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权益核查的通知】
黔南州各参保单位、灵活(个体)参保人员:
贵州省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已上线运行,为了提高数据质量,保障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合法权益,决定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权益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已在黔南州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人员。
二、核查方式和内容
参保人员可通过“贵州社保”APP查询或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重点核查缴费记录是否正确,是否存在中断缴费记录。
三、核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四、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缴费证明材料(如:缴费手册、发票等)到州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核查和完善手续。
2.如存在中断缴费的,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到经办机构咨询。
五、其他
通知未尽事宜,以黔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解释为准。
黔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2年1月11日
黔南州各级经办机构信息
1.黔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黔南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8253449 0854-8228823
2.都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都匀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二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8224002
3.贵定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贵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5233014 0854-5312895
4.长顺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长顺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
联系电话:0854-6824711
5.惠水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854-6226791
6.福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福泉市金山街道办事处洒金北路与黄绂路交叉路口(市法院东面、金域龙庭二期正对面)
联系电话:0854-221985 0854-2218383
7.独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D区7—10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3473091
8.三都水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3921250
9.龙里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龙里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窗口
联系电话:0854-5632295 0854-5637739
10.平塘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平塘县新区商务中心信访局2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7231583 0854-7226655
11.瓮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2789691
12.罗甸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罗甸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4801030
13.荔波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荔波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3611777
黔南州各参保单位、灵活(个体)参保人员:
贵州省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已上线运行,为了提高数据质量,保障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合法权益,决定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权益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已在黔南州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人员。
二、核查方式和内容
参保人员可通过“贵州社保”APP查询或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重点核查缴费记录是否正确,是否存在中断缴费记录。
三、核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四、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缴费证明材料(如:缴费手册、发票等)到州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核查和完善手续。
2.如存在中断缴费的,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到经办机构咨询。
五、其他
通知未尽事宜,以黔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解释为准。
黔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2年1月11日
黔南州各级经办机构信息
1.黔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黔南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8253449 0854-8228823
2.都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都匀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二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8224002
3.贵定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贵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5233014 0854-5312895
4.长顺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长顺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
联系电话:0854-6824711
5.惠水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854-6226791
6.福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福泉市金山街道办事处洒金北路与黄绂路交叉路口(市法院东面、金域龙庭二期正对面)
联系电话:0854-221985 0854-2218383
7.独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D区7—10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3473091
8.三都水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3921250
9.龙里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龙里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窗口
联系电话:0854-5632295 0854-5637739
10.平塘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平塘县新区商务中心信访局2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7231583 0854-7226655
11.瓮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2789691
12.罗甸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罗甸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4801030
13.荔波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点:荔波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854-3611777
下限为 3827.35 元 / 月!贵州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 月 5 日,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贵州省对 2021 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 19136.75 元 / 月,下限为 3827.35 元 / 月。
结合已公布的 2020 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2021 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 6378.92 元 / 月。
各参保单位须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据实申报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应按规定确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可在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继续按现行办法执行。
延伸阅读:
问:贵州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2019 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黔府发〔2019〕11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贵州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综合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2 号),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确定进行了明确。
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参保单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比例,每月以本单位参保职工的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单位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当年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职工当年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60% 的,按 60% 计算当年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300% 的,按 300% 计算当年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 60% 至 300% 之间自主选择确定。
来源:贵阳日报融媒体、多彩贵州网
1 月 5 日,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贵州省对 2021 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 19136.75 元 / 月,下限为 3827.35 元 / 月。
结合已公布的 2020 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2021 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 6378.92 元 / 月。
各参保单位须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据实申报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应按规定确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可在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继续按现行办法执行。
延伸阅读:
问:贵州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2019 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黔府发〔2019〕11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贵州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综合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2 号),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确定进行了明确。
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参保单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比例,每月以本单位参保职工的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单位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当年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职工当年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60% 的,按 60% 计算当年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300% 的,按 300% 计算当年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 60% 至 300% 之间自主选择确定。
来源:贵阳日报融媒体、多彩贵州网
#红城信息播报##贵州身边事# 【贵州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具体是→】1 月 5 日,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贵州省对 2021 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 19136.75 元 / 月,下限为 3827.35 元 / 月。
结合已公布的 2020 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2021 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 6378.92 元 / 月。
各参保单位须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据实申报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应按规定确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可在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继续按现行办法执行。via.贵阳日报
结合已公布的 2020 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2021 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 6378.92 元 / 月。
各参保单位须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据实申报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应按规定确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可在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继续按现行办法执行。via.贵阳日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