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称将把赔偿款捐给失学儿童# 【刘鑫被判赔江歌母亲70万:既是惩恶扬善,也是一次法律教育】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当年,江歌在日本因救闺蜜而英勇献身、而被救者在被救后的冷漠表现引发极高的关注,对于江母江秋莲的遭遇,大部分公众也表达了极大的同情。江歌这样一位品学兼优的留学生,在花季年华因救助自己的好友而惨遭杀害,让人无比的痛心和惋惜。对于刘鑫,正常的人,即便能理解她软弱一刻,但绝不应容忍她事后对恩人母亲呈现出来的种种人性之恶。
法院此次判决一褒一贬。对江歌的无私救人的义举给予了高度的褒扬,让人明白,善举会得到世人的敬仰和敬佩,愿江歌圣洁的灵魂在天国永生。对刘鑫的行径则予以了明确的鞭挞:刘暖曦(即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这是一次惩恶扬善、让人畅快淋漓的判决。因为刘鑫完全违背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共同推崇的道德感情,让公众无比的愤慨。我们援引一位专业人士的表述:刘鑫在江歌案中存在“五宗罪”:危险是刘鑫引来的,排除危险的办法和建议是刘鑫否定的,危险来临时刘鑫既没有告知也没有救助,危险发生后刘鑫刺激伤害江母,危险发生后想把法律责任甩得干干净净。这样的“五宗罪”彻底否定了我们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形成的“知恩图报,诚实守信,心存善意,担当作人”等基本道德传统,这让公众舆论和法律如何能接受?
同时,这是一次极有意义的法律教育。我们要看到,当年事件发生后,对于刘鑫自私冷漠的行径,不少人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是理解,比如遇害1143天后,刘鑫改名为“刘暖曦”,还坐拥几十万粉丝,就连颠倒是非的文章都获得5万多元打赏。这说明,人们即便对于正义善良等品格表示赞同,但对于什么是真正的正义与善良,则在具体认识上存在不同的误区,也更可见,对于一些奇葩、病态的思想,的确需要一次法律的宣判来矫正。因为刘鑫不仅不是无罪的,而且绝对是不道德的。我们今天批评她,是为了让什么是善恶的概念更加清晰。
所以对于此次的案件意义,我想引用一匿名网友说的话作为文章结尾:人们当然关心江歌案,刘鑫的下场几乎决定了对下一代的“助人为乐”教育方向。如果刘鑫不负一点代价欢度余生,那么我一定不会再教育孩子助人为乐。愿人世多一些像江歌这样的有美德者,少一点像刘鑫这样的既不尊法也极不道德者。(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评论员 项向荣)
当年,江歌在日本因救闺蜜而英勇献身、而被救者在被救后的冷漠表现引发极高的关注,对于江母江秋莲的遭遇,大部分公众也表达了极大的同情。江歌这样一位品学兼优的留学生,在花季年华因救助自己的好友而惨遭杀害,让人无比的痛心和惋惜。对于刘鑫,正常的人,即便能理解她软弱一刻,但绝不应容忍她事后对恩人母亲呈现出来的种种人性之恶。
法院此次判决一褒一贬。对江歌的无私救人的义举给予了高度的褒扬,让人明白,善举会得到世人的敬仰和敬佩,愿江歌圣洁的灵魂在天国永生。对刘鑫的行径则予以了明确的鞭挞:刘暖曦(即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这是一次惩恶扬善、让人畅快淋漓的判决。因为刘鑫完全违背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共同推崇的道德感情,让公众无比的愤慨。我们援引一位专业人士的表述:刘鑫在江歌案中存在“五宗罪”:危险是刘鑫引来的,排除危险的办法和建议是刘鑫否定的,危险来临时刘鑫既没有告知也没有救助,危险发生后刘鑫刺激伤害江母,危险发生后想把法律责任甩得干干净净。这样的“五宗罪”彻底否定了我们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形成的“知恩图报,诚实守信,心存善意,担当作人”等基本道德传统,这让公众舆论和法律如何能接受?
同时,这是一次极有意义的法律教育。我们要看到,当年事件发生后,对于刘鑫自私冷漠的行径,不少人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是理解,比如遇害1143天后,刘鑫改名为“刘暖曦”,还坐拥几十万粉丝,就连颠倒是非的文章都获得5万多元打赏。这说明,人们即便对于正义善良等品格表示赞同,但对于什么是真正的正义与善良,则在具体认识上存在不同的误区,也更可见,对于一些奇葩、病态的思想,的确需要一次法律的宣判来矫正。因为刘鑫不仅不是无罪的,而且绝对是不道德的。我们今天批评她,是为了让什么是善恶的概念更加清晰。
所以对于此次的案件意义,我想引用一匿名网友说的话作为文章结尾:人们当然关心江歌案,刘鑫的下场几乎决定了对下一代的“助人为乐”教育方向。如果刘鑫不负一点代价欢度余生,那么我一定不会再教育孩子助人为乐。愿人世多一些像江歌这样的有美德者,少一点像刘鑫这样的既不尊法也极不道德者。(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评论员 项向荣)
前世的业障病,依靠杀生根本得不到救治;今世暂时的四大不合,依靠杀生也绝不会达到延命的效果。哪怕有了一时好转,也会潜伏下未来恶化的种子。
以悲心浇灌的藏医学治病理念,是给予众生以幸福安乐,但绝不把人的幸福与对其它众生的杀害划上等号。众生本来就是平等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治病是因为珍爱生命,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用最丑陋的杀害众生这种方式,去给这种情感蒙上一层血淋淋的遮羞布?
其实,只要有了一颗爱心,智慧之医“树”就一定会常青。放眼望去,满大地何处不是灵丹妙药,只看你有没有善于发现的眼睛。
藏医学的传统历来就认定,世上任何一种动植物(动物是指已经死亡的动物)全都可以入药,正如《医学四续》所云:“大地上没有一物不是药,如果不能把所见所闻的动植物配成药,此人根本就不是一个好医生。”
既然如此,我们为何还要迫不及待地宰杀活生生的生命?为何不能费点周折去找一些具备相同性能的替代品?
唐代药王孙思邈在《千金方》之《大医精成》中说过:“杀生求生,去生更远。”
——索达吉堪布
以悲心浇灌的藏医学治病理念,是给予众生以幸福安乐,但绝不把人的幸福与对其它众生的杀害划上等号。众生本来就是平等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治病是因为珍爱生命,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用最丑陋的杀害众生这种方式,去给这种情感蒙上一层血淋淋的遮羞布?
其实,只要有了一颗爱心,智慧之医“树”就一定会常青。放眼望去,满大地何处不是灵丹妙药,只看你有没有善于发现的眼睛。
藏医学的传统历来就认定,世上任何一种动植物(动物是指已经死亡的动物)全都可以入药,正如《医学四续》所云:“大地上没有一物不是药,如果不能把所见所闻的动植物配成药,此人根本就不是一个好医生。”
既然如此,我们为何还要迫不及待地宰杀活生生的生命?为何不能费点周折去找一些具备相同性能的替代品?
唐代药王孙思邈在《千金方》之《大医精成》中说过:“杀生求生,去生更远。”
——索达吉堪布
#吴谢宇一审被判死刑#按其罪行来说,这个判罚没什么问题。
首先是故意杀人,而且是有预谋地实施杀人行为,这一条已经足以判死刑。其次则是杀母,母亲生养他,为他付出那么多,但他却反过来杀害母亲,这是良知丧尽、不仁不义的表现。绝不该纵容和原谅。单这两个原因,判其死刑已是不容置疑的事。
虽然他有些能力,作案后也并没有其他犯罪行为,甚至作为老师算是有所贡献,但是他所犯的罪不存在“将功赎罪”的可能。
因而可以说,这个判罚显明公正,已避免给人一种错觉,以为他的罪行可以有商量的余地。同时,此案也在警戒那些有可能犯罪的人,不要陷入罪恶中,免得自毁前程。
还有,这个判罚将助于树立法律正面的形象,显出它的正义。从做人的角度看,这也是从另一个角度告诉人,犯罪的人不能成为榜样,只有具备相应的道德感以及守法者,才可能成为榜样。
首先是故意杀人,而且是有预谋地实施杀人行为,这一条已经足以判死刑。其次则是杀母,母亲生养他,为他付出那么多,但他却反过来杀害母亲,这是良知丧尽、不仁不义的表现。绝不该纵容和原谅。单这两个原因,判其死刑已是不容置疑的事。
虽然他有些能力,作案后也并没有其他犯罪行为,甚至作为老师算是有所贡献,但是他所犯的罪不存在“将功赎罪”的可能。
因而可以说,这个判罚显明公正,已避免给人一种错觉,以为他的罪行可以有商量的余地。同时,此案也在警戒那些有可能犯罪的人,不要陷入罪恶中,免得自毁前程。
还有,这个判罚将助于树立法律正面的形象,显出它的正义。从做人的角度看,这也是从另一个角度告诉人,犯罪的人不能成为榜样,只有具备相应的道德感以及守法者,才可能成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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