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收快递,防疫不能忘!国际邮件快件要这样签收……】近期,北京市海淀区、广东省深圳市确诊病例溯源不排除经境外物品感染病毒可能。同时,国内多地先后发现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抽样核酸检测呈阳性。1月27日,为最大程度降低“由物及人”的传播风险,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国际邮件快件疫情防控工作要这样做。
【#海淀奥密克戎感染者溯源公布# #一文读懂今日北京疫情发布会# 】1月17日,北京市第267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北京青年报记者在会上获悉,相关部门通报了海淀区本土确诊病例的溯源情况。要点如下:
一、#北京海淀确诊病例溯源结果#
不排除其经境外物品而感染病毒的可能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通报,1月15日,本市通报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截至目前,无新增本土病例。经过24小时进一步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全方位的风险点位排查、采样检测、阳性货物排查和基因测序,溯源情况取得进展。
一是病例发病前14天内均无外省市旅居史,工作期间偶尔会收发国际邮件。病例于1月13日出现嗓子痒症状,1月14日出现乏力、发热症状,1月15日肺部CT未见新冠肺炎典型表现,综合1月14日、15日、16日病例标本的核酸检测CT值的变化,结合临床表现和检测结果,初步判断病例处于感染的早期阶段。
二是经流行病学调查及大数据比对,通过排查病例与各类风险人群接触史,包括入境人员、京外风险地区来京人员、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等,未发现有轨迹重合。
三是通过排查病例发病前14天的活动轨迹,共排查18个公共风险点位,根据风险点位进行感染来源、密切接触者、高风险人群同步排查。目前已经判定密切接触者69人,均已落位管控,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各类风险人员标本16547人。截至目前,与病例同住及同工作的人员标本均为阴性;其他各类风险人员标本均为阴性;外环境采样共811件,除病例家庭和工作单位外环境阳性外,其余风险点位外环境标本均为阴性。
四是对病例的冷链接触史进行排查,相关冷链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五是病例自述近期曾收发过国际邮件。对此我们进行了全面调查、采样和检测。该国际邮件于1月7日自加拿大发出,途经美国及中国香港到达北京,病例于1月11日收到邮件。病例自述,在此期间其仅接触邮件包装外表面和文件纸张首页,未接触包装内表面和其他纸张。已采集该国际邮件环境标本22件,其中包装外表面2件、内表面2件以及文件内纸张标本8件,经核酸检测均为阳性,并检测出奥密克戎变异株特异性突变位点。截至目前,在运输途中可能接触人员共8人,除病例外其余接触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此外,采集同一来源发往另一地点尚未拆封的国际邮件环境标本54件,检出5件阳性,其中外包装阳性1件和文件内纸张阳性4件。
六是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对病例标本进行全基因组测序,基因序列分析显示,病毒属于VOC/Omicron变异株(BA.1进化分支)。与北京既往病例以及近期国内外省(市)报告的奥密克戎变异株均存在差异,不属于同一传播链;与2021年12月北美和新加坡等地分离的部分毒株相似度较高。
综上所述,结合病例流行病学史、可疑物品样本检测结果以及病例标本的基因测序结果,不排除其经境外物品而感染病毒的可能。
二、相关快件、快递员情况
派送员及其家属已经被集中隔离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廖凌竹通报了此次关联海淀确诊病例收到的国际快件情况:该病例于1月11日曾接收过一票来自加拿大多伦多的文件类快件,该快件于1月10日到达北京首都机场,11日抵达某快递公司北京口岸,进行消杀后,运至北京海淀中关村末端站点,网点进行消杀后派送,收件人即海淀确诊病例,签收时间为1月11日14:41。
作为密接者,派送员及其家属已经被集中隔离,二次核酸检测阴性,家庭现场采样无阳性。其他3名作业员工在1月12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均已接种第三针加强针,目前正在做再次核酸检测。派送员所在部门全体员工已集中隔离,按照要求配合流调溯源,配合防疫部门对场地进行环境核酸检测,采样工作已经于1月15日23:07完成。目前,核酸检测阴性。经调查了解,派送员所在的北京公司员工加强针符合条件的,全部完成加强针接种。回访视频显示快件外包装消杀工作按照规定落实。
三、奥密克戎感染者救治情况
奥密克戎感染者临床症状偏轻 但传染性较强
北京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李昂介绍了奥密克戎变异株患者医疗救治及防护提示。截至1月16日24时,地坛医院在院新冠病毒感染患者15例,其中,本土病例1例,临床分型为轻型;境外输入病例14例,其中轻型8例,普通型3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累计收治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者9例,当前在院6例。
为做好患者医疗救治和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地坛医院对确诊奥密克戎变异株新冠肺炎患者临床症状、入院病毒检测情况和胸部影像学检查情况进行密切监测分析,从目前观察监测情况看,德尔塔变异株患者和奥密克戎变异株患者临床症状总体相似,奥密克戎变异株患者临床症状偏轻,胸部影像学表现偏轻,但传染性较强。根据奥密克戎变异株特点,为防范院内交叉感染,地坛医院在全力组织做好患者救治的同时,对感染奥密克戎变异株的新冠肺炎患者与其他新冠肺炎患者采取分区收治,分开查房和开展临床操作;同时做好应急规划,根据患者的收治情况,及时调整病房分区和数量,确保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有效。
四、收发快递正确姿势
国外疫情高发期间尽量减少购买境外商品
庞星火表示,既往我国多个省(市)也曾报道经冷链或非冷链物品传播的案例,近期我国多地也曾有境外邮件及其他物品阳性的报道。新冠病毒可在低温下长时间存活,冬季经物传播的风险增大。目前全球奥密克戎变异株引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高发,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是国外疫情高发期间尽量减少购买境外商品。二是若收到境外邮件或物品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减少直接接触和交流。三是尽可能在固定地点取件,实现无接触交接;如需当面签收,应与快递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四是拆件时尽量在户外进行,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如需拿回家中,可用含氯消毒剂或对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五是处理完邮件后及时摘下手套,更换口罩,认真进行手消毒或清洗双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
五、进返京政策有所调整
1月22日起抵京后72小时内需测核酸
为进一步提早发现和管控疫情风险,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调整进返京防疫措施,在进返京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等进返京政策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22日零时起至3月底,进返京人员在抵京后72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通勤人员按照现有政策规定继续执行)。“北京健康宝”将通过核酸检测数据库进行比对,未能按时进行检测的,将进行弹窗提示,可能会影响出行和日常生活。请大家及时关注防控提醒和短信提示,自觉遵守防疫规定,抵京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疫工作。不主动报告或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目前,全市16个区共有316个核酸采样点和44个24小时核酸检测机构,并将根据区域检测人员情况动态调整完善,不断扩大覆盖面、延长检测时间、规范检测服务,动态更新发布检测电子地图,让市民朋友少跑路少等待,尽可能满足“应检尽检”“愿检尽检”需求。建议有核酸检测计划的市民朋友,提前通过电话或微信公众号咨询,预约后前往,减少等待时间、减少人员聚集,共同守护家园平安。
六、重要防疫提示
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常通风、少海淘
李昂表示,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更加频繁,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在即,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坚持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不动摇,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原则。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履行个人防控责任。
一是坚持常态化防控措施。戴口罩仍然是阻断病毒传播的有效方式,对于奥密克戎变异株同样适用。即使已经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接种加强针的情况下,也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常通风、少海淘,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时,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二是减少人员聚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大型活动,倡导线上团拜,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人员流动,少聚集,不扎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避免在密闭空间中聚会,活动尽可能简短并注意开窗通风。
三是坚持非必须不出境,倡导市民在京过年,非必要不出京。密切关注近期国内外发生疫情地区的疫情进展情况,国外疫情高发期间,尽量减少购买境外物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地区旅游、出差、探亲。 正在京外出差、旅游、探亲等未返京人员要做好旅途、就餐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降低感染奥密克戎变异株的风险。如遇有所在县(市、区、旗)有病例报告的人员,请自觉遵守进京管控有关措施。
四是积极接种新冠疫苗。面对免疫逃逸能力增强的奥密克戎变异株流行,要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强免疫,提高6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稳妥开展3至11岁人群疫苗接种;建议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快接种。本市节日期间持续为市民朋友提供新冠疫苗接种服务。
五是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尤其是旅行归来后,更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不带病上班、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等, 戴好口罩,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向医生告知活动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不自行购药、服药。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一、#北京海淀确诊病例溯源结果#
不排除其经境外物品而感染病毒的可能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通报,1月15日,本市通报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截至目前,无新增本土病例。经过24小时进一步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全方位的风险点位排查、采样检测、阳性货物排查和基因测序,溯源情况取得进展。
一是病例发病前14天内均无外省市旅居史,工作期间偶尔会收发国际邮件。病例于1月13日出现嗓子痒症状,1月14日出现乏力、发热症状,1月15日肺部CT未见新冠肺炎典型表现,综合1月14日、15日、16日病例标本的核酸检测CT值的变化,结合临床表现和检测结果,初步判断病例处于感染的早期阶段。
二是经流行病学调查及大数据比对,通过排查病例与各类风险人群接触史,包括入境人员、京外风险地区来京人员、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等,未发现有轨迹重合。
三是通过排查病例发病前14天的活动轨迹,共排查18个公共风险点位,根据风险点位进行感染来源、密切接触者、高风险人群同步排查。目前已经判定密切接触者69人,均已落位管控,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各类风险人员标本16547人。截至目前,与病例同住及同工作的人员标本均为阴性;其他各类风险人员标本均为阴性;外环境采样共811件,除病例家庭和工作单位外环境阳性外,其余风险点位外环境标本均为阴性。
四是对病例的冷链接触史进行排查,相关冷链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五是病例自述近期曾收发过国际邮件。对此我们进行了全面调查、采样和检测。该国际邮件于1月7日自加拿大发出,途经美国及中国香港到达北京,病例于1月11日收到邮件。病例自述,在此期间其仅接触邮件包装外表面和文件纸张首页,未接触包装内表面和其他纸张。已采集该国际邮件环境标本22件,其中包装外表面2件、内表面2件以及文件内纸张标本8件,经核酸检测均为阳性,并检测出奥密克戎变异株特异性突变位点。截至目前,在运输途中可能接触人员共8人,除病例外其余接触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此外,采集同一来源发往另一地点尚未拆封的国际邮件环境标本54件,检出5件阳性,其中外包装阳性1件和文件内纸张阳性4件。
六是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对病例标本进行全基因组测序,基因序列分析显示,病毒属于VOC/Omicron变异株(BA.1进化分支)。与北京既往病例以及近期国内外省(市)报告的奥密克戎变异株均存在差异,不属于同一传播链;与2021年12月北美和新加坡等地分离的部分毒株相似度较高。
综上所述,结合病例流行病学史、可疑物品样本检测结果以及病例标本的基因测序结果,不排除其经境外物品而感染病毒的可能。
二、相关快件、快递员情况
派送员及其家属已经被集中隔离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廖凌竹通报了此次关联海淀确诊病例收到的国际快件情况:该病例于1月11日曾接收过一票来自加拿大多伦多的文件类快件,该快件于1月10日到达北京首都机场,11日抵达某快递公司北京口岸,进行消杀后,运至北京海淀中关村末端站点,网点进行消杀后派送,收件人即海淀确诊病例,签收时间为1月11日14:41。
作为密接者,派送员及其家属已经被集中隔离,二次核酸检测阴性,家庭现场采样无阳性。其他3名作业员工在1月12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均已接种第三针加强针,目前正在做再次核酸检测。派送员所在部门全体员工已集中隔离,按照要求配合流调溯源,配合防疫部门对场地进行环境核酸检测,采样工作已经于1月15日23:07完成。目前,核酸检测阴性。经调查了解,派送员所在的北京公司员工加强针符合条件的,全部完成加强针接种。回访视频显示快件外包装消杀工作按照规定落实。
三、奥密克戎感染者救治情况
奥密克戎感染者临床症状偏轻 但传染性较强
北京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李昂介绍了奥密克戎变异株患者医疗救治及防护提示。截至1月16日24时,地坛医院在院新冠病毒感染患者15例,其中,本土病例1例,临床分型为轻型;境外输入病例14例,其中轻型8例,普通型3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累计收治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者9例,当前在院6例。
为做好患者医疗救治和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地坛医院对确诊奥密克戎变异株新冠肺炎患者临床症状、入院病毒检测情况和胸部影像学检查情况进行密切监测分析,从目前观察监测情况看,德尔塔变异株患者和奥密克戎变异株患者临床症状总体相似,奥密克戎变异株患者临床症状偏轻,胸部影像学表现偏轻,但传染性较强。根据奥密克戎变异株特点,为防范院内交叉感染,地坛医院在全力组织做好患者救治的同时,对感染奥密克戎变异株的新冠肺炎患者与其他新冠肺炎患者采取分区收治,分开查房和开展临床操作;同时做好应急规划,根据患者的收治情况,及时调整病房分区和数量,确保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有效。
四、收发快递正确姿势
国外疫情高发期间尽量减少购买境外商品
庞星火表示,既往我国多个省(市)也曾报道经冷链或非冷链物品传播的案例,近期我国多地也曾有境外邮件及其他物品阳性的报道。新冠病毒可在低温下长时间存活,冬季经物传播的风险增大。目前全球奥密克戎变异株引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高发,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是国外疫情高发期间尽量减少购买境外商品。二是若收到境外邮件或物品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减少直接接触和交流。三是尽可能在固定地点取件,实现无接触交接;如需当面签收,应与快递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四是拆件时尽量在户外进行,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如需拿回家中,可用含氯消毒剂或对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五是处理完邮件后及时摘下手套,更换口罩,认真进行手消毒或清洗双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
五、进返京政策有所调整
1月22日起抵京后72小时内需测核酸
为进一步提早发现和管控疫情风险,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调整进返京防疫措施,在进返京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等进返京政策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22日零时起至3月底,进返京人员在抵京后72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通勤人员按照现有政策规定继续执行)。“北京健康宝”将通过核酸检测数据库进行比对,未能按时进行检测的,将进行弹窗提示,可能会影响出行和日常生活。请大家及时关注防控提醒和短信提示,自觉遵守防疫规定,抵京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疫工作。不主动报告或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目前,全市16个区共有316个核酸采样点和44个24小时核酸检测机构,并将根据区域检测人员情况动态调整完善,不断扩大覆盖面、延长检测时间、规范检测服务,动态更新发布检测电子地图,让市民朋友少跑路少等待,尽可能满足“应检尽检”“愿检尽检”需求。建议有核酸检测计划的市民朋友,提前通过电话或微信公众号咨询,预约后前往,减少等待时间、减少人员聚集,共同守护家园平安。
六、重要防疫提示
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常通风、少海淘
李昂表示,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更加频繁,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在即,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坚持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不动摇,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原则。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履行个人防控责任。
一是坚持常态化防控措施。戴口罩仍然是阻断病毒传播的有效方式,对于奥密克戎变异株同样适用。即使已经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接种加强针的情况下,也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常通风、少海淘,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时,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二是减少人员聚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大型活动,倡导线上团拜,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人员流动,少聚集,不扎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避免在密闭空间中聚会,活动尽可能简短并注意开窗通风。
三是坚持非必须不出境,倡导市民在京过年,非必要不出京。密切关注近期国内外发生疫情地区的疫情进展情况,国外疫情高发期间,尽量减少购买境外物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地区旅游、出差、探亲。 正在京外出差、旅游、探亲等未返京人员要做好旅途、就餐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降低感染奥密克戎变异株的风险。如遇有所在县(市、区、旗)有病例报告的人员,请自觉遵守进京管控有关措施。
四是积极接种新冠疫苗。面对免疫逃逸能力增强的奥密克戎变异株流行,要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强免疫,提高6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稳妥开展3至11岁人群疫苗接种;建议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快接种。本市节日期间持续为市民朋友提供新冠疫苗接种服务。
五是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尤其是旅行归来后,更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不带病上班、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等, 戴好口罩,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向医生告知活动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不自行购药、服药。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撞伤孕妇致流产,责任由谁承担?
风里雨里大雪里,
外卖小哥在等你。
近年来,有关外卖小哥发生交通事故的新闻屡见不鲜,在每条追赶配送时间的路上,风驰电掣的身影都不禁让人替他们捏把冷汗。那么,外卖小哥送餐过程发生交通事故,由谁赔偿,保险公司又能承担多少?近期,连云区法院审结这样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对被告人作出依法判决。
基本案情
2021年的一天,外卖小哥刘某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奔波在大街小巷,中午13时,刘某在“美团外卖”订单配送途中的某路口处与骑电动自行车的赵女士相撞,赵女士当即摔倒在地,腿部受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连云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全部责任,赵女士无责任。事发后,赵女士被送至某东医院住院诊治,但恰在此时,赵女士刚刚怀孕不足两月。伤情诊断为:1.妊娠状态:先兆流产?2.右下肢外伤。赵女士在医院进行了药物流产和外伤治疗,共住院13天,产生医疗费用5303.91元。一个月后,赵女士进行门诊复查,产生医疗费用312.8元。
2021年5月,赵女士就其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委托连云港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意见为赵女士因交通事故受伤,予人工流产,误工期限为自受伤之日起30日,护理期限同住院期间,营养期限为自受伤之日起15日。外卖小哥刘某是某速公司招聘的美团外卖配送工作人员,某速公司在南京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中小微企业某组合保险,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外卖小哥刘某属于某速公司投保的雇主责任保险雇员清单中列明的被保险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赵女士诉至连云区法院,请求判令刘某、某速公司、南京某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3万余元。
南京某保险公司辩称,该组合保险《保险单》中特别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指定的雇员为“美团”“美团外卖”工作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含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单约定内容进行赔偿:(4)前述列明以外的项目和费用为除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5)三者误工费:……无法提供工资流水材料的误工费按照100元/天计算。误工费免赔天数为5天,单次事故一年累计赔付天数不超过90天。
法院判决
连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本案中,被告刘某驾驶电动车与原告赵某驾驶电动车相撞,致原告受伤,刘某侵权行为所引发的赔偿责任应由其雇主某速公司承担。某速公司为刘某在南京某保险公司处投保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刘某系在配送“美团外卖”业务中与原告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原告人身损失,符合被告某速公司在南京某保险公司处为刘某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范畴,原告赵某损失应由南京某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某速公司承担。
依据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条款的约定,原告赵某医院费、误工费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应由南京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合同关于“误工费免赔天数为5天,单次事故一年累计赔付天数不超过90天”的约定是南京某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系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南京某保险公司未作出加黑、加粗等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也未提交证据证实已经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约束力,被告南京某保险公司据此抗辩免赔5天的误工费,无事实依据。保险合同第四条第(4)项“除外责任”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的约定,不属于《保险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根据该条约定,原告主张的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应由被告天津新速达公司承担。
综上,判决被告南京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和误工费损失共计8724元;被告某速公司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13270元(具体为:护理费1300元、营养费4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鉴定费800元、交通费200元);被告刘某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
法官说法
现实生活中,签订合同时经常会遇到一些“格式合同” “免责条款”等,但这并未引起当事人足够的注意,尤其是车辆保险纠纷案件,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往往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争议的焦点。只有保险公司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格式条款才发生法律效力。此案启示大家,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看清对方单方拟制的格式条款,一看该条款是否有效,二看对方是否尽到了明确说明和告知义务,不能盲目签字确认,防止纠纷发生时“悔之已晚”。
文:李函潞、孙红岭、张西灵 编辑:聂义帅
(图片来源于网络)
风里雨里大雪里,
外卖小哥在等你。
近年来,有关外卖小哥发生交通事故的新闻屡见不鲜,在每条追赶配送时间的路上,风驰电掣的身影都不禁让人替他们捏把冷汗。那么,外卖小哥送餐过程发生交通事故,由谁赔偿,保险公司又能承担多少?近期,连云区法院审结这样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对被告人作出依法判决。
基本案情
2021年的一天,外卖小哥刘某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奔波在大街小巷,中午13时,刘某在“美团外卖”订单配送途中的某路口处与骑电动自行车的赵女士相撞,赵女士当即摔倒在地,腿部受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连云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全部责任,赵女士无责任。事发后,赵女士被送至某东医院住院诊治,但恰在此时,赵女士刚刚怀孕不足两月。伤情诊断为:1.妊娠状态:先兆流产?2.右下肢外伤。赵女士在医院进行了药物流产和外伤治疗,共住院13天,产生医疗费用5303.91元。一个月后,赵女士进行门诊复查,产生医疗费用312.8元。
2021年5月,赵女士就其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委托连云港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意见为赵女士因交通事故受伤,予人工流产,误工期限为自受伤之日起30日,护理期限同住院期间,营养期限为自受伤之日起15日。外卖小哥刘某是某速公司招聘的美团外卖配送工作人员,某速公司在南京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中小微企业某组合保险,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外卖小哥刘某属于某速公司投保的雇主责任保险雇员清单中列明的被保险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赵女士诉至连云区法院,请求判令刘某、某速公司、南京某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3万余元。
南京某保险公司辩称,该组合保险《保险单》中特别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指定的雇员为“美团”“美团外卖”工作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含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单约定内容进行赔偿:(4)前述列明以外的项目和费用为除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5)三者误工费:……无法提供工资流水材料的误工费按照100元/天计算。误工费免赔天数为5天,单次事故一年累计赔付天数不超过90天。
法院判决
连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本案中,被告刘某驾驶电动车与原告赵某驾驶电动车相撞,致原告受伤,刘某侵权行为所引发的赔偿责任应由其雇主某速公司承担。某速公司为刘某在南京某保险公司处投保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刘某系在配送“美团外卖”业务中与原告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原告人身损失,符合被告某速公司在南京某保险公司处为刘某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范畴,原告赵某损失应由南京某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某速公司承担。
依据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条款的约定,原告赵某医院费、误工费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应由南京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合同关于“误工费免赔天数为5天,单次事故一年累计赔付天数不超过90天”的约定是南京某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系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南京某保险公司未作出加黑、加粗等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也未提交证据证实已经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约束力,被告南京某保险公司据此抗辩免赔5天的误工费,无事实依据。保险合同第四条第(4)项“除外责任”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的约定,不属于《保险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根据该条约定,原告主张的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应由被告天津新速达公司承担。
综上,判决被告南京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和误工费损失共计8724元;被告某速公司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13270元(具体为:护理费1300元、营养费4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鉴定费800元、交通费200元);被告刘某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
法官说法
现实生活中,签订合同时经常会遇到一些“格式合同” “免责条款”等,但这并未引起当事人足够的注意,尤其是车辆保险纠纷案件,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往往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争议的焦点。只有保险公司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格式条款才发生法律效力。此案启示大家,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看清对方单方拟制的格式条款,一看该条款是否有效,二看对方是否尽到了明确说明和告知义务,不能盲目签字确认,防止纠纷发生时“悔之已晚”。
文:李函潞、孙红岭、张西灵 编辑:聂义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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