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八路”出身,半路入行的我,热爱教育,喜欢学校,乐于“老师”的称谓;懂得学校管理,精与课堂教学,擅长与学生相处;教学的每一个环节我烂熟于心,成绩评价的任一种分析我唾手而得,职工的每一项待遇我铭记于心,学生的所有诉求我尽力维护······现在看来,没有话语权,没有一亩三分地的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心血在那静静地呆着、呆着······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助力企业持续发力
长白县司法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推进“律师助力企业腾飞工程”活动。
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带领律师团队为我县中小企业法治体检,为企业干部职工讲解与企业相关的法律知识,鼓励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新年以来,为企业解答经营维权、项目建设等涉法咨询20余次,为企业微信解答咨询5次,起草、审查、修改劳动用工、项目合作、招商引资等合同签订12份,接案代理诉讼3件。解决企业管理、合同签订、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环节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协调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利用微信群及时解答法律疑难,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县域企业腾飞发展保驾护航。
(李梅报道)
长白县司法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推进“律师助力企业腾飞工程”活动。
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带领律师团队为我县中小企业法治体检,为企业干部职工讲解与企业相关的法律知识,鼓励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新年以来,为企业解答经营维权、项目建设等涉法咨询20余次,为企业微信解答咨询5次,起草、审查、修改劳动用工、项目合作、招商引资等合同签订12份,接案代理诉讼3件。解决企业管理、合同签订、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环节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协调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利用微信群及时解答法律疑难,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县域企业腾飞发展保驾护航。
(李梅报道)
#职工维权#【用人单位应如何维护劳动者人格权?】根据《民法典》第990条、第991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要接受企业的管理,但其人格权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然而,在实践中经常存在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人格权的情形。以下5个案例及其法律分析,提示用人单位必须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人格权。否则,就要为自身错误行为付出代价。https://t.cn/A6cq9b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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