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战而屈人之兵,被女妖完败的老和尚。

唐代龙兴寺的僧人智圆,善于用佛家的法咒为人除妖治病,平日靠着法咒制服邪祟,医治重病,很有成效,每天都有几十人慕名而来。智圆上了年纪以后,对于这类事略微有些疲倦,当地的郡守对他很敬重,便在城东的一块地方为他建起一座草屋,并派了一个沙弥、一个行者照顾他的起居。

又过了几年,一日闲暇时,智圆正一边晒太阳一边剪指甲,忽然有一个穿着朴素,但容貌很是端庄艳丽的女子,走到智圆面前,对着他行了一礼。智圆连忙整理好衣服,问说:“弟子来此做什么?”妇人哭泣着说:“妾身不幸丈夫亡故而孩子还年幼,如今老母又生了重病,危在旦夕,听说师父有神咒可以医治,乞求您救我母亲一命。”智圆道:“贫僧早就厌倦了闹市的喧嚣拥挤和人情客套,弟子母亲有病,可以把她带过来,就在这里为她加持。”

妇人不听,再三哭泣着哀求,并说她母亲病得很厉害,根本不能出门,智圆见她这样说,也心生怜悯,于是答应亲自过去一趟。妇人便告诉智圆说,从智圆居住的地方向北二十里有一处村子,村子附近有一个鲁家庄,到庄上打听一个叫韦十娘的人住在哪就行。于是第二天一早,智圆便出了门,但找了一大圈,却根本找不到所谓的韦十娘,只好返回来。

明日,妇人又来了,智圆责备她说:“贫僧昨日远道赴约,却为何错得这样厉害,根本找不到人。”妇人道:“只离您昨天停下的地方二三里远而已,大师慈悲,一定要再去一次。”智圆怒道:“老僧衰弱年老,如今绝对不会再出去了。”妇人也忽然发怒,大叫道:“你这出家人的慈悲何在?!今天你必须去!”说完便走上台阶一把拽住智圆胳膊,慌乱中,智圆怀疑这妇人恐怕是妖魅变化,恍惚之间,便持着刀子朝妇人刺过去,妇人倒在地上,智圆这才惊讶地发现,自己刺中的并非妇人,而是一直服侍他的沙弥,已经流了一大滩血,死掉了。智圆茫然不知所措,慌慌张张和行者一起把沙弥埋到了米瓮下面。

沙弥就是附近村里的人,其家距离智圆住处不过十七八里远。当天,沙弥全家人都在田里耕作,忽然有一个黑衣人来到田边要水喝,这家人给了他水,闲聊中问起他是哪的人,回答说离和尚智圆住的很近,这家人便问起小沙弥的情况,那人便把沙弥被智圆所杀的事全都讲了——这人大抵是妖怪所变。这家人听了,号哭着找到智圆,智圆此时却还在极力隐瞒,直到沙弥父亲用铁锹挖出了尸体。于是便带上了智圆到官府去告状。

郡守听了案情,大吃一惊,让办案的官员仔细调查,认为一定是有冤情。智圆自己却全都坦白了,并说:“这是贫僧前生欠下的债,有死而已。”审理此案的官员也认为应当判死刑。这时智圆又提出来,请求宽限他七天,让他给自己做场法事,为下辈子求福。郡守答应了。

智圆于是沐浴更衣,建起一座法坛,但他根本不是在做为自己求福的法事,而是用法术追索妖怪的行踪。一连作法三天三夜,之前那妇人忽然出现在法坛上,对智圆道:“我的同类很多,他们求食的地方经常被你这和尚破坏,沙弥如今还活着,你如能发誓不再用经咒除妖,我就把他还给你。”智圆诚恳地发了誓。妇人于是欢喜地说:“沙弥现在就在城南某村几里外的一座古墓里。”

智圆连忙将此事告诉给郡守,郡守派人过去找,果然发现了那个小沙弥,当时他已经神志不清了。打开沙弥的棺材,里面只有一根笤帚而已,智圆的罪过这才得以免除。后来智圆就再也不碰念珠,连一个梵字都不说了。——《酉阳杂俎》

原文:

郑相在梁州,有龙兴寺僧智圆,善总持敕勒之术,制邪理病多著效,日有数十人候门。智圆腊高稍倦,郑公颇敬之。因求住城东隙地,郑公为起草屋种植,有沙弥、行者各一人。居之数年,暇日,智圆向阳科脚甲,有妇人布衣,甚端丽,至阶作礼。智圆遽整衣,怪问:"弟子何由至此?"妇人因泣曰:"妾不幸夫亡而子幼小,老母危病。知和尚神咒助力,乞加救护。"智圆曰:"贫道本厌城隍喧啾,兼烦于招谢,弟子母病,可就此为加持也。"妇人复再三泣请,且言母病剧,不可举扶,智圆亦哀而许之。乃言从此向北二十余里一村,村侧近有鲁家庄,但访韦十娘所居也。智圆诘朝如言行二十余里,历访悉无而返。来日妇人复至,僧责曰:"贫道昨日远赴约,何差谬如此?"妇人言:"只去和尚所止处二三里耳。和尚慈悲,必为再往。"僧怒曰:"老僧衰暮,今誓不出。"妇人乃声高曰:"慈悲何在耶?今事须去。"因上阶牵僧臂。惊迫,亦疑其非人,恍惚间以刀子刺之,妇人遂倒,乃沙弥误中刀,流血死矣。僧忙然,遽与行者瘗之于饭瓮下。沙弥本村人,家去兰若十七八里。其日,其家悉在田,有人皂衣揭幞,乞浆于田中。村人访其所由,乃言居近智圆和尚兰若。沙弥之父欣然访其子耗,其人请问,具言其事,盖魅所为也。沙弥父母尽皆号哭诣僧,僧犹绐焉。其父乃锹索而获,即诉于官。郑公大骇,俾求盗吏细按,意其必冤也。僧具陈状:"贫道宿债,有死而已。"按者亦以死论。僧求假七日,令持念为将来资粮,郑公哀而许之。僧沐浴设坛,急印契缚(木暴)考其魅。凡三夕,妇人见于坛上,言:"我类不少,所求食处辄为和尚破除。沙弥且在,能为誓不持念,必相还也。"智圆恳为设誓,妇人喜曰:"沙弥在城南某村几里古丘中。"僧言于官,吏用其言寻之,沙弥果在,神已痴矣。发沙弥棺,中乃苕帚也。僧始得雪,自是绝珠贯,不复道一梵字。

我是一个俗人,看山是山、看花是花、看海也是海。唯独遇见了你。心潮开始翻涌、山岳百川开始震荡、漫天星开始闪烁。无需你一声令下,我和天地间万物便通通奔向你。
​​​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满天星光,最爱你许过愿望的那一颗满天星光,最爱你许过愿望的那一颗,鲜花绽放,最爱你摘下微笑的那一朵,曼妙旋律,最爱你感动落泪的那一段,亲爱的,爱你。
去见你的路可能很漫长或者辛苦 仅仅只是看去了你一眼 我的眼眶就红了

#三联美食# 《猪蹄:莽汉也有玲珑心》文|暮易

猪蹄大概不能与时髦的精致主义沾边。向来如粗野大汉,肥油横流皮糙肉厚,却最容易俘获简单原始的口舌之欲。这正是其柔糯的脂肪和颤抖的胶质在蛊惑人心。

能将猪蹄的坦荡张扬发挥到极致的,上海的糟猪蹄算一例。每年夏风吹拂,精细的上海人总爱去熟食店挑上一些糟货回家过老酒。糟货味轻鲜而不轻佻,比酒醇厚,较酱淡柔。鲜爽不腻,清新微甜,尤适合冷吃,于炎炎夏日里是难得的解馋好味。

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酒糟,却是一个例外。它发酵后涌出的丝丝糟香醉人心脾,与黄酒秘制香料清高汤混合,风味交融得到清丽如许的糟卤。一切入了糟卤大门的食物犹如闯入高深密宗的信徒,身心具伏。猪蹄的清腴丰美尽情在卤水的浸润间奔腾游蹿,直至深邃。

一口酒的清冽就着一口肉的鲜香,窗外蝉鸣涓涓。这是属于江南人的别趣。

猪蹄历来敦厚,久煮才能出味,对待这位“莽汉”寻常的做法也不过是酱、烧、卤、炖几种。但只要它一出场,一定是叱咤整个餐桌,风头最盛引人欢呼的硬菜。清炖猪蹄,看似猪蹄界的扫地僧,其实也深藏着秘术内功。

我的家乡,称猪蹄为蹄花,最典型的吃法就是清炖,老饕醉心于那种奶白糊嘴的满满胶质感。有人几十年如一日经营一家蹄花汤店。一堆蜂窝煤,一口大炖锅,任凭街道的风景如何日新月异,好像只有这只锅里的时光依旧岿然不动。每日定时风起云涌,咕嘟作响。

有时路过那家蹄花汤,味至鼻尖惹得心花怒放,是一个人也忍不住要进去点一只吃吃的。

炖蹄花只以豌豆为佐细细熬炖至软烂,颜色是软软的玉白,温润泛光。一筷头戳下去,油水滋滋冒出,皮酥似化,筋肉交缠。神思遁入虚空,忘却所有的挂碍,方能让它纯粹极致的鲜灵在口腔翩跹。吃蹄花必要如此心无旁骛,且不惺惺作态。吃几口蹄花,配着解腻的辣油蘸水,喝一口混有豌豆沙沙质感的肉汤,人间真味不过如此。

爱吃会吃的老成都也对蹄花汤青眼有加。到了成都街头,四处弥散着老妈蹄花的诱惑。成都蹄花汤与重庆的格调如出一辙,只是换成了雪豆入汤,汤鲜皮嫩,肥而不腻。不假任何雕饰,整整一只卧在乳白的浓汤里,当真是玉肌胜雪的尤物。

当地的店多以“老妈”命名,没有花言巧辞,十分平易,倒多了一丝朴素的亲厚感。仿佛游子归家吃饭,在这里嘬上一口熟悉的莹莹的奶汤,肠胃顿时暄软下来,精神为之一振,转头又可以挺进生活的滚滚浪潮里。

时常让我惦念的还有一口卤猪蹄的滋味。暑气萦绕的夏天,卤味摊子就是城市味觉地图上的熠熠群星,散落在各处等待人们的摘取。出门溜达,下班回家,顺路去档口切一盘卤味,优哉游哉提回家,就是一顿好饭。
卤猪蹄并不比卤鹅卤鸭受大众追捧,但真正爱它的人一定是心照不宣,钟情它酣畅的撕咬感。从皮到骨、从筋到肉,层层进阶,起承转合,吞吐之间游刃有余。与炖蹄花的清鲜软嫩不同,卤猪蹄的妙处在于——要保留一点彪悍有度的韧劲,以挑拨口齿的空乏。

卤水的优劣是决定一锅卤味的基底。加了几十味秘制香料的老卤醇和深沉,所有的食材先后入锅,各个鲜味交错补益。肥厚的猪蹄要获得完美的口感,去腥去血水是顶要紧的,再投入锅里与嘶嘶的卤水耳鬓厮磨纠缠一番,在肉质微妙的时刻捞起。猪蹄彻底改头换面,从人淡如菊变成了浓艳佳人。

吃猪蹄一定要上手才过瘾。一手稳妥地擎住一大块,任黏糯的酱汁爬满手指,牙齿只顾埋头“深耕”眼前的这块“肉田”,痛快淋漓,平静的内心也由此掀起了欢愉的波澜。

前些年各处可见人专卖卤猪蹄,他们盘踞在一个方寸之地,大敞锅里,油亮酱红的猪蹄堆叠成山,袒露着赤裸裸的香艳,无不引人侧目。

猪腿的两个部位:猪肘和猪蹄,从来都是各走一方,各自生辉。除了火腿一样。肌红脂白,悠远绵长,凝聚了时间的灵动韵味,火腿的风情万种令南北食客皆是欲罢不能,为之着迷。南有宣威火腿、金华火腿,北有陇西火腿,这些名品在火腿江湖也各有其忠实拥趸。

汪曾祺先生写昆明菜提到金钱片腿:“昆明人吃火腿特重小腿至肘棒的那一部分,谓之‘金钱片腿’,因为切开作圆形,当中是精肉,周围是肥肉,带着一圈薄皮。大西门外有一家本地饭馆,不大,很不整洁,但是菜品不少,金钱片腿是必备的。”

隆江猪脚饭名气尤盛,虽然是广味,但很对我的胃口。“隆江”二字的由来已模糊难考,据传是韩愈被贬潮州时当地名厨为其做了一顿猪脚饭,韩愈当场赞不绝口,即题名“隆江猪脚饭”。

不论历史,只谈味道,大抵没有一个广东人能逃得过它的真香定律。我也不例外。上班时每次午餐拿不定主意,一碗香喷油亮的猪脚饭就会悄然飘至脑海。猪脚饭好吃,围观过程也是一种享受。只见店家从一口深不见底的锅里捞出猪蹄肉,斩切成片,剔除碎骨,码在热乎乎的香米饭上,配以豆干酸豆角,堪称经典的是还要浇上一勺温吞咸鲜的卤汁。

浓香肆意飞腾,如薄纱笼住你的所有感官。趁热吃下,顿感天地一宽。
猪脚饭胜在无脱骨之虞,褪去了刚硬的骨头,丢盔卸甲般在你眼底生出羞怯,俨然又是另一番柔媚风情。猪皮将化未化,入口黏喉,而瘦肉活络不柴,私以为是猪脚美馔里的无上妙品!

我总觉得,好吃的东西是有翅膀的。它会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刻,在目击你的悲怆之后,勇敢地飞入你的念想当中,让你放下所有无谓的执着,只活在当下,活在一碗热腾腾的饭菜里。(本文节选自《三联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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