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月份各县(区)城市出行安全保障六率测评情况公示】#公示公告#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现将2月份各县(区)城市道路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摩托车头盔佩戴率、汽车安全带使用率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今日起,这些路段实行单行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杏坛路及周边道路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对杏坛路、博大街实行单向通行交通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2年3月1日起,每日8:00--20:00。
二、单向交通组织措施
杏坛路(宏力大道路口—首善街路口)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博大街(匡城路路口—杏坛路路口)实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三、单向通行的车辆类型
除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摩托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辆。
敬请广大市民、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服从现场交通民警指挥,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对违反通行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杏坛路、博大街单向交通示意图
长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2月14日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杏坛路及周边道路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对杏坛路、博大街实行单向通行交通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2年3月1日起,每日8:00--20:00。
二、单向交通组织措施
杏坛路(宏力大道路口—首善街路口)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博大街(匡城路路口—杏坛路路口)实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三、单向通行的车辆类型
除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摩托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辆。
敬请广大市民、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服从现场交通民警指挥,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对违反通行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杏坛路、博大街单向交通示意图
长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2月14日
【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
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中扣留的下列机动车(详见附件),其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现予公告,请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前往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腾洋路与吉浦路交叉口南100米)接受处理。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仍不接受处理的,我支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扣留车辆清单
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2月28日 https://t.cn/RVCwqwA https://t.cn/RVCwqwA
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中扣留的下列机动车(详见附件),其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现予公告,请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前往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腾洋路与吉浦路交叉口南100米)接受处理。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仍不接受处理的,我支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扣留车辆清单
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2月28日 https://t.cn/RVCwqwA https://t.cn/RVCwq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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