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自我健康监测,到底怎么做?了解→】
“集中隔离管理”:
● 集中隔离管理,是指被隔离观察的人员在指定场所接受集中管理,由专业的医疗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安全的医疗及生活保障服务。
● 每名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在单独的空间内进行隔离观察,直到隔离期满,集中隔离期间不得离开房间,不接受外来人员探访。
● 按照防疫要求每日早、晚进行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定期采集核酸,并做好房间的日常消毒。
● 隔离期间应注意每天开窗通风,保持房间空气流通。
● 定期清洁个人衣物,整理房间内务,保持房间清洁。房间内产生的垃圾自行清理装袋后,应扎紧袋口,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居家隔离管理”:
需要按照“8个要”落实健康管理,即:
●隔离房间要符合“单人单间单卫”。
●要加装电子门磁。
●隔离人员及同居的家庭成员、室友原则上不准外出,每天两次要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居家隔离人员体温等健康状况。
●医疗机构要上门采集鼻咽拭子。
●社区要提供生活保障。
●没有符合条件的居家隔离场所要在集中隔离场所完成健康管理。
●出现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要主动报告“社区三人小组”,及时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其他急症就诊要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居家健康监测”:
需要落实“两做好一避免一及时”要求,即:
●两做好: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按照要求自觉前往社区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
●一避免:原则上在家办公,不参加上学等集体活动,不能进入公共密闭场所,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人群聚集活动。
●一及时: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同住人员可外出。没有固定住所的人员可在集中隔离场所或在通风条件良好、不使用中央空调的场所完成健康监测。急症就诊要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集中隔离管理”:
● 集中隔离管理,是指被隔离观察的人员在指定场所接受集中管理,由专业的医疗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安全的医疗及生活保障服务。
● 每名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在单独的空间内进行隔离观察,直到隔离期满,集中隔离期间不得离开房间,不接受外来人员探访。
● 按照防疫要求每日早、晚进行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定期采集核酸,并做好房间的日常消毒。
● 隔离期间应注意每天开窗通风,保持房间空气流通。
● 定期清洁个人衣物,整理房间内务,保持房间清洁。房间内产生的垃圾自行清理装袋后,应扎紧袋口,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居家隔离管理”:
需要按照“8个要”落实健康管理,即:
●隔离房间要符合“单人单间单卫”。
●要加装电子门磁。
●隔离人员及同居的家庭成员、室友原则上不准外出,每天两次要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居家隔离人员体温等健康状况。
●医疗机构要上门采集鼻咽拭子。
●社区要提供生活保障。
●没有符合条件的居家隔离场所要在集中隔离场所完成健康管理。
●出现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要主动报告“社区三人小组”,及时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其他急症就诊要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居家健康监测”:
需要落实“两做好一避免一及时”要求,即:
●两做好: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按照要求自觉前往社区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
●一避免:原则上在家办公,不参加上学等集体活动,不能进入公共密闭场所,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人群聚集活动。
●一及时: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同住人员可外出。没有固定住所的人员可在集中隔离场所或在通风条件良好、不使用中央空调的场所完成健康监测。急症就诊要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陕西省税费保障办法3月1日起施行#】日前,陕西出台《陕西省税费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陕西省政务大数据局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税费信息交换和共享提供保障。陕西税费信息共享内容实行目录管理,目录详细明确了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28个部门的数据需求和共享周期。
【#陕西省税费保障办法3月1日起施行#】日前,陕西出台《陕西省税费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陕西省政务大数据局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税费信息交换和共享提供保障。陕西税费信息共享内容实行目录管理,目录详细明确了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28个部门的数据需求和共享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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