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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雨集第二册 上编「佛法」第三章 方便道之发展趋向
印顺法师
第三章 方便道之发展趋向
第一节 六念法门的演化
四不坏净catva^ro-abhedya-prasa^da与六随念s!ad!-anusmr!taya,是适应随信行s/raddha$nusa^rin,特别适应在家弟子的法门。这是重信s/raddha^、重福德pun!ya 的,在信与福德的修行中,导向菩提,与般若prajn~a^相应。以方便道而通甚深行,佛法还是一味的。与甚深法相通的六随念,是「自力」的修持,如『杂阿含经』卷三三(大正二‧二三七下)说:
「圣弟子念如来事,……如是念时,不起贪欲缠,不起瞋恚、愚痴心。其心正直,得如来义,得如来正法,(于如来正法──衍文)。于如来所得随喜心,随喜心已欢悦,欢悦已身猗息[轻安],身猗息已觉受乐,觉受乐已 [P57] 其心定。心定已,彼圣弟子于凶崄众生中,无诸罣碍,入法流水,乃至涅槃」。
华雨集第二册 上编「佛法」第三章 方便道之发展趋向
印顺法师
第三章 方便道之发展趋向
第一节 六念法门的演化
四不坏净catva^ro-abhedya-prasa^da与六随念s!ad!-anusmr!taya,是适应随信行s/raddha$nusa^rin,特别适应在家弟子的法门。这是重信s/raddha^、重福德pun!ya 的,在信与福德的修行中,导向菩提,与般若prajn~a^相应。以方便道而通甚深行,佛法还是一味的。与甚深法相通的六随念,是「自力」的修持,如『杂阿含经』卷三三(大正二‧二三七下)说:
「圣弟子念如来事,……如是念时,不起贪欲缠,不起瞋恚、愚痴心。其心正直,得如来义,得如来正法,(于如来正法──衍文)。于如来所得随喜心,随喜心已欢悦,欢悦已身猗息[轻安],身猗息已觉受乐,觉受乐已 [P57] 其心定。心定已,彼圣弟子于凶崄众生中,无诸罣碍,入法流水,乃至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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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
印顺导师
『四谛论』所说,是引「分别部说」。分别部,依真谛译『部执异论』,与玄奘所译说假部 Prajn~aptiva^din相当。说假部说一时见四谛,其实是见灭谛无为寂静离生灭。见灭就是离苦、断集、修道,所以说一时见四谛。法藏部所说相近,如『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八五(大正二七‧九二七下)说:
「有说:唯无相三摩地,能入正性离生,如达摩!5鵋多部说。彼说以无相三摩地,于涅槃起寂静作意,入正性离生」。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
印顺导师
『四谛论』所说,是引「分别部说」。分别部,依真谛译『部执异论』,与玄奘所译说假部 Prajn~aptiva^din相当。说假部说一时见四谛,其实是见灭谛无为寂静离生灭。见灭就是离苦、断集、修道,所以说一时见四谛。法藏部所说相近,如『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八五(大正二七‧九二七下)说:
「有说:唯无相三摩地,能入正性离生,如达摩!5鵋多部说。彼说以无相三摩地,于涅槃起寂静作意,入正性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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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中道正法》
印顺法师华雨集
佛与圣弟子达到究竟解脱的,称为阿罗汉,有慧解脱prajn~a^-vimukta,俱解脱ubhayatobha^^ga-vimukta二类。依慧得解脱,名慧解脱;心离烦恼而得解脱,名心解脱citta-vimukti:这二者,本是一切阿罗汉所共通的。由于心是定的 [P32] 异名,所以分为慧解脱,及(心与慧)俱解脱二类。佛为须深Susi^ma说:慧解脱阿罗汉,不得四禅,也没有(五)神通,是以法住智dharma-sthitita^-jn~a^na 通达缘起而得解脱的(19)。俱解脱得四禅、无色定、灭尽定,依禅而引发神通,见法涅槃dr!s!t!adharma-nirva^n!a。如从离烦恼,得漏尽智a^srava-ks!aya-jn~a^na 而解脱来说,慧解脱与俱解脱,是平等而没有差别的。然慧解脱者,没有根本定;眼见、耳闻都与常人一样;老病所起的身苦也一样(但不引起心苦)。俱解脱阿罗汉有深的禅定;引发神通──见、闻、觉、知都有超常的能力;老病所生的身苦,因定力而大为轻微。在阿罗汉中,俱解脱者是少数,受到佛弟子的钦仰。但得深定,发五神通,依定力而身苦轻微,是共世间的,神教徒也有人能修得这样的。所以,佛弟子应以般若自证得解脱为要务,而以般若得解脱,是要从如实知见缘起中,对众生──自己身心(五蕴、六处、六界)的行动,了解为什么会起爱着,为什么会引生苦痛,要怎样才能解脱,依正见缘起的无常、无我,才能 [P33] 达成解脱生死的目的。如不了解道要,一心专修禅定,或者求神通,那是要滑入歧途的。
注【3-001】『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五(大正二二‧一0四中)等。
注【3-002】『长阿含经』(二)『游行经』(大正一‧二五上)。『长部』(一六)『大般涅槃经』(南传七‧一三八──一三九)。
注【3-003】『杂阿含经』卷二八(大正二‧二0二下)。
注【3-004】『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八二(大正二七‧九一一中)。
注【3-005】『长部』(一六)『大般涅槃经』(南传七‧九七──九八)等。
注【3-006】『增支部』「四集」(南传一八‧三四二──三四四)。
注【3-007】『中阿含经』(九)『七车经』(大正一‧四三0中──四三一中)。
注【3-008】『瑜伽师地论』卷九四(大正三0‧八三八上──下)。
注【3-009】『增一阿含经』(一五)「有无品」(大正二‧五七八上)。
注【3-010】『杂阿含经』卷二四(大正二‧一七五上)。
注【3-011】『相应部』(四八)「根相应」(南传一六下‧五六──五七)。
注【3-012】『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六──五、一五一──一五五)。『杂阿含经』卷一五(大正二‧一0一上──中);卷一二(大正二‧八0中──八一上)。
注【3-013】『杂阿含经』卷一四(大正二‧九三下);『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五五)。『杂阿含经』卷二(大正二‧一二下)。 [P34]
注【3-014】『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下)。『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一一二)。
注【3-015】『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二四──二五)。
注【3-016】生死依缘起之生而相续,涅槃依缘起之灭而显示。但在说明上,缘起偏重于十二支的别别说明,于是缘起被局限于有为,与涅槃对立。
注【3-017】『杂阿含经』卷一七(大正二‧一二一上)。
注【3-018】『相应部』(二二)「蕴相应」(南传一四‧一0四)。
注【3-019】『杂阿含经』卷一四(大正二‧九七上──中)。『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一八0)。
《佛法.中道正法》
印顺法师华雨集
佛与圣弟子达到究竟解脱的,称为阿罗汉,有慧解脱prajn~a^-vimukta,俱解脱ubhayatobha^^ga-vimukta二类。依慧得解脱,名慧解脱;心离烦恼而得解脱,名心解脱citta-vimukti:这二者,本是一切阿罗汉所共通的。由于心是定的 [P32] 异名,所以分为慧解脱,及(心与慧)俱解脱二类。佛为须深Susi^ma说:慧解脱阿罗汉,不得四禅,也没有(五)神通,是以法住智dharma-sthitita^-jn~a^na 通达缘起而得解脱的(19)。俱解脱得四禅、无色定、灭尽定,依禅而引发神通,见法涅槃dr!s!t!adharma-nirva^n!a。如从离烦恼,得漏尽智a^srava-ks!aya-jn~a^na 而解脱来说,慧解脱与俱解脱,是平等而没有差别的。然慧解脱者,没有根本定;眼见、耳闻都与常人一样;老病所起的身苦也一样(但不引起心苦)。俱解脱阿罗汉有深的禅定;引发神通──见、闻、觉、知都有超常的能力;老病所生的身苦,因定力而大为轻微。在阿罗汉中,俱解脱者是少数,受到佛弟子的钦仰。但得深定,发五神通,依定力而身苦轻微,是共世间的,神教徒也有人能修得这样的。所以,佛弟子应以般若自证得解脱为要务,而以般若得解脱,是要从如实知见缘起中,对众生──自己身心(五蕴、六处、六界)的行动,了解为什么会起爱着,为什么会引生苦痛,要怎样才能解脱,依正见缘起的无常、无我,才能 [P33] 达成解脱生死的目的。如不了解道要,一心专修禅定,或者求神通,那是要滑入歧途的。
注【3-001】『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五(大正二二‧一0四中)等。
注【3-002】『长阿含经』(二)『游行经』(大正一‧二五上)。『长部』(一六)『大般涅槃经』(南传七‧一三八──一三九)。
注【3-003】『杂阿含经』卷二八(大正二‧二0二下)。
注【3-004】『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八二(大正二七‧九一一中)。
注【3-005】『长部』(一六)『大般涅槃经』(南传七‧九七──九八)等。
注【3-006】『增支部』「四集」(南传一八‧三四二──三四四)。
注【3-007】『中阿含经』(九)『七车经』(大正一‧四三0中──四三一中)。
注【3-008】『瑜伽师地论』卷九四(大正三0‧八三八上──下)。
注【3-009】『增一阿含经』(一五)「有无品」(大正二‧五七八上)。
注【3-010】『杂阿含经』卷二四(大正二‧一七五上)。
注【3-011】『相应部』(四八)「根相应」(南传一六下‧五六──五七)。
注【3-012】『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六──五、一五一──一五五)。『杂阿含经』卷一五(大正二‧一0一上──中);卷一二(大正二‧八0中──八一上)。
注【3-013】『杂阿含经』卷一四(大正二‧九三下);『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五五)。『杂阿含经』卷二(大正二‧一二下)。 [P34]
注【3-014】『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下)。『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一一二)。
注【3-015】『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二四──二五)。
注【3-016】生死依缘起之生而相续,涅槃依缘起之灭而显示。但在说明上,缘起偏重于十二支的别别说明,于是缘起被局限于有为,与涅槃对立。
注【3-017】『杂阿含经』卷一七(大正二‧一二一上)。
注【3-018】『相应部』(二二)「蕴相应」(南传一四‧一0四)。
注【3-019】『杂阿含经』卷一四(大正二‧九七上──中)。『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一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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