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电台「FM1016新歌潮流榜」打榜候选歌曲推荐:
打榜公司:环球音乐
「不放过我们的,永远都是回忆。」
#艾怡良[超话]# 全新创作专辑 10月29日 忏悔后的吿解
唱而优则演 金曲金马双料入围肯定 终于回归歌坛
艾怡良X陈建骐 全新忏悔之作 与回忆搏斗的过程
接着,艾怡良即将再从电影女主角身份,回归创作歌手,2021年终于交出全新创作专辑《偏偏我却都记得》,包含〈我这个人〉在内的十一首歌曲,把生活里的每个部分经过她细心的诠释后,成为歌曲以音乐形式发表。这次的专辑依旧与熟悉的制作人-陈建骐再度联手打造,专辑名称《偏偏我却都记得》其实并非任一歌名,亦非节录歌词,而是以专辑的名称作为这次意念的「总结」,从这个带着忏悔的角度,用歌曲一一从回忆里告解。
专辑的阵容在音乐强度上有更多着墨,陈建骐也依旧维持高水准的产出,在描写艾怡良的音乐作品上有更大胆而精准的推判,此外,这张专辑有许多「共同创作」的歌曲诞生。共同参与词曲创作的左光平、吕士轩、9m88、BCW、Dizparity、A-Flight崔钦翔以及长期共同合作的乐手们,而黄少雍、王希文、嘟嘟(鲁纲宇)、林逐、张晁毓、LuuX、徐研培、以及王韵筑等音乐好手也加入编曲阵容,精彩到位。
有时候你以为,那些都是爱,其实只是贪。
「要提起勇气再爱之前,先好好忏悔。」
陈建骐:「还是说,多一点是贪,少一点是爱。那么,嗔颠痴悲郁愤狂,全都给你。敢不敢?」
《歌曲介绍》(上篇)
01 以灰之名/Remains
「你看见那片旱无歉意的荒原 向往着如常兑现 你有过的亏欠」
这首歌原始创作的灵感来自石黑一雄的小说《长日将尽》,主角是一个严谨而忠实的男子,却因此错过很多人生可以快乐的时刻,甚至为了不必要的规则而做了很多错误的决定。人的压抑或许来自各种成长过程的影响,但是那些已经被决定的事情,形塑的牢笼,尊严的框架,其实怎么样都很难再解除了。制作人陈建骐与编曲人嘟嘟(鲁纲宇)将复古摇滚的乐器音色完美融合,放在专辑开场,是气势,也疑惑于为什么,我们都不再说爱了?或许气馁,是因为爱过,毕竟我们对偏执总是又敬又恨。
02 聪明/Clever
「前提总是决裂 一再重蹈覆辙 哪还够 去说她的错」
有时候最令人难受的感情嫌隙,其实是那些流言蜚语成就了以决裂为前提的想像。磨合听来礼貌却也造成伤痕,但却已经是不信任的某种满水位。遇到聪明的对象是梦寐以求,但是往往因为太聪明了,两个人什么浪漫都没了,或许聪明的人懂闪躲,而不去面对,但一旦要面对的时候却相形鲁莽,一下子也就什么都没了,最终,也最糟的,是变质成不相往来的可憎。
03 贪/Greediness
「两手空空了 却不见得爱得太收敛」
〈贪〉的词曲由艾怡良独自完成,她的文字总是擅长以看似旁观者的角度描写主观意志,那种其实看似不服输的示弱,正是许多人感情里无法避免的贪念。有时候爱着一个人,并不是这么大方到可以把这些爱,轻易地分给别的人事物。延伸到生命里,对于那种极度希望得到的,其实往往也只得到了一小部分,微乎其微,即使你用尽全力,甚至自不量力。制作人陈建骐在歌曲中除了使用钢琴、吉他、合成器与大提琴等素材编制出贴合艾怡良意志的编曲,更在作品中加入许多急促的呼吸声与环境噪音,这些声响都让整首歌曲的贪念主题更显张扬,以〈贪〉作为这次专辑的概念叙述,是艾怡良对自我与世界表达忏悔的方式。
04 我多想变成她/Forgetful
「看不清的才遗落自己,是吗?」
如果这世界上一定要为回忆这么狡猾的东西做个定义,那这首歌或许就能暂时先把想念和遗憾都包含在里面。或许常常设想,如果我这么爱着对方,是不是我们也就会像我想的那样好好走下去?而通常在走到那里之前,我们也总会想像着,深爱着的那个他,是不是其实也更喜欢着其他的恋爱样貌?有一天,分开了,才发现,那个我想像中他更喜欢的样子,根本不存在,而我们早也错过彼此,最适合的时候了。
看不清的,如果真的遗落了自己,那看清的那些人,现在是不是又真的找到自己了?
05 怀疑论 feat. Dizparity/Skepticism feat. Dizparity
「一个漂亮脸蛋 毫无诚意 在我这就等于 抽干了空气」
结束了一段感情后,有人自画间隔宁可独善其身,有人迫不及待用新的记忆洗掉旧的回忆,但是这些都看不见他们认真地调整自己。当然也有人觉得什么都不用改变,其实如果两个人适合,说什么都绝对成立。自恋的不会懂自卑,但是自卑的极端翻转却可能是自恋,在感情里什么都不相信的人,有时很容易糟蹋对方的付出,或许有冠冕堂皇的表象,但是内在其实是个空壳。有一天终于走到两个人分开却都松一口气的时候,那真的只能是感情带来的阑珊,甚至横祸。
艾怡良与电子音乐高手Dizparity共同创作,音乐多变却冷热交错,最终炙热后的冷却是对「怀疑」本身最大的怀疑。
打榜公司:环球音乐
「不放过我们的,永远都是回忆。」
#艾怡良[超话]# 全新创作专辑 10月29日 忏悔后的吿解
唱而优则演 金曲金马双料入围肯定 终于回归歌坛
艾怡良X陈建骐 全新忏悔之作 与回忆搏斗的过程
接着,艾怡良即将再从电影女主角身份,回归创作歌手,2021年终于交出全新创作专辑《偏偏我却都记得》,包含〈我这个人〉在内的十一首歌曲,把生活里的每个部分经过她细心的诠释后,成为歌曲以音乐形式发表。这次的专辑依旧与熟悉的制作人-陈建骐再度联手打造,专辑名称《偏偏我却都记得》其实并非任一歌名,亦非节录歌词,而是以专辑的名称作为这次意念的「总结」,从这个带着忏悔的角度,用歌曲一一从回忆里告解。
专辑的阵容在音乐强度上有更多着墨,陈建骐也依旧维持高水准的产出,在描写艾怡良的音乐作品上有更大胆而精准的推判,此外,这张专辑有许多「共同创作」的歌曲诞生。共同参与词曲创作的左光平、吕士轩、9m88、BCW、Dizparity、A-Flight崔钦翔以及长期共同合作的乐手们,而黄少雍、王希文、嘟嘟(鲁纲宇)、林逐、张晁毓、LuuX、徐研培、以及王韵筑等音乐好手也加入编曲阵容,精彩到位。
有时候你以为,那些都是爱,其实只是贪。
「要提起勇气再爱之前,先好好忏悔。」
陈建骐:「还是说,多一点是贪,少一点是爱。那么,嗔颠痴悲郁愤狂,全都给你。敢不敢?」
《歌曲介绍》(上篇)
01 以灰之名/Remains
「你看见那片旱无歉意的荒原 向往着如常兑现 你有过的亏欠」
这首歌原始创作的灵感来自石黑一雄的小说《长日将尽》,主角是一个严谨而忠实的男子,却因此错过很多人生可以快乐的时刻,甚至为了不必要的规则而做了很多错误的决定。人的压抑或许来自各种成长过程的影响,但是那些已经被决定的事情,形塑的牢笼,尊严的框架,其实怎么样都很难再解除了。制作人陈建骐与编曲人嘟嘟(鲁纲宇)将复古摇滚的乐器音色完美融合,放在专辑开场,是气势,也疑惑于为什么,我们都不再说爱了?或许气馁,是因为爱过,毕竟我们对偏执总是又敬又恨。
02 聪明/Clever
「前提总是决裂 一再重蹈覆辙 哪还够 去说她的错」
有时候最令人难受的感情嫌隙,其实是那些流言蜚语成就了以决裂为前提的想像。磨合听来礼貌却也造成伤痕,但却已经是不信任的某种满水位。遇到聪明的对象是梦寐以求,但是往往因为太聪明了,两个人什么浪漫都没了,或许聪明的人懂闪躲,而不去面对,但一旦要面对的时候却相形鲁莽,一下子也就什么都没了,最终,也最糟的,是变质成不相往来的可憎。
03 贪/Greediness
「两手空空了 却不见得爱得太收敛」
〈贪〉的词曲由艾怡良独自完成,她的文字总是擅长以看似旁观者的角度描写主观意志,那种其实看似不服输的示弱,正是许多人感情里无法避免的贪念。有时候爱着一个人,并不是这么大方到可以把这些爱,轻易地分给别的人事物。延伸到生命里,对于那种极度希望得到的,其实往往也只得到了一小部分,微乎其微,即使你用尽全力,甚至自不量力。制作人陈建骐在歌曲中除了使用钢琴、吉他、合成器与大提琴等素材编制出贴合艾怡良意志的编曲,更在作品中加入许多急促的呼吸声与环境噪音,这些声响都让整首歌曲的贪念主题更显张扬,以〈贪〉作为这次专辑的概念叙述,是艾怡良对自我与世界表达忏悔的方式。
04 我多想变成她/Forgetful
「看不清的才遗落自己,是吗?」
如果这世界上一定要为回忆这么狡猾的东西做个定义,那这首歌或许就能暂时先把想念和遗憾都包含在里面。或许常常设想,如果我这么爱着对方,是不是我们也就会像我想的那样好好走下去?而通常在走到那里之前,我们也总会想像着,深爱着的那个他,是不是其实也更喜欢着其他的恋爱样貌?有一天,分开了,才发现,那个我想像中他更喜欢的样子,根本不存在,而我们早也错过彼此,最适合的时候了。
看不清的,如果真的遗落了自己,那看清的那些人,现在是不是又真的找到自己了?
05 怀疑论 feat. Dizparity/Skepticism feat. Dizparity
「一个漂亮脸蛋 毫无诚意 在我这就等于 抽干了空气」
结束了一段感情后,有人自画间隔宁可独善其身,有人迫不及待用新的记忆洗掉旧的回忆,但是这些都看不见他们认真地调整自己。当然也有人觉得什么都不用改变,其实如果两个人适合,说什么都绝对成立。自恋的不会懂自卑,但是自卑的极端翻转却可能是自恋,在感情里什么都不相信的人,有时很容易糟蹋对方的付出,或许有冠冕堂皇的表象,但是内在其实是个空壳。有一天终于走到两个人分开却都松一口气的时候,那真的只能是感情带来的阑珊,甚至横祸。
艾怡良与电子音乐高手Dizparity共同创作,音乐多变却冷热交错,最终炙热后的冷却是对「怀疑」本身最大的怀疑。
#商丘市公布12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布12例新冠肺炎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2021年第16号)
现将1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4:
郭某莹,女,20岁,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在校大学生,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妹妹。
7月30日,自驾车从家中出发,13时左右和母亲(张某)一起到达大商新玛特商场,在三楼服装区KH箱包店购物,并在三楼逛了四家服装店铺,15时左右离开商场。16时自驾车到达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之后没有外出,同家人在一起,没有与他人接触。
7月31日在家中活动没有外出。
8月1日上午11时左右,独自驾车到谷熟镇医院东院区西门中通快递门店取快递(停留约3分钟),与店员杨某某、王某某有接触,取件回家后没有外出。
8月2日,看到商丘确诊病例南某纯的活动轨迹信息和排查近期去过大商新玛特人员的消息后,主动和其母亲(张某)一起自驾车于下午15:30分左右到虞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做核酸检测,采集咽拭子标本后回谷熟镇家中,结果阴性,回家后未外出。
8月3日,未外出。
8月4日,郭某莹和父亲郭某喜一起于早上5点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再次采集咽拭子、鼻拭子核酸标本各两份,随后回到谷熟镇家中隔离未外出。
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5:
郭某甜,女,31岁,现住郑州市中原区金水西路金域世家,系病例3丈夫的姐姐。
6月15日与儿子石某硕,3岁,一同在郑州东站乘坐高铁(车次不详)回到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探亲。
7月31日尹某(病例3)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郭某甜一直共同生活。
8月5日自我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因尹某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郭某甜作为密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集中隔离。
病例6:
张某,女,55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丈夫的母亲。
7月30日10时左右,随女儿驾车从家中出发,13时左右到达大商新玛特商场,在三楼服装区KH箱包店购物,并在三楼逛了四家服装店铺,15时左右,离开商场。16时,随女儿驾车到达虞城县谷熟镇家中,之后没有外出,同家人在一起,没有与其他人接触。
7月31日居家未外出。
8月1日早上,其丈夫与邻居郭某宏妻子发生争执,张某将郭某宏妻子劝离,中午去刘大庄快递点快递柜取快递,未接触工作人员,取快递后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8月2日6时,到刘某超市买菜,6时30分随女儿(郭某莹)、丈夫(郭某喜)驾车到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完成后直接返回家中,没有外出。
8月3日居家,中午到菜地摘菜。
8月4日6时,随女儿(郭某莹)、丈夫(郭某喜)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完成后返回家中,没有外出。自8月4日18时居家隔离。
8月13日集中到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进行隔离。
病例7:
郭某喜,男,52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丈夫的父亲。
7月28日10时,到虞城县教育局见谭某营,11时离开教育局到巡查办见王某丰,11时30分离开,返回家中。
7月31日因摔伤在家休息。
8月1日早上在家门口与邻居郭某宏妻子发生争执,其妻子(张某)将郭某宏妻子劝离,下午18时郭某宏到其家中协调纠纷。
8月2日6时30分,与妻子、女儿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7时30分自驾车到春来中学对面修车,未下车,修车人员张某年上车检查,后至县人民医院接妻子、女儿返回家中。
8月3日居家未外出。
8月4日6时与妻子、女儿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10时30分开车到巡查办见王某丰,11时返回县人民医院接妻子、女儿返回家中。自8月4日18时居家隔离。
8月13日集中到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隔离。
病例8:
郭某陌,女,6岁,系病例3尹某之女。
7月31日与母亲尹某一同自驾车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郭某莹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离。
8月5日最后一次与母亲尹某接触。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郭某陌被定为密切接触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9:
郭某帆,男,8岁,系病例3尹某之子。
7月31日与母亲尹某一同自驾车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小姑郭某莹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离。
8月5日最后一次与母亲尹某接触。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郭某陌被定为密切接触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0:
石某硕,男,3岁,家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5郭某甜之子。
7月30日至7月31日,居家无外出。
8月1日16:00,与二姨妈(郭某英)、表弟朱某诚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2日至3日,居家无外出。
8月4日16:20分,与二姨妈(郭某英)、表弟朱某诚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4日23:50分,到何庄村广场核酸采集点采样,全程佩戴口罩,结果为阴性。
8月5日至12日,居家未外出。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1:
朱某诚,男,2岁,家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外甥。
自7月30日至7月31日,居家无外出。
8月1日16时,跟随表哥石某硕及其母亲郭某英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2至3日,居家无外出。
8月4日16:20分,跟随表哥石某硕及其母亲郭某英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4日23:50分到何庄村广场核酸采集点采样,全程佩戴口罩。
8月5至12日,居家无外出。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2:
郭某聚,男,77岁,现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爷爷。
1985年偏瘫至今,8月5日下午由孙子郭某峰带至村文化广场做核酸检测,8月9日下午由儿子郭某喜带至村文化广场再次做核酸检测,其他时间未外出,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13:
范某真,女,74岁,现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祖母。
8月5日、8月9日骑电动三轮车到村广场核酸采样,其他时间无外出,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14:
许某梅,女,35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邻居。
7月31日19时30分自驾去商丘日月湖游玩,19时39分途经芒种桥乡,在药店买口罩,停留约4分钟离开,全程佩戴口罩。大概22时回到家中。
8月1日10时左右自驾车,在谷熟镇购物后去芒种桥赫庄娘家,中午与其娘家人共同进餐。15时返回家中,16时自驾去谷熟镇冲洗照片(店老板已被隔离),之后去了小桃童装店(店老板已被隔离)、环球鞋店(店老板已被隔离),18时左右返回家中。
8月2日未外出。
8月3日10时左右有事外出,遇见其公公郭某良,交谈大约十分钟,后遇见其弟媳,一起去了军平超市买菜(店老板已被隔离),随后其弟媳去韵达、邮政取快递,其本人未进店(老板已被隔离),12时左右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下午未外出。
8月4日上午未外出,下午外出去见田某芳(生意伙伴,已被隔离)交手工品,期间佩戴口罩。23时采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8月5-10日未外出。
8月11日采集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8月12日未外出。
8月13日14时在谷熟镇卫生院核酸采样,14日11时42分检测结果呈阳性,通知其居家隔离。
8月14日8时20分,虞城县疾控中心采样,16时40分复核结果呈阳性,经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14时20分被救护车转至郑州市集中治疗。
病例15:
高某云,女,69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邻居。
8月2日与郭某喜家人因为琐事争吵十余分钟,全程未戴口罩。
8月4日未外出。
8月5日曾到村广场做核酸采样,全程未戴口罩。
8月6日至13日未外出。
其余时间在家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8月14日虞城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在以上时段内与上述确诊病例行程有交叉的人员:
一、第一时间向社区管理人员报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等待社区(村委会)的管控通知。
二、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疫情最新播报#
现将1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4:
郭某莹,女,20岁,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在校大学生,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妹妹。
7月30日,自驾车从家中出发,13时左右和母亲(张某)一起到达大商新玛特商场,在三楼服装区KH箱包店购物,并在三楼逛了四家服装店铺,15时左右离开商场。16时自驾车到达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之后没有外出,同家人在一起,没有与他人接触。
7月31日在家中活动没有外出。
8月1日上午11时左右,独自驾车到谷熟镇医院东院区西门中通快递门店取快递(停留约3分钟),与店员杨某某、王某某有接触,取件回家后没有外出。
8月2日,看到商丘确诊病例南某纯的活动轨迹信息和排查近期去过大商新玛特人员的消息后,主动和其母亲(张某)一起自驾车于下午15:30分左右到虞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做核酸检测,采集咽拭子标本后回谷熟镇家中,结果阴性,回家后未外出。
8月3日,未外出。
8月4日,郭某莹和父亲郭某喜一起于早上5点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再次采集咽拭子、鼻拭子核酸标本各两份,随后回到谷熟镇家中隔离未外出。
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5:
郭某甜,女,31岁,现住郑州市中原区金水西路金域世家,系病例3丈夫的姐姐。
6月15日与儿子石某硕,3岁,一同在郑州东站乘坐高铁(车次不详)回到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探亲。
7月31日尹某(病例3)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郭某甜一直共同生活。
8月5日自我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因尹某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郭某甜作为密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集中隔离。
病例6:
张某,女,55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丈夫的母亲。
7月30日10时左右,随女儿驾车从家中出发,13时左右到达大商新玛特商场,在三楼服装区KH箱包店购物,并在三楼逛了四家服装店铺,15时左右,离开商场。16时,随女儿驾车到达虞城县谷熟镇家中,之后没有外出,同家人在一起,没有与其他人接触。
7月31日居家未外出。
8月1日早上,其丈夫与邻居郭某宏妻子发生争执,张某将郭某宏妻子劝离,中午去刘大庄快递点快递柜取快递,未接触工作人员,取快递后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8月2日6时,到刘某超市买菜,6时30分随女儿(郭某莹)、丈夫(郭某喜)驾车到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完成后直接返回家中,没有外出。
8月3日居家,中午到菜地摘菜。
8月4日6时,随女儿(郭某莹)、丈夫(郭某喜)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完成后返回家中,没有外出。自8月4日18时居家隔离。
8月13日集中到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进行隔离。
病例7:
郭某喜,男,52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丈夫的父亲。
7月28日10时,到虞城县教育局见谭某营,11时离开教育局到巡查办见王某丰,11时30分离开,返回家中。
7月31日因摔伤在家休息。
8月1日早上在家门口与邻居郭某宏妻子发生争执,其妻子(张某)将郭某宏妻子劝离,下午18时郭某宏到其家中协调纠纷。
8月2日6时30分,与妻子、女儿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7时30分自驾车到春来中学对面修车,未下车,修车人员张某年上车检查,后至县人民医院接妻子、女儿返回家中。
8月3日居家未外出。
8月4日6时与妻子、女儿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10时30分开车到巡查办见王某丰,11时返回县人民医院接妻子、女儿返回家中。自8月4日18时居家隔离。
8月13日集中到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隔离。
病例8:
郭某陌,女,6岁,系病例3尹某之女。
7月31日与母亲尹某一同自驾车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郭某莹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离。
8月5日最后一次与母亲尹某接触。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郭某陌被定为密切接触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9:
郭某帆,男,8岁,系病例3尹某之子。
7月31日与母亲尹某一同自驾车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小姑郭某莹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离。
8月5日最后一次与母亲尹某接触。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郭某陌被定为密切接触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0:
石某硕,男,3岁,家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5郭某甜之子。
7月30日至7月31日,居家无外出。
8月1日16:00,与二姨妈(郭某英)、表弟朱某诚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2日至3日,居家无外出。
8月4日16:20分,与二姨妈(郭某英)、表弟朱某诚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4日23:50分,到何庄村广场核酸采集点采样,全程佩戴口罩,结果为阴性。
8月5日至12日,居家未外出。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1:
朱某诚,男,2岁,家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外甥。
自7月30日至7月31日,居家无外出。
8月1日16时,跟随表哥石某硕及其母亲郭某英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2至3日,居家无外出。
8月4日16:20分,跟随表哥石某硕及其母亲郭某英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4日23:50分到何庄村广场核酸采集点采样,全程佩戴口罩。
8月5至12日,居家无外出。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2:
郭某聚,男,77岁,现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爷爷。
1985年偏瘫至今,8月5日下午由孙子郭某峰带至村文化广场做核酸检测,8月9日下午由儿子郭某喜带至村文化广场再次做核酸检测,其他时间未外出,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13:
范某真,女,74岁,现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祖母。
8月5日、8月9日骑电动三轮车到村广场核酸采样,其他时间无外出,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14:
许某梅,女,35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邻居。
7月31日19时30分自驾去商丘日月湖游玩,19时39分途经芒种桥乡,在药店买口罩,停留约4分钟离开,全程佩戴口罩。大概22时回到家中。
8月1日10时左右自驾车,在谷熟镇购物后去芒种桥赫庄娘家,中午与其娘家人共同进餐。15时返回家中,16时自驾去谷熟镇冲洗照片(店老板已被隔离),之后去了小桃童装店(店老板已被隔离)、环球鞋店(店老板已被隔离),18时左右返回家中。
8月2日未外出。
8月3日10时左右有事外出,遇见其公公郭某良,交谈大约十分钟,后遇见其弟媳,一起去了军平超市买菜(店老板已被隔离),随后其弟媳去韵达、邮政取快递,其本人未进店(老板已被隔离),12时左右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下午未外出。
8月4日上午未外出,下午外出去见田某芳(生意伙伴,已被隔离)交手工品,期间佩戴口罩。23时采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8月5-10日未外出。
8月11日采集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8月12日未外出。
8月13日14时在谷熟镇卫生院核酸采样,14日11时42分检测结果呈阳性,通知其居家隔离。
8月14日8时20分,虞城县疾控中心采样,16时40分复核结果呈阳性,经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14时20分被救护车转至郑州市集中治疗。
病例15:
高某云,女,69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邻居。
8月2日与郭某喜家人因为琐事争吵十余分钟,全程未戴口罩。
8月4日未外出。
8月5日曾到村广场做核酸采样,全程未戴口罩。
8月6日至13日未外出。
其余时间在家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8月14日虞城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在以上时段内与上述确诊病例行程有交叉的人员:
一、第一时间向社区管理人员报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等待社区(村委会)的管控通知。
二、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疫情最新播报#
#商丘市公布12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布12例新冠肺炎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2021年第16号)
现将1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4:
郭某莹,女,20岁,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在校大学生,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妹妹。
7月30日,自驾车从家中出发,13时左右和母亲(张某)一起到达大商新玛特商场,在三楼服装区KH箱包店购物,并在三楼逛了四家服装店铺,15时左右离开商场。16时自驾车到达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之后没有外出,同家人在一起,没有与他人接触。
7月31日在家中活动没有外出。
8月1日上午11时左右,独自驾车到谷熟镇医院东院区西门中通快递门店取快递(停留约3分钟),与店员杨某某、王某某有接触,取件回家后没有外出。
8月2日,看到商丘确诊病例南某纯的活动轨迹信息和排查近期去过大商新玛特人员的消息后,主动和其母亲(张某)一起自驾车于下午15:30分左右到虞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做核酸检测,采集咽拭子标本后回谷熟镇家中,结果阴性,回家后未外出。
8月3日,未外出。
8月4日,郭某莹和父亲郭某喜一起于早上5点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再次采集咽拭子、鼻拭子核酸标本各两份,随后回到谷熟镇家中隔离未外出。
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5:
郭某甜,女,31岁,现住郑州市中原区金水西路金域世家,系病例3丈夫的姐姐。
6月15日与儿子石某硕,3岁,一同在郑州东站乘坐高铁(车次不详)回到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探亲。
7月31日尹某(病例3)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郭某甜一直共同生活。
8月5日自我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因尹某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郭某甜作为密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集中隔离。
病例6:
张某,女,55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丈夫的母亲。
7月30日10时左右,随女儿驾车从家中出发,13时左右到达大商新玛特商场,在三楼服装区KH箱包店购物,并在三楼逛了四家服装店铺,15时左右,离开商场。16时,随女儿驾车到达虞城县谷熟镇家中,之后没有外出,同家人在一起,没有与其他人接触。
7月31日居家未外出。
8月1日早上,其丈夫与邻居郭某宏妻子发生争执,张某将郭某宏妻子劝离,中午去刘大庄快递点快递柜取快递,未接触工作人员,取快递后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8月2日6时,到刘某超市买菜,6时30分随女儿(郭某莹)、丈夫(郭某喜)驾车到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完成后直接返回家中,没有外出。
8月3日居家,中午到菜地摘菜。
8月4日6时,随女儿(郭某莹)、丈夫(郭某喜)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完成后返回家中,没有外出。自8月4日18时居家隔离。
8月13日集中到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进行隔离。
病例7:
郭某喜,男,52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丈夫的父亲。
7月28日10时,到虞城县教育局见谭某营,11时离开教育局到巡查办见王某丰,11时30分离开,返回家中。
7月31日因摔伤在家休息。
8月1日早上在家门口与邻居郭某宏妻子发生争执,其妻子(张某)将郭某宏妻子劝离,下午18时郭某宏到其家中协调纠纷。
8月2日6时30分,与妻子、女儿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7时30分自驾车到春来中学对面修车,未下车,修车人员张某年上车检查,后至县人民医院接妻子、女儿返回家中。
8月3日居家未外出。
8月4日6时与妻子、女儿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10时30分开车到巡查办见王某丰,11时返回县人民医院接妻子、女儿返回家中。自8月4日18时居家隔离。
8月13日集中到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隔离。
病例8:
郭某陌,女,6岁,系病例3尹某之女。
7月31日与母亲尹某一同自驾车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郭某莹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离。
8月5日最后一次与母亲尹某接触。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郭某陌被定为密切接触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9:
郭某帆,男,8岁,系病例3尹某之子。
7月31日与母亲尹某一同自驾车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小姑郭某莹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离。
8月5日最后一次与母亲尹某接触。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郭某陌被定为密切接触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0:
石某硕,男,3岁,家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5郭某甜之子。
7月30日至7月31日,居家无外出。
8月1日16:00,与二姨妈(郭某英)、表弟朱某诚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2日至3日,居家无外出。
8月4日16:20分,与二姨妈(郭某英)、表弟朱某诚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4日23:50分,到何庄村广场核酸采集点采样,全程佩戴口罩,结果为阴性。
8月5日至12日,居家未外出。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1:
朱某诚,男,2岁,家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外甥。
自7月30日至7月31日,居家无外出。
8月1日16时,跟随表哥石某硕及其母亲郭某英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2至3日,居家无外出。
8月4日16:20分,跟随表哥石某硕及其母亲郭某英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4日23:50分到何庄村广场核酸采集点采样,全程佩戴口罩。
8月5至12日,居家无外出。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2:
郭某聚,男,77岁,现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爷爷。
1985年偏瘫至今,8月5日下午由孙子郭某峰带至村文化广场做核酸检测,8月9日下午由儿子郭某喜带至村文化广场再次做核酸检测,其他时间未外出,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13:
范某真,女,74岁,现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祖母。
8月5日、8月9日骑电动三轮车到村广场核酸采样,其他时间无外出,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14:
许某梅,女,35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邻居。
7月31日19时30分自驾去商丘日月湖游玩,19时39分途经芒种桥乡,在药店买口罩,停留约4分钟离开,全程佩戴口罩。大概22时回到家中。
8月1日10时左右自驾车,在谷熟镇购物后去芒种桥赫庄娘家,中午与其娘家人共同进餐。15时返回家中,16时自驾去谷熟镇冲洗照片(店老板已被隔离),之后去了小桃童装店(店老板已被隔离)、环球鞋店(店老板已被隔离),18时左右返回家中。
8月2日未外出。
8月3日10时左右有事外出,遇见其公公郭某良,交谈大约十分钟,后遇见其弟媳,一起去了军平超市买菜(店老板已被隔离),随后其弟媳去韵达、邮政取快递,其本人未进店(老板已被隔离),12时左右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下午未外出。
8月4日上午未外出,下午外出去见田某芳(生意伙伴,已被隔离)交手工品,期间佩戴口罩。23时采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8月5-10日未外出。
8月11日采集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8月12日未外出。
8月13日14时在谷熟镇卫生院核酸采样,14日11时42分检测结果呈阳性,通知其居家隔离。
8月14日8时20分,虞城县疾控中心采样,16时40分复核结果呈阳性,经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14时20分被救护车转至郑州市集中治疗。
病例15:
高某云,女,69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邻居。
8月2日与郭某喜家人因为琐事争吵十余分钟,全程未戴口罩。
8月4日未外出。
8月5日曾到村广场做核酸采样,全程未戴口罩。
8月6日至13日未外出。
其余时间在家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8月14日虞城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在以上时段内与上述确诊病例行程有交叉的人员:
一、第一时间向社区管理人员报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等待社区(村委会)的管控通知。
二、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现将1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4:
郭某莹,女,20岁,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在校大学生,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妹妹。
7月30日,自驾车从家中出发,13时左右和母亲(张某)一起到达大商新玛特商场,在三楼服装区KH箱包店购物,并在三楼逛了四家服装店铺,15时左右离开商场。16时自驾车到达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之后没有外出,同家人在一起,没有与他人接触。
7月31日在家中活动没有外出。
8月1日上午11时左右,独自驾车到谷熟镇医院东院区西门中通快递门店取快递(停留约3分钟),与店员杨某某、王某某有接触,取件回家后没有外出。
8月2日,看到商丘确诊病例南某纯的活动轨迹信息和排查近期去过大商新玛特人员的消息后,主动和其母亲(张某)一起自驾车于下午15:30分左右到虞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做核酸检测,采集咽拭子标本后回谷熟镇家中,结果阴性,回家后未外出。
8月3日,未外出。
8月4日,郭某莹和父亲郭某喜一起于早上5点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再次采集咽拭子、鼻拭子核酸标本各两份,随后回到谷熟镇家中隔离未外出。
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5:
郭某甜,女,31岁,现住郑州市中原区金水西路金域世家,系病例3丈夫的姐姐。
6月15日与儿子石某硕,3岁,一同在郑州东站乘坐高铁(车次不详)回到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探亲。
7月31日尹某(病例3)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郭某甜一直共同生活。
8月5日自我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因尹某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郭某甜作为密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集中隔离。
病例6:
张某,女,55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丈夫的母亲。
7月30日10时左右,随女儿驾车从家中出发,13时左右到达大商新玛特商场,在三楼服装区KH箱包店购物,并在三楼逛了四家服装店铺,15时左右,离开商场。16时,随女儿驾车到达虞城县谷熟镇家中,之后没有外出,同家人在一起,没有与其他人接触。
7月31日居家未外出。
8月1日早上,其丈夫与邻居郭某宏妻子发生争执,张某将郭某宏妻子劝离,中午去刘大庄快递点快递柜取快递,未接触工作人员,取快递后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8月2日6时,到刘某超市买菜,6时30分随女儿(郭某莹)、丈夫(郭某喜)驾车到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完成后直接返回家中,没有外出。
8月3日居家,中午到菜地摘菜。
8月4日6时,随女儿(郭某莹)、丈夫(郭某喜)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完成后返回家中,没有外出。自8月4日18时居家隔离。
8月13日集中到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进行隔离。
病例7:
郭某喜,男,52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丈夫的父亲。
7月28日10时,到虞城县教育局见谭某营,11时离开教育局到巡查办见王某丰,11时30分离开,返回家中。
7月31日因摔伤在家休息。
8月1日早上在家门口与邻居郭某宏妻子发生争执,其妻子(张某)将郭某宏妻子劝离,下午18时郭某宏到其家中协调纠纷。
8月2日6时30分,与妻子、女儿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7时30分自驾车到春来中学对面修车,未下车,修车人员张某年上车检查,后至县人民医院接妻子、女儿返回家中。
8月3日居家未外出。
8月4日6时与妻子、女儿驾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10时30分开车到巡查办见王某丰,11时返回县人民医院接妻子、女儿返回家中。自8月4日18时居家隔离。
8月13日集中到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隔离。
病例8:
郭某陌,女,6岁,系病例3尹某之女。
7月31日与母亲尹某一同自驾车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郭某莹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离。
8月5日最后一次与母亲尹某接触。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郭某陌被定为密切接触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9:
郭某帆,男,8岁,系病例3尹某之子。
7月31日与母亲尹某一同自驾车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小姑郭某莹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离。
8月5日最后一次与母亲尹某接触。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郭某陌被定为密切接触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0:
石某硕,男,3岁,家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5郭某甜之子。
7月30日至7月31日,居家无外出。
8月1日16:00,与二姨妈(郭某英)、表弟朱某诚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2日至3日,居家无外出。
8月4日16:20分,与二姨妈(郭某英)、表弟朱某诚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4日23:50分,到何庄村广场核酸采集点采样,全程佩戴口罩,结果为阴性。
8月5日至12日,居家未外出。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1:
朱某诚,男,2岁,家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外甥。
自7月30日至7月31日,居家无外出。
8月1日16时,跟随表哥石某硕及其母亲郭某英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2至3日,居家无外出。
8月4日16:20分,跟随表哥石某硕及其母亲郭某英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4日23:50分到何庄村广场核酸采集点采样,全程佩戴口罩。
8月5至12日,居家无外出。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2:
郭某聚,男,77岁,现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爷爷。
1985年偏瘫至今,8月5日下午由孙子郭某峰带至村文化广场做核酸检测,8月9日下午由儿子郭某喜带至村文化广场再次做核酸检测,其他时间未外出,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13:
范某真,女,74岁,现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祖母。
8月5日、8月9日骑电动三轮车到村广场核酸采样,其他时间无外出,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14:
许某梅,女,35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邻居。
7月31日19时30分自驾去商丘日月湖游玩,19时39分途经芒种桥乡,在药店买口罩,停留约4分钟离开,全程佩戴口罩。大概22时回到家中。
8月1日10时左右自驾车,在谷熟镇购物后去芒种桥赫庄娘家,中午与其娘家人共同进餐。15时返回家中,16时自驾去谷熟镇冲洗照片(店老板已被隔离),之后去了小桃童装店(店老板已被隔离)、环球鞋店(店老板已被隔离),18时左右返回家中。
8月2日未外出。
8月3日10时左右有事外出,遇见其公公郭某良,交谈大约十分钟,后遇见其弟媳,一起去了军平超市买菜(店老板已被隔离),随后其弟媳去韵达、邮政取快递,其本人未进店(老板已被隔离),12时左右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下午未外出。
8月4日上午未外出,下午外出去见田某芳(生意伙伴,已被隔离)交手工品,期间佩戴口罩。23时采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8月5-10日未外出。
8月11日采集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8月12日未外出。
8月13日14时在谷熟镇卫生院核酸采样,14日11时42分检测结果呈阳性,通知其居家隔离。
8月14日8时20分,虞城县疾控中心采样,16时40分复核结果呈阳性,经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14时20分被救护车转至郑州市集中治疗。
病例15:
高某云,女,69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邻居。
8月2日与郭某喜家人因为琐事争吵十余分钟,全程未戴口罩。
8月4日未外出。
8月5日曾到村广场做核酸采样,全程未戴口罩。
8月6日至13日未外出。
其余时间在家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8月14日虞城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在以上时段内与上述确诊病例行程有交叉的人员:
一、第一时间向社区管理人员报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等待社区(村委会)的管控通知。
二、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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