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微信账号发红包骗局牟利逾40万#】
近日,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振某、冶某等9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待业在家的王振某在微信群中认识冶某,两人网络聊天时得知了售卖微信账号赚钱的路子。为此两人在格尔木市骗取他人微信账号,并售卖给诈骗团伙牟利。由于成本小、来钱快,数月之后,尝到“甜头”的两人觉得这个方式能“赚大钱”,为大规模骗取微信账号,先后召集刘某等7人专门从事骗取、收购微信账号“工作”。
刘某等人通过各种渠道加入学生QQ群,之后在群内发布“借用微信号,红包500元”等虚假广告,利用被害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一步步诱导被害人主动提供微信账号、密码。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刘某等人通过被害人短信验证码验证方式登录被害人微信,在3天时间内,利用其他人实名解封微信账号方式盗取被害人微信账号,之后他们便将盗取的微信账号出售给诈骗团伙进行牟利。
王振某、冶某伙同他人在较短时间内疯狂骗取微信账号、抖音账号等多种社交软件账号进行牟利,截至案发已非法牟利40余万元。(法治日报)
近日,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振某、冶某等9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待业在家的王振某在微信群中认识冶某,两人网络聊天时得知了售卖微信账号赚钱的路子。为此两人在格尔木市骗取他人微信账号,并售卖给诈骗团伙牟利。由于成本小、来钱快,数月之后,尝到“甜头”的两人觉得这个方式能“赚大钱”,为大规模骗取微信账号,先后召集刘某等7人专门从事骗取、收购微信账号“工作”。
刘某等人通过各种渠道加入学生QQ群,之后在群内发布“借用微信号,红包500元”等虚假广告,利用被害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一步步诱导被害人主动提供微信账号、密码。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刘某等人通过被害人短信验证码验证方式登录被害人微信,在3天时间内,利用其他人实名解封微信账号方式盗取被害人微信账号,之后他们便将盗取的微信账号出售给诈骗团伙进行牟利。
王振某、冶某伙同他人在较短时间内疯狂骗取微信账号、抖音账号等多种社交软件账号进行牟利,截至案发已非法牟利40余万元。(法治日报)
【小心,#借用微信账号发红包是骗局#】以借用微信账号给红包为借口,趁机修改被害人微信密码,并出售给诈骗团伙牟利。近日,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振某、冶某等9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待业在家的王振某在微信群中认识冶某,两人网络聊天时得知了售卖微信账号赚钱的路子。为此两人在格尔木市骗取他人微信账号,并售卖给诈骗团伙牟利。刘某等人通过各种渠道加入学生QQ群,之后在群内发布“借用微信号,红包500元”等虚假广告。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刘某等人通过被害人短信验证码验证方式登录被害人微信,在3天时间内,利用其他人实名解封微信账号方式盗取被害人微信账号,之后他们便将盗取的微信账号出售给诈骗团伙进行牟利。王振某、冶某伙同他人在较短时间内疯狂骗取微信账号等多种社交软件账号进行牟利,截至案发已非法牟利4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振某、冶某等9人违反法律规定,非法收购、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结合王振某、冶某等9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对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九个月,并处人民币6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罚金。(法制日报,嘉玛)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待业在家的王振某在微信群中认识冶某,两人网络聊天时得知了售卖微信账号赚钱的路子。为此两人在格尔木市骗取他人微信账号,并售卖给诈骗团伙牟利。刘某等人通过各种渠道加入学生QQ群,之后在群内发布“借用微信号,红包500元”等虚假广告。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刘某等人通过被害人短信验证码验证方式登录被害人微信,在3天时间内,利用其他人实名解封微信账号方式盗取被害人微信账号,之后他们便将盗取的微信账号出售给诈骗团伙进行牟利。王振某、冶某伙同他人在较短时间内疯狂骗取微信账号等多种社交软件账号进行牟利,截至案发已非法牟利4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振某、冶某等9人违反法律规定,非法收购、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结合王振某、冶某等9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对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九个月,并处人民币6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罚金。(法制日报,嘉玛)
【贵阳市首例侵犯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2022年2月17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诉罗某、黄某某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本案系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后,贵阳市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情回顾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罗某、黄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中发现,罗某和黄某某的行为涉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白云区院立案后,经过诉前公告没有适格主体。经白云区检察院调查核实2020年3月,罗某利用其系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站员工职务之便,将多个住宅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共计14329条(包括业主姓名、房屋情况、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以4180元出售给房产中介公司的黄某某,后黄某某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分发给公司业务员进行房屋推销。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要付出的代价,侵权行为人除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将承担民事侵权责任,2020年8月4日,白云区检察院对罗某、黄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好公民的个人信息,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对非法泄露、出售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造成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省级以上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庭审中,两被告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并当庭表示愿意承担检察机关所主张的民事责任,已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希望能弥补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检察机关与侵权行为人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自愿承担检察机关主张的所有赔偿金额,该赔偿款用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公益事项,并主动在全国性媒体正义网公开道歉并消除侵权行为产生的社会影响。本案的成功审理给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分子有力震慑,不仅在全社会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增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而且为进一步营造个人信息保护良性生态提供了有力保障。
检察官提醒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人人有责,特别是通讯、中介、房产等涉及民生服务领域,更要履行保护信息职责,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为日益猖狂的网络电信诈骗提供可乘之机,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确立了更为全面的个人信息保护格局,使个人信息保护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严密,标志着个人的信息权益有了更系统的法治保障。
来源: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17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诉罗某、黄某某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本案系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后,贵阳市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情回顾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罗某、黄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中发现,罗某和黄某某的行为涉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白云区院立案后,经过诉前公告没有适格主体。经白云区检察院调查核实2020年3月,罗某利用其系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站员工职务之便,将多个住宅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共计14329条(包括业主姓名、房屋情况、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以4180元出售给房产中介公司的黄某某,后黄某某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分发给公司业务员进行房屋推销。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要付出的代价,侵权行为人除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将承担民事侵权责任,2020年8月4日,白云区检察院对罗某、黄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好公民的个人信息,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对非法泄露、出售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造成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省级以上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庭审中,两被告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并当庭表示愿意承担检察机关所主张的民事责任,已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希望能弥补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检察机关与侵权行为人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自愿承担检察机关主张的所有赔偿金额,该赔偿款用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公益事项,并主动在全国性媒体正义网公开道歉并消除侵权行为产生的社会影响。本案的成功审理给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分子有力震慑,不仅在全社会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增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而且为进一步营造个人信息保护良性生态提供了有力保障。
检察官提醒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人人有责,特别是通讯、中介、房产等涉及民生服务领域,更要履行保护信息职责,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为日益猖狂的网络电信诈骗提供可乘之机,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确立了更为全面的个人信息保护格局,使个人信息保护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严密,标志着个人的信息权益有了更系统的法治保障。
来源: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