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标准政策或将出台!分类确定、每两年调整一次
在医保控费力度趋严,医保基金日益吃紧的大背景下,医保支付标准终将出台。
近日,一份名为《关于征求《关于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在业内流传,文件显示,将结合目录准入谈判、带量采购等工作,分类确定支付标准,明确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责任和权限,做好衔接、稳步推进。
并对支付标准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应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集采周期相衔接,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并指出自2021年起,各省级医保局要循序渐进、分类分层开展支付标准制定,原则上2024年底前要覆盖国家医保目录内所有西药和中成药。
国谈药品:根据谈判规则按通用名确定支付标准
根据谈判规则,按通用名确定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如谈判药品出现协议期满、有同通用名药品上市、被纳入药品集采等情况,省级医保部门可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同通用名药品价格或药品集采中选结果等,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
集采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础确定支付标准
国采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础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
省级集采中选药品,由省级医保部门按照中选价格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含视同过评和生物类似药,下同)的品种,根据集采结果,按通用名确定统一的支付标准;
一致性评价尚未覆盖的药品,根据集采结果,同一通用名同一质量分组原则上确定统一的支付标准。
对实际价格与支付标准差距较大的品种,建立渐进调整机制。实际价格为支付标准2倍以上的,渐进调整支付标准,2-3年调整到位。省级医保部门可确定价格红线,对超出红线的药品,可在挂网等环节予以限制。鼓励集采非中选药品企业主动降价,向支付标准趋同,减轻患者负担。
未过评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过评的药品。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按政府定价确定支付标准
执行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根据政府定价按通用名确定国家统一的支付标准。暂未执行政府定价的独家品种,通过谈判准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参照谈判药品进行支付标准管理。
其他药品:原则上以省级采购价为基础确定支付标准
对于前述三种情况以外、实行集采的药品,建立支付标准与省级招采平台采购价(含备案价,下同)的协同机制,原则上以省级招采平台采购价为基础确定支付标准。对于同一企业生产的同一通用名相同规格的药品,省域内支付标准应保持一致。
鼓励按通用名或通过选择代表规格和剂型等方式确定不同酸根、盐基,同一主要化学成分且同一给药途径药品的支付标准。
文件还指出,支付标准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药品费用结算的重要基准。患者使用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患者和医保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基础,按比例分担。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患者和医保按比例分担。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必须符合临床必需的原则,同时要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
医保支付标准相关政策回顾
实际上,医保支付标准在国际上已经有成熟的经验,而国内,虽然还未统一标准,但是这些年来,国家一直在统一医保支付标准的道路上摸索尝试。
首先从理论上来看,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是药价的形成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标准,是指医保按照通用名制定统一支付价格,是地板价,超过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可能由患者和医院共同负担。
我们知道原来的药价由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零售价,然后通过各省市招标又形成了实际的成交价格。
自2015年6月起,国家发改委放开药品价格管理,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同时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自此,医院药品销售价格的“二元定价机制”由之前的“发改委定价+中标价”向“中标价+医保支付标准”转变。
2015年5月,国办下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人社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于当年9月31日前完成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遗憾的是,标准在当年未能出台。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中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开展基本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工作”。
2016年11月24日,国家人社部再次发出《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不过到目前为止,正式稿一直未发出。《征求意见稿》明确原则上按照(药品)通用名制定医保支付标准。
1) 已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者质量差异较小的药品,原则上按通用名制定支付标准。同一通用名称(相同剂型、规格)的药品,按最小剂量单位制定该通用名称药品统一的支付标准。
2)逐步通过选取代表品并计算差价比价的方式,确定同一通用名称下不同剂型、规格的药品的支付标准,有关规则可参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执行。仅限于儿童使用的药品应单列代表品。
近年来,相关部门也开始在国家集采以及医保谈判药品上尝试统一相关医保支付标准。
2018年2月2日,人社部发布关于谈判药品仿制药支付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谈判药品仿制药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谈判药品仿制药支付标准暂按仿制药实际市场销售价格执行,但不得超过54号文件中相应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如仿制药规格与谈判药品不一致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452】号)计算。
2019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名单有关情况。本次谈判确定了97个药品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其中47个药品申请了保密,不对外公布支付标准协议。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有关规定调整支付标准。
有效期内,如有同通用名药物(仿制药)上市,医保部门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也可以将该通用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如出现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国家医保局将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
而对于国家集采药品,探索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
2019年1月1日,国务院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明确对于集中采购的药品,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以集中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如患者使用的药品价格与中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差异较大,可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在2—3年内调整到位,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患者使用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按实际价格支付。
在集采扩围相关文件中,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此次采购的,可允许其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下部分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2019年9月,国家医保局官网挂出该局对人大代表就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提案的答复函中也透露了统一医保支付标准、统一全国医保目录的构想及实现方式。
目前,各地也不乏有探索的经验值得高层借鉴,浙江、福建、安徽、天津等地都在探索实践。未来,不仅同用通用名下统一支付标准,医院内与零售市场也将实现价格协同。
一旦医保支付标准统一后,留个市场选择的机会加大,竞争也更加公平有效,产品品牌及品质作用也将凸显。同品同质同价之后,拼的就是品牌,同一个支付标准,高于支付标准患者自付,对价格敏感的患者会选择价格便宜的药品,更看重品牌的患者有可能自行承担一部分费用而选择原研药。两者选择都有道理,留给市场(患者)来决定。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在医保控费力度趋严,医保基金日益吃紧的大背景下,医保支付标准终将出台。
近日,一份名为《关于征求《关于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在业内流传,文件显示,将结合目录准入谈判、带量采购等工作,分类确定支付标准,明确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责任和权限,做好衔接、稳步推进。
并对支付标准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应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集采周期相衔接,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并指出自2021年起,各省级医保局要循序渐进、分类分层开展支付标准制定,原则上2024年底前要覆盖国家医保目录内所有西药和中成药。
国谈药品:根据谈判规则按通用名确定支付标准
根据谈判规则,按通用名确定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如谈判药品出现协议期满、有同通用名药品上市、被纳入药品集采等情况,省级医保部门可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同通用名药品价格或药品集采中选结果等,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
集采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础确定支付标准
国采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础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
省级集采中选药品,由省级医保部门按照中选价格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含视同过评和生物类似药,下同)的品种,根据集采结果,按通用名确定统一的支付标准;
一致性评价尚未覆盖的药品,根据集采结果,同一通用名同一质量分组原则上确定统一的支付标准。
对实际价格与支付标准差距较大的品种,建立渐进调整机制。实际价格为支付标准2倍以上的,渐进调整支付标准,2-3年调整到位。省级医保部门可确定价格红线,对超出红线的药品,可在挂网等环节予以限制。鼓励集采非中选药品企业主动降价,向支付标准趋同,减轻患者负担。
未过评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过评的药品。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按政府定价确定支付标准
执行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根据政府定价按通用名确定国家统一的支付标准。暂未执行政府定价的独家品种,通过谈判准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参照谈判药品进行支付标准管理。
其他药品:原则上以省级采购价为基础确定支付标准
对于前述三种情况以外、实行集采的药品,建立支付标准与省级招采平台采购价(含备案价,下同)的协同机制,原则上以省级招采平台采购价为基础确定支付标准。对于同一企业生产的同一通用名相同规格的药品,省域内支付标准应保持一致。
鼓励按通用名或通过选择代表规格和剂型等方式确定不同酸根、盐基,同一主要化学成分且同一给药途径药品的支付标准。
文件还指出,支付标准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药品费用结算的重要基准。患者使用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患者和医保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基础,按比例分担。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患者和医保按比例分担。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必须符合临床必需的原则,同时要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
医保支付标准相关政策回顾
实际上,医保支付标准在国际上已经有成熟的经验,而国内,虽然还未统一标准,但是这些年来,国家一直在统一医保支付标准的道路上摸索尝试。
首先从理论上来看,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是药价的形成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标准,是指医保按照通用名制定统一支付价格,是地板价,超过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可能由患者和医院共同负担。
我们知道原来的药价由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零售价,然后通过各省市招标又形成了实际的成交价格。
自2015年6月起,国家发改委放开药品价格管理,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同时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自此,医院药品销售价格的“二元定价机制”由之前的“发改委定价+中标价”向“中标价+医保支付标准”转变。
2015年5月,国办下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人社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于当年9月31日前完成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遗憾的是,标准在当年未能出台。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中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开展基本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工作”。
2016年11月24日,国家人社部再次发出《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不过到目前为止,正式稿一直未发出。《征求意见稿》明确原则上按照(药品)通用名制定医保支付标准。
1) 已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者质量差异较小的药品,原则上按通用名制定支付标准。同一通用名称(相同剂型、规格)的药品,按最小剂量单位制定该通用名称药品统一的支付标准。
2)逐步通过选取代表品并计算差价比价的方式,确定同一通用名称下不同剂型、规格的药品的支付标准,有关规则可参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执行。仅限于儿童使用的药品应单列代表品。
近年来,相关部门也开始在国家集采以及医保谈判药品上尝试统一相关医保支付标准。
2018年2月2日,人社部发布关于谈判药品仿制药支付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谈判药品仿制药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谈判药品仿制药支付标准暂按仿制药实际市场销售价格执行,但不得超过54号文件中相应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如仿制药规格与谈判药品不一致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452】号)计算。
2019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名单有关情况。本次谈判确定了97个药品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其中47个药品申请了保密,不对外公布支付标准协议。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有关规定调整支付标准。
有效期内,如有同通用名药物(仿制药)上市,医保部门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也可以将该通用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如出现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国家医保局将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
而对于国家集采药品,探索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
2019年1月1日,国务院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明确对于集中采购的药品,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以集中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如患者使用的药品价格与中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差异较大,可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在2—3年内调整到位,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患者使用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按实际价格支付。
在集采扩围相关文件中,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此次采购的,可允许其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下部分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2019年9月,国家医保局官网挂出该局对人大代表就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提案的答复函中也透露了统一医保支付标准、统一全国医保目录的构想及实现方式。
目前,各地也不乏有探索的经验值得高层借鉴,浙江、福建、安徽、天津等地都在探索实践。未来,不仅同用通用名下统一支付标准,医院内与零售市场也将实现价格协同。
一旦医保支付标准统一后,留个市场选择的机会加大,竞争也更加公平有效,产品品牌及品质作用也将凸显。同品同质同价之后,拼的就是品牌,同一个支付标准,高于支付标准患者自付,对价格敏感的患者会选择价格便宜的药品,更看重品牌的患者有可能自行承担一部分费用而选择原研药。两者选择都有道理,留给市场(患者)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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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28日南部赛区最后两个小组经过激烈的战斗,最后四名玩家终于出线到赛区八强。南部赛区八强战更是精彩纷呈,收看比赛直播的观众真是大饱眼福。最终“benwhisper”、“村肉”和“UD”终于杀出重围获得前三名,获得晋级到春季赛线下决赛的资格,恭喜他们!
小编就速速带大家回顾本周精彩的南部赛区最后的战斗瞬间!
C组的比赛有些坎坷。受到网络波动,比赛过程稍显曲折,但并不影响各位激情满载的选手努力战斗。“村肉”凭借过硬的实力一路前进,获得了胜者组冠军晋级赛区八强。刚满18岁的他,天赋值点满,顶尖的实力丰富的比赛经验,真是羡煞旁人。希望国内可以更多涌现年轻优秀的格斗游戏玩家。
“36号技师“早早就掉入了败者组,也许是一开始没进入状态,在随后的败者组比赛里的表现真是相当亮眼!冰女科林稳健且凶狠的打法,让对手吃尽了苦头。败者组一路过关斩将,最后也是对策十足,VT2发动后自身能力的大幅提升,不断打破”TODAYCEO”的防守,终于获得了败者组冠军,晋级到赛区八强的阶段。
D组比赛当天不仅网络给力,比赛进展如丝般顺滑,同时越到后面比赛越精彩。国内最强CODY玩家“benwhisper“表现神勇,在胜者组先后战胜了“白光”和“龟豪”,最后碰到顶尖玩家“小宝”。比赛中CODY立回打的相当到位,完全不给“小宝“进攻的机会,同时自己的对策到位,多次骗到对手的凹,最终令人意外的战胜出线大热门”小宝“获得胜者组冠军,晋级到赛区八强。
败者组不管是谁走到最后,都要面对强大的“小宝“。”龟豪“凭借过硬的实力获得了争夺最后一个出线名额的机会。败者组决赛,”小宝“的尤利安节奏很快,不断地移动调整距离打乱了”龟豪“警察的稳健防守,优势满满率先拿下一局。第二局眼看就要拿下比赛,突然”龟豪“的防守能力瞬间提升,每一次面对凶残的进攻都能化险为夷,”小宝“也是屡攻不下,”龟豪“出色的防守反击终于让他扳回一局,比赛打的也是相当精彩!最终局”龟豪“套路被完全识破,”小宝“越战越勇屡屡得手,终于获得了比赛的胜利,晋级到赛区八强的比赛。
29日晚19:30终于迎来了南部赛区最终的八强战,前三名将获得晋级春季赛线下的资格,南部赛区最后的激战正式打响!
八强赛汇聚南部赛区顶尖玩家,每一场都是高水准的对局。中国最强科迪玩家“benwhisper”持续保持小组赛优秀的表现,第一场面对小组赛发挥神勇的阿比玩家“cabbage9”正面硬刚,高效率的进攻多次打破对手的防守,最终三比一获得胜利。第二场面对顶尖警察玩家“村肉”更是打出了精彩的对局,两人互相对策场面异常激烈。比赛中防守稳健耐心找机会的科学打法,防守住了“村肉”霸道的拳脚压制,多次关键的直跳打出了成吨的伤害。沉着冷静的心态最终将胜利握在手中,胜者组冠军的有利位置也为最终战打下了基础。当然也率先获得了晋级到春季赛线下决赛的资格。
败者组的“厮杀”更加惨烈。出线热门“小宝”遭遇经验丰富的老玩家“UD”,很想凭借刚猛的URIEN打出优势,但经验老道的“UD”并没有让“小宝”如愿以偿,地面上没有让“小宝”占到更多的便宜。“小宝”关键失误错失机会,老油条“UD”的优秀对策表现得更加稳健,最终“UD”也是三比二险胜,小宝惨遭淘汰。
“UD”也在败者组碰到了在小组赛战胜自己的对手“cabbage9”。也许是太想“复仇”,并没有选择性能更优势的嘉米,继续使用美女LUCIA应对。这一次的进攻和对策明显有了提升,但对手的阿比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拿下,阿比夸张的爆发力让“UD”体会到了伤害的重要性。凭借强大的比赛经验,最终稳住了阵脚,有惊无险的三比二战胜了对手,“复仇”成功。也在之后的比赛用嘉米战胜了国内顶尖KEN玩家“麦麦肯”。败者决赛中虽然多次努力进攻,但“村肉”的警察对策优秀,合理的掌控着比赛的节奏,最终“UD”一比三落败,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同时也获得了晋级春季赛线下决赛的资格。
“洋面”对战“36号技师”这场也是极为精彩。“洋面”并没有使用主力ZEKU,而是选择美丽姑娘LUCIA应对冰女科林。“洋面”快节奏的打法让“36号技师”吃到了苦头,但冰女科林的性能只要稳下来就可以创造奇迹。真正的丝血翻盘出现了!“技师”被压版边血量见底,终于找到机会爆发VT开始进行反击,“洋面”60%的血量力争求稳获胜,但沉着冷静的“技师”犹如天神下凡,一波又一波的进攻总是找到对手的防守漏洞,成就经典的丝血翻盘精彩对局!气势如虹的进攻也帮助“技师”最终三比二反败为胜,这一场真是相当精彩!虽然“技师”的表现相当出色,但随后以零比三输给了“麦麦肯”,结束了南部赛区八强赛的旅程。
终于来到了南部赛区的最终决赛,胜者组冠军“benwhisper”对阵“败者组冠军”村肉“。之前两人在胜者组决赛经过一番较量,中国最强科迪获得了胜利,”村肉“只有一次机会,但对胜利的渴望仍然让他努力前行。第一个BO5”村肉“改变了之前的打法,变换出招的节奏让对手不能针对到自己,运用经常强大的地面能力三比零完胜”benwhisper“,将比赛重新拉回到起点。
幸亏“benwhisper“在胜者组,虽然被打败一个BO5,但比赛并没有结束,最终的战役才刚刚开始。经过零比三失利的BO5快速调整自己的战术打法,就算”村肉“节奏上已经做出合理的改变,但中国最强科迪真不是盖的,利用对手的节奏变化自己不断的调整,重新占领了制高点。直跳再次屡建奇功打出成吨伤害,进攻也变得更加有效率。“村肉”虽然调整的也很快,无奈对手更加的稳定表现得更加出色。南部赛区最终战还是由中国最强科迪玩家“benwhisper”以三比一的领先比分获得最终的胜利,勇夺南部赛区预选赛冠军!这个结果相信谁也没有想到,他也用自己的优秀表现证明,角色真爱玩家同样可以凭实力获得冠军!
南部赛区八强赛场场精彩紧张刺激,感谢每一位玩家倾情奉献,为大家带来精彩的比赛。南部赛区线上预选赛至此全部完成,恭喜前三名获得晋级春季赛线下决赛的资格,祝他们也能在线下赛打出优异成绩。
本周就要开始进行最后赛区,也就是北部赛区的线上预选赛了。北部赛区玩家众多,虽然很多优秀的玩家并不一定大家都认识,但实力水平也是相当强力,千万不要轻视。北部赛区预选赛会让大家深刻的了解到,该赛区的玩家同样实力顶尖,大家拭目以待。
感谢所有参赛选手、观众朋友们以及全国格斗游戏爱好者对GTW钢头娃格斗游戏赛事的大力支持与鼓励。
请大家多多关注GTW钢头娃官方公众号和微博官方账号“GTW钢头娃”,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赛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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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号技师“早早就掉入了败者组,也许是一开始没进入状态,在随后的败者组比赛里的表现真是相当亮眼!冰女科林稳健且凶狠的打法,让对手吃尽了苦头。败者组一路过关斩将,最后也是对策十足,VT2发动后自身能力的大幅提升,不断打破”TODAYCEO”的防守,终于获得了败者组冠军,晋级到赛区八强的阶段。
D组比赛当天不仅网络给力,比赛进展如丝般顺滑,同时越到后面比赛越精彩。国内最强CODY玩家“benwhisper“表现神勇,在胜者组先后战胜了“白光”和“龟豪”,最后碰到顶尖玩家“小宝”。比赛中CODY立回打的相当到位,完全不给“小宝“进攻的机会,同时自己的对策到位,多次骗到对手的凹,最终令人意外的战胜出线大热门”小宝“获得胜者组冠军,晋级到赛区八强。
败者组不管是谁走到最后,都要面对强大的“小宝“。”龟豪“凭借过硬的实力获得了争夺最后一个出线名额的机会。败者组决赛,”小宝“的尤利安节奏很快,不断地移动调整距离打乱了”龟豪“警察的稳健防守,优势满满率先拿下一局。第二局眼看就要拿下比赛,突然”龟豪“的防守能力瞬间提升,每一次面对凶残的进攻都能化险为夷,”小宝“也是屡攻不下,”龟豪“出色的防守反击终于让他扳回一局,比赛打的也是相当精彩!最终局”龟豪“套路被完全识破,”小宝“越战越勇屡屡得手,终于获得了比赛的胜利,晋级到赛区八强的比赛。
29日晚19:30终于迎来了南部赛区最终的八强战,前三名将获得晋级春季赛线下的资格,南部赛区最后的激战正式打响!
八强赛汇聚南部赛区顶尖玩家,每一场都是高水准的对局。中国最强科迪玩家“benwhisper”持续保持小组赛优秀的表现,第一场面对小组赛发挥神勇的阿比玩家“cabbage9”正面硬刚,高效率的进攻多次打破对手的防守,最终三比一获得胜利。第二场面对顶尖警察玩家“村肉”更是打出了精彩的对局,两人互相对策场面异常激烈。比赛中防守稳健耐心找机会的科学打法,防守住了“村肉”霸道的拳脚压制,多次关键的直跳打出了成吨的伤害。沉着冷静的心态最终将胜利握在手中,胜者组冠军的有利位置也为最终战打下了基础。当然也率先获得了晋级到春季赛线下决赛的资格。
败者组的“厮杀”更加惨烈。出线热门“小宝”遭遇经验丰富的老玩家“UD”,很想凭借刚猛的URIEN打出优势,但经验老道的“UD”并没有让“小宝”如愿以偿,地面上没有让“小宝”占到更多的便宜。“小宝”关键失误错失机会,老油条“UD”的优秀对策表现得更加稳健,最终“UD”也是三比二险胜,小宝惨遭淘汰。
“UD”也在败者组碰到了在小组赛战胜自己的对手“cabbage9”。也许是太想“复仇”,并没有选择性能更优势的嘉米,继续使用美女LUCIA应对。这一次的进攻和对策明显有了提升,但对手的阿比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拿下,阿比夸张的爆发力让“UD”体会到了伤害的重要性。凭借强大的比赛经验,最终稳住了阵脚,有惊无险的三比二战胜了对手,“复仇”成功。也在之后的比赛用嘉米战胜了国内顶尖KEN玩家“麦麦肯”。败者决赛中虽然多次努力进攻,但“村肉”的警察对策优秀,合理的掌控着比赛的节奏,最终“UD”一比三落败,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同时也获得了晋级春季赛线下决赛的资格。
“洋面”对战“36号技师”这场也是极为精彩。“洋面”并没有使用主力ZEKU,而是选择美丽姑娘LUCIA应对冰女科林。“洋面”快节奏的打法让“36号技师”吃到了苦头,但冰女科林的性能只要稳下来就可以创造奇迹。真正的丝血翻盘出现了!“技师”被压版边血量见底,终于找到机会爆发VT开始进行反击,“洋面”60%的血量力争求稳获胜,但沉着冷静的“技师”犹如天神下凡,一波又一波的进攻总是找到对手的防守漏洞,成就经典的丝血翻盘精彩对局!气势如虹的进攻也帮助“技师”最终三比二反败为胜,这一场真是相当精彩!虽然“技师”的表现相当出色,但随后以零比三输给了“麦麦肯”,结束了南部赛区八强赛的旅程。
终于来到了南部赛区的最终决赛,胜者组冠军“benwhisper”对阵“败者组冠军”村肉“。之前两人在胜者组决赛经过一番较量,中国最强科迪获得了胜利,”村肉“只有一次机会,但对胜利的渴望仍然让他努力前行。第一个BO5”村肉“改变了之前的打法,变换出招的节奏让对手不能针对到自己,运用经常强大的地面能力三比零完胜”benwhisper“,将比赛重新拉回到起点。
幸亏“benwhisper“在胜者组,虽然被打败一个BO5,但比赛并没有结束,最终的战役才刚刚开始。经过零比三失利的BO5快速调整自己的战术打法,就算”村肉“节奏上已经做出合理的改变,但中国最强科迪真不是盖的,利用对手的节奏变化自己不断的调整,重新占领了制高点。直跳再次屡建奇功打出成吨伤害,进攻也变得更加有效率。“村肉”虽然调整的也很快,无奈对手更加的稳定表现得更加出色。南部赛区最终战还是由中国最强科迪玩家“benwhisper”以三比一的领先比分获得最终的胜利,勇夺南部赛区预选赛冠军!这个结果相信谁也没有想到,他也用自己的优秀表现证明,角色真爱玩家同样可以凭实力获得冠军!
南部赛区八强赛场场精彩紧张刺激,感谢每一位玩家倾情奉献,为大家带来精彩的比赛。南部赛区线上预选赛至此全部完成,恭喜前三名获得晋级春季赛线下决赛的资格,祝他们也能在线下赛打出优异成绩。
本周就要开始进行最后赛区,也就是北部赛区的线上预选赛了。北部赛区玩家众多,虽然很多优秀的玩家并不一定大家都认识,但实力水平也是相当强力,千万不要轻视。北部赛区预选赛会让大家深刻的了解到,该赛区的玩家同样实力顶尖,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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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标准政策或将出台!分类确定、每两年调整一次
在医保控费力度趋严,医保基金日益吃紧的大背景下,医保支付标准终将出台。
近日,一份名为《关于征求《关于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在业内流传,文件显示,将结合目录准入谈判、带量采购等工作,分类确定支付标准,明确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责任和权限,做好衔接、稳步推进。
并对支付标准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应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集采周期相衔接,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并指出自2021年起,各省级医保局要循序渐进、分类分层开展支付标准制定,原则上2024年底前要覆盖国家医保目录内所有西药和中成药。
国谈药品:根据谈判规则按通用名确定支付标准
根据谈判规则,按通用名确定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如谈判药品出现协议期满、有同通用名药品上市、被纳入药品集采等情况,省级医保部门可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同通用名药品价格或药品集采中选结果等,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
集采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础确定支付标准
国采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础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
省级集采中选药品,由省级医保部门按照中选价格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含视同过评和生物类似药,下同)的品种,根据集采结果,按通用名确定统一的支付标准;
一致性评价尚未覆盖的药品,根据集采结果,同一通用名同一质量分组原则上确定统一的支付标准。
对实际价格与支付标准差距较大的品种,建立渐进调整机制。实际价格为支付标准2倍以上的,渐进调整支付标准,2-3年调整到位。省级医保部门可确定价格红线,对超出红线的药品,可在挂网等环节予以限制。鼓励集采非中选药品企业主动降价,向支付标准趋同,减轻患者负担。
未过评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过评的药品。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按政府定价确定支付标准
执行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根据政府定价按通用名确定国家统一的支付标准。暂未执行政府定价的独家品种,通过谈判准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参照谈判药品进行支付标准管理。
其他药品:原则上以省级采购价为基础确定支付标准
对于前述三种情况以外、实行集采的药品,建立支付标准与省级招采平台采购价(含备案价,下同)的协同机制,原则上以省级招采平台采购价为基础确定支付标准。对于同一企业生产的同一通用名相同规格的药品,省域内支付标准应保持一致。
鼓励按通用名或通过选择代表规格和剂型等方式确定不同酸根、盐基,同一主要化学成分且同一给药途径药品的支付标准。
文件还指出,支付标准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药品费用结算的重要基准。患者使用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患者和医保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基础,按比例分担。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患者和医保按比例分担。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必须符合临床必需的原则,同时要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
医保支付标准相关政策回顾
实际上,医保支付标准在国际上已经有成熟的经验,而国内,虽然还未统一标准,但是这些年来,国家一直在统一医保支付标准的道路上摸索尝试。
首先从理论上来看,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是药价的形成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标准,是指医保按照通用名制定统一支付价格,是地板价,超过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可能由患者和医院共同负担。
我们知道原来的药价由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零售价,然后通过各省市招标又形成了实际的成交价格。
自2015年6月起,国家发改委放开药品价格管理,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同时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自此,医院药品销售价格的“二元定价机制”由之前的“发改委定价+中标价”向“中标价+医保支付标准”转变。
2015年5月,国办下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人社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于当年9月31日前完成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遗憾的是,标准在当年未能出台。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中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开展基本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工作”。
2016年11月24日,国家人社部再次发出《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不过到目前为止,正式稿一直未发出。《征求意见稿》明确原则上按照(药品)通用名制定医保支付标准。
1) 已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者质量差异较小的药品,原则上按通用名制定支付标准。同一通用名称(相同剂型、规格)的药品,按最小剂量单位制定该通用名称药品统一的支付标准。
2)逐步通过选取代表品并计算差价比价的方式,确定同一通用名称下不同剂型、规格的药品的支付标准,有关规则可参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执行。仅限于儿童使用的药品应单列代表品。
近年来,相关部门也开始在国家集采以及医保谈判药品上尝试统一相关医保支付标准。
2018年2月2日,人社部发布关于谈判药品仿制药支付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谈判药品仿制药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谈判药品仿制药支付标准暂按仿制药实际市场销售价格执行,但不得超过54号文件中相应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如仿制药规格与谈判药品不一致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452】号)计算。
2019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名单有关情况。本次谈判确定了97个药品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其中47个药品申请了保密,不对外公布支付标准协议。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有关规定调整支付标准。
有效期内,如有同通用名药物(仿制药)上市,医保部门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也可以将该通用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如出现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国家医保局将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
而对于国家集采药品,探索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
2019年1月1日,国务院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明确对于集中采购的药品,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以集中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如患者使用的药品价格与中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差异较大,可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在2—3年内调整到位,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患者使用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按实际价格支付。
在集采扩围相关文件中,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此次采购的,可允许其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下部分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2019年9月,国家医保局官网挂出该局对人大代表就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提案的答复函中也透露了统一医保支付标准、统一全国医保目录的构想及实现方式。
目前,各地也不乏有探索的经验值得高层借鉴,浙江、福建、安徽、天津等地都在探索实践。未来,不仅同用通用名下统一支付标准,医院内与零售市场也将实现价格协同。
一旦医保支付标准统一后,留个市场选择的机会加大,竞争也更加公平有效,产品品牌及品质作用也将凸显。同品同质同价之后,拼的就是品牌,同一个支付标准,高于支付标准患者自付,对价格敏感的患者会选择价格便宜的药品,更看重品牌的患者有可能自行承担一部分费用而选择原研药。两者选择都有道理,留给市场(患者)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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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控费力度趋严,医保基金日益吃紧的大背景下,医保支付标准终将出台。
近日,一份名为《关于征求《关于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在业内流传,文件显示,将结合目录准入谈判、带量采购等工作,分类确定支付标准,明确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责任和权限,做好衔接、稳步推进。
并对支付标准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应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集采周期相衔接,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并指出自2021年起,各省级医保局要循序渐进、分类分层开展支付标准制定,原则上2024年底前要覆盖国家医保目录内所有西药和中成药。
国谈药品:根据谈判规则按通用名确定支付标准
根据谈判规则,按通用名确定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如谈判药品出现协议期满、有同通用名药品上市、被纳入药品集采等情况,省级医保部门可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同通用名药品价格或药品集采中选结果等,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
集采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础确定支付标准
国采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础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
省级集采中选药品,由省级医保部门按照中选价格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含视同过评和生物类似药,下同)的品种,根据集采结果,按通用名确定统一的支付标准;
一致性评价尚未覆盖的药品,根据集采结果,同一通用名同一质量分组原则上确定统一的支付标准。
对实际价格与支付标准差距较大的品种,建立渐进调整机制。实际价格为支付标准2倍以上的,渐进调整支付标准,2-3年调整到位。省级医保部门可确定价格红线,对超出红线的药品,可在挂网等环节予以限制。鼓励集采非中选药品企业主动降价,向支付标准趋同,减轻患者负担。
未过评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过评的药品。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按政府定价确定支付标准
执行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根据政府定价按通用名确定国家统一的支付标准。暂未执行政府定价的独家品种,通过谈判准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参照谈判药品进行支付标准管理。
其他药品:原则上以省级采购价为基础确定支付标准
对于前述三种情况以外、实行集采的药品,建立支付标准与省级招采平台采购价(含备案价,下同)的协同机制,原则上以省级招采平台采购价为基础确定支付标准。对于同一企业生产的同一通用名相同规格的药品,省域内支付标准应保持一致。
鼓励按通用名或通过选择代表规格和剂型等方式确定不同酸根、盐基,同一主要化学成分且同一给药途径药品的支付标准。
文件还指出,支付标准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药品费用结算的重要基准。患者使用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患者和医保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基础,按比例分担。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患者和医保按比例分担。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必须符合临床必需的原则,同时要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
医保支付标准相关政策回顾
实际上,医保支付标准在国际上已经有成熟的经验,而国内,虽然还未统一标准,但是这些年来,国家一直在统一医保支付标准的道路上摸索尝试。
首先从理论上来看,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是药价的形成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标准,是指医保按照通用名制定统一支付价格,是地板价,超过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可能由患者和医院共同负担。
我们知道原来的药价由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零售价,然后通过各省市招标又形成了实际的成交价格。
自2015年6月起,国家发改委放开药品价格管理,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同时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自此,医院药品销售价格的“二元定价机制”由之前的“发改委定价+中标价”向“中标价+医保支付标准”转变。
2015年5月,国办下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人社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于当年9月31日前完成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遗憾的是,标准在当年未能出台。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中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开展基本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工作”。
2016年11月24日,国家人社部再次发出《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不过到目前为止,正式稿一直未发出。《征求意见稿》明确原则上按照(药品)通用名制定医保支付标准。
1) 已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者质量差异较小的药品,原则上按通用名制定支付标准。同一通用名称(相同剂型、规格)的药品,按最小剂量单位制定该通用名称药品统一的支付标准。
2)逐步通过选取代表品并计算差价比价的方式,确定同一通用名称下不同剂型、规格的药品的支付标准,有关规则可参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执行。仅限于儿童使用的药品应单列代表品。
近年来,相关部门也开始在国家集采以及医保谈判药品上尝试统一相关医保支付标准。
2018年2月2日,人社部发布关于谈判药品仿制药支付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谈判药品仿制药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谈判药品仿制药支付标准暂按仿制药实际市场销售价格执行,但不得超过54号文件中相应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如仿制药规格与谈判药品不一致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452】号)计算。
2019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名单有关情况。本次谈判确定了97个药品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其中47个药品申请了保密,不对外公布支付标准协议。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有关规定调整支付标准。
有效期内,如有同通用名药物(仿制药)上市,医保部门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也可以将该通用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如出现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国家医保局将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
而对于国家集采药品,探索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
2019年1月1日,国务院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明确对于集中采购的药品,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以集中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如患者使用的药品价格与中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差异较大,可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在2—3年内调整到位,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患者使用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按实际价格支付。
在集采扩围相关文件中,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此次采购的,可允许其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下部分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2019年9月,国家医保局官网挂出该局对人大代表就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提案的答复函中也透露了统一医保支付标准、统一全国医保目录的构想及实现方式。
目前,各地也不乏有探索的经验值得高层借鉴,浙江、福建、安徽、天津等地都在探索实践。未来,不仅同用通用名下统一支付标准,医院内与零售市场也将实现价格协同。
一旦医保支付标准统一后,留个市场选择的机会加大,竞争也更加公平有效,产品品牌及品质作用也将凸显。同品同质同价之后,拼的就是品牌,同一个支付标准,高于支付标准患者自付,对价格敏感的患者会选择价格便宜的药品,更看重品牌的患者有可能自行承担一部分费用而选择原研药。两者选择都有道理,留给市场(患者)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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