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沼晋太郎[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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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5/29・5/30Event的一般販售也會開始!
※所有的截止日期都為4/19(一)
■官方STORE(完全受注限定生産)
→ gekkanasanuma.com/
■5/29・5/30先行見面會Event
→independentworks.co.jp/ticketinfo
※與官方STORE版的表紙・DVD 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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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倪海厦-人纪系列黄帝内经篇
黄帝内经原文
第五篇 阴阳应象大论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阴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满东南,故东南方阳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
帝曰:何以然?
岐伯曰:东方阳也,阳者其精并于上,并于上则上明而下虚,故使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西方阴也,阴者其精并于下,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故其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故俱感于邪,其在上则右甚,在下则左甚,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纪,地有五理,故能为万物之父母。
清阳上天,浊阴归地,是故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纲纪,故能以生长收藏,终而复始。
惟贤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傍人事以养五脏。
天地通于肺,地气通于嗌,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谷气通于脾,雨气通于肾。
六经为川,肠胃为海,九窍为水注之气。
以天地为之阴阳,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右之;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暴气象雷,逆气象阳。
故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
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
视频课程译文:
如果我们把刚刚那个图,那个人在这边,东、南、西、北,鼻子、嘴巴在这边,43 页这一段,“天不足西北”,所以西北方是阴。
造成人的右边、右耳根,这个没有像左耳那么敏感,因为右边是阴,左边是阳,阳在这边,阳就指敏锐力、动力、它的能量,所以左边的阳比较强,听力左耳会比右耳好。
“地不满东南”,东南在这边,东南就比较平窄,有那个海呀,什么样的,有很多湖泊,河流。“地不满东南”,不够完整,所以一般人左手不如右手强,当然有人是左撇子有例外的。
图片
第44页,这个黄帝问他为什么是这样子呢,人为什么会这样子?岐伯就说“东方阳也,阳者其精并于上,并于上则上明而下虚,故使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也”。当你在专心注意在做事情的时候或者读书的时候,你手脚就不够灵活了,因为你精气在上面。
“西方阴也”。阴者是在下方,“阴者其精并于下,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故其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如果说我们人会感于邪,一般来说右比较弱的地方容易受到病毒,病的侵害,那个侵犯的人体。所以在上面右边容易感觉到,比较容易生病。在左边,下体的话,就是在左边的地方比较容易受到病毒,这是阴阳不能两全的,不能全。
第45页“阴阳应象大论”这个地方讲的,还是与天人,像贤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傍人事以养五脏”。我们所谓的真人,比如说我们前面介绍过了,现在印度有个人坐在菩提树下面,他在食气,所谓食气,你看他坐在这个树,这个树是这样子,树根像个板子一样,他人坐在中间,靠在这个地方盘坐在那边。
图片
其实大家观想他就是树,你没有看到树是吃东西的,也看不到。他就坐在那边就像树一样,所以地气在养他,天气可以养他,他靠在树上面,这个是一个食气的动作,他只要自己观想着是树就好了,就没有耗掉很多能量,而且他不需要吃东西什么的。
我们人就靠天地之间的气在生养,那天气通于肺,天上的气跟我们的肺是相通的,地气通于嗌 ,嗌就是我们的喉咙,喉咙咽喉的地方。
“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谷气通于脾,雨气通于肾。六经为川,肠胃为海”。这一节就是说,把人体跟自然界放在一起。九窍,我们人有九窍,耳朵两个,眼睛两个,鼻孔两个,就六个了,嘴巴一个, 七个,所以上面有七窍,大便、小便的地方加起来,九窍。
那这是水注的地方,所谓水注的地方,“满”就会溢出来,所以我们常常有流鼻水,流口水,有时候晚上睡觉睡得很深,流口水呀对不对?大便小便呢,满就会溢出来。
人“以天地为之阴阳,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以天之雨为名之”。天地之间下的雨,其实就是我们人身上的汗一样,它这个就把人跟天地并在一起,阳的气,像天地的疾风 。还有什么“暴气象雷,逆气象阳”什么的,这都是这个人和天地之间的关系。
第四节 天之纪 地之道
在第46页,这里开始又进入很重要的地方,你读《黄帝内经》如果说天地之间阴阳你了解了,你只要了解就好了,真的运用的时候就在现在这个章节里面。
所以呢,因为人跟天地之间是相通的,所以治的方法,任何的医学,《黄帝内经》下定义了,你如果治疗的方法不按照天之纪,不用地的道理,地有五味,天有四季的节气,有风寒、暑湿、燥热,地有五味, 酸苦甘辛咸,你如果不按照这个方法来做,灾害就来了。
我们现在西药厂里没有这个,就不按照这个做,他还管你呢,所有做出来-人工出来(合成),绝大部分都是酸味的,阿司匹林啊什么都是酸味的,酸的都是肝嘛,伤到那边,所以一定要按照这个方法来做。
如果“邪风”,那个病来的时候疾如风雨,速度很快。“故善大治者”,最好的医生,病一开始就治在皮毛上面,如果他只是皮毛的病,这个怎么讲皮毛呢?现在我们开始用前面的观念我们来慢慢推理。
“老师你刚才说皮毛是肺”,肺在人的上方,这是心脏,这是肺,人的上方这边统统是阳,那我们手上的脉,这是手腕关节的地方,太渊在这里,这是寸,这中间是关,下面是尺,在这个地方,上面是阳脉,下面是阴脉。
那我们就知道,哦,皮毛,肺,阳在这边,已经讲完了,已经推理过来了。在皮毛的时候很简单,你手,这个是皮肤,这是肌肉,你医生的手指根本没有压到皮肤上面,就是碰到皮肤而已,轻轻地碰在皮肤上面,你就摸到脉了,病就在皮毛。
就是这样来的,你看一路过来,所以如果你《黄帝内经》很熟,你一摸脉就知道病在皮毛,在表嘛,我们就给它定义,定义就是在最表面的地方。
那治一开始的时候,病在皮毛,我们用针灸的时候怎么做呢?你不用真的下针下去,你拿这个针在皮毛上面刮一下,他的大汗就冒出来了,吓也吓死了。
因为治皮毛不需要深针嘛,你不要太过,治法呢,恰到好处。这一刀下去把衣服割破,不把皮肤割破,超级的高手。那你拿针在皮毛上刮一下就好了,汗就出来了,尤其小孩子,都给吓出来了,你不用真的下进去。
那你比如说在肺上面,我们在尺泽上面也可以,外关上面也可以,合谷上面也可以,针轻轻刮刮他就流汗了,因为病在皮毛上面。
如果说病在肌肉,我们就治肌肉,针就下在肌肉里面,如果是筋脉上面,我们就下在筋上面,再次我们治六腑,其再次治五脏。当我们病从表、肌肉一直到五脏了以后,按照《黄帝内经》说“半死半生”,救活来一半,一半的几率,就是病进入到肝心脾肺肾的时候“半死半生”。
那这个半死半生是很宽松的标准,那个很简单做到了,不可以哦,要十个要九生,才是上工,我要想办法让你至少八生,不要五生,“半死半生”不行,不够标准。
黄帝内经原文
第五篇 阴阳应象大论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阴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满东南,故东南方阳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
帝曰:何以然?
岐伯曰:东方阳也,阳者其精并于上,并于上则上明而下虚,故使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西方阴也,阴者其精并于下,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故其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故俱感于邪,其在上则右甚,在下则左甚,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纪,地有五理,故能为万物之父母。
清阳上天,浊阴归地,是故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纲纪,故能以生长收藏,终而复始。
惟贤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傍人事以养五脏。
天地通于肺,地气通于嗌,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谷气通于脾,雨气通于肾。
六经为川,肠胃为海,九窍为水注之气。
以天地为之阴阳,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右之;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暴气象雷,逆气象阳。
故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
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
视频课程译文:
如果我们把刚刚那个图,那个人在这边,东、南、西、北,鼻子、嘴巴在这边,43 页这一段,“天不足西北”,所以西北方是阴。
造成人的右边、右耳根,这个没有像左耳那么敏感,因为右边是阴,左边是阳,阳在这边,阳就指敏锐力、动力、它的能量,所以左边的阳比较强,听力左耳会比右耳好。
“地不满东南”,东南在这边,东南就比较平窄,有那个海呀,什么样的,有很多湖泊,河流。“地不满东南”,不够完整,所以一般人左手不如右手强,当然有人是左撇子有例外的。
图片
第44页,这个黄帝问他为什么是这样子呢,人为什么会这样子?岐伯就说“东方阳也,阳者其精并于上,并于上则上明而下虚,故使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也”。当你在专心注意在做事情的时候或者读书的时候,你手脚就不够灵活了,因为你精气在上面。
“西方阴也”。阴者是在下方,“阴者其精并于下,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故其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如果说我们人会感于邪,一般来说右比较弱的地方容易受到病毒,病的侵害,那个侵犯的人体。所以在上面右边容易感觉到,比较容易生病。在左边,下体的话,就是在左边的地方比较容易受到病毒,这是阴阳不能两全的,不能全。
第45页“阴阳应象大论”这个地方讲的,还是与天人,像贤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傍人事以养五脏”。我们所谓的真人,比如说我们前面介绍过了,现在印度有个人坐在菩提树下面,他在食气,所谓食气,你看他坐在这个树,这个树是这样子,树根像个板子一样,他人坐在中间,靠在这个地方盘坐在那边。
图片
其实大家观想他就是树,你没有看到树是吃东西的,也看不到。他就坐在那边就像树一样,所以地气在养他,天气可以养他,他靠在树上面,这个是一个食气的动作,他只要自己观想着是树就好了,就没有耗掉很多能量,而且他不需要吃东西什么的。
我们人就靠天地之间的气在生养,那天气通于肺,天上的气跟我们的肺是相通的,地气通于嗌 ,嗌就是我们的喉咙,喉咙咽喉的地方。
“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谷气通于脾,雨气通于肾。六经为川,肠胃为海”。这一节就是说,把人体跟自然界放在一起。九窍,我们人有九窍,耳朵两个,眼睛两个,鼻孔两个,就六个了,嘴巴一个, 七个,所以上面有七窍,大便、小便的地方加起来,九窍。
那这是水注的地方,所谓水注的地方,“满”就会溢出来,所以我们常常有流鼻水,流口水,有时候晚上睡觉睡得很深,流口水呀对不对?大便小便呢,满就会溢出来。
人“以天地为之阴阳,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以天之雨为名之”。天地之间下的雨,其实就是我们人身上的汗一样,它这个就把人跟天地并在一起,阳的气,像天地的疾风 。还有什么“暴气象雷,逆气象阳”什么的,这都是这个人和天地之间的关系。
第四节 天之纪 地之道
在第46页,这里开始又进入很重要的地方,你读《黄帝内经》如果说天地之间阴阳你了解了,你只要了解就好了,真的运用的时候就在现在这个章节里面。
所以呢,因为人跟天地之间是相通的,所以治的方法,任何的医学,《黄帝内经》下定义了,你如果治疗的方法不按照天之纪,不用地的道理,地有五味,天有四季的节气,有风寒、暑湿、燥热,地有五味, 酸苦甘辛咸,你如果不按照这个方法来做,灾害就来了。
我们现在西药厂里没有这个,就不按照这个做,他还管你呢,所有做出来-人工出来(合成),绝大部分都是酸味的,阿司匹林啊什么都是酸味的,酸的都是肝嘛,伤到那边,所以一定要按照这个方法来做。
如果“邪风”,那个病来的时候疾如风雨,速度很快。“故善大治者”,最好的医生,病一开始就治在皮毛上面,如果他只是皮毛的病,这个怎么讲皮毛呢?现在我们开始用前面的观念我们来慢慢推理。
“老师你刚才说皮毛是肺”,肺在人的上方,这是心脏,这是肺,人的上方这边统统是阳,那我们手上的脉,这是手腕关节的地方,太渊在这里,这是寸,这中间是关,下面是尺,在这个地方,上面是阳脉,下面是阴脉。
那我们就知道,哦,皮毛,肺,阳在这边,已经讲完了,已经推理过来了。在皮毛的时候很简单,你手,这个是皮肤,这是肌肉,你医生的手指根本没有压到皮肤上面,就是碰到皮肤而已,轻轻地碰在皮肤上面,你就摸到脉了,病就在皮毛。
就是这样来的,你看一路过来,所以如果你《黄帝内经》很熟,你一摸脉就知道病在皮毛,在表嘛,我们就给它定义,定义就是在最表面的地方。
那治一开始的时候,病在皮毛,我们用针灸的时候怎么做呢?你不用真的下针下去,你拿这个针在皮毛上面刮一下,他的大汗就冒出来了,吓也吓死了。
因为治皮毛不需要深针嘛,你不要太过,治法呢,恰到好处。这一刀下去把衣服割破,不把皮肤割破,超级的高手。那你拿针在皮毛上刮一下就好了,汗就出来了,尤其小孩子,都给吓出来了,你不用真的下进去。
那你比如说在肺上面,我们在尺泽上面也可以,外关上面也可以,合谷上面也可以,针轻轻刮刮他就流汗了,因为病在皮毛上面。
如果说病在肌肉,我们就治肌肉,针就下在肌肉里面,如果是筋脉上面,我们就下在筋上面,再次我们治六腑,其再次治五脏。当我们病从表、肌肉一直到五脏了以后,按照《黄帝内经》说“半死半生”,救活来一半,一半的几率,就是病进入到肝心脾肺肾的时候“半死半生”。
那这个半死半生是很宽松的标准,那个很简单做到了,不可以哦,要十个要九生,才是上工,我要想办法让你至少八生,不要五生,“半死半生”不行,不够标准。
注册商标才是创业的第一件事
干一项工作久了,总会时不时地犯一下三句不离本行的职业病。前些天回老家,见到了开公司的朋友,我不自主地就问起她:“你公司的商标注册了吗?”她的回答还真不辜负我的提问:“没呢,等我做的再大一点,就去注册。”我一听就急了,立刻一二三四五地普及起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听了半个小时,她终于感慨道:“多亏遇到了你啊!原来不及时注册商标会有这么多麻烦啊,过完节我立马去注册。”我成就感迅速升腾。
虽然作为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员,告知他人要及时注册商标这件事,简单到甚至包括不进我的工作范围。对于我,更多的成就感来自于把那些抄袭他人的商标、傍靠他人的商标、抢注他人的商标不给予注册或者撤销注册,让那些绞尽脑汁、费尽心机钻法律的空子的人,占别人的便宜人不能得逞。维持了正义的那种满足让人生充满意义感。但是,大多数的案件里,商标权利人自己的失误或者不作为,才是让那些不诚不信的人有机可趁的原因。这些失误或者不作为,就包括了不及时注册商标、不及时续展商标、不及时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等各种简单的情形,但是,后果真的很严重。
2015年我国商标申请量达到了200万件,但这并不代表所有使用商标的人都进行了注册申请。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行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依然在评审案件审理中被大量适用。而这一条的适用,事实上给审查员带来极大的挑战,因为“不正当手段”和“有一定影响”的概念,法律没有明确的定义,更不说这一条包含的“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两个基本概念,同样需要审查员做出判断。从这一点讲,作为审查员,真是恨不得所有打算使用和正在使用商标的人都提前来申请注册,那样可以省下多少讨论案件的唾沫,少掉多少根用脑过度的头发。
曾经有一位当事人推开我办公室的门,很客气地表示想请教点事情。一问之下,原来这位老兄两年前曾在村里办个了席垫加工的厂子,还起了个名字,不幸的是开张两个月后厂子起火,一切灰飞烟灭。修整了大半年,这位老兄重新开张,当然还用了之前的名字。可是不久前另一位老乡突然告他商标侵权,要求赔偿。原来大火后他忙着处理后事,人家却急着到商标局申请了商标。如今商标获准注册了,就来打他侵权了。当然这都是一面之词,但看老兄那张恳切又无辜的面孔,看上去挺像真的。只是我们不靠“看上去是真的”审理案件,我们以事实为依据审理案件,要求提供证据证明事实。老兄很无奈地说:“证据都烧了啊。”天,我能怎么办?只好在普及了一通商标法之后,好言劝他:“刚开业不久的话,就换个商标吧,打官司也耗时间耗金钱的。”那位老兄谢了我的耐心解释,黯然离去。我没有再见到他,也没有见到他提起的商标案件,不知后事如何。
并不是只有村里出来的人才不懂得申请注册商标,某些看上去很有知识的人物,在商标问题上懂得的也不会更多。不久前审理的“”商标(以下称诉争商标)案件,是吴季刚提起的。这位吴先生(JASON WU)声称自己是当今世界最著名的青年华裔时装设计师之一,是“JASON WU”高级时装品牌的创始人。可是,在中国大陆,在服装商品上,“”商标却被一个姓杨的人提出了申请注册。好在知识总是能改变命运的,知道亡羊补牢,还能为时未晚。这位吴先生及时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申请,请求不予该商标核准注册。商标局裁定异议理由不成立后,又按期向评审委提出了异议复审,并且提交了相应证据。
当然,那位杨先生也不含糊,答辩称其绝无抢注别人的商标的意图,该商标绝对是其独创,充其量也就是受到了影视明星JASON WU(吴京)的影响。而且还提供部分发货单、产品宣传册、画册、宣传单张,作为商标使用证据。
吴先生当然不服,立刻反驳说该商标不仅在文字部分抄袭了他的姓名及品牌,其图形部分也与其使用的“W图形”相同,而且杨某某还曾表示可以将该商标高价转让给他。
双方对质完毕,下一步就需要商评委做出裁定了。但如果某一方想赢,证据就很重要。好在吴先生的证据还比较给力,包括了其本人及服装品牌简介及中文翻译;国家图书馆出具的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中国大陆有关吴季刚(JASON WU)的中文报刊杂志检索报告;中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有关吴季刚(JASON WU)的报刊杂志报道;韩国、日本、美国、印度尼西亚关于吴季刚(JASON WU)的报道及中文翻译等。
通过对双方提供的证据审理,评审委最终认定以下事实:“JASON WU”系吴季刚的英文名。在诉争商标注册申请日前,吴先生创立了其个人品牌“JASON WU”,并于2006年2月在纽约发布了第一个个人时装系列。2009年1月,米歇尔·奥巴马在奥巴马就职舞会上所穿的礼服及2009年3月米歇尔·奥巴马作为《VOGUE》杂志封面人物时所穿的服装均由其设计。羊城晚报、新京报、汕头特区晚报、竞报、生活报、新民晚报、长江商报、城市导报、信息时报、经济观察报、江海晚报、每日商报、东莞时报、北京晚报、深圳商报、东方早报、都市女报、长江日报、东方卫报、每周文摘、风光、明日风尚等报刊杂志均对吴季刚(JASON WU)及其服装品牌“JASON WU”进行了报道及介绍。“JASON WU”品牌产品包括女装、手袋、首饰、丝巾等。
而杨先生为广州市某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营范围含批发、零售箱包、服饰、饰品等。
在查清的事实基础上,商评委认为吴先生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JASON WU”商标在服装类商品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诉争商标的英文部分与该商标完全相同,并均指定使用在“服装”等商品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且杨先生作为同行业者,应当知晓吴先生及其“JASON WU”品牌,其申请注册“JASON WU及图”商标的行为已构成《商标法》所指“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情形,裁定杨先生的“JASON WU及图”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从商评委裁定的结果看,吴先生赢了,但他付出了比及时注册商标多得多的时间、精力、金钱。而且杨先生已经起诉到法院,他还得继续在法庭上陈述理由,还得继续付出时间、精力和金钱。
其实我讲这个故事,是想说明这样的案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我也衷心希望这样的案件少一些。因为这件案子付出的不仅是吴先生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还有若干行政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时间、精力,而行政人员和司法人员是纳税人供养的。所以大而化之地说,付出的是每一个人时间、精力和金钱。而避免这个案子的方法很简单:商标使用人及时申请注册!
张月梅的商标文
干一项工作久了,总会时不时地犯一下三句不离本行的职业病。前些天回老家,见到了开公司的朋友,我不自主地就问起她:“你公司的商标注册了吗?”她的回答还真不辜负我的提问:“没呢,等我做的再大一点,就去注册。”我一听就急了,立刻一二三四五地普及起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听了半个小时,她终于感慨道:“多亏遇到了你啊!原来不及时注册商标会有这么多麻烦啊,过完节我立马去注册。”我成就感迅速升腾。
虽然作为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员,告知他人要及时注册商标这件事,简单到甚至包括不进我的工作范围。对于我,更多的成就感来自于把那些抄袭他人的商标、傍靠他人的商标、抢注他人的商标不给予注册或者撤销注册,让那些绞尽脑汁、费尽心机钻法律的空子的人,占别人的便宜人不能得逞。维持了正义的那种满足让人生充满意义感。但是,大多数的案件里,商标权利人自己的失误或者不作为,才是让那些不诚不信的人有机可趁的原因。这些失误或者不作为,就包括了不及时注册商标、不及时续展商标、不及时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等各种简单的情形,但是,后果真的很严重。
2015年我国商标申请量达到了200万件,但这并不代表所有使用商标的人都进行了注册申请。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行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依然在评审案件审理中被大量适用。而这一条的适用,事实上给审查员带来极大的挑战,因为“不正当手段”和“有一定影响”的概念,法律没有明确的定义,更不说这一条包含的“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两个基本概念,同样需要审查员做出判断。从这一点讲,作为审查员,真是恨不得所有打算使用和正在使用商标的人都提前来申请注册,那样可以省下多少讨论案件的唾沫,少掉多少根用脑过度的头发。
曾经有一位当事人推开我办公室的门,很客气地表示想请教点事情。一问之下,原来这位老兄两年前曾在村里办个了席垫加工的厂子,还起了个名字,不幸的是开张两个月后厂子起火,一切灰飞烟灭。修整了大半年,这位老兄重新开张,当然还用了之前的名字。可是不久前另一位老乡突然告他商标侵权,要求赔偿。原来大火后他忙着处理后事,人家却急着到商标局申请了商标。如今商标获准注册了,就来打他侵权了。当然这都是一面之词,但看老兄那张恳切又无辜的面孔,看上去挺像真的。只是我们不靠“看上去是真的”审理案件,我们以事实为依据审理案件,要求提供证据证明事实。老兄很无奈地说:“证据都烧了啊。”天,我能怎么办?只好在普及了一通商标法之后,好言劝他:“刚开业不久的话,就换个商标吧,打官司也耗时间耗金钱的。”那位老兄谢了我的耐心解释,黯然离去。我没有再见到他,也没有见到他提起的商标案件,不知后事如何。
并不是只有村里出来的人才不懂得申请注册商标,某些看上去很有知识的人物,在商标问题上懂得的也不会更多。不久前审理的“”商标(以下称诉争商标)案件,是吴季刚提起的。这位吴先生(JASON WU)声称自己是当今世界最著名的青年华裔时装设计师之一,是“JASON WU”高级时装品牌的创始人。可是,在中国大陆,在服装商品上,“”商标却被一个姓杨的人提出了申请注册。好在知识总是能改变命运的,知道亡羊补牢,还能为时未晚。这位吴先生及时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申请,请求不予该商标核准注册。商标局裁定异议理由不成立后,又按期向评审委提出了异议复审,并且提交了相应证据。
当然,那位杨先生也不含糊,答辩称其绝无抢注别人的商标的意图,该商标绝对是其独创,充其量也就是受到了影视明星JASON WU(吴京)的影响。而且还提供部分发货单、产品宣传册、画册、宣传单张,作为商标使用证据。
吴先生当然不服,立刻反驳说该商标不仅在文字部分抄袭了他的姓名及品牌,其图形部分也与其使用的“W图形”相同,而且杨某某还曾表示可以将该商标高价转让给他。
双方对质完毕,下一步就需要商评委做出裁定了。但如果某一方想赢,证据就很重要。好在吴先生的证据还比较给力,包括了其本人及服装品牌简介及中文翻译;国家图书馆出具的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中国大陆有关吴季刚(JASON WU)的中文报刊杂志检索报告;中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有关吴季刚(JASON WU)的报刊杂志报道;韩国、日本、美国、印度尼西亚关于吴季刚(JASON WU)的报道及中文翻译等。
通过对双方提供的证据审理,评审委最终认定以下事实:“JASON WU”系吴季刚的英文名。在诉争商标注册申请日前,吴先生创立了其个人品牌“JASON WU”,并于2006年2月在纽约发布了第一个个人时装系列。2009年1月,米歇尔·奥巴马在奥巴马就职舞会上所穿的礼服及2009年3月米歇尔·奥巴马作为《VOGUE》杂志封面人物时所穿的服装均由其设计。羊城晚报、新京报、汕头特区晚报、竞报、生活报、新民晚报、长江商报、城市导报、信息时报、经济观察报、江海晚报、每日商报、东莞时报、北京晚报、深圳商报、东方早报、都市女报、长江日报、东方卫报、每周文摘、风光、明日风尚等报刊杂志均对吴季刚(JASON WU)及其服装品牌“JASON WU”进行了报道及介绍。“JASON WU”品牌产品包括女装、手袋、首饰、丝巾等。
而杨先生为广州市某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营范围含批发、零售箱包、服饰、饰品等。
在查清的事实基础上,商评委认为吴先生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JASON WU”商标在服装类商品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诉争商标的英文部分与该商标完全相同,并均指定使用在“服装”等商品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且杨先生作为同行业者,应当知晓吴先生及其“JASON WU”品牌,其申请注册“JASON WU及图”商标的行为已构成《商标法》所指“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情形,裁定杨先生的“JASON WU及图”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从商评委裁定的结果看,吴先生赢了,但他付出了比及时注册商标多得多的时间、精力、金钱。而且杨先生已经起诉到法院,他还得继续在法庭上陈述理由,还得继续付出时间、精力和金钱。
其实我讲这个故事,是想说明这样的案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我也衷心希望这样的案件少一些。因为这件案子付出的不仅是吴先生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还有若干行政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时间、精力,而行政人员和司法人员是纳税人供养的。所以大而化之地说,付出的是每一个人时间、精力和金钱。而避免这个案子的方法很简单:商标使用人及时申请注册!
张月梅的商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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