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电影推荐#这才是正宗的范儿,科幻电影《寻龙诀》给人一种什么感觉?
总的来说,《寻龙诀》能给人以小小的惊喜,是一种很踏实的感觉。

整部片子终于在笔记、妖塔等等同类型电影中摆脱了质感不够的包袱。前两者且不说特效,人物的质感就好像是美颜,而这种片子,我想看到的其实是胶片。

整部《寻龙诀》,不论服饰、配角,以及特效,虽说还有欠缺及用力过狠的现象,不过基本的风格已经对了。

就好像你出门在外,走进一家挂着家乡菜招牌的饭店,尝了尝,虽然有些遗憾,再也不是小时候的味道,可最起码已经对味儿了。

刚刚看完以后出来,我心里特别踏实,以这种特效和走心程度,再过一两年,想想看,谜踪可以像哈利波特一样拍成一个系列,是多么令人开心的事啊。

然后说下人物总体感觉。

Shirley杨小姐:
Shirley杨一开始的表现我给满分。精干、热烈而内敛,很有劳拉的感觉,但是到后期越来越出戏、越来越sweet,最后夕阳下的求婚那一段,舒淇转身就念出一段“听说~ 八一和小Shirley最配哦~”的口白也毫无违和。

胡八一兄弟:
我心里的胡八一原来是短发的。现在胡八一就是流浪歌手的模样。不过也不出戏,就是显得有些颓废。质感完美,一开始我还真没认出来是金粉里那个坤。

然后胡八一的人物性格肯定是弱化了。

《寻》是根据精绝古+黄皮子改编。早期的胡八一,是热情、唯的,口花花一点不比胖子差;而当随地质勘探队遇难死里逃生之后,胡八一更添稳重和果断。

在《寻》里,口白的部分则大范围的偏转向胖子和大金牙,剧情的推动核心从胡八一为主多线齐推变成了胖子+大金牙双线推进。

王凯旋兄弟:
体型上还有那么点弱,战斗力也被拉低了不少,为了显得胖也是长发。

胖子一直是个狠人,据他自己说,年轻的时候睡在一小茅屋里,脑袋底下就是一双小妇的绣花鞋,根本不在乎继续睡(《巫峡棺山》吹牛逼系列),腔法冠绝,就是手脚不干净。

在我的印象里,王凯旋早已经和《盗》里的王胖子合体了。徐磊从霸唱这里借去的王凯旋没有脱离本体,而是随着一起盘旋着上升。我心理的王凯旋,就是能抡起青铜大镜砸的海猴子咣咣叫疼的男人,就是那种你一眼没看见他就能给你引出一堆怪的MT。

不过在《寻》里,MT王凯旋负担起了串剧的作用,又要拉怪,还要吐槽,原本的形象其实变得偏碎嘴了点。好在黄也是老戏骨,体型不够演技凑,基本没有偏离大的方向。

大金牙:
大金牙不用说,肯定是有些过火的。个人觉得,夏雨在这个戏里,是有些“跳”的。当然不是说他演的不好,演的是那么回事,大金牙奸商的嘴脸确实出来了,不过就是有些喧宾夺主。现在可以说夏雨演的好,不过还不到完美。

最能下功夫的一段其实是在三人组从彼岸花祭台同时坠落的时候,哮喘的大金牙扑了几次,如此贪财的他,叫出来一句:

“我不要尾了!我不要了都不要了!一门不能全折在这儿啊!求您救救他们仨!”
这是大金牙最该细腻的一句台词——下一秒就被一个笑点打晕过去。处理的不可谓不遗憾。

更好的配角,可能他虽然“跳”,但不会出现存在感明显比主角强的情况发生。比方说……吴。在我看到大多数吴配角的电影中,即使主角最开始未发迹,吴还是剧情主导者的时候,也不会盖过主角的风采。

过犹不及。

到剧情方面:

总体线串的很稳,没有出现矛盾原著或者重大BUG的硬伤。

开局的一幕几个人的性格被展现的淋漓尽致,Shirley杨的稳重提醒、胡八一那标志性的犹豫一下但是仍继续倒、和胖子手贱、贪财的小毛病。

缺点就是……感觉……少了一句话?在胖子拔下那块曼陀罗石砖的时候:

胡八听见机关开启,俯身躲开一根飞箭,不禁出了一头冷汗。刚看向胖子,胖子就把手连忙从背包里抽出来拉上拉链:“真不是我拿了!”
或者:

胡八一一看墙壁移动,知道是被触发了机销:“胖子肯定又是你丫挺的不老实了吧!”
少了一句,几个人的默契水准降低了好多。光凭特效里那根绳子救了胖子,反而没有那种朴实的感觉。

我们的胡八一是摸,不是隔壁那个总冷面出手救人的小哥,胖子也不是邪。

再就是到了胖子、草原等各种镜头的切换,特别良心!

真的是特别良心!

见过了各种五毛特效、Flash场景,起码《寻龙诀》从切景方面是绝对良心,很多景色都挺美的可以来当壁纸级别。

然后就是胖子的戏码,少了胡八一用语录和胖子对喷,胖子一个人显得……罗嗦。

不过这一段里感情戏还是拿捏的很有原著风采的,原著的感情戏真的是不能少了,基本都是浅尝辄止,真的只是只存在着友谊的程度。这段虽然终于看到了八本书都期盼的老胡和Shirley杨终于的戏码,不过和原著的画风几乎一样啊!这段要是放书里霸唱敢三句话就结束这一段呀!就是这么平实的度过去了啊!

随后开始了老胡的回忆过去。

说实话,九层妖塔在进洞之前的画风也是朴实稳重的,到后面就慢慢的压不住了浮起来了。每次《寻龙诀》切场景的时候我都生怕《寻》也压不住,好在基本都保持住了这个风骨。

大金牙点点头,给王凯旋按身体的人出去关上了门。 满头白发的大金牙握着王凯旋的手,看着这个曾经虎虎生威的胖子现在已经肌肉萎缩到可堪一握。尽管一直按,不过根本的萎缩是阻止不了的。 何况这么多年过去了。

“你说呀,胖爷。你一直埋汰我要钱不要命。可你现在看看,我家底马上就要空咯。倒腾了一辈子,没想到就够这么败这十来年。呵呵。打捞队都换了三班人了。”

“杨还没醒来,不过她比你年轻,也比我年轻,可以多熬些时候。”

“胡爷我还没找到,这次还是来谢罪的。”

“嗯……那啥。明叔先走了。到底是老了。不过他居然把一半的财产留给了阿香,另一半都给了我。让我继续捞胡爷。他临走前说,没你们几个揍他,还真是挺怀念的。呵,咳咳咳,你说,这人,是有多贱呐……”

“胡爷,胖爷,杨。” “我大金牙好想你们……”

“你说,这一切是幻觉该多好呀。我宁愿这一下醒来,咱们几个还是生死攸关,还在倒。哪怕是幻觉,能咱们几个峥嵘岁月稠多好呀。”

“是幻觉……多好呀。”

一位耄耋老人,在监护室,拉着另一个老人哭的涕泗横流。 眼泪一滴滴滴在王凯旋的手背。

最近正在经历这么一个阶段:

发现过往追求的一切,不过镜花水月一场。不知你是否也有这样的时刻呢?

当识破了生活的荒谬,该如何独自面对生活?

理查德·布劳提根这本《草坪的复仇》不会给你答案,但也许能让你找到一种态度与共鸣。

去听,去看,去幻想,一个琐碎的细节也能变成一个别样篇章。不需要优雅,不需要体面,不需要解释,粗糙和浪漫可能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你也可以旁观你的生活,做喝咖啡的人,而不是溺si在咖啡里的那一个。也许一杯咖啡背后是无尽的孤独,也许喝着喝着你流下了眼泪,管它呢,要酷一点。

这本书打动的我还有作者俏皮而新奇的想象,别致而散漫的比喻。你甚至能看到他拿着一杯酒或者一杯咖啡在路上、在溪边晃晃悠悠的样子。像一个素未谋面的朋友,你跟在他身后,听他漫无边际的诗歌一样的话语,没有问答。

以下内容为原文摘抄:

“与一个正在学小提琴的男人合住在圣何塞的单间公寓里太难了。”当她把空左轮手qiang递给jingcha时,这么说道。

有时候,生活只是一杯咖啡,以及它附带的亲密关系罢了。

他拿起一把奇形怪状的锤子,从亨利先生的影子中,拔出那些钉在他身上的钉子。那人小心翼翼地叠起了影子,把它放在亨利先生旁边的椅子上。

他们说,在春天,一个年轻人的幻想会变成爱的念头。

我说,一边忙着整理并在脑海中重放我离开厨房回家后发生的事情,它们像灯笼一样在甜苦艾酒里发光。

他用甜酒代替生活,因为他再也没有生活可用了。

我经常想到伦勃朗小溪,以及它看起来有多像悬挂在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里的一幅画。

#读书笔记##生活#

#你每天都会带妆上班吗# 我从小就是一个特别爱美的人。小学一年级,就偷拿了一支妈妈的口红,在学校的时候偷偷涂上一点点。当时的班主任是一个性情直爽、大大咧咧的人,她看到我小小的嘴巴上涂着口红,一阵捧腹大笑,眼泪都笑了出来。她没有批评我,但我却被她的大笑弄得窘迫害臊,之后就再也没在学校里涂过了 。

高中的时候去表姐家玩,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参观她的梳妆台。台面上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和小盒子,打开梳妆镜,镜子背后的收纳空间里又是满满三层化妆品,琳琅满目,我简直不知道有多羡慕。表姐教我怎么用那些复杂的眉笔、眼线笔、眼影,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口红,不需要多费心,也不会搞砸。我总是在那个密密麻麻装满口红的收纳架里取了这支试一下,再取那支试一下。表姐的梳妆台成为了我心中的一个憧憬,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有这么多属于自己的化妆品。

上大学后,我终于能够光明正大地化妆了。我还记得我和室友小K在大一开学不久结伴去西单买化妆品。我们在专柜里小心翼翼地拿起一个看看价钱,内心掂量着自己的生活费,却要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让柜员给我们上妆、试色。明明对一个产品非常心动,我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打量半天后,却要故意说句:“我觉得不是很称肤色,小K你说呢?”就这样看了又看,试了又试,最后实在抵不过诱惑,一咬牙买了好几个心仪的产品。我们走进商场时还是大白天,等我们提着各种包装袋走出商场时,已是华灯初上。秋日的夜色清凉如水,而我们却像两团年轻的火焰一般兴奋不已,连上天桥的步伐都是三步并作两步。

大学四年,但凡有课需要出门的日子,我几乎每天都化妆。即便不需要出门,我也经常在宿舍练手,如果没化好就卸掉,如果化得好看就一定要找机会出门展示出来。我还经常和同年级另一个很会化妆的女同学一起“切磋技艺”,我们会互相评价今天的妆容,研究明星和网红的妆容特色,约着一起去买新出的化妆品……在这种苦学勤练中,我的化妆技术进步神速,简直达到了“换头”级别。大四时我参加高中同学聚会,把许久不见的老同学都吓了一跳,班主任都认不出我。通过化妆,我从一个没有存在感的普通女孩,摇身一变,成了到哪里都会被叫“小美女”的存在。

毕业后我进入了互联网行业工作,团队氛围非常有活力,同事们都很年轻会玩,有很多漂亮时髦的女生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在这种“香气袭人”的环境里,我对自己的形象更加上心,每天早上都要早起一个半小时收拾自己,戴上美瞳,仔仔细细地化好全妆,用卷发棒做好头发,再精心搭配衣服鞋子和包包,最后喷上香水,在全身镜里仔细检阅,确保“赏心悦目”,才会走出家门。

害怕弄坏妆容,我不敢像其他人一样午休,中午一般喝杯咖啡、刷刷手机撑过去。工作需要持续盯着电脑看,我的眼睛经常酸涩不已,需要拼命眨眼来放松。晚上下班回到家已经10点多了,卸下美瞳,我经常看到自己眼睛里布满血丝。工作几年后,有一天我突然感到眼睛异常疼痛,流泪不止,去医院检查发现是眼睛发炎,医生让我不要戴美瞳了,也要尽量减少用眼。

我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减少用眼是不可能的,但不戴美瞳还是可以做到的,于是我开始戴黑框眼镜上班。由于大镜框遮挡住了半张脸,我想着眉笔、修容、鼻影、遮瑕应该也用不上了,再加上眼睛感染不敢化眼妆,每天的妆容就只剩下了底妆和口红,化妆时间一下子缩减到只要十来分钟。

我突然发现,我的早上多出来了好多时间,可以选择多睡一会儿,也可以用来认真吃早餐。尝到甜头后,我彻底选择了精简化妆,也体会到了一种卸下包袱的轻松感。不戴美瞳,眼睛里没有异物感了,不再需要随时滴眼药水。不戴假睫毛,从前挡住视线的阴影消失了,眼皮也减少了负重。用眼更卫生,也不再出现被人提醒“你的眼睛怎么这么多红血丝”的尴尬场景。

戴黑框眼镜上班一周后,一个同事和我说:“我感觉你最近更放得开了,性格更有魅力了。”虽是无心之言,却让我心念一动。因为我自己也隐隐约约感受到,自从我在脸上精心描绘的地方少了,我整个人也不再那么“端着”了,仿佛是我每精简掉一种化妆品,就卸下了一层防备,流露出更多的真我。从前的每一次全妆都是对自己无孔不入的武装,我把自己打造为“美女人设”之后,一举一动也不自觉地去贴近人设的要求,变得更加自矜、淑女、拘谨。

但这种人设背后,我又是心虚的,在我看来,真正的我脸型不够流畅、鼻头不够小巧、眼神无光、皮肤暗沉还有痘印,因此最多像当前这样精简化妆,素颜上班是完全不可能的。底妆和口红是我最后的防线,如果裸着一张脸出门,我就会像是没穿衣服一样惴惴不安,害怕他人的注视。

转变发生在一个夏天。为了能在夏天穿衣服更好看,我办了一张健身卡,开始运动瘦身。鉴于健身会出很多汗,化妆也保持不了多久,我犹豫之后终于决定直接素颜去健身,跑完之后快速冲个澡就去上班,到了公司再去卫生间化妆。

然而有一天,我在健身房冲完澡后发现自己忘了带化妆品。回家去拿显然来不及,我只好戴着口罩直接去了公司,一上午都没取下,连水都没敢喝一口。中午不得已和平时一起吃饭的同事们去食堂时,我默默坐在桌子的最旁边,低头吃饭,不接话茬,不想引起大家的关注。然而在聊到某个话题的时候,大家还是看向了我,带着破罐破摔的心情,我率先“自曝”自己没有化妆。大家看着我纷纷表示:“和平时差不多啊。”坐在我旁边的女同事还好奇地把脸凑过来仔细看了看我说,“真没看出太多区别。看来你是无效化妆,以后可以不用化了。”

我当时半信半疑,只是觉得这些关系好的同事们情商都太高了。晚上,我和交往了三个月的男朋友约会,吃的是重庆火锅,我们面对面坐着,中间隔着一片热气升腾,在这烟雾缭绕的“保护罩”中,我试探着问他,有没有觉得我今天有什么不一样。他满嘴红油地抬起头,认真看了我半天,犹豫地说:“是不是刘海变了?”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我这么多年在意维护的外貌,我所有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内心戏,对于真正了解和喜欢我的人来说,竟然是并不重要的。那一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和释然。

从那之后,除非是需要仪式感的重要场合,我都不再化妆了。我把大量的化妆品挨个处理掉,送的送人,卖的卖出,丢的丢掉,只留下了几个基础品。我的化妆品从一整个梳妆台都不够放,到只需要一个小小的收纳袋就能装下。曾经用来化妆和卸妆的时间被节省下来,用于睡觉、健身、看书、娱乐消遣,做一切让我感到快乐的事。

放弃化妆,早上省下的时间用来做自己喜欢的事,让我一上午的心情都很好。素颜的我无需害怕脱妆,中午也能趴在工位上好好睡一觉,下午醒来后精力充沛。我开始主动推动一些事项,有时还会自愿加班到更晚来筹备工作。我刚入职时,还有同事开玩笑让我使用“美女光环”去和研发男同事沟通,而现在的我可以凭借自己的专业度有力地说服一整个会议室的人。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弱不禁风的斯文美女人设了,现在的我在大家眼里是一个有冲劲、有想法、踏实靠谱的人。

过去我曾花费那么多时间去化妆,以此而得到虚荣心的满足,那些小恩小惠令我沾沾自喜,自以为掌握了一个关于世界的真相——女生的美丽就是力量。现在看来,我却是踩进了一个有着华美包装的危险陷阱,代价是我的健康、潜力和精神能量。当我不再执着于维护美女人设,卸下包袱去努力奋斗时,我反而看见了那个勇敢踏实、生机勃勃的自己,这样的我才有更多精彩的可能性,才有机会获得更多真正的尊重和敬佩。

《26岁的我,放弃了化妆上班》 文 | 读者:苔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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