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期货拉拉公司领取到“货拉拉”的第39类商标注册证书,一场历时5年的商标权争夺战最终落下帷幕。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
货拉拉自2014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不断抢占同城货运市场份额,如今,无论是在广州、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还是在烟台、东莞、嘉兴等中小城市,喷涂着“货拉拉”标志的货车随处可见。截至2020年9月,货拉拉业务范围已覆盖352座中国大陆城市,平台月活司机48万,月活用户达720万。
然而如此之大的货拉拉,其商标名称“货拉拉”却一直得不到法律的正名。只因有石家庄尼沃复合材料商贸有限公司在货拉拉进入大陆初期便抢先提交了“货拉拉”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而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争夺战,最终以货拉拉胜诉宣告结束。那这样的事情究竟是何以发生在“货拉拉”这样的知名企业呢
初创期被抢注
2013年10月21日,货拉拉(Lalamove)在香港成立,2014年,货拉拉进入东南亚市场,并于年底进入中国大陆。
2014年货拉拉进入中国大陆(海外版名称为Lalamove),现由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大陆地区运营。同年便并提交了“货拉拉”第42类科技科学类的商标注册申请,2015年成功获准注册。2015年1月3日,货拉拉公司获得1000万美元首轮融资。
彼时货拉拉虽处于创业初期,但在市场方面已经得到资本方的认可,就在获得融资后的第二天,石家庄尼沃公司即向商标局提交了“货拉拉”在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次年3月22日,尼沃公司再次提交“货啦啦”在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
这不得不让人心生疑窦,仅在获得资本融资第二天便被抢注,尼沃公司如此迅速的反应,到底是货拉拉出了内鬼?还是被伏击了?就连货拉拉自己都没反应过来。
2016年4月14日,货拉拉公司向商标局提交了“货拉拉”在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后被驳回。“商标已被别人抢注,要拿到‘货拉拉’商标,就必须先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彼时名声在外的货拉拉这才恍然清醒,开始了为时五年的商标争诉。
争诉难点
本次货拉拉商标争诉之所以五年迟迟得不到结果的原因在于:尼沃公司抢注“货拉拉”商标的时间较早,货拉拉公司实际进入内地市场的时间间隔较短。因此,诉讼中,需要尽可能多地收集货拉拉公司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即已开始并持续使用和宣传“货拉拉”品牌的证据,并向法院强调上述使用和宣传在网络媒体的迅速传播下已足以在相关公众中获得较高的知名度。
为此,货拉拉公司在公司内部开展了三轮广泛的证据收集。据货拉拉公司的一位老员工回忆,收集证据过程中,她和同事们找到了2014年有关“货拉拉”的报道资料、宣传图片、订单数据截图、品牌授权书等,还找到了2014年设计“货拉拉”字样时的来往邮件,甚至还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了2014年注册货拉拉公司时的档案记录,仅这些证据便有3000多页。
而恶意抢注商标在国内可以说说屡见不鲜。
近年来,在商标买卖上,国内外曾出现过多起“天价商标”案例。据媒体报道,苹果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关于iPad的商标之争,最终以苹果公司向唯冠科技支付6000万美元,唯冠科技将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告终。又如当初“皇茶”因为该商标无法注册,山寨店蜂拥而至,最后不得不花费70万元购买了新商标并改名为“喜茶”。
对于商标行业内的恶意抢注行为,若长此下去,只会不断助长行业不正之风,使得更多投机公司选择恶意抢注去获得暴利。
而此案当中就第三方机构曾从尼沃公司了解到,他们有意向出售“货拉拉”商标,售价为200万元左右。其实,对于货拉拉公司而言,花200万元一次性购买下“货拉拉”商标是一个省时省力的做法,但货拉拉公司并没有选择购买回这个商标,而是通过行政途径去夺回商标。而货拉拉也做对了!
案件转机
据天眼查显示,尼沃公司成立于2012年,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新型复合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及销售,玻璃钢制品的设计、安装与销售等。
在货拉拉公司向主管部门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后,该案迎来了转机。
2017年8月10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诉争商标“货拉拉”的注册构成2014年施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依法予以无效宣告。
经历5年诉讼大战,货拉拉夺回商标权
接到无效宣告后,尼沃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了行政诉讼,货拉拉公司为第三人,请求法院撤销上述无效宣告裁定。
尼沃公司的诉讼请求被一审法院驳回。从该案的一审判决书获悉,证据显示,尼沃公司除了抢注“货拉拉”商标,还申请注册了途牛、吉野家等商标。
一审判决后,第三方机构再度去了解过尼沃公司卖出“货拉拉”商标的报价意愿,其时已经降到100万元。“虽然价格降低了一半,货拉拉公司完全有能力买下这个商标,但我们还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也更加主动积极应诉。
随后,尼沃公司提起了上诉。二审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全民快递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其授权关联公司使用“货拉拉”标志,且该标志经过使用在网约货运服务领域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故可以认定尼沃公司应当知晓全民快递有限公司的“货拉拉”标志,也可以推定尼沃公司注册诉争商标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件延展
至此货拉拉的商标维权之争最终以货拉拉胜诉宣告获胜。
回忆打这起官司的经历,货拉拉公司的法务工作人员感触颇深。“这几年,为了这个案子,如果加上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所花费的成本可能不止200万元,但我们宁愿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拿回属于自己的商标权,而不是选择妥协花200万元买下被别人恶意抢注的商标。”该公司的法务工作人员说。
对于这起典型的商标抢注案件,小编想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有了这样的案例,未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会更加成熟的应对,让每个人以及每个企业的知识产权都能够得以有效的保护。减少业内恶意抢注商标,漫天要价过户商标的案例发生,净化我们的知产市场。
#货拉拉#
货拉拉自2014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不断抢占同城货运市场份额,如今,无论是在广州、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还是在烟台、东莞、嘉兴等中小城市,喷涂着“货拉拉”标志的货车随处可见。截至2020年9月,货拉拉业务范围已覆盖352座中国大陆城市,平台月活司机48万,月活用户达720万。
然而如此之大的货拉拉,其商标名称“货拉拉”却一直得不到法律的正名。只因有石家庄尼沃复合材料商贸有限公司在货拉拉进入大陆初期便抢先提交了“货拉拉”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而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争夺战,最终以货拉拉胜诉宣告结束。那这样的事情究竟是何以发生在“货拉拉”这样的知名企业呢
初创期被抢注
2013年10月21日,货拉拉(Lalamove)在香港成立,2014年,货拉拉进入东南亚市场,并于年底进入中国大陆。
2014年货拉拉进入中国大陆(海外版名称为Lalamove),现由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大陆地区运营。同年便并提交了“货拉拉”第42类科技科学类的商标注册申请,2015年成功获准注册。2015年1月3日,货拉拉公司获得1000万美元首轮融资。
彼时货拉拉虽处于创业初期,但在市场方面已经得到资本方的认可,就在获得融资后的第二天,石家庄尼沃公司即向商标局提交了“货拉拉”在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次年3月22日,尼沃公司再次提交“货啦啦”在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
这不得不让人心生疑窦,仅在获得资本融资第二天便被抢注,尼沃公司如此迅速的反应,到底是货拉拉出了内鬼?还是被伏击了?就连货拉拉自己都没反应过来。
2016年4月14日,货拉拉公司向商标局提交了“货拉拉”在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后被驳回。“商标已被别人抢注,要拿到‘货拉拉’商标,就必须先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彼时名声在外的货拉拉这才恍然清醒,开始了为时五年的商标争诉。
争诉难点
本次货拉拉商标争诉之所以五年迟迟得不到结果的原因在于:尼沃公司抢注“货拉拉”商标的时间较早,货拉拉公司实际进入内地市场的时间间隔较短。因此,诉讼中,需要尽可能多地收集货拉拉公司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即已开始并持续使用和宣传“货拉拉”品牌的证据,并向法院强调上述使用和宣传在网络媒体的迅速传播下已足以在相关公众中获得较高的知名度。
为此,货拉拉公司在公司内部开展了三轮广泛的证据收集。据货拉拉公司的一位老员工回忆,收集证据过程中,她和同事们找到了2014年有关“货拉拉”的报道资料、宣传图片、订单数据截图、品牌授权书等,还找到了2014年设计“货拉拉”字样时的来往邮件,甚至还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了2014年注册货拉拉公司时的档案记录,仅这些证据便有3000多页。
而恶意抢注商标在国内可以说说屡见不鲜。
近年来,在商标买卖上,国内外曾出现过多起“天价商标”案例。据媒体报道,苹果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关于iPad的商标之争,最终以苹果公司向唯冠科技支付6000万美元,唯冠科技将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告终。又如当初“皇茶”因为该商标无法注册,山寨店蜂拥而至,最后不得不花费70万元购买了新商标并改名为“喜茶”。
对于商标行业内的恶意抢注行为,若长此下去,只会不断助长行业不正之风,使得更多投机公司选择恶意抢注去获得暴利。
而此案当中就第三方机构曾从尼沃公司了解到,他们有意向出售“货拉拉”商标,售价为200万元左右。其实,对于货拉拉公司而言,花200万元一次性购买下“货拉拉”商标是一个省时省力的做法,但货拉拉公司并没有选择购买回这个商标,而是通过行政途径去夺回商标。而货拉拉也做对了!
案件转机
据天眼查显示,尼沃公司成立于2012年,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新型复合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及销售,玻璃钢制品的设计、安装与销售等。
在货拉拉公司向主管部门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后,该案迎来了转机。
2017年8月10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诉争商标“货拉拉”的注册构成2014年施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依法予以无效宣告。
经历5年诉讼大战,货拉拉夺回商标权
接到无效宣告后,尼沃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了行政诉讼,货拉拉公司为第三人,请求法院撤销上述无效宣告裁定。
尼沃公司的诉讼请求被一审法院驳回。从该案的一审判决书获悉,证据显示,尼沃公司除了抢注“货拉拉”商标,还申请注册了途牛、吉野家等商标。
一审判决后,第三方机构再度去了解过尼沃公司卖出“货拉拉”商标的报价意愿,其时已经降到100万元。“虽然价格降低了一半,货拉拉公司完全有能力买下这个商标,但我们还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也更加主动积极应诉。
随后,尼沃公司提起了上诉。二审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全民快递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其授权关联公司使用“货拉拉”标志,且该标志经过使用在网约货运服务领域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故可以认定尼沃公司应当知晓全民快递有限公司的“货拉拉”标志,也可以推定尼沃公司注册诉争商标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件延展
至此货拉拉的商标维权之争最终以货拉拉胜诉宣告获胜。
回忆打这起官司的经历,货拉拉公司的法务工作人员感触颇深。“这几年,为了这个案子,如果加上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所花费的成本可能不止200万元,但我们宁愿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拿回属于自己的商标权,而不是选择妥协花200万元买下被别人恶意抢注的商标。”该公司的法务工作人员说。
对于这起典型的商标抢注案件,小编想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有了这样的案例,未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会更加成熟的应对,让每个人以及每个企业的知识产权都能够得以有效的保护。减少业内恶意抢注商标,漫天要价过户商标的案例发生,净化我们的知产市场。
#货拉拉#
慧明法师|出世与入世 !
祖道影 2019-05-23
知是空华 · 即无轮转
欢迎关注祖道影
来源:《慧明法师开示录》作者:慧老讲述
诸同学!佛法真理,本不可说,出世入世,亦是假名。姑方便说,都归一心。究竟何心是出世,何心是入世?当知真心为出世,妄心为入世。出世是佛法,入世是世法。出世是空,入世是有。出世是法身,入世是报身。出世是真,入世是妄,然真妄丕一,离开入世,亦无出世。故六祖云离世无菩提。这种道理,要用心参究,才知道我佛慈悲应世之大事因缘。
初学佛者,只谈出世,不谈入世。而昧于佛法者,一味入世,不知出世。如此皆落边际。何以故?世法即佛法,离妄无真,离真无妄。而且佛法真实道理,入世就是出世,出世就是入世。故经云:“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又云:“如如不动。”当知出世入世,乃是体用不二之理。出世为体,入世为用,离体无用,离用无体。佛法真理,如是如是。而凡夫妄生分别,执著入世,则起惑造业;执著出世,则厌离生死。殊不知诸法如幻,生死亦了不可得。如来为破此等执著,故恒顺众生,示现种种方便,引其入道。其实应无所应,住无所住。其法身真心,十方遍满,妙用如如,正表出世。而其报身,本此真心,现示幻身,随机应化,正表入世。学佛人如果明白此理,住无所住,生无所生,无住无生,即是真心。真心是空,妄心是有,一切一切,有事无心,当下自在,何有出入。不过此理微妙,初学不易领悟,所以要从无住生心上用功。故经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无住即是出世,生心是入世。无住生心,即是出世入世不二之妙心。
大乘佛法,不离入世,不废出世,故首在修心。修持不相应者,并非佛法不相应,因学人不肯在心上用功,故不明心地。不知何心是真,何心是妄;又不知真心妄心,即是一心;更不知一心之妙,亦不可得,所以修持不相应。修持不相应,则功不成,而用不彰。盖佛法真理不能悟到,其他道理亦难彻底,因此世道遂受影响。须知世道渐衰,并非世法不良,乃是人心不正所致。何以故?人心不正,则道心不立,以致舍真逐妄,舍本逐末,从流忘返,真理愈晦,世道愈衰。所以说事在人为,道在人行,世法佛法,理无二致。故儒家云:“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如人人能本仁心,行仁事,入则仁慈仁孝,出则仁爱仁恕,以仁感仁,以仁而格不仁,何愁世道不仁。
迩来人士,鉴于国势不振,遂疑固有文化无济实用。其实中国文化最高,道德尤胜。儒家之修齐治平,于入世之道已臻其极,而大乘佛法涵盖一切,普济群伦,并行不悖。不过近代以来,欧化东渐,学术虽新,但迷于唯物,忽于唯心,只知入世,不知出世。而国人炫其功利,对于固有文化,多半不肯深入研究,以致人心江河日下,而世道愈以浇薄。若欲挽救世道,即当先救人心。欲救人心,亟应宏扬佛法。何以故?佛法无边,不住无为,不著有为;不舍出世,不离入世;不偏唯心,不偏唯物。以一切法无我之真心,运用一切法;以一切慈悲之心量,应付一切人。如此则万物得所,自然成化矣!兹有一偈,以揭其要:
佛法与世法,本来不二法。
心善是菩提,心恶是夜叉。
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又云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可见佛法不离世法,只在善与不善之分耳。然法无自性,善与不善,全在一心。心正则法善,心邪则法不善。以出世无我之心,行入世利他之事,一切法皆是善法,善法即是菩提。不然,则一切法皆非善法,非善法,即是夜叉。
欧美科学,偏于物质者,其善与不善亦然。就其资生工巧,有益人类言之,亦是菩提。就其新奇战具,毒害群生言之,则无异于夜叉。然此等战具,在发明者之本旨,是想与社会国家有利,然未想到世界人类之害,以致愈演愈烈,遂与发明本旨相乖。须知日造杀人之因,必结人杀之果,未来之惨,可想而知。推其原因,乃由偏执入世有为之用,而忽于出世无为之体。有用无体,偏于一边,而失平衡。其所以执入世忽出世者,盖以为无为落于空,不如有为生万有。其实空有不二。譬如一切生物,离空不生,离地不长。天生地长,正所以显空有不二之用。是故偏执于有,虽功效蓬勃一时,而物极必反,终非长治久安之策。中国文化本来甚高,消长之理,遍于人心。于是唯心之士,恶唯物之害,乃偏重精神。殊不知偏重物质,固然执有,偏重精神,亦是执空。执有执空,均非中正之道。当知精神是体,物质是用。若有体无用,所谈皆是无用之学;有用无体,所作皆是无体之事。无用之学,与无体之事,其弊相等。所以在此情形之下,除积极昌大固有之道德文化外,一面以精神运用物质,一面发展有益科学,以物质焕发精神,方合中正之义。
世俗以为学佛人不应谈世法,谈世法彷佛是开倒车。当知倒车就是顺车。何以故?法法圆融,兼含互摄。入世固含出世,出世亦不离入世。入世出世,尚是假名;倒车顺车,更是戏论。故经云:无有定法可说。总之,佛法真理,不离世法,出世入世,全在自心。心正,入世亦是出世;心不正,出世亦是入世。六祖云:“正见名出世,邪见名世间。”慧明悟境有限,方便贡献,只备大家作一参考而已。
祖道影 2019-05-23
知是空华 · 即无轮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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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慧明法师开示录》作者:慧老讲述
诸同学!佛法真理,本不可说,出世入世,亦是假名。姑方便说,都归一心。究竟何心是出世,何心是入世?当知真心为出世,妄心为入世。出世是佛法,入世是世法。出世是空,入世是有。出世是法身,入世是报身。出世是真,入世是妄,然真妄丕一,离开入世,亦无出世。故六祖云离世无菩提。这种道理,要用心参究,才知道我佛慈悲应世之大事因缘。
初学佛者,只谈出世,不谈入世。而昧于佛法者,一味入世,不知出世。如此皆落边际。何以故?世法即佛法,离妄无真,离真无妄。而且佛法真实道理,入世就是出世,出世就是入世。故经云:“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又云:“如如不动。”当知出世入世,乃是体用不二之理。出世为体,入世为用,离体无用,离用无体。佛法真理,如是如是。而凡夫妄生分别,执著入世,则起惑造业;执著出世,则厌离生死。殊不知诸法如幻,生死亦了不可得。如来为破此等执著,故恒顺众生,示现种种方便,引其入道。其实应无所应,住无所住。其法身真心,十方遍满,妙用如如,正表出世。而其报身,本此真心,现示幻身,随机应化,正表入世。学佛人如果明白此理,住无所住,生无所生,无住无生,即是真心。真心是空,妄心是有,一切一切,有事无心,当下自在,何有出入。不过此理微妙,初学不易领悟,所以要从无住生心上用功。故经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无住即是出世,生心是入世。无住生心,即是出世入世不二之妙心。
大乘佛法,不离入世,不废出世,故首在修心。修持不相应者,并非佛法不相应,因学人不肯在心上用功,故不明心地。不知何心是真,何心是妄;又不知真心妄心,即是一心;更不知一心之妙,亦不可得,所以修持不相应。修持不相应,则功不成,而用不彰。盖佛法真理不能悟到,其他道理亦难彻底,因此世道遂受影响。须知世道渐衰,并非世法不良,乃是人心不正所致。何以故?人心不正,则道心不立,以致舍真逐妄,舍本逐末,从流忘返,真理愈晦,世道愈衰。所以说事在人为,道在人行,世法佛法,理无二致。故儒家云:“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如人人能本仁心,行仁事,入则仁慈仁孝,出则仁爱仁恕,以仁感仁,以仁而格不仁,何愁世道不仁。
迩来人士,鉴于国势不振,遂疑固有文化无济实用。其实中国文化最高,道德尤胜。儒家之修齐治平,于入世之道已臻其极,而大乘佛法涵盖一切,普济群伦,并行不悖。不过近代以来,欧化东渐,学术虽新,但迷于唯物,忽于唯心,只知入世,不知出世。而国人炫其功利,对于固有文化,多半不肯深入研究,以致人心江河日下,而世道愈以浇薄。若欲挽救世道,即当先救人心。欲救人心,亟应宏扬佛法。何以故?佛法无边,不住无为,不著有为;不舍出世,不离入世;不偏唯心,不偏唯物。以一切法无我之真心,运用一切法;以一切慈悲之心量,应付一切人。如此则万物得所,自然成化矣!兹有一偈,以揭其要:
佛法与世法,本来不二法。
心善是菩提,心恶是夜叉。
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又云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可见佛法不离世法,只在善与不善之分耳。然法无自性,善与不善,全在一心。心正则法善,心邪则法不善。以出世无我之心,行入世利他之事,一切法皆是善法,善法即是菩提。不然,则一切法皆非善法,非善法,即是夜叉。
欧美科学,偏于物质者,其善与不善亦然。就其资生工巧,有益人类言之,亦是菩提。就其新奇战具,毒害群生言之,则无异于夜叉。然此等战具,在发明者之本旨,是想与社会国家有利,然未想到世界人类之害,以致愈演愈烈,遂与发明本旨相乖。须知日造杀人之因,必结人杀之果,未来之惨,可想而知。推其原因,乃由偏执入世有为之用,而忽于出世无为之体。有用无体,偏于一边,而失平衡。其所以执入世忽出世者,盖以为无为落于空,不如有为生万有。其实空有不二。譬如一切生物,离空不生,离地不长。天生地长,正所以显空有不二之用。是故偏执于有,虽功效蓬勃一时,而物极必反,终非长治久安之策。中国文化本来甚高,消长之理,遍于人心。于是唯心之士,恶唯物之害,乃偏重精神。殊不知偏重物质,固然执有,偏重精神,亦是执空。执有执空,均非中正之道。当知精神是体,物质是用。若有体无用,所谈皆是无用之学;有用无体,所作皆是无体之事。无用之学,与无体之事,其弊相等。所以在此情形之下,除积极昌大固有之道德文化外,一面以精神运用物质,一面发展有益科学,以物质焕发精神,方合中正之义。
世俗以为学佛人不应谈世法,谈世法彷佛是开倒车。当知倒车就是顺车。何以故?法法圆融,兼含互摄。入世固含出世,出世亦不离入世。入世出世,尚是假名;倒车顺车,更是戏论。故经云:无有定法可说。总之,佛法真理,不离世法,出世入世,全在自心。心正,入世亦是出世;心不正,出世亦是入世。六祖云:“正见名出世,邪见名世间。”慧明悟境有限,方便贡献,只备大家作一参考而已。
#林先生的书斋[超话]#2021年读书打卡第十八天
今日依旧是读《仓央嘉措画传》年少的仓央嘉措被第巴桑杰加错接往拉萨布达拉宫准备做床 此时的他天真的以为 只是出去游玩一趟 还会回来 殊不知 此一去便是山高路遥 孤身一人的征程
如若我无情何以有情赐情
如若我无悲何以感你心悲
如若我无喜何以佑你欢喜
佛是过来人 人是未来佛
我不历经人世悲欢的因
何知人世解脱的果
今日依旧是读《仓央嘉措画传》年少的仓央嘉措被第巴桑杰加错接往拉萨布达拉宫准备做床 此时的他天真的以为 只是出去游玩一趟 还会回来 殊不知 此一去便是山高路遥 孤身一人的征程
如若我无情何以有情赐情
如若我无悲何以感你心悲
如若我无喜何以佑你欢喜
佛是过来人 人是未来佛
我不历经人世悲欢的因
何知人世解脱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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