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举纲承认自己是已婚人士了!
1月8日,白举纲发了一条微博:“谢谢大家的关心和祝福!我现在是已婚人士啦,如我所说非常幸福!第一次透露我的感情状况其实都写在了《小事》这首歌里。对象是圈外人,超级可爱懂事知书达理但偶尔也会耍点小脾气,哈哈。普通人的感情,希望一切顺其自然,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就是希望做对的事情,拥有了这份特别的感情就希望一直幸福下去!”
还是蛮惊奇的,白举纲竟然悄默默结婚了。
他说自己第一次透露感情状况都写在了《小事》这首歌里,《小事》是2019年的歌,现在再去看这首歌的歌词,能感觉到当时的白举纲是非常的幸福。
“爱你这件小事,像一颗种子;滋养她的方式,费尽心思;爱你是件小事,从遇见你开始,无关岁月如何,不会停止,不会停止,在你睡着时偷录的呼噜声,在你不留神拍下的双下巴,每天唠叨让我变得婆婆妈妈,这可能是我遇见你,对我的惩罚。”
他把对妻子的爱都写在了《小事》里,爱你是一件小事,但是自从遇见你开始,无关岁月如何,我只想好好爱你,好好对你好,不会停止。爱你体现在哪些方面?全都在生活的小事里,偷录的呼噜声,你留神的双下巴,以至于你每天的唠叨,我还是爱你爱你爱你。
也是出于对妻子的保护吧,白举纲一直是隐婚的,直到近日才敢于说出自己的婚姻状况。这主要是在《我们的滚烫人生》节目中,白举纲在乡村教师求职会上说到自己有非常稳定的感情状态,才引得大家猜测他是不是结婚了,这才有了现在的官宣。
白举纲在节目中说:“我觉得自己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有一个我自己一个稳定的感情状态,能感受到家人爱人带给你的力量。”
我们常说,先成家后立业,当一个男人成家了,他在拼事业的时候会有很强大的力量支撑,他不再是孤独的,而是很有干劲和冲劲。稳定的感情,会让你生活上很幸福,然后事业上更上一层楼。
怎么评价白举纲已婚?我想说,结婚这件事,就是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当你遇到那个人的时候,你就想结婚了,就是这么简单。
我有一关系很好的朋友,其实她已经单身很多年了,但是近日好事将近了。
我们是2014年认识的,这几年我见证了她跟男友的分分合合,她也谈了两三个男朋友,但最终都以分手而告终。89年出生的她也30岁了,然后经常被家人们催婚,她自己也很着急,也就不停地相亲。她问过我一句话:“怎么别人那么容易,而我就那么难以遇到一个知心人。我也想结婚,可是觉得结婚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结婚,很难吗?如果你遇到了对的人,那么一切也就顺理成章了。
也是前不久的事情,她终于把男朋友带出来跟我们介绍认识,我一看,他们还挺有夫妻相的,男生也很绅士、蛮幽默,是个挺有趣的人。看她好不容易有着着落,我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这么多年了,很操心她的感情状况,如今也算是圆满了。
我还记得她之前那个男朋友,她跟他在一起时完全是讨好的姿态,什么都以男生为主,我们当时知道后都觉得那个男生不行,果不其然,两个人没有到谈婚论嫁那一步,就分手了。而现在的这个不一样,很照顾她,对她也很贴心,会很宠她,为人处事都挺好的,看着应该是个良配了。
我朋友是32岁,总算是遇到了适合自己的那个对的人,她整个人都明媚了起来,开朗了很多。
他们最近正准备见父母,如果一切进展都顺利的话,结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有的感情,你们在一起谈个十年八年,最终可能还是会分手,因为你们根本不合适;而有的感情,你们才不过认识两三个月,可能就会觉得是他了。感情是一件说不准道不明的事情,最为关键的还是你们两个人对彼此的感觉。
说说我自己的感情,其实也是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我在上大学的时候,一度觉得自己不会谈恋爱,身边的好多女生都谈恋爱了,就我还是单身的,可是等到大三的时候,我就机缘巧合的遇到了我现在的老公。我们俩还是在微博上认识的,很聊得来,也就谈起了网恋。现在回想起来还挺不可思议的,但是我们不仅谈起了虚幻的网恋,还从网恋走到了现实的恋爱中,然后我们现在已经结婚五年了,有一儿一女。
你相信爱情吗?
我相信,即便是已经结婚五年,我还是一直相信,因为我自己拥有爱情。我们现如今过着平淡寻常的幸福日子,没有大富大贵,但是彼此都很满足。我曾经真的觉得自己不会幸福,可是现在不过的挺好吗?所以说,适合你的那个人一定会出现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结婚这事,就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你无需太过着急,你只用好好地提升自己,然后等到他的来临就好了。有句话说的是,你若盛开,蝴蝶自来,爱情也一样,你那么好,跟你有缘的人也一定会出现。
白举纲说,普通人的感情,希望一切都顺其自然,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就希望做对的事情,所以两个人一拍即合也就结婚了。没有什么复杂,有的只是想跟对方一起走进婚姻的真心。
祝福白举纲,29岁的他结婚了,婚姻稳定了,一切也都会自然而然来了。
1月8日,白举纲发了一条微博:“谢谢大家的关心和祝福!我现在是已婚人士啦,如我所说非常幸福!第一次透露我的感情状况其实都写在了《小事》这首歌里。对象是圈外人,超级可爱懂事知书达理但偶尔也会耍点小脾气,哈哈。普通人的感情,希望一切顺其自然,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就是希望做对的事情,拥有了这份特别的感情就希望一直幸福下去!”
还是蛮惊奇的,白举纲竟然悄默默结婚了。
他说自己第一次透露感情状况都写在了《小事》这首歌里,《小事》是2019年的歌,现在再去看这首歌的歌词,能感觉到当时的白举纲是非常的幸福。
“爱你这件小事,像一颗种子;滋养她的方式,费尽心思;爱你是件小事,从遇见你开始,无关岁月如何,不会停止,不会停止,在你睡着时偷录的呼噜声,在你不留神拍下的双下巴,每天唠叨让我变得婆婆妈妈,这可能是我遇见你,对我的惩罚。”
他把对妻子的爱都写在了《小事》里,爱你是一件小事,但是自从遇见你开始,无关岁月如何,我只想好好爱你,好好对你好,不会停止。爱你体现在哪些方面?全都在生活的小事里,偷录的呼噜声,你留神的双下巴,以至于你每天的唠叨,我还是爱你爱你爱你。
也是出于对妻子的保护吧,白举纲一直是隐婚的,直到近日才敢于说出自己的婚姻状况。这主要是在《我们的滚烫人生》节目中,白举纲在乡村教师求职会上说到自己有非常稳定的感情状态,才引得大家猜测他是不是结婚了,这才有了现在的官宣。
白举纲在节目中说:“我觉得自己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有一个我自己一个稳定的感情状态,能感受到家人爱人带给你的力量。”
我们常说,先成家后立业,当一个男人成家了,他在拼事业的时候会有很强大的力量支撑,他不再是孤独的,而是很有干劲和冲劲。稳定的感情,会让你生活上很幸福,然后事业上更上一层楼。
怎么评价白举纲已婚?我想说,结婚这件事,就是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当你遇到那个人的时候,你就想结婚了,就是这么简单。
我有一关系很好的朋友,其实她已经单身很多年了,但是近日好事将近了。
我们是2014年认识的,这几年我见证了她跟男友的分分合合,她也谈了两三个男朋友,但最终都以分手而告终。89年出生的她也30岁了,然后经常被家人们催婚,她自己也很着急,也就不停地相亲。她问过我一句话:“怎么别人那么容易,而我就那么难以遇到一个知心人。我也想结婚,可是觉得结婚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结婚,很难吗?如果你遇到了对的人,那么一切也就顺理成章了。
也是前不久的事情,她终于把男朋友带出来跟我们介绍认识,我一看,他们还挺有夫妻相的,男生也很绅士、蛮幽默,是个挺有趣的人。看她好不容易有着着落,我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这么多年了,很操心她的感情状况,如今也算是圆满了。
我还记得她之前那个男朋友,她跟他在一起时完全是讨好的姿态,什么都以男生为主,我们当时知道后都觉得那个男生不行,果不其然,两个人没有到谈婚论嫁那一步,就分手了。而现在的这个不一样,很照顾她,对她也很贴心,会很宠她,为人处事都挺好的,看着应该是个良配了。
我朋友是32岁,总算是遇到了适合自己的那个对的人,她整个人都明媚了起来,开朗了很多。
他们最近正准备见父母,如果一切进展都顺利的话,结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有的感情,你们在一起谈个十年八年,最终可能还是会分手,因为你们根本不合适;而有的感情,你们才不过认识两三个月,可能就会觉得是他了。感情是一件说不准道不明的事情,最为关键的还是你们两个人对彼此的感觉。
说说我自己的感情,其实也是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我在上大学的时候,一度觉得自己不会谈恋爱,身边的好多女生都谈恋爱了,就我还是单身的,可是等到大三的时候,我就机缘巧合的遇到了我现在的老公。我们俩还是在微博上认识的,很聊得来,也就谈起了网恋。现在回想起来还挺不可思议的,但是我们不仅谈起了虚幻的网恋,还从网恋走到了现实的恋爱中,然后我们现在已经结婚五年了,有一儿一女。
你相信爱情吗?
我相信,即便是已经结婚五年,我还是一直相信,因为我自己拥有爱情。我们现如今过着平淡寻常的幸福日子,没有大富大贵,但是彼此都很满足。我曾经真的觉得自己不会幸福,可是现在不过的挺好吗?所以说,适合你的那个人一定会出现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结婚这事,就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你无需太过着急,你只用好好地提升自己,然后等到他的来临就好了。有句话说的是,你若盛开,蝴蝶自来,爱情也一样,你那么好,跟你有缘的人也一定会出现。
白举纲说,普通人的感情,希望一切都顺其自然,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就希望做对的事情,所以两个人一拍即合也就结婚了。没有什么复杂,有的只是想跟对方一起走进婚姻的真心。
祝福白举纲,29岁的他结婚了,婚姻稳定了,一切也都会自然而然来了。
【张文宏:#奥密克戎不是大号流感#,它会咬人,要加强疫苗屏障】今天举行的光华科技公益论坛上,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主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表示,一些自媒体说奥密克戎引发的是“大号流感”,这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他研究奥密克戎感染者的医学影像后认为,这种变异株“会咬人”。一个国家和地区需要强大的免疫屏障和医疗资源,才能抵御奥密克戎的威胁。
“今天上午8点半,我还轻轻抚摸过奥密克戎的片子。”张文宏告诉听众,“自媒体说这个变异株引起的是‘大号流感’,这是不足为据的,我们复旦校友可不要人云亦云。”据介绍,奥密克戎是新冠病毒在人体免疫压力下的自然选择结果,“可以说,奥密克戎在与免疫系统斗争后赢了”。目前,这种首先在南非发现的变异株已肆虐全球,导致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感染人数大幅上升。
张文宏认为,西方国家之所以在“硬闯”这波疫情,其底气主要来自疫苗,其效果有待进一步评估。目前,美国的新冠疫苗接种率接近70%,三针疫苗接种率是22%,所以大多数健康的年轻人有望平安“闯”过这波疫情,但免疫力低下的人群呢?前景不容乐观。英国近期每天新增确诊人数超过20万,但病死率没有明显上升。究其原因,是英国的新冠疫苗接种率达到80%,三针疫苗接种率超过50%,且尚未出现严重的医疗资源挤兑情况。
在亚洲,新加坡的两针及以上新冠疫苗接种率高达90%以上,目前病死率控制在非常低的水平。以色列近期每天新增确诊人数超过1万,但病死率也非常低,其主要原因也是疫苗接种率高,三针接种率达到50%。以色列政府规定,60岁以上老年人必须接种第三针疫苗。
“我们允许关于疫苗接种的争论,但要看到,疫苗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张文宏说,“如果我们不积极接种疫苗,筑起强大的免疫屏障,就会回到1918年那次全球疫情。”在他看来,虽然疫苗屏障没有完全防住新冠病毒的传播,但它已让病毒的毒性大幅下降,降低了感染者的病死率。
除了不断提高疫苗两针及以上的接种率,一个国家或地区还要确保医疗资源的充分供给,这样才能对免疫力低下的感染者进行充分救治。“如果医疗资源不够,奥密克戎是会‘咬人’的。”张文宏说,“我国各地都要确保医疗资源的充分和平等。”(上观新闻)
“今天上午8点半,我还轻轻抚摸过奥密克戎的片子。”张文宏告诉听众,“自媒体说这个变异株引起的是‘大号流感’,这是不足为据的,我们复旦校友可不要人云亦云。”据介绍,奥密克戎是新冠病毒在人体免疫压力下的自然选择结果,“可以说,奥密克戎在与免疫系统斗争后赢了”。目前,这种首先在南非发现的变异株已肆虐全球,导致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感染人数大幅上升。
张文宏认为,西方国家之所以在“硬闯”这波疫情,其底气主要来自疫苗,其效果有待进一步评估。目前,美国的新冠疫苗接种率接近70%,三针疫苗接种率是22%,所以大多数健康的年轻人有望平安“闯”过这波疫情,但免疫力低下的人群呢?前景不容乐观。英国近期每天新增确诊人数超过20万,但病死率没有明显上升。究其原因,是英国的新冠疫苗接种率达到80%,三针疫苗接种率超过50%,且尚未出现严重的医疗资源挤兑情况。
在亚洲,新加坡的两针及以上新冠疫苗接种率高达90%以上,目前病死率控制在非常低的水平。以色列近期每天新增确诊人数超过1万,但病死率也非常低,其主要原因也是疫苗接种率高,三针接种率达到50%。以色列政府规定,60岁以上老年人必须接种第三针疫苗。
“我们允许关于疫苗接种的争论,但要看到,疫苗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张文宏说,“如果我们不积极接种疫苗,筑起强大的免疫屏障,就会回到1918年那次全球疫情。”在他看来,虽然疫苗屏障没有完全防住新冠病毒的传播,但它已让病毒的毒性大幅下降,降低了感染者的病死率。
除了不断提高疫苗两针及以上的接种率,一个国家或地区还要确保医疗资源的充分供给,这样才能对免疫力低下的感染者进行充分救治。“如果医疗资源不够,奥密克戎是会‘咬人’的。”张文宏说,“我国各地都要确保医疗资源的充分和平等。”(上观新闻)
#热点# 【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发出:不得让孩子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2022年1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听到法官念出“被告怠于履行其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时,坐在被告席上的母亲陈某再也抑制不住,隔着口罩抽泣。
最终法院判决抚养权仍然归陈某所有,但对其失职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并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全国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该令规定,陈某不得让8岁孩子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应让孩子与其同住,并由其本人或近亲属亲自养育与陪伴孩子。
父母离婚后
7岁女儿一个人和保姆居住
2021年10月27日,原告胡某向天心法院起诉被告陈某,请求法院判令将婚生女胡某茜的抚养权变更给原告胡某。
法院查明,原告胡某生于1970年,被告陈某生于1984年,两人于2013年4月结婚,均属于再婚。婚后,两人孩子胡某茜出生。两人于2020年8月10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到18岁,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3000元。位于湖南大学某小区的房子归女儿所有。
原、被告离婚后第一个月,被告与小孩共同居住在上述湖南大学某小区的房屋内。之后,被告再婚,被告从该房屋搬出,另租房屋,因事务繁多,在刚搬出来的两三个星期内未将孩子送去上学。基于此,原告开始为小孩找全托、保姆。自2020年12月10日起至开庭之日止,小孩属于被全托、单独请保姆照顾的状态,现在小孩一个人和保姆居住,期间托管费、保姆费、生活费等费用由原告单独承担,课外兴趣班学费、学校课后班费用,牛奶及零用钱等由被告承担。
法院还查明,原告结婚两次,还育有一个大女儿,大女儿现已上班。原告本人住在距小孩住处20公里的乡下别墅内。周末如果被告没有接,原告就会接小孩共度周末。
被告育有三个孩子,胡某茜是被告所生的第三个孩子,另外两个孩子均由孩子父亲抚养。被告现在月收入3000多元,每月承担3300多元房贷的一半。
尊重女儿意愿
判决其母亲继续履行监护责任
在原被告双方为抚养权争夺不下之时,孩子的意见影响了法院的最终判决。
作出该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的合议庭。
在2020年12月16日的庭审谈话中,法庭询问小孩:“如果你爸爸愿意陪你,你愿意和爸爸一起生活吗?”小孩回答:“愿意”。法庭询问:“爸爸妈妈你更愿意和谁一起生活?”小孩回答:“更愿意和妈妈一点。”
天心法院认为,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是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时的首要考虑。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将抚养纠纷中的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表述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要认知到胡某茜作为儿童,作为本案原告胡某与被告陈某争议的抚养权的具体对象,是权利主体而非权利客体,是权利的真正拥有者,不能只单纯地将孩子作为需要保护的对象。”“胡某茜作为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父母关系、父母抚养能力及对愿意随同父母哪一方生活已经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与价值衡量选择标准,其庭审中表达的意愿应当予以尊重。”
同时,为实现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最大化,在抚养权纠纷中还应当综合评判父母此前在承担抚养义务、履行监护职责时的具体行为与表现。
本案中,被告陈某离婚后再婚,并带着胡某茜搬到新的出租屋内,致使胡某茜两个星期未能上学。从2021年2月起,胡某茜一直与保姆居住,被告作为被监护人胡某茜母亲,在原告委托全托后,只是周末过去接送孩子,被告并未积极履行其应尽的监护义务,可认定被告怠于履行其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而原告虽然以找全托、请保姆的方式来履行其对小孩胡某茜的抚养与照顾义务,但是原告让小孩胡某茜一个人与保姆单独居住,说明原告胡某只是履行了“养”的义务,但怠于行使“育”即教育、保护的义务。
法院最终认定,鉴于原、被告双方都存在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的问题,都对胡某茜的生理、心理与情感需求多有忽视,胡某茜表达出更愿意和其母亲一起共同生活的主观意愿,也考虑到被告有表达出将胡某茜转学以便照顾的主观意愿,结合原、被告《离婚协议书》中胡某茜由被告抚养的约定,还应该再给予胡某茜的母亲一次自我纠错即积极履行其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的机会。如果被告陈某未有效纠错,原告基于法律规定及客观现实,可再次提出抚养权变更诉讼。
最终,天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胡某的诉讼请求,由被告陈某继续履行监护责任。
对法定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
同时,在判决下达当日,为纠正法定监护人陈某的失职行为,天心法院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规定,对陈某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当事人接受法庭的家庭教育令。
该《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应多关注胡某茜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具体做法为与学校老师多联系、多沟通,保持与老师至少每周一次的联系频次,了解胡某茜的详细状况;裁定陈某与胡某茜同住,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具体做法为不得让胡某茜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应该与胡某茜同住,由自己或近亲属亲自养育与陪伴胡某茜。
裁定还称,《家庭教育令》有效期一年,在裁定失效前,胡某茜本人或密切接触胡某茜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家庭教育令》。如义务履行人陈某违反裁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心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少年法庭联合教育部门、团委、妇联等单位始终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此次发出的《家庭教育令》系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全国第一例《家庭教育令》,是严格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大探索。该令的出台,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司法实践;有利于依法纠正父母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来源:人民法院报、澎湃新闻)
最终法院判决抚养权仍然归陈某所有,但对其失职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并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全国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该令规定,陈某不得让8岁孩子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应让孩子与其同住,并由其本人或近亲属亲自养育与陪伴孩子。
父母离婚后
7岁女儿一个人和保姆居住
2021年10月27日,原告胡某向天心法院起诉被告陈某,请求法院判令将婚生女胡某茜的抚养权变更给原告胡某。
法院查明,原告胡某生于1970年,被告陈某生于1984年,两人于2013年4月结婚,均属于再婚。婚后,两人孩子胡某茜出生。两人于2020年8月10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到18岁,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3000元。位于湖南大学某小区的房子归女儿所有。
原、被告离婚后第一个月,被告与小孩共同居住在上述湖南大学某小区的房屋内。之后,被告再婚,被告从该房屋搬出,另租房屋,因事务繁多,在刚搬出来的两三个星期内未将孩子送去上学。基于此,原告开始为小孩找全托、保姆。自2020年12月10日起至开庭之日止,小孩属于被全托、单独请保姆照顾的状态,现在小孩一个人和保姆居住,期间托管费、保姆费、生活费等费用由原告单独承担,课外兴趣班学费、学校课后班费用,牛奶及零用钱等由被告承担。
法院还查明,原告结婚两次,还育有一个大女儿,大女儿现已上班。原告本人住在距小孩住处20公里的乡下别墅内。周末如果被告没有接,原告就会接小孩共度周末。
被告育有三个孩子,胡某茜是被告所生的第三个孩子,另外两个孩子均由孩子父亲抚养。被告现在月收入3000多元,每月承担3300多元房贷的一半。
尊重女儿意愿
判决其母亲继续履行监护责任
在原被告双方为抚养权争夺不下之时,孩子的意见影响了法院的最终判决。
作出该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的合议庭。
在2020年12月16日的庭审谈话中,法庭询问小孩:“如果你爸爸愿意陪你,你愿意和爸爸一起生活吗?”小孩回答:“愿意”。法庭询问:“爸爸妈妈你更愿意和谁一起生活?”小孩回答:“更愿意和妈妈一点。”
天心法院认为,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是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时的首要考虑。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将抚养纠纷中的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表述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要认知到胡某茜作为儿童,作为本案原告胡某与被告陈某争议的抚养权的具体对象,是权利主体而非权利客体,是权利的真正拥有者,不能只单纯地将孩子作为需要保护的对象。”“胡某茜作为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父母关系、父母抚养能力及对愿意随同父母哪一方生活已经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与价值衡量选择标准,其庭审中表达的意愿应当予以尊重。”
同时,为实现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最大化,在抚养权纠纷中还应当综合评判父母此前在承担抚养义务、履行监护职责时的具体行为与表现。
本案中,被告陈某离婚后再婚,并带着胡某茜搬到新的出租屋内,致使胡某茜两个星期未能上学。从2021年2月起,胡某茜一直与保姆居住,被告作为被监护人胡某茜母亲,在原告委托全托后,只是周末过去接送孩子,被告并未积极履行其应尽的监护义务,可认定被告怠于履行其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而原告虽然以找全托、请保姆的方式来履行其对小孩胡某茜的抚养与照顾义务,但是原告让小孩胡某茜一个人与保姆单独居住,说明原告胡某只是履行了“养”的义务,但怠于行使“育”即教育、保护的义务。
法院最终认定,鉴于原、被告双方都存在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的问题,都对胡某茜的生理、心理与情感需求多有忽视,胡某茜表达出更愿意和其母亲一起共同生活的主观意愿,也考虑到被告有表达出将胡某茜转学以便照顾的主观意愿,结合原、被告《离婚协议书》中胡某茜由被告抚养的约定,还应该再给予胡某茜的母亲一次自我纠错即积极履行其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的机会。如果被告陈某未有效纠错,原告基于法律规定及客观现实,可再次提出抚养权变更诉讼。
最终,天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胡某的诉讼请求,由被告陈某继续履行监护责任。
对法定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
同时,在判决下达当日,为纠正法定监护人陈某的失职行为,天心法院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规定,对陈某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当事人接受法庭的家庭教育令。
该《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应多关注胡某茜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具体做法为与学校老师多联系、多沟通,保持与老师至少每周一次的联系频次,了解胡某茜的详细状况;裁定陈某与胡某茜同住,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具体做法为不得让胡某茜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应该与胡某茜同住,由自己或近亲属亲自养育与陪伴胡某茜。
裁定还称,《家庭教育令》有效期一年,在裁定失效前,胡某茜本人或密切接触胡某茜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家庭教育令》。如义务履行人陈某违反裁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心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少年法庭联合教育部门、团委、妇联等单位始终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此次发出的《家庭教育令》系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全国第一例《家庭教育令》,是严格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大探索。该令的出台,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司法实践;有利于依法纠正父母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来源:人民法院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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