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 1月17日,2022年春运正式启动。个旧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全面开展春运启动日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队走进火车站、客运站、城区等场所,向旅客、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宣传春运交通安全常识,为群众详细解答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疑惑,叮嘱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锡都交警)
#盘法快讯# 【大山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1月17日,盘州市人民法院大山人民法庭到竹海镇,参与并指导竹海镇钟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
胡某某与周某甲、周某乙、周某丙、周某丁四兄弟均系同村村民,两家为方便生产生活,遂将各自管理使用且相距不远的土地进行互换,后因互换的两宗土地的面积和用途存在差异,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当地村委会、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多次调解未果,胡某某遂到大山人民法庭反映相关情况。法庭工作人员首先了解了胡某某的诉求,又通过电话与周氏兄弟取得联系听取其意见,再向双方积极宣传诉前调解优势和多元解纷机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及时与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于1月17日组织双方到争议土地进行现场勘查后,在村活动室参与并指导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章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宣讲,并对其中第三十三条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主体、法律效果以及程序要求等进行了一一释明。人民调解员引导双方:睦邻友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当继承和发扬;和谐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弘扬和践行。“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希望双方抱着互谅互让的态度, 实事求是的精神,去认真思考成因,彼此打开心结,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了由周某甲、周某乙、周某丙、周某丁一次性补偿胡某某2.96万元的调解协议,并于1月19日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大山人民法庭对司法确认申请审查后,裁定确认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在领取裁定书后,周氏兄弟向胡某某兑现了补偿款2.96万元。
大山人民法庭积极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和基层解纷网络建设,为辖区内基层治理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培训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积极作用,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文/图 魏鸿霞)
1月17日,盘州市人民法院大山人民法庭到竹海镇,参与并指导竹海镇钟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
胡某某与周某甲、周某乙、周某丙、周某丁四兄弟均系同村村民,两家为方便生产生活,遂将各自管理使用且相距不远的土地进行互换,后因互换的两宗土地的面积和用途存在差异,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当地村委会、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多次调解未果,胡某某遂到大山人民法庭反映相关情况。法庭工作人员首先了解了胡某某的诉求,又通过电话与周氏兄弟取得联系听取其意见,再向双方积极宣传诉前调解优势和多元解纷机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及时与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于1月17日组织双方到争议土地进行现场勘查后,在村活动室参与并指导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章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宣讲,并对其中第三十三条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主体、法律效果以及程序要求等进行了一一释明。人民调解员引导双方:睦邻友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当继承和发扬;和谐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弘扬和践行。“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希望双方抱着互谅互让的态度, 实事求是的精神,去认真思考成因,彼此打开心结,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了由周某甲、周某乙、周某丙、周某丁一次性补偿胡某某2.96万元的调解协议,并于1月19日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大山人民法庭对司法确认申请审查后,裁定确认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在领取裁定书后,周氏兄弟向胡某某兑现了补偿款2.96万元。
大山人民法庭积极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和基层解纷网络建设,为辖区内基层治理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培训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积极作用,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文/图 魏鸿霞)
铜陵市义安区加强《法律援助法》宣传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为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更好的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义安区司法局以综治宣传月为契机,在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公共场所以横幅标语的形式宣传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让更多的群众深入了解法律援助、知晓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开年以来,义安区司法局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活动,认真组织安排“法律援助在您身边 公平正义与您携手”关爱妇女、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等专项维权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微信微博刊载典型案例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积极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
通过系列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让群众充分了解到法律援助旨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尤其当特殊人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来维护切身利益,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为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更好的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义安区司法局以综治宣传月为契机,在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公共场所以横幅标语的形式宣传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让更多的群众深入了解法律援助、知晓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开年以来,义安区司法局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活动,认真组织安排“法律援助在您身边 公平正义与您携手”关爱妇女、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等专项维权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微信微博刊载典型案例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积极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
通过系列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让群众充分了解到法律援助旨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尤其当特殊人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来维护切身利益,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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