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用 天津行动丨畅通“绿波路”,交管部门为群众出行“再省一分钟”】“微山路一到上下班时间就车多、人多,最近几天我发现好像信号灯的时长变了,整条路畅通了很多,给咱交警的工作点个赞!”近日,市民李先生发现出行道路通畅许多,微山路交通信号的调整让上班族感受到了便捷。
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微山路一段时间以来的流量情况,对沿线交通信号灯灯时配比进行调整,达到双向“绿波”的效果,最大限度减少路口缓行情况。市民驾车沿“绿波路”通行,只要保持一定速度即可“一路绿灯”,在平交路口较多的普通道路沿线享受到与快速路一样不用停车等灯的快速出行。
目前,天津市中山路、友谊路、台儿庄路、海河东路等近50条主干道路、旅游景观或迎宾道路沿线重点路口的双向或单向“绿波”控制,实现了沿线行车速度明显提升、停车次数大幅减少,让更多市民切实体验到了智能交通带来的便捷、高效。
此外,今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发挥大数据实战应用中心作用,通过采取“发现→确认→优化→评价”的交通信号四步优化模式,为群众道路出行“再省一分钟”。
市公安交管局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科技设施管理大队大队长张海介绍说:“信号调整工作每天都在不同的路口进行,我们后续还会持续监控调整后的路口通行情况,最大程度畅通道路出行。”
https://t.cn/A6xs7yPb
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微山路一段时间以来的流量情况,对沿线交通信号灯灯时配比进行调整,达到双向“绿波”的效果,最大限度减少路口缓行情况。市民驾车沿“绿波路”通行,只要保持一定速度即可“一路绿灯”,在平交路口较多的普通道路沿线享受到与快速路一样不用停车等灯的快速出行。
目前,天津市中山路、友谊路、台儿庄路、海河东路等近50条主干道路、旅游景观或迎宾道路沿线重点路口的双向或单向“绿波”控制,实现了沿线行车速度明显提升、停车次数大幅减少,让更多市民切实体验到了智能交通带来的便捷、高效。
此外,今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发挥大数据实战应用中心作用,通过采取“发现→确认→优化→评价”的交通信号四步优化模式,为群众道路出行“再省一分钟”。
市公安交管局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科技设施管理大队大队长张海介绍说:“信号调整工作每天都在不同的路口进行,我们后续还会持续监控调整后的路口通行情况,最大程度畅通道路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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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用天津行动#【畅通“绿波路”,交管部门为群众出行“再省一分钟”】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微山路一段时间以来的流量情况,对沿线交通信号灯灯时配比进行调整,达到双向“绿波”的效果,最大限度减少路口缓行情况。市民驾车沿“绿波路”通行,只要保持一定速度即可“一路绿灯”,在平交路口较多的普通道路沿线享受到与快速路一样不用停车等灯的快速出行。目前,天津市中山路、友谊路、台儿庄路、海河东路等近50条主干道路、旅游景观或迎宾道路沿线重点路口的双向或单向“绿波”控制,实现了沿线行车速度明显提升、停车次数大幅减少,让更多市民切实体验到了智能交通带来的便捷、高效。https://t.cn/A6xs7yPb
【最新消息!#石家庄摩托车全天限行三环以内道路# 】12月9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最新发布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
其中,摩托车通行规定:
(一)摩托车(包括燃油、电动两、三轮车)全天限制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军用、警用、消防用摩托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道路通行限制。
行业类保障民生车辆(如邮政快递、送水、送气、送奶等),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四统一”(统一型号尺寸、统一颜色标识、统一编码编号、统一持证上岗),在过渡期内采取限量管控措施。
(二)对在用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25 km/h、等于或者小于50km/h;且电机额定功率大于400W、等于或者小于4kW的两轮电动车,登记并悬挂临时号牌,在过渡期内按照非机动车管理,限制通行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裕华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建设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
(三)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完整通报点击→→→https://t.cn/A6xYA6vk
(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其中,摩托车通行规定:
(一)摩托车(包括燃油、电动两、三轮车)全天限制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军用、警用、消防用摩托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道路通行限制。
行业类保障民生车辆(如邮政快递、送水、送气、送奶等),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四统一”(统一型号尺寸、统一颜色标识、统一编码编号、统一持证上岗),在过渡期内采取限量管控措施。
(二)对在用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25 km/h、等于或者小于50km/h;且电机额定功率大于400W、等于或者小于4kW的两轮电动车,登记并悬挂临时号牌,在过渡期内按照非机动车管理,限制通行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裕华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建设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
(三)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完整通报点击→→→https://t.cn/A6xYA6vk
(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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