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新县人民医院患者就诊须知】
广大患者及家属朋友: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院内聚集及交叉感染,保护患者就医安全,现将我院最新就诊要求公告如下:
一、进入医院要求
请进入医院前,在入口处扫描注册健康码,并按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医护人员测体温。进入医院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非检查需要请勿摘下)。如有老年机、无微信、不会操作、无手机等问题,请按要求进行登记。如有以下情况,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
1. 体温高于37.3℃;
2. 有呼吸道相关症状者;
3. 来自中、高风险区域或近期与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患者或其他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配合医生进行流行病学史及病史调查,如实陈述病史及活动行踪。
二、核酸检测
1、核酸检测采样地点
(1)发热患者请前往新县人民医院老门诊楼一楼(康宁街对面)发热门诊采样。
(2)筛查人群请到新县人民医院住院楼南门出口东侧“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点”采样。
2.核酸检测采样时间
(1)发热门诊全天24小时。
(2)院内咽拭子采集室为8:00—11:30、14:30-17:30。
3.核酸检测报告领取时间
(1)周一至周六上午9:30前采样者,上午12:00取结果。下午15:00前采样者,18:00取结果。15:00后采样,顺延至次日上午12:00取结果。春节期间及每周日15:00前采样,当日下午18:00取结果。
(2)新冠血清抗体检测采样、取报告时间与新冠核酸相同。
4.核酸检测报告领取方式
医技楼大厅“检验报告自助机”,置身份证、就诊卡、医保卡读卡,按语音或文字提示操作,提取检测报告结果。
5.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为防止交叉感染,受检者必须佩戴口罩。为防止呕吐及其他因素影响检测结果,检测前2小时尽量不进食,采样前30分钟请勿抽烟、饮酒、嚼口香糖。如近期有咳嗽、发热症状,请提前告知检查医师。
三、门诊管理
1. 提倡手机自助挂号、缴费,减少人与人、人与物接触。
2. 手机自助挂号、缴费可关注“新县人民医院公众号”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3.门诊提倡预约就诊。为避免人员聚集,除急诊外所有门诊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请按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候诊区域。
4.就诊时请自觉配合医院执行“一医一患一室”的要求。如有特殊需要,由一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
5.候诊、取药、缴费、办理出入院手续等时间段,请自觉与他人保持距离,严格按照地标一米线距离排队。
6. 住院病区不接诊门诊病人。
7.早7:00-晚18:00所有入院患者及陪护从门诊楼预检分诊口进入;晚18:00-次日7:00请从急诊检诊分诊处进行登记入院。
四、病房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并严格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谢绝探视,避免人员聚集。提倡使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慰问。
2.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每名患者只允许一名陪护且相对固定。陪护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等。
3.所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必须做核酸检测并配合工作人员登记身份信息,以备溯源。
4.进入住院病房时,患者佩戴腕带,陪护佩戴陪护证、携带身份证。腕带与陪护证由病区发放,专人专用,出院时收回。
5.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住院患者。请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配合体温筛查。
6.请遵守咳嗽礼仪,勿随地吐痰,保持公共卫生。
请自觉配合并遵守上述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新县人民医院
2021年1月19日
广大患者及家属朋友: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院内聚集及交叉感染,保护患者就医安全,现将我院最新就诊要求公告如下:
一、进入医院要求
请进入医院前,在入口处扫描注册健康码,并按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医护人员测体温。进入医院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非检查需要请勿摘下)。如有老年机、无微信、不会操作、无手机等问题,请按要求进行登记。如有以下情况,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
1. 体温高于37.3℃;
2. 有呼吸道相关症状者;
3. 来自中、高风险区域或近期与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患者或其他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配合医生进行流行病学史及病史调查,如实陈述病史及活动行踪。
二、核酸检测
1、核酸检测采样地点
(1)发热患者请前往新县人民医院老门诊楼一楼(康宁街对面)发热门诊采样。
(2)筛查人群请到新县人民医院住院楼南门出口东侧“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点”采样。
2.核酸检测采样时间
(1)发热门诊全天24小时。
(2)院内咽拭子采集室为8:00—11:30、14:30-17:30。
3.核酸检测报告领取时间
(1)周一至周六上午9:30前采样者,上午12:00取结果。下午15:00前采样者,18:00取结果。15:00后采样,顺延至次日上午12:00取结果。春节期间及每周日15:00前采样,当日下午18:00取结果。
(2)新冠血清抗体检测采样、取报告时间与新冠核酸相同。
4.核酸检测报告领取方式
医技楼大厅“检验报告自助机”,置身份证、就诊卡、医保卡读卡,按语音或文字提示操作,提取检测报告结果。
5.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为防止交叉感染,受检者必须佩戴口罩。为防止呕吐及其他因素影响检测结果,检测前2小时尽量不进食,采样前30分钟请勿抽烟、饮酒、嚼口香糖。如近期有咳嗽、发热症状,请提前告知检查医师。
三、门诊管理
1. 提倡手机自助挂号、缴费,减少人与人、人与物接触。
2. 手机自助挂号、缴费可关注“新县人民医院公众号”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3.门诊提倡预约就诊。为避免人员聚集,除急诊外所有门诊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请按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候诊区域。
4.就诊时请自觉配合医院执行“一医一患一室”的要求。如有特殊需要,由一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
5.候诊、取药、缴费、办理出入院手续等时间段,请自觉与他人保持距离,严格按照地标一米线距离排队。
6. 住院病区不接诊门诊病人。
7.早7:00-晚18:00所有入院患者及陪护从门诊楼预检分诊口进入;晚18:00-次日7:00请从急诊检诊分诊处进行登记入院。
四、病房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并严格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谢绝探视,避免人员聚集。提倡使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慰问。
2.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每名患者只允许一名陪护且相对固定。陪护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等。
3.所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必须做核酸检测并配合工作人员登记身份信息,以备溯源。
4.进入住院病房时,患者佩戴腕带,陪护佩戴陪护证、携带身份证。腕带与陪护证由病区发放,专人专用,出院时收回。
5.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住院患者。请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配合体温筛查。
6.请遵守咳嗽礼仪,勿随地吐痰,保持公共卫生。
请自觉配合并遵守上述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新县人民医院
2021年1月19日
#娄底市中心医院就诊住院规定#根据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和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保护病友和家属健康,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特制定如下就诊、住院规定:
1.请正确佩戴口罩;
2.请向医务人员出示健康码;
3.请关注医院公众号,手机预约挂号(优惠10%);
4.请保持一米距离、不扎堆;
5.住院患者实行“一人一陪”,谢绝探视;
6.住院患者和陪护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1.请正确佩戴口罩;
2.请向医务人员出示健康码;
3.请关注医院公众号,手机预约挂号(优惠10%);
4.请保持一米距离、不扎堆;
5.住院患者实行“一人一陪”,谢绝探视;
6.住院患者和陪护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 【济南市进一步加强出院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健康管理】4月21日从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获悉,我市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全流程健康管理。在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安排下,定点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疗机构等密切配合,通过出院后复诊、跟踪随访等工作,做好出院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健康管理,实现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健康管理的全闭环。无症状感染者健康管理工作参照新冠肺炎出院患者进行。
出院患者须在市定点集中隔离点进行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集中隔离期间,出院患者应单间居住,保持房间通风,分餐饮食,谢绝探视。集中隔离期间应进行2次呼吸道和粪便核酸检测。对于呼吸道和(或)粪便核酸检测阳性的出院患者,送市传染病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和诊疗服务。
集中隔离14天后,对呼吸道和粪便核酸检测阴性,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表现的出院患者,可解除集中隔离。核酸检测阳性的,应继续隔离直至连续2次核酸检测阴性(间隔24小时)。有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胸部CT提示有病灶进展的,应再次进行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如检测结果阴性则按照一般肺炎处理。
对解除隔离人员,定点集中隔离点要提前与出院患者所属区县专班取得联系,协商做好交接事宜。同时将患者解除隔离时间、属地专班联系人、家庭医生联系方式等信息推送至市传染病医院。
出院患者所属区县专班负责“点对点”接回解除隔离人员,并与定点集中隔离点做好健康监测情况交接。
患者出院后第14天、第28天,在市传染病医院进行两次复诊,并将出院患者复诊结果报市卫生健康委。
指定家庭医生团队做好出院患者解除隔离后的健康随访。半年内密切关注出院患者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发热、咽痛、胸闷等不适症状,应尽快协助出院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报告。
市传染病医院负责患者出院后3个月、半年的复诊工作,并将出院患者复诊结果报市卫生健康委。具备康复指导能力的医院按照要求对有功能障碍的出院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康复医疗服务。
我市各区县、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时抓取出院患者门诊、住院信息,汇总、分析出院患者的健康走向,实现新冠肺炎患者临床治疗与健康管理的全闭环。
无症状感染者在核酸检测阴性解除隔离后第14天、28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其他健康管理工作参照新冠肺炎出院患者进行。
出院患者须在市定点集中隔离点进行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集中隔离期间,出院患者应单间居住,保持房间通风,分餐饮食,谢绝探视。集中隔离期间应进行2次呼吸道和粪便核酸检测。对于呼吸道和(或)粪便核酸检测阳性的出院患者,送市传染病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和诊疗服务。
集中隔离14天后,对呼吸道和粪便核酸检测阴性,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表现的出院患者,可解除集中隔离。核酸检测阳性的,应继续隔离直至连续2次核酸检测阴性(间隔24小时)。有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胸部CT提示有病灶进展的,应再次进行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如检测结果阴性则按照一般肺炎处理。
对解除隔离人员,定点集中隔离点要提前与出院患者所属区县专班取得联系,协商做好交接事宜。同时将患者解除隔离时间、属地专班联系人、家庭医生联系方式等信息推送至市传染病医院。
出院患者所属区县专班负责“点对点”接回解除隔离人员,并与定点集中隔离点做好健康监测情况交接。
患者出院后第14天、第28天,在市传染病医院进行两次复诊,并将出院患者复诊结果报市卫生健康委。
指定家庭医生团队做好出院患者解除隔离后的健康随访。半年内密切关注出院患者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发热、咽痛、胸闷等不适症状,应尽快协助出院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报告。
市传染病医院负责患者出院后3个月、半年的复诊工作,并将出院患者复诊结果报市卫生健康委。具备康复指导能力的医院按照要求对有功能障碍的出院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康复医疗服务。
我市各区县、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时抓取出院患者门诊、住院信息,汇总、分析出院患者的健康走向,实现新冠肺炎患者临床治疗与健康管理的全闭环。
无症状感染者在核酸检测阴性解除隔离后第14天、28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其他健康管理工作参照新冠肺炎出院患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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