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要求不得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师生#】近日,江苏省正式印发《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围绕深化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深化学校评价改革、深化教师评价改革等方面作了全面部署,计划经过5至10年努力,基本建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具有江苏特点、有利于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教育评价体系。
《实施方案》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经费投入、资源配置、教师队伍建设、社会满意度等纳入教育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特别是名校录取率的倾向,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考生和升学率。
《实施方案》要求坚决克服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优化中小学校评价,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综合督导评价和专项评价,构建学生、家长和社会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对于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突出评价学校全面育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职业院校探索建立政府、行业企业、教师、学生、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价机制。健全高校分类评价机制,对不同类型高校采用不同评价标准,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记者 潘玉娇)
《实施方案》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经费投入、资源配置、教师队伍建设、社会满意度等纳入教育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特别是名校录取率的倾向,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考生和升学率。
《实施方案》要求坚决克服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优化中小学校评价,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综合督导评价和专项评价,构建学生、家长和社会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对于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突出评价学校全面育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职业院校探索建立政府、行业企业、教师、学生、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价机制。健全高校分类评价机制,对不同类型高校采用不同评价标准,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记者 潘玉娇)
【江苏发布#2024年拟在江苏招生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1+2”模式,除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外,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分为四类,第一类为不提科目要求、第二类为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建议各位学生在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时,既要参照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更要统筹考虑国家和社会需要、高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自身兴趣爱好、学科特长,理性确定自己的选科组合。详情:https://t.cn/A6J9KhvU
【江苏发布#2024年拟在江苏招生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1+2”模式,除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外,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分为四类,第一类为不提科目要求、第二类为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建议各位学生在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时,既要参照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更要统筹考虑国家和社会需要、高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自身兴趣爱好、学科特长,理性确定自己的选科组合。详情:https://t.cn/A6J9KhvU (江苏招生考试,江苏台记者: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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