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新闻耳朵# 【防汛抗灾 运管、交通质安、行业从业人员在行动】
为积极应对新一轮强降雨,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汛期安全畅通,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全员总动员,运管紧急筹备运送抗灾物资,交通质安启动应急预案,开展隐患排查。
7月12日,市道路运输处根据市防汛办的指示,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征调两台应急储备运力运送抗洪物资前往醴陵抗灾。本次调用应急运力共运送抗洪用铁丝网装500套,救生衣2000件,编织袋20000个,彩条布100床。
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处启动应急预案,开展隐患排查等工作。派出两个检查组,下到各县、市、区,对全市在建的所有交通工程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渡改桥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督查整改到位,有预安、有储备、有措施,确保了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2处,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同时,建立交通工程安全管理联合通信平台。将各县市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专管员全部纳入通信平台,及时发布天气消息、汛期动态及预警信息,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关于防汛工作要求,共计发送60余条气象信息。
S331醴陵屏山至芦淞区栗塘村公路工程项目部全力组织投入了挖机18台,铲车4台,人员96人,应对防汛控防。茶陵县交建投公司派出工作组下到S320路面大修工程项目部督查,沿线施工路段实行24小时交通管制,单幅通车,全线设置交通减速标志标牌、安全锥等,专人24小时巡查,及时排除路面积水和路障,确保安全通行。
行业从业人员也积极行动起来。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建设项目沿线受灾群众捐献大米、矿泉水、方便面等价值2万余元生活物资,时代驾校向雷打石镇府捐赠2万元物资,帮助灾区群众,确保灾后生活保障。
(记者伊凡 通讯员 郭力嘉)
为积极应对新一轮强降雨,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汛期安全畅通,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全员总动员,运管紧急筹备运送抗灾物资,交通质安启动应急预案,开展隐患排查。
7月12日,市道路运输处根据市防汛办的指示,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征调两台应急储备运力运送抗洪物资前往醴陵抗灾。本次调用应急运力共运送抗洪用铁丝网装500套,救生衣2000件,编织袋20000个,彩条布100床。
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处启动应急预案,开展隐患排查等工作。派出两个检查组,下到各县、市、区,对全市在建的所有交通工程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渡改桥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督查整改到位,有预安、有储备、有措施,确保了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2处,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同时,建立交通工程安全管理联合通信平台。将各县市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专管员全部纳入通信平台,及时发布天气消息、汛期动态及预警信息,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关于防汛工作要求,共计发送60余条气象信息。
S331醴陵屏山至芦淞区栗塘村公路工程项目部全力组织投入了挖机18台,铲车4台,人员96人,应对防汛控防。茶陵县交建投公司派出工作组下到S320路面大修工程项目部督查,沿线施工路段实行24小时交通管制,单幅通车,全线设置交通减速标志标牌、安全锥等,专人24小时巡查,及时排除路面积水和路障,确保安全通行。
行业从业人员也积极行动起来。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建设项目沿线受灾群众捐献大米、矿泉水、方便面等价值2万余元生活物资,时代驾校向雷打石镇府捐赠2万元物资,帮助灾区群众,确保灾后生活保障。
(记者伊凡 通讯员 郭力嘉)
【扬州现有95名事实孤儿 每月可领1366元生活补贴】近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将于2020年1月1号实施。扬州市已于去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80%发放生活补贴,2019年7月1号提标后为每月1366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不能正常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即通俗所说的事实孤儿。扬州现有95名事实孤儿,7月1号起,集中、散居、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履行职责的困境儿童月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2440元、1708元、1366元、1024元。同时,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儿童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患有残疾的可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有困难的可申请临时救助,通过分类救助,确保将政府和社会给予的关心落实到每一个困境儿童。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不能正常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即通俗所说的事实孤儿。扬州现有95名事实孤儿,7月1号起,集中、散居、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履行职责的困境儿童月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2440元、1708元、1366元、1024元。同时,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儿童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患有残疾的可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有困难的可申请临时救助,通过分类救助,确保将政府和社会给予的关心落实到每一个困境儿童。
#扬州便民小贴士# 【扬州现有95名事实孤儿,每月可领1366元生活补贴】近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扬州市已于去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80%发放生活补贴,2019年7月1日提标后为每月1366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不能正常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即通俗所说的事实孤儿。扬州现有95名事实孤儿,7月1日起,集中、散居、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履行职责的困境儿童月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2440元、1708元、1366元、1024元。同时,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儿童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患有残疾的可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有困难的可申请临时救助,通过分类救助,确保将政府和社会给予的关心落实到每一个困境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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