作造成了较大安全隐患。
听证会上,该院检察官首先介绍了上述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展示了调查取得的相关证据,并详细阐释了有关法律依据及检察机关处理意见。
针对“电力单位没有对上述问题进行及时解决的原因,下一步要如何解决”、“林业局在自己的辖区内发现了安全隐患为什么没有及时处理”等问题,和龙市供电公司、和龙林业局以及八家子林业局的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发言,阐明自身面临的实际困难。
针对三家单位的发言,该院检察官进一步指出,依据《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电力部门对于电力设施的维护具有主体责任,理应由其对出现的问题积极进行解决,落实主体责任。
经过听证,最终,和龙市供电公司表示,会后将立即开展治理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同时,两家林业局负责人也纷纷表示,将会积极配合电力部门的工作,共同做好电力设施维护工作,消除森林火灾安全隐患。
听证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召开的这次听证会非常必要且及时,相关单位通过协商,合力解决问题,对目前的森林防火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意义
《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六条 电力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电力设施保护的责任,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电力企业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木管理者应当对树木定期进行修剪,保证树木符合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距离的规定。电力企业发现树木不符合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距离规定的,应当通知树木管理者在7日内修剪。树木管理者逾期不修剪的,电力企业可以自行修剪。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生产、交通等事故,造成树木倾斜、倒伏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电力企业可以先行修剪、砍伐树木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自采取措施之日起3日内到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近日,和龙林区检察院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就国有林区中部分输电线路存在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安全隐患问题,有关主管部门是否依法充分履行保护职责进行公开听证。部分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出席了听证会,和龙市供电公司、和龙林业局、八家子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听证会。
基本案情:
该院在开展“行政社会治理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国有林区的高压输电线路部分电线杆存在倾斜、倾倒的情形,导致线路与地面树木、灌木丛缠绕在一起,极易产生电火花,还有部分高压输电线路因架设过低,与地面树木、灌木丛有过多接触,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需要及时排查处理。但作为输电设施的管护部门,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龙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和龙市供电公司)在供电线路维护方面却未能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对林区森林防火工作造成了较大安全隐患。
听证会上,该院检察官首先介绍了上述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展示了调查取得的相关证据,并详细阐释了有关法律依据及检察机关处理意见。
针对“电力单位没有对上述问题进行及时解决的原因,下一步要如何解决”、“林业局在自己的辖区内发现了安全隐患为什么没有及时处理”等问题,和龙市供电公司、和龙林业局以及八家子林业局的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发言,阐明自身面临的实际困难。
针对三家单位的发言,该院检察官进一步指出,依据《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电力部门对于电力设施的维护具有主体责任,理应由其对出现的问题积极进行解决,落实主体责任。
经过听证,最终,和龙市供电公司表示,会后将立即开展治理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同时,两家林业局负责人也纷纷表示,将会积极配合电力部门的工作,共同做好电力设施维护工作,消除森林火灾安全隐患。
听证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召开的这次听证会非常必要且及时,相关单位通过协商,合力解决问题,对目前的森林防火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意义
《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六条 电力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电力设施保护的责任,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电力企业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木管理者应当对树木定期进行修剪,保证树木符合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距离的规定。电力企业发现树木不符合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距离规定的,应当通知树木管理者在7日内修剪。树木管理者逾期不修剪的,电力企业可以自行修剪。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生产、交通等事故,造成树木倾斜、倒伏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电力企业可以先行修剪、砍伐树木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自采取措施之日起3日内到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通力协作,联动执行
3月19日上午,延边州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根据群众反映,当日参加诉讼开庭一方当事人或为和龙市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延边州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立即与和龙市法院取得联系,根据安检访客系统和监控视频,迅速确认其身份并将其控制,和龙市法院执行局出警将该当事人拘传至和龙市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延边州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与和龙市法院执行局以最短时间联络、确认、控制、拘传,协力维护申请执行人权利。
近年来,延边州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在保卫法院机关安全和庭审保障的同时,积极配合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在执行案件中做到了出警迅速、明确分工、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司法警察配合、保障和服务功能,充分彰显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执行力和震慑力。
3月19日上午,延边州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根据群众反映,当日参加诉讼开庭一方当事人或为和龙市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延边州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立即与和龙市法院取得联系,根据安检访客系统和监控视频,迅速确认其身份并将其控制,和龙市法院执行局出警将该当事人拘传至和龙市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延边州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与和龙市法院执行局以最短时间联络、确认、控制、拘传,协力维护申请执行人权利。
近年来,延边州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在保卫法院机关安全和庭审保障的同时,积极配合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在执行案件中做到了出警迅速、明确分工、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司法警察配合、保障和服务功能,充分彰显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执行力和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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