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调解+微治理=大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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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和明天,到底是哪一个先到来?
2021年8月16日20时30分许,在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区滨海西路。环卫工人林侯旦在下班回家途中,骑着电动车逆行时与一辆超速行驶的轿车相撞。林侯旦在被送往医院抢救两天后,还是不幸去世。经交管部门认定,双方各负一半责任。但进入赔偿环节后,双方就赔偿金额一直无法达成协议。无奈之下,妻子高飞娥求助于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
经过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的两次调解,高飞娥拿到了赔偿金。“出了交通事故后,家里人对法律又不懂,只能又着急又伤心。调解全是这里给负责的,处理得很快,确实让我们省了不少心,很感谢他们的付出。”当事人高飞娥说。
常言道:平安是最大的福。可是,随着机动车辆的普及,每年都有意外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带来了伤亡和痛苦,也产生了人际罅隙。主责方不认可事故处理结果,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双方无法心平气和地交流沟通……面对类似的纠纷,应该选择怎样的方式解决?
而相对于走诉讼程序,人民调解更容易为群众所接受,并逐渐成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的首选。
2011年4月,伊金霍洛旗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机构设置在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从此,这个司法所承担起道路交通事故调解重任,9名专职调解员倾心倾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争议,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助力平安和谐伊金霍洛建设。
有人说,世上最难做的就是人的工作。而一座和谐城市、平安城市,就是要将人心捋顺了、摆齐了。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因无法达成协议可能会促使负面情绪直线升级。如果不及时化解,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定时炸弹”,一旦发生过激行为会害人害己。
“先背对背,再面对面。”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所长贾战雄这样总结调解工作的“心得”。眼前的贾战雄,温文尔雅,甚至有些腼腆。但一进入调解现场,马上“变脸”。他将双方当事人分隔在不同房间,分别对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等双方情绪都平稳下来,再把双方“团拢”在一起讲人情世故讲法律知识。如果双方都没有反悔,敲定赔偿金额和方式,出具调解文书双方签字画押,赔偿金当场兑现。事毕,当事人松一口气,贾战雄也嘴角带笑。
“一场意外交通事故,往往是双方都受害,没有百分之百的努力和爱心是调解不成功的。”这位从事了21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老兵”坦言。
调解成功了,没有奖金和酬劳;“5+2”“白+黑”,没有加班费。但坚持已经成为一种情怀。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坚持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作为一项公益性服务来推进,既要根据当事人和案件实际情况创新制定不同的调解方案,又要守住“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这颗初心。为确保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先后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了应急法、热情法、冷却法、静听法、缓解法等多种调解法。同时,为了高效服务群众,不断简化服务流程、缩短调解时限,推出了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为一体的无偿服务模式。针对交通事故受害方当事人,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相应赔偿项目,司法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律师会主动为弱势地位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代理,为当事人争取应得的赔偿金。不仅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而且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烦心进门,舒心出门。
“尽管每种方法都不一样,但公平公正是调解的生命线,不能偏三向四。在法律的范围内,尽可能做到死者、伤者利益最大化。”贾战雄说。
为了更好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和伊金霍洛旗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建立直接联系,共享信息。调解结案后,直接出具“民事裁定书”并进行司法确认,防止当事人反悔不执行,避免双方再跑法院。
一招一式遵法理,点滴真心润民心。在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一年要无偿调解结案七八十件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率98%以上,调解金额高达一千七百多万元,协议履行率100%,为当事人可节省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大约在120万元左右。且无一起投诉,无一起上访,无一起矛盾激化,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是运输公司,我们先后有4辆大车在伊金霍洛旗境内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特别负责,工作人员及时介入,耐心地帮我们调解,最后双方都满意。”准格尔旗三阳运输公司的负责人王富安说。
这不仅仅是一笔笔赔偿金额,一笔笔节省出来可以为当事人解决燃眉之急的费用,和当事人的一声声感谢和一面面锦旗,更浸润了调解人员的缕缕深情和滴滴心血,他们以一个个调解成功的案件,不仅减轻了事故民警的工作压力,避免了事故赔偿纠纷纠缠,而且减少了诉累,大大节省了司法成本。2020年12月,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螺丝”虽小,作用很大。伊金霍洛旗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足“绣花功”,服务大民生,用真心真情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鄂尔多斯日报 记者:张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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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和明天,到底是哪一个先到来?
2021年8月16日20时30分许,在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区滨海西路。环卫工人林侯旦在下班回家途中,骑着电动车逆行时与一辆超速行驶的轿车相撞。林侯旦在被送往医院抢救两天后,还是不幸去世。经交管部门认定,双方各负一半责任。但进入赔偿环节后,双方就赔偿金额一直无法达成协议。无奈之下,妻子高飞娥求助于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
经过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的两次调解,高飞娥拿到了赔偿金。“出了交通事故后,家里人对法律又不懂,只能又着急又伤心。调解全是这里给负责的,处理得很快,确实让我们省了不少心,很感谢他们的付出。”当事人高飞娥说。
常言道:平安是最大的福。可是,随着机动车辆的普及,每年都有意外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带来了伤亡和痛苦,也产生了人际罅隙。主责方不认可事故处理结果,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双方无法心平气和地交流沟通……面对类似的纠纷,应该选择怎样的方式解决?
而相对于走诉讼程序,人民调解更容易为群众所接受,并逐渐成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的首选。
2011年4月,伊金霍洛旗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机构设置在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从此,这个司法所承担起道路交通事故调解重任,9名专职调解员倾心倾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争议,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助力平安和谐伊金霍洛建设。
有人说,世上最难做的就是人的工作。而一座和谐城市、平安城市,就是要将人心捋顺了、摆齐了。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因无法达成协议可能会促使负面情绪直线升级。如果不及时化解,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定时炸弹”,一旦发生过激行为会害人害己。
“先背对背,再面对面。”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所长贾战雄这样总结调解工作的“心得”。眼前的贾战雄,温文尔雅,甚至有些腼腆。但一进入调解现场,马上“变脸”。他将双方当事人分隔在不同房间,分别对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等双方情绪都平稳下来,再把双方“团拢”在一起讲人情世故讲法律知识。如果双方都没有反悔,敲定赔偿金额和方式,出具调解文书双方签字画押,赔偿金当场兑现。事毕,当事人松一口气,贾战雄也嘴角带笑。
“一场意外交通事故,往往是双方都受害,没有百分之百的努力和爱心是调解不成功的。”这位从事了21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老兵”坦言。
调解成功了,没有奖金和酬劳;“5+2”“白+黑”,没有加班费。但坚持已经成为一种情怀。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坚持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作为一项公益性服务来推进,既要根据当事人和案件实际情况创新制定不同的调解方案,又要守住“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这颗初心。为确保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先后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了应急法、热情法、冷却法、静听法、缓解法等多种调解法。同时,为了高效服务群众,不断简化服务流程、缩短调解时限,推出了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为一体的无偿服务模式。针对交通事故受害方当事人,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相应赔偿项目,司法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律师会主动为弱势地位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代理,为当事人争取应得的赔偿金。不仅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而且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烦心进门,舒心出门。
“尽管每种方法都不一样,但公平公正是调解的生命线,不能偏三向四。在法律的范围内,尽可能做到死者、伤者利益最大化。”贾战雄说。
为了更好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和伊金霍洛旗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建立直接联系,共享信息。调解结案后,直接出具“民事裁定书”并进行司法确认,防止当事人反悔不执行,避免双方再跑法院。
一招一式遵法理,点滴真心润民心。在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一年要无偿调解结案七八十件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率98%以上,调解金额高达一千七百多万元,协议履行率100%,为当事人可节省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大约在120万元左右。且无一起投诉,无一起上访,无一起矛盾激化,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是运输公司,我们先后有4辆大车在伊金霍洛旗境内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特别负责,工作人员及时介入,耐心地帮我们调解,最后双方都满意。”准格尔旗三阳运输公司的负责人王富安说。
这不仅仅是一笔笔赔偿金额,一笔笔节省出来可以为当事人解决燃眉之急的费用,和当事人的一声声感谢和一面面锦旗,更浸润了调解人员的缕缕深情和滴滴心血,他们以一个个调解成功的案件,不仅减轻了事故民警的工作压力,避免了事故赔偿纠纷纠缠,而且减少了诉累,大大节省了司法成本。2020年12月,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司法所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螺丝”虽小,作用很大。伊金霍洛旗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足“绣花功”,服务大民生,用真心真情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鄂尔多斯日报 记者:张晓艳)
①一月:又称正月,征月、端月、初月、泰月、陬月、寅月、三微月、十三月、三之日,孟春、首春、肇春、端春、早春、春王、春正、孟阳、初阳 首阳 新正 开岁,献月,首岁、正岁、盂陬、太簇。
②二月:又称如月、丽月,桃月、桃李月,建卯、中春,半春 兔月、酣春、杏月、卯月、仲春、仲阳、河魁、天魁、竹秋、四之日、夹钟。
③三月:又称寎月,蚕月,秧月、契月、辰月、建辰、季春、晚春、暮春、末春、杪春、小清明、花见月、樱序、樱笋时、雩风、桃浪 、姑洗。
④四月:又称梅月、阴月、乏月、麦月、乾月、余月、清和、已月、孟夏、首夏、初夏、早夏、梅夏、槐夏、惟夏、正阳、麦秋、麦候、仲侣。
⑤五月:又称皋月、蒲月、榴月、恶月、建午、仲夏、中夏、蒲节、小刑、鸣蜩、蕤宾。
⑥六月:又称荷月、伏月、暑月、且月、焦月、建未、未月、季夏、晚夏、暮夏、末夏、杪夏、褥暑、林钟、荔红、小吉。
⑦七月:又称相月、凉月、否月、巧月、巧秋、瓜月、兰月、申月、建申、孟秋、新秋、初秋、上秋、肇秋、首秋、首旻、早秋、兰秋、火逝、河鼓宵明、初商、夷则。
⑧八月:又称桂月、桂秋、壮月、获月、建酉、酉月、仲秋、中秋、正秋、秋半、大清明、仲商、南侣。
⑨九月:又称菊月、菊秋、玄月、朽月、建戍、剥月、戌月、季秋、晚秋、暮秋、末秋、杪秋、穷秋、抄商、暮商、霜月、霜辰、太冲、授衣、季商、无射。
⑩十月:又称小春、小春月、小阳春、良月、阳月、坤月、亥月、建亥、孟冬、初冬、上冬、开冬、寒孟、应钟。
⊙十一月:又称冬月、畅月、辜月、子月、复月、龙潜月、仲冬、一之日、黄钟。
⊙十二月: 又称腊月、腊冬、冬腊、岁腊、除月、涂月、严月、茶月、嘉平、丑月、季冬、暮岁、暮节、暮冬、末冬、杪冬、腊冬、星回、神后、穷稔、穷纪、清祀、二之日、大吕。 https://t.cn/RJw8Dkn
②二月:又称如月、丽月,桃月、桃李月,建卯、中春,半春 兔月、酣春、杏月、卯月、仲春、仲阳、河魁、天魁、竹秋、四之日、夹钟。
③三月:又称寎月,蚕月,秧月、契月、辰月、建辰、季春、晚春、暮春、末春、杪春、小清明、花见月、樱序、樱笋时、雩风、桃浪 、姑洗。
④四月:又称梅月、阴月、乏月、麦月、乾月、余月、清和、已月、孟夏、首夏、初夏、早夏、梅夏、槐夏、惟夏、正阳、麦秋、麦候、仲侣。
⑤五月:又称皋月、蒲月、榴月、恶月、建午、仲夏、中夏、蒲节、小刑、鸣蜩、蕤宾。
⑥六月:又称荷月、伏月、暑月、且月、焦月、建未、未月、季夏、晚夏、暮夏、末夏、杪夏、褥暑、林钟、荔红、小吉。
⑦七月:又称相月、凉月、否月、巧月、巧秋、瓜月、兰月、申月、建申、孟秋、新秋、初秋、上秋、肇秋、首秋、首旻、早秋、兰秋、火逝、河鼓宵明、初商、夷则。
⑧八月:又称桂月、桂秋、壮月、获月、建酉、酉月、仲秋、中秋、正秋、秋半、大清明、仲商、南侣。
⑨九月:又称菊月、菊秋、玄月、朽月、建戍、剥月、戌月、季秋、晚秋、暮秋、末秋、杪秋、穷秋、抄商、暮商、霜月、霜辰、太冲、授衣、季商、无射。
⑩十月:又称小春、小春月、小阳春、良月、阳月、坤月、亥月、建亥、孟冬、初冬、上冬、开冬、寒孟、应钟。
⊙十一月:又称冬月、畅月、辜月、子月、复月、龙潜月、仲冬、一之日、黄钟。
⊙十二月: 又称腊月、腊冬、冬腊、岁腊、除月、涂月、严月、茶月、嘉平、丑月、季冬、暮岁、暮节、暮冬、末冬、杪冬、腊冬、星回、神后、穷稔、穷纪、清祀、二之日、大吕。 https://t.cn/RJw8Dkn
時间像只肥猫一样打着哈欠伸着懒腰很慢很慢;一缕冬日的阳光,透过这明亮的玻璃窗;浅溪受日光炯碎,野林参天阴翳长;阳光暖融融的,空气里都是闪耀的金色光芒;日日春光斗日光,山城斜路杏花香;除去阴霾,等暖阳;沐日光华还浴月,我欲乘桴;竹里缲丝挑网车,青蝉独嗓日光斜;叹息西窗过隙驹,微阳初至日光舒。 https://t.cn/RJqeO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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