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不容辞,共克时艰!成都生态环境系统奋战在一线】
#成都疫情最新情况#
近日,我市疫情反复,出现无症状感染者及确诊病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使命,哪里有疫情,哪里就有环保人的身影。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立即行动,聚焦关键、闭环管理,迅速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坚决守好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2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军率队赴高新区市第一人民医院现场督导医废管理和收运工作。
督导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医废贮存情况、医废收集转运台帐,张军要求院方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建联合帮扶小组,为医院、集中隔离点等产废单位提供可靠的医废收运处技术保障,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及时收集转移和处置,为防疫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成都疫情最新情况#
近日,我市疫情反复,出现无症状感染者及确诊病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使命,哪里有疫情,哪里就有环保人的身影。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立即行动,聚焦关键、闭环管理,迅速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坚决守好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2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军率队赴高新区市第一人民医院现场督导医废管理和收运工作。
督导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医废贮存情况、医废收集转运台帐,张军要求院方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建联合帮扶小组,为医院、集中隔离点等产废单位提供可靠的医废收运处技术保障,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及时收集转移和处置,为防疫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礼县人民政府关于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省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省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辖区河道行洪安全,恢复水生态环境,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目标
全面摸清和整治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确保生态安全、行洪畅通,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清理整治内容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简称“四乱”),重点整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类设施,具体如下:
(一)乱占。围垦河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问题。
(二)乱采。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或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等问题。
(三)乱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问题。
(四)乱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未经许可、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问题。
三、清理整治时限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90天,凡是在“清四乱”专项清理整治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自行清理拆除,恢复河道原貌,逾期不清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强制清理拆除,并对当事人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犯有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接受社会监督
在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期间,针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设立举报电话:0939—4421157,接受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
特此公告
礼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省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省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辖区河道行洪安全,恢复水生态环境,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目标
全面摸清和整治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确保生态安全、行洪畅通,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清理整治内容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简称“四乱”),重点整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类设施,具体如下:
(一)乱占。围垦河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问题。
(二)乱采。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或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等问题。
(三)乱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问题。
(四)乱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未经许可、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问题。
三、清理整治时限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90天,凡是在“清四乱”专项清理整治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自行清理拆除,恢复河道原貌,逾期不清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强制清理拆除,并对当事人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犯有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接受社会监督
在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期间,针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设立举报电话:0939—4421157,接受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
特此公告
礼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0日
【唐山检方协同政协 联手保护“公共利益”】2月23日,唐山市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推进会议在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此次会议旨在全面加强公益保护力度,推动“加强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落地见效。
2021重点工作有效保护“公共利益”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1年以来,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共立案11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99件,提起诉讼105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3634吨,挽回损失1408万元。
在日常司法办案的同时,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还开展了多项重点工作。
全力保护长城文化遗址。辖区内有长城的迁西、迁安、遵化三个基层院,结合卫星遥感地图和实地踏查,办理案件11,对非法采矿、违法建筑等破坏长城保护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开发校园欺凌举报软件。市院与路南区院联合部分小学开发校园欺凌举报软件,通过便捷的维权途径、实时的数据分析,有效防范化解校园欺凌以及由此引发的刑事案件,弘扬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正能量;
探索城市停车场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成立专案组,组织力量对市中心区、丰南区的停车场违法行为进行了案件线索核查,力求形成解决停车乱、停车难问题的公益诉讼解决方案。
重点工作中,还包括办理递送业务安全生产专案、召开道路绿化带安全隐患公益诉讼听证会、部署开展桶装饮用水安全及地下水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等。
“公益保护协同监督”让百姓更安心
去年11月,唐山市检察院与市政协共同建立了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力争从更高层面、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2年,唐山市检察院将与政协协同开展六项专项活动。
海洋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由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牵头,整治船舶管理混乱难题,打击非法捕捞、盗采海砂等涉海洋资源类违法行为,保护海洋资源,在乐亭、曹妃甸、滦南、丰南、海港开发区五地集中开展海洋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河、湖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由丰南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努力保护唐山市河、湖水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治入海河流岸源污染,破解困扰人民群众生活的急难愁困问题;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路南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在全市范围内,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假贩假、以次充好、有毒有害等食品安全问题为工作重点,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
此外,整治违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酒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也是六项专项活动的重点内容。(燕都融媒体记者李金花)
2021重点工作有效保护“公共利益”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1年以来,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共立案11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99件,提起诉讼105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3634吨,挽回损失1408万元。
在日常司法办案的同时,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还开展了多项重点工作。
全力保护长城文化遗址。辖区内有长城的迁西、迁安、遵化三个基层院,结合卫星遥感地图和实地踏查,办理案件11,对非法采矿、违法建筑等破坏长城保护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开发校园欺凌举报软件。市院与路南区院联合部分小学开发校园欺凌举报软件,通过便捷的维权途径、实时的数据分析,有效防范化解校园欺凌以及由此引发的刑事案件,弘扬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正能量;
探索城市停车场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成立专案组,组织力量对市中心区、丰南区的停车场违法行为进行了案件线索核查,力求形成解决停车乱、停车难问题的公益诉讼解决方案。
重点工作中,还包括办理递送业务安全生产专案、召开道路绿化带安全隐患公益诉讼听证会、部署开展桶装饮用水安全及地下水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等。
“公益保护协同监督”让百姓更安心
去年11月,唐山市检察院与市政协共同建立了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力争从更高层面、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2年,唐山市检察院将与政协协同开展六项专项活动。
海洋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由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牵头,整治船舶管理混乱难题,打击非法捕捞、盗采海砂等涉海洋资源类违法行为,保护海洋资源,在乐亭、曹妃甸、滦南、丰南、海港开发区五地集中开展海洋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河、湖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由丰南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努力保护唐山市河、湖水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治入海河流岸源污染,破解困扰人民群众生活的急难愁困问题;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路南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在全市范围内,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假贩假、以次充好、有毒有害等食品安全问题为工作重点,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
此外,整治违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酒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也是六项专项活动的重点内容。(燕都融媒体记者李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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