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便民信息#【福建出台职工医保新规 个人账户可全家共用】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个人账户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https://t.cn/A6Jqq9Ni
【福建出台职工医保新规 个人账户可全家共用】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个人账户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福建出台职工医保新规 个人账户可全家共用】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个人账户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via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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