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深夜通报#!】2月17日00时11分,池州疾控紧急发布寻人通告,同时段去过这些地方的人请主动报告!
2022年2月16日00时19分,池州市疾控中心接石台县疾控中心报告:“石台县1名苏州返回人员2月13日在苏州市博物馆西馆与新冠确诊病例刘某某有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该密切接触者(2月14日、15日、16日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及其5名次密接(首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已按要求集中隔离管控,其他接触人员正在进一步排查管控当中。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紧急寻找以下时段轨迹交叉人员:
2月14日乘坐G7084列车,12:06到达池州,6车厢池州下车人员,12:30左右乘坐皖R30591池州至石台大巴车人员。2月14日16:50-18:30在石台县大灶台就餐人员。2月15日11:30-12:30在石台县蓬莱阁宾馆食堂就餐人员。
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池州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
请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疾控中心报告,居家不外出,主动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暂不要自行购买药物治疗,立即居家隔离并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或疾控机构,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理解配合,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多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池州市疾控机构应急值班电话:
池州市疾控中心 0566-12320
贵池区疾控中心 0566-3386986
东至县疾控中心 0566-5290100
青阳县疾控中心 0566-5021574
石台县疾控中心 0566-6029022
2022年2月16日00时19分,池州市疾控中心接石台县疾控中心报告:“石台县1名苏州返回人员2月13日在苏州市博物馆西馆与新冠确诊病例刘某某有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该密切接触者(2月14日、15日、16日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及其5名次密接(首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已按要求集中隔离管控,其他接触人员正在进一步排查管控当中。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紧急寻找以下时段轨迹交叉人员:
2月14日乘坐G7084列车,12:06到达池州,6车厢池州下车人员,12:30左右乘坐皖R30591池州至石台大巴车人员。2月14日16:50-18:30在石台县大灶台就餐人员。2月15日11:30-12:30在石台县蓬莱阁宾馆食堂就餐人员。
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池州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
请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疾控中心报告,居家不外出,主动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暂不要自行购买药物治疗,立即居家隔离并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或疾控机构,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理解配合,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多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池州市疾控机构应急值班电话:
池州市疾控中心 0566-12320
贵池区疾控中心 0566-3386986
东至县疾控中心 0566-5290100
青阳县疾控中心 0566-5021574
石台县疾控中心 0566-6029022
【#周口一地1密接者轨迹# 涉火车站、商场】2022年2月16日,周口市西华县疾控中心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接人员周某某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次密接者排查等工作。周某某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2022年2月12日下午3点27分,从苏州北乘坐G7168次5车到埠阳西,6点20分到站,未出站。6点54分至7点43分,乘坐G1962次4车从埠阳西到西华,父亲周某开车去接。去周楼雨周烩面馆吃晚饭,在饭店停留半个小时左右,然后开车回家。
2月13日上午10点多,周某某和父亲、母亲、妹妹开车一起去西华,把车停到西华商贸城前停车场,然后步行去阳刚百盛楼下的蜜雪冰城,10点24分结账离开,在阳刚百盛一楼闲逛约5分钟,没有购物,然后离开去万果园,大约10点40分左右到万果园,从一楼坐电梯上四楼,在四楼逗留大约20分钟,未购物离开。然后步行去大永新,在大永新二楼买衣服,11点34分扫码付款后离开。从大永新出来到楼下“来吧烤串”吃串,用时大约3分钟。后到人民商场一楼,大约停10分钟左右。后去青龙岗附近一家麻辣烫吃饭,在此停留40分钟左右,随后去京遥胡辣汤厂买汤料,下午2:10分结账回家,见爷爷,奶奶约30分钟。
2月14日,9:19分坐高铁(G6637)3车到沈丘见女朋友,下车后先去沈丘县人民医院做核酸,然后步行去沈丘县凯德商务酒店见女友刘某某,未再外出,吃饭点的外卖。
2月15日下午2:37坐G6680次3车回西华,妹妹骑电车接回,回家后一直未外出。周某某自述个人防护意识较高,在外出活动期间除用餐时间外均佩戴有一次性普通口罩。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周某某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西华县疾控中心、所在乡镇(街道)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不必恐慌,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当前,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持续存在,请大家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西华县疾控中心电话:0394-2551609
西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94-2551820
西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16日
2022年2月12日下午3点27分,从苏州北乘坐G7168次5车到埠阳西,6点20分到站,未出站。6点54分至7点43分,乘坐G1962次4车从埠阳西到西华,父亲周某开车去接。去周楼雨周烩面馆吃晚饭,在饭店停留半个小时左右,然后开车回家。
2月13日上午10点多,周某某和父亲、母亲、妹妹开车一起去西华,把车停到西华商贸城前停车场,然后步行去阳刚百盛楼下的蜜雪冰城,10点24分结账离开,在阳刚百盛一楼闲逛约5分钟,没有购物,然后离开去万果园,大约10点40分左右到万果园,从一楼坐电梯上四楼,在四楼逗留大约20分钟,未购物离开。然后步行去大永新,在大永新二楼买衣服,11点34分扫码付款后离开。从大永新出来到楼下“来吧烤串”吃串,用时大约3分钟。后到人民商场一楼,大约停10分钟左右。后去青龙岗附近一家麻辣烫吃饭,在此停留40分钟左右,随后去京遥胡辣汤厂买汤料,下午2:10分结账回家,见爷爷,奶奶约30分钟。
2月14日,9:19分坐高铁(G6637)3车到沈丘见女朋友,下车后先去沈丘县人民医院做核酸,然后步行去沈丘县凯德商务酒店见女友刘某某,未再外出,吃饭点的外卖。
2月15日下午2:37坐G6680次3车回西华,妹妹骑电车接回,回家后一直未外出。周某某自述个人防护意识较高,在外出活动期间除用餐时间外均佩戴有一次性普通口罩。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周某某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西华县疾控中心、所在乡镇(街道)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不必恐慌,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当前,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持续存在,请大家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西华县疾控中心电话:0394-2551609
西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94-2551820
西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16日
【#职工医保卡什么时候能给家人用#?襄阳市医保局最新权威答复来了】据了解,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于2021年12月30日正式在我市上线后,市民发现自己的医保卡个人账户无法支付家属医疗费了,对此颇为关注。
2月16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后,就医规则发生变化,参保人在进行医保就诊、住院、购药时,需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验证本人身份。
据悉,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将在2022年9月底前出台建立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2022年底前正式启动实施,原则上2023年底前完成。届时,将实现职工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所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
2月16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后,就医规则发生变化,参保人在进行医保就诊、住院、购药时,需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验证本人身份。
据悉,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将在2022年9月底前出台建立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2022年底前正式启动实施,原则上2023年底前完成。届时,将实现职工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所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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