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年度神盘振兴湖境,肥西产权,经开配套,目前城市展厅开放,年后人员已到岗,正在验资金额100万。
预计首开6栋楼9.10.11.12.13.15幢,户型面积段分布较广,有105-146平,大概三月份开放售楼部及示范区。项目首开在即,随时取证开盘,大几率是GXH全款及高首付优先。
详情信息咨询振兴湖境金牌置业顾问
张莉1575516201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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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好都市圈 携手做强“极核”“主干”】本报记者 肖盛雄 成都日报 记者 陈泳 李柯雨 李娟
对于成都都市圈来说,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里程碑式的一年——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出台,明确要求建设经济发达、生态优良、生活幸福的现代化都市圈。《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是继南京都市圈、福州都市圈后,国家层面批复的第三个都市圈规划。
建立“1+1+N”规划协同工作机制、发布《成都都市圈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宣言》并联合制定实施专项行动、跨市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都都市圈已提前1年完成起步期阶段性目标,同城化共识已经形成,同城化效应逐渐显现。
作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先手棋、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支撑性工程,以及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的牵引性工程,在今年的省“两会”上,成都都市圈建设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高度关注。本报记者特意采访了部分来自成德眉资的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家纷纷就进一步落实《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共同推进“五个一体化”建言献策。
关键词:推动空间治理体系一体化
打造“无差距化”交通圈 搭建都市圈高能级发展空间载体
《成都都市圈规划》中对空间格局的具体描述为“两轴”“三带”,即夯实成渝发展主轴、打造成德眉资发展轴,共建成德临港经济产业带、成眉高新技术产业带、成资临空经济产业带,正是要搭建都市圈高能级发展空间载体,构建起极核引领、轴带串联、多点支撑的网络化都市圈空间发展格局。
省人大代表、四川知识分子联谊会执行副会长陈宏斌:成都都市圈已经不再是成都和几个周边城市简单的合作,而是上升到国家规划层面,共同承担四川省“一干多支”的“主干”引领以及成渝双城经济圈的成都“极核”功能,因此,对整个空间结构,需要站在国家战略和全省发展层面去整体谋划和布局。
其中,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同城同网,是支撑这个空间格局的关键。以打通成德眉资旅游环线为例,四市在交通方面要无缝衔接,形成无差距化交通圈,通过打通各条主干线,将整个成德眉资连成一体,在里面根据产业布局进行再融合,比如用一根交通线把成德眉资周边的旅游景点串联,把旅游圈圈大,串联周边各个旅游景点,形成一根“珍珠项链式”的旅游环线。同时,在道路车道设置层面也要做到各条道路的车道设置标准统一,形成一个统一和谐、完美融合的交通圈,为都市圈发展强基赋能。
关键词: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一体化
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 共建天府大道科创走廊
共建天府大道科创走廊是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的具体行动,是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抓手,建设目标是打造创新驱动明显、产业结构调整有序、先进制造业实力强劲、区域辐射带动有力等显著成效的天府大道科创走廊。
省人大代表、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伟:当前德阳在市级层面,初步形成了推进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建设的总体思路,希望省级层面高位推动、统筹谋划,将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建设作为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抓手,明确为全省战略,统筹整体布局、明确目标定位、提出发展路径,分期分层推进落实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建设;邀请省内外专家为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建设把脉问诊、出谋划策,重点围绕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工作任务、重点项目建设、难点堵点打通等,充分发挥省委党校、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省社科联等各类智库特有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积极开展咨询工作、组织针对性调研活动、推出研究成果;同时充分借鉴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历程,推进科创走廊建设由1.0版向上升级发展,力争到2025年,率先实现一定区域内的样板示范,推动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建设纳入国家方案。
关键词:推动成德眉资市场一体化
共同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提高成都都市圈市场整体竞争力
2021年,德眉资四市共同发布《成都都市圈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宣言》,并联合制定实施专项行动,探索了跨市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同城化公积金异地购房本地贷款支持等多项全国创新。
省人大代表、资阳市商务局局长、民建资阳市委会主委李发刚:共同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是实现成德眉资市场一体化的“主抓手”。要抓住四川自贸区及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契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对标CPTPP、世界银行评估体系等,建立一套突出国际化、可比较、可量化的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紧盯同领域内最先进做法,跟踪规则最新变化,建立一套定期发布的配套典型案例。相关体系建设在德眉资协同区同步实施和率先复制推广。
要发挥成都都市圈的极核辐射带动作用,加速实现资源要素、城市运营、竞争优势的互补和相互成就,提高成都都市圈市场整体竞争力。同时,要依托区域性标志性开放领域改革创新,推动成德眉资市场一体化率先突破。优先将国家和全省开放领域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放在成德眉资先行先试,在行业准入、知识产权、竞争中性、要素流动等做好压力测试准备,加快重点领域开放进程和力度,推动成德眉资在全国新一轮制度型开放进程中赢在起跑线。
关键词:推动都市圈治理一体化
一网统管数据共享 打造智慧韧性安全都市圈
推动都市圈治理一体化,离不开智慧韧性安全为引领管理。着眼同城化发展需求,成都都市圈正在推动城市建设规划衔接,推进信息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应用场景标准统一,促进政务服务统一化、教育资源均衡化、智慧交通一体化、文旅资源共享化、生态治理标准化、产业发展协同化。
省政协委员、眉山市政协副主席祝明洪:城市运行应实现“一屏观、一网管”,用“聪明的大脑”全天候管理城市肌体运行,用四通八达的信息化平台感知城市的风险隐患,用牢固的基础设施打造安全防线,让智慧韧性安全成为城市最鲜明的底色。
在智慧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工程中应当重点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合理规划布局、分步实施。以成都为中心,辐射覆盖成德眉资经济圈,从规划开始就要统一标准、一网统管;二是深入合作交流、数据共享。加强成德眉资数据共享,夯实都市圈数据底座,积极赋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社会诉求“一键回应”。三是加强安全管理、防控风险。通过建设全域感知、全局洞察、系统决策、精准调控的“城市大脑”,储存、运用的数据呈指数级增长,应当更加深入地认识到数据安全的重要性,提升应对网络风险的硬件和软件能力。
关键词:优质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一体化
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共享 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本底。成都都市圈从大气污染治理、水资源保障到生态修复建设等,绘制一幅幅规划蓝图,落实一项项联防联控联治举措,合力推进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推动成德眉资共享碧水蓝天和青山。
省人大代表、德阳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周丽姬:成德眉资同城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早,已形成较为紧密的协作联系,但在水资源保障、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她认为,首先要优化水资源调度和保障,建议省水利厅加强水资源调度,在毗河引水工程实施的同时,重点保障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组织开展控制断面流量监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做好流量预警、应急调度级保障工作;二是要统一区域污染管控标准,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成德眉资四地联动,结合区域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和“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研究制定区域性的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和推荐性行业准入和管控标准,推动实现区域环保标准一体化;同时要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一体化,加强区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建立环境污染案件移交、协查、协办制度,全力打击涉嫌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跨区域取证互认、交界区域交叉执法试点工作。
对于成都都市圈来说,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里程碑式的一年——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出台,明确要求建设经济发达、生态优良、生活幸福的现代化都市圈。《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是继南京都市圈、福州都市圈后,国家层面批复的第三个都市圈规划。
建立“1+1+N”规划协同工作机制、发布《成都都市圈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宣言》并联合制定实施专项行动、跨市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都都市圈已提前1年完成起步期阶段性目标,同城化共识已经形成,同城化效应逐渐显现。
作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先手棋、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支撑性工程,以及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的牵引性工程,在今年的省“两会”上,成都都市圈建设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高度关注。本报记者特意采访了部分来自成德眉资的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家纷纷就进一步落实《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共同推进“五个一体化”建言献策。
关键词:推动空间治理体系一体化
打造“无差距化”交通圈 搭建都市圈高能级发展空间载体
《成都都市圈规划》中对空间格局的具体描述为“两轴”“三带”,即夯实成渝发展主轴、打造成德眉资发展轴,共建成德临港经济产业带、成眉高新技术产业带、成资临空经济产业带,正是要搭建都市圈高能级发展空间载体,构建起极核引领、轴带串联、多点支撑的网络化都市圈空间发展格局。
省人大代表、四川知识分子联谊会执行副会长陈宏斌:成都都市圈已经不再是成都和几个周边城市简单的合作,而是上升到国家规划层面,共同承担四川省“一干多支”的“主干”引领以及成渝双城经济圈的成都“极核”功能,因此,对整个空间结构,需要站在国家战略和全省发展层面去整体谋划和布局。
其中,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同城同网,是支撑这个空间格局的关键。以打通成德眉资旅游环线为例,四市在交通方面要无缝衔接,形成无差距化交通圈,通过打通各条主干线,将整个成德眉资连成一体,在里面根据产业布局进行再融合,比如用一根交通线把成德眉资周边的旅游景点串联,把旅游圈圈大,串联周边各个旅游景点,形成一根“珍珠项链式”的旅游环线。同时,在道路车道设置层面也要做到各条道路的车道设置标准统一,形成一个统一和谐、完美融合的交通圈,为都市圈发展强基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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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 共建天府大道科创走廊
共建天府大道科创走廊是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的具体行动,是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抓手,建设目标是打造创新驱动明显、产业结构调整有序、先进制造业实力强劲、区域辐射带动有力等显著成效的天府大道科创走廊。
省人大代表、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伟:当前德阳在市级层面,初步形成了推进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建设的总体思路,希望省级层面高位推动、统筹谋划,将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建设作为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抓手,明确为全省战略,统筹整体布局、明确目标定位、提出发展路径,分期分层推进落实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建设;邀请省内外专家为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建设把脉问诊、出谋划策,重点围绕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工作任务、重点项目建设、难点堵点打通等,充分发挥省委党校、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省社科联等各类智库特有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积极开展咨询工作、组织针对性调研活动、推出研究成果;同时充分借鉴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历程,推进科创走廊建设由1.0版向上升级发展,力争到2025年,率先实现一定区域内的样板示范,推动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建设纳入国家方案。
关键词:推动成德眉资市场一体化
共同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提高成都都市圈市场整体竞争力
2021年,德眉资四市共同发布《成都都市圈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宣言》,并联合制定实施专项行动,探索了跨市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同城化公积金异地购房本地贷款支持等多项全国创新。
省人大代表、资阳市商务局局长、民建资阳市委会主委李发刚:共同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是实现成德眉资市场一体化的“主抓手”。要抓住四川自贸区及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契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对标CPTPP、世界银行评估体系等,建立一套突出国际化、可比较、可量化的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紧盯同领域内最先进做法,跟踪规则最新变化,建立一套定期发布的配套典型案例。相关体系建设在德眉资协同区同步实施和率先复制推广。
要发挥成都都市圈的极核辐射带动作用,加速实现资源要素、城市运营、竞争优势的互补和相互成就,提高成都都市圈市场整体竞争力。同时,要依托区域性标志性开放领域改革创新,推动成德眉资市场一体化率先突破。优先将国家和全省开放领域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放在成德眉资先行先试,在行业准入、知识产权、竞争中性、要素流动等做好压力测试准备,加快重点领域开放进程和力度,推动成德眉资在全国新一轮制度型开放进程中赢在起跑线。
关键词:推动都市圈治理一体化
一网统管数据共享 打造智慧韧性安全都市圈
推动都市圈治理一体化,离不开智慧韧性安全为引领管理。着眼同城化发展需求,成都都市圈正在推动城市建设规划衔接,推进信息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应用场景标准统一,促进政务服务统一化、教育资源均衡化、智慧交通一体化、文旅资源共享化、生态治理标准化、产业发展协同化。
省政协委员、眉山市政协副主席祝明洪:城市运行应实现“一屏观、一网管”,用“聪明的大脑”全天候管理城市肌体运行,用四通八达的信息化平台感知城市的风险隐患,用牢固的基础设施打造安全防线,让智慧韧性安全成为城市最鲜明的底色。
在智慧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工程中应当重点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合理规划布局、分步实施。以成都为中心,辐射覆盖成德眉资经济圈,从规划开始就要统一标准、一网统管;二是深入合作交流、数据共享。加强成德眉资数据共享,夯实都市圈数据底座,积极赋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社会诉求“一键回应”。三是加强安全管理、防控风险。通过建设全域感知、全局洞察、系统决策、精准调控的“城市大脑”,储存、运用的数据呈指数级增长,应当更加深入地认识到数据安全的重要性,提升应对网络风险的硬件和软件能力。
关键词:优质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一体化
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共享 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本底。成都都市圈从大气污染治理、水资源保障到生态修复建设等,绘制一幅幅规划蓝图,落实一项项联防联控联治举措,合力推进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推动成德眉资共享碧水蓝天和青山。
省人大代表、德阳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周丽姬:成德眉资同城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早,已形成较为紧密的协作联系,但在水资源保障、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她认为,首先要优化水资源调度和保障,建议省水利厅加强水资源调度,在毗河引水工程实施的同时,重点保障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组织开展控制断面流量监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做好流量预警、应急调度级保障工作;二是要统一区域污染管控标准,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成德眉资四地联动,结合区域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和“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研究制定区域性的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和推荐性行业准入和管控标准,推动实现区域环保标准一体化;同时要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一体化,加强区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建立环境污染案件移交、协查、协办制度,全力打击涉嫌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跨区域取证互认、交界区域交叉执法试点工作。
#荆州曝光76起医疗“三假”典型案例# 挽回损失290万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要求,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开展了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简称“三假”)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医保部门组织开展了各类专项检查,取得一定成效。截止2021年12月21日,全市共查处“三假”案例185例,其中“假病人”93例,“假病情”79例,“假票据”13例,避免基金损失290.14万元。
具体案例
01、松滋市参保人员周某冒名就医案
松滋市参保人员周某因病于5月30日入住松滋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因2020年在外地务工,错过了医保缴费时间,因此没有缴纳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考虑到持医保卡就医能报销大部分医疗费用,于是借用熟人医保卡“碰碰运气”。松滋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在其入院后发现人证不符,遂上报松滋市医疗保障局。经松滋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执法人员调查,周某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情况属实。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该案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责令周某改正欺诈骗保行为,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额自费,医保不予报销。二是对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参保人员,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期间因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自己承担。三是在新闻媒体及全市通报文件上对周某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02、石首市参保人员吴某之冒名就医案
石首市参保人员吴某之因突发疾病,于2021年7月16日入住石首市人民医院,因其未参加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故借用其熟人吴某军医保卡办理了医保住院手续,7月19日,石首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查房,发现吴某之人证不符,遂上报石首市医保局。经石首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取证,最终认定,吴某之冒名顶替住院行为属实。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该案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责令吴某之改正欺诈骗保行为,住院期间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二是对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参保人员,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5个月(2021年8月-12月),期间因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自己承担。三是对吴某之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03、石首市参保人员赵某冒名住院案
2021年7月,据群众举报,石首市参保人员赵某2017年7月突发疾病后在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因当年未参加医疗保险,故冒用其嫂李某医保卡办理了医保住院手续。经石首市医疗保障局调查,赵某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情况属实。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对该案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责令赵某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骗取的医保基金全额退回医保基金专户;二是暂停借卡人李某6个月(2021年7月-12月)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三是将本案作为个人骗保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四是对举报人按规定进行奖励。
04、松滋市参保人员郑某意外伤害骗保案
2021年8月,人保财险松滋分公司接到一起基本医保意外伤害报案,报案人称自己在家中搬运墙壁上的吊柜时,因绳子没绑紧,柜子掉下,把人带着摔下隔层并被柜子砸伤。经查病历诊断,该患者右侧1-11肋骨骨折,腰椎体爆裂性骨折,伴部分软组织损伤,伤势严重,医疗费近20万元。财保公司考虑到案值较大,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专题汇报,双方商议后决定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对此案展开深入调查。
调查小组在患者家中现场调查时,发现诸多疑点,受伤场景与常理不符,初步判断案情可能存在骗保嫌疑。详细了解患者被救治经过,走访患者亲属以及周围邻居获取口供,均表示不知情或作证患者所述属实,证人证言难有突破,案件陷入了僵局。随后调查小组在核实患者送医路线后调取车辆的行车轨迹时,发现与供述前后矛盾的地方,查看急救记录并锁定线索,推断患者应该是在其工作的棉花加工厂受伤。为进一步推进案件破解,调查小组联合公安部门调取了厂内监控,向患者女儿摆明证据、耐心解释沟通,说明欺诈骗保的入刑责任。对方心理防线终于崩溃,表示放弃索赔并取回相关资料。
通过调查小组为期一个月的调查,终于还原了事情真相,患者当天是在棉花厂发生的意外,厂房高处的棉花架子突然倒下,砸到患者导致受伤,棉花厂老板与患者女儿是朋友,想通过医保报销减少一部分损失,伪造事实真相,编造患者是在自家搬运货物时候受的伤。至此,涉及棉花厂老板、会计、同事、家属、亲朋、邻居近十人串供的欺诈骗保案件彻底告破。
05、松滋市参保人员覃某意外伤害骗保案
今年上半年,商保公司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松滋市参保人员覃某因意外伤害住院后在该公司两次报销医疗费用。经调查核实,覃某第一次出院后,以发票遗失到医院补开住院发票,后两次到商保公司报销医疗费用。覃某还涉及隐瞒第三方责任人事实,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情况。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侦查。
06、松滋市参保人员龚某欺诈骗保案
按照举报线索,松滋市参保人员龚某于2021年1月1日至10月19日,在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松滋市某乡镇卫生院门诊超量购买胰岛素,每月将超量购买的胰岛素到松滋市某药店以低价换成其他药品,累计置换82支胰岛素,涉及金额2122.57元。依据荆州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对该案处理结果为:一是责令龚某退回统筹报销医保基金2122.57元;二是对松滋市某药店暂停服务协议1个月,违规行为另案处理。
07、石首长恒医院“有偿推荐”案
据群众举报:某村医通过“有偿推荐”介绍患者叶某到石首长恒医院进行泌尿系统手术。经市医疗保障局调查,该医院通过“有偿推荐”等形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超物价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虚假结算情况属实。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荆州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对该案例处理结果为:一是责令医院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暂停该医院医保结算业务;三是对本次稽查认定的违规费33975.11元全额追回,另按违规费用5倍的金额予以处罚;四是将本案作为专项治理典型案例曝光。
08-50、公安县死亡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案
公安县查处退休不缴费人员死亡后划拨个人账户及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庭成员违规享受医保待遇案例43例,目前涉及的违规资金3080元已全部追回。
51、荆州区参保人员贺某琼冒名住院案
2021年6月,经市区医疗保障部门查实,荆州区参保人员贺某琼于2020年4月至8月冒用贺某洪身份分别在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荆州市中医医院住院4次、1次,涉及违规资金5.31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三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该案处理结果为:一是暂停贺某琼、贺某洪医保待遇;二是全额追回违规资金;三是责令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荆州市中医医院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四是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
52-55、荆州市中心医院“假病情”案
2021年9月,荆州市医疗保障局交叉组检查发现并查实荆州市中心医院存在虚构病情,虚记“特殊疾病护理”费用4例,涉及违规资金1350元。依据荆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三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该案处理结果为:一是全额追回统筹支付资金;二是退回患者个人支付费用;三是责令医院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四是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
56-59、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假病情”案
2021年9月,荆州市医疗保障局交叉组检查发现并查实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存在虚构病情,虚记“特殊疾病护理”费用4例,涉及违规资金360元。依据荆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三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该案处理结果为:一是全额追回违规资金;二是责令医院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三是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
60-64、荆州市中医医院“假病人”案
2021年4月,经荆州市医疗保障局查实荆州市中医医院假病人4例,为死亡人员家属冒用死亡人员身份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涉及违规资金281.18元。目前违规资金已全部追回。
65-67、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假病人”案
2021年4月,经荆州市医疗保障局查实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假病人3例,为死亡人员家属冒用死亡人员身份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涉及违规资金227.37元。目前违规资金已全部追回。
68-69、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假病情”案
2021年9月,荆州市医疗保障局交叉组检查发现并查实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存在虚构病情,虚记“特殊疾病护理”费用的情况,涉及违规资金567元。依据荆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三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该案处理结果为:一是全额追回违规资金;二是责令医院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三是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
70、潜江市参保人员刘某冒名就医案
潜江市参保人员刘某于2021年10月6日因意外伤害在荆州四机医院住院治疗,冒用肇事方陈某(公安县参保人员)身份办理入院手续, 2021年10月29日,医院发现人证不符,遂上报医疗保障部门。经荆州区医疗保障局调查,刘某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情况属实。涉及住院医疗总费用19743.6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该案例处理结果为:一是责令刘某改正欺诈骗保行为,本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19743.68元由其本人全额自付。二是对刘某暂停联网结算资格3个月。
71、江陵县白马寺镇卫生院“假病人”案
2021年11月,江陵县医疗保障局查实江陵县白马寺镇卫生院“假病人”1例,为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冒用死亡人员身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涉及违规资金264元。目前违规资金已全部追回。
72、江陵县沙岗镇卫生院“假病人”案
2021年11月,江陵县医疗保障局查实“假病人”1例,为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冒用死亡人员身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涉及违规资金144元。目前违规资金已全部追回。
73-75、洪湖市燕窝镇中心村卫生室“空刷卡”案
洪湖市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燕窝镇卫生院中心村卫生室存在同一时间段集中刷卡等异常情况,经核查,该村卫生室存在为村民陈某、冯某枝、冯某虹3人空刷卡的情况,涉及违规资金72.6元。依据荆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案例处理结果为:一是责令村医务室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全额追回违规资金。
76、洪湖市螺山镇阳柴湖村卫生室串换药品、“空刷卡”案
洪湖市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并查实螺山镇阳柴湖村卫生室存在同一时间段集中刷卡、串换药品及“空刷卡”等问题。依据荆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案例处理结果为:一是暂停该村卫生室医保门诊统筹刷卡报销业务;二是全额追回违规资金;三是对该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罗某做出解聘处理。
全市医疗保障咨询电话:
市本级: 0716-8255304
沙市区: 0716-4099149
松滋市: 0716-6225789
石首市: 0716-7298237
洪湖市: 0716-2216802
荆州区: 0716-8082889
江陵县: 0716-4730112
公安县: 0716-5228198
监利市: 0716-3300855
荆州开发区: 0716-8806528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要求,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开展了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简称“三假”)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医保部门组织开展了各类专项检查,取得一定成效。截止2021年12月21日,全市共查处“三假”案例185例,其中“假病人”93例,“假病情”79例,“假票据”13例,避免基金损失290.14万元。
具体案例
01、松滋市参保人员周某冒名就医案
松滋市参保人员周某因病于5月30日入住松滋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因2020年在外地务工,错过了医保缴费时间,因此没有缴纳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考虑到持医保卡就医能报销大部分医疗费用,于是借用熟人医保卡“碰碰运气”。松滋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在其入院后发现人证不符,遂上报松滋市医疗保障局。经松滋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执法人员调查,周某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情况属实。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该案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责令周某改正欺诈骗保行为,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额自费,医保不予报销。二是对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参保人员,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期间因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自己承担。三是在新闻媒体及全市通报文件上对周某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02、石首市参保人员吴某之冒名就医案
石首市参保人员吴某之因突发疾病,于2021年7月16日入住石首市人民医院,因其未参加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故借用其熟人吴某军医保卡办理了医保住院手续,7月19日,石首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查房,发现吴某之人证不符,遂上报石首市医保局。经石首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取证,最终认定,吴某之冒名顶替住院行为属实。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该案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责令吴某之改正欺诈骗保行为,住院期间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二是对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参保人员,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5个月(2021年8月-12月),期间因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自己承担。三是对吴某之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03、石首市参保人员赵某冒名住院案
2021年7月,据群众举报,石首市参保人员赵某2017年7月突发疾病后在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因当年未参加医疗保险,故冒用其嫂李某医保卡办理了医保住院手续。经石首市医疗保障局调查,赵某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情况属实。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对该案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责令赵某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骗取的医保基金全额退回医保基金专户;二是暂停借卡人李某6个月(2021年7月-12月)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三是将本案作为个人骗保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四是对举报人按规定进行奖励。
04、松滋市参保人员郑某意外伤害骗保案
2021年8月,人保财险松滋分公司接到一起基本医保意外伤害报案,报案人称自己在家中搬运墙壁上的吊柜时,因绳子没绑紧,柜子掉下,把人带着摔下隔层并被柜子砸伤。经查病历诊断,该患者右侧1-11肋骨骨折,腰椎体爆裂性骨折,伴部分软组织损伤,伤势严重,医疗费近20万元。财保公司考虑到案值较大,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专题汇报,双方商议后决定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对此案展开深入调查。
调查小组在患者家中现场调查时,发现诸多疑点,受伤场景与常理不符,初步判断案情可能存在骗保嫌疑。详细了解患者被救治经过,走访患者亲属以及周围邻居获取口供,均表示不知情或作证患者所述属实,证人证言难有突破,案件陷入了僵局。随后调查小组在核实患者送医路线后调取车辆的行车轨迹时,发现与供述前后矛盾的地方,查看急救记录并锁定线索,推断患者应该是在其工作的棉花加工厂受伤。为进一步推进案件破解,调查小组联合公安部门调取了厂内监控,向患者女儿摆明证据、耐心解释沟通,说明欺诈骗保的入刑责任。对方心理防线终于崩溃,表示放弃索赔并取回相关资料。
通过调查小组为期一个月的调查,终于还原了事情真相,患者当天是在棉花厂发生的意外,厂房高处的棉花架子突然倒下,砸到患者导致受伤,棉花厂老板与患者女儿是朋友,想通过医保报销减少一部分损失,伪造事实真相,编造患者是在自家搬运货物时候受的伤。至此,涉及棉花厂老板、会计、同事、家属、亲朋、邻居近十人串供的欺诈骗保案件彻底告破。
05、松滋市参保人员覃某意外伤害骗保案
今年上半年,商保公司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松滋市参保人员覃某因意外伤害住院后在该公司两次报销医疗费用。经调查核实,覃某第一次出院后,以发票遗失到医院补开住院发票,后两次到商保公司报销医疗费用。覃某还涉及隐瞒第三方责任人事实,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情况。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侦查。
06、松滋市参保人员龚某欺诈骗保案
按照举报线索,松滋市参保人员龚某于2021年1月1日至10月19日,在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松滋市某乡镇卫生院门诊超量购买胰岛素,每月将超量购买的胰岛素到松滋市某药店以低价换成其他药品,累计置换82支胰岛素,涉及金额2122.57元。依据荆州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对该案处理结果为:一是责令龚某退回统筹报销医保基金2122.57元;二是对松滋市某药店暂停服务协议1个月,违规行为另案处理。
07、石首长恒医院“有偿推荐”案
据群众举报:某村医通过“有偿推荐”介绍患者叶某到石首长恒医院进行泌尿系统手术。经市医疗保障局调查,该医院通过“有偿推荐”等形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超物价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虚假结算情况属实。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荆州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对该案例处理结果为:一是责令医院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暂停该医院医保结算业务;三是对本次稽查认定的违规费33975.11元全额追回,另按违规费用5倍的金额予以处罚;四是将本案作为专项治理典型案例曝光。
08-50、公安县死亡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案
公安县查处退休不缴费人员死亡后划拨个人账户及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庭成员违规享受医保待遇案例43例,目前涉及的违规资金3080元已全部追回。
51、荆州区参保人员贺某琼冒名住院案
2021年6月,经市区医疗保障部门查实,荆州区参保人员贺某琼于2020年4月至8月冒用贺某洪身份分别在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荆州市中医医院住院4次、1次,涉及违规资金5.31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三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该案处理结果为:一是暂停贺某琼、贺某洪医保待遇;二是全额追回违规资金;三是责令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荆州市中医医院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四是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
52-55、荆州市中心医院“假病情”案
2021年9月,荆州市医疗保障局交叉组检查发现并查实荆州市中心医院存在虚构病情,虚记“特殊疾病护理”费用4例,涉及违规资金1350元。依据荆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三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该案处理结果为:一是全额追回统筹支付资金;二是退回患者个人支付费用;三是责令医院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四是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
56-59、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假病情”案
2021年9月,荆州市医疗保障局交叉组检查发现并查实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存在虚构病情,虚记“特殊疾病护理”费用4例,涉及违规资金360元。依据荆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三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该案处理结果为:一是全额追回违规资金;二是责令医院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三是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
60-64、荆州市中医医院“假病人”案
2021年4月,经荆州市医疗保障局查实荆州市中医医院假病人4例,为死亡人员家属冒用死亡人员身份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涉及违规资金281.18元。目前违规资金已全部追回。
65-67、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假病人”案
2021年4月,经荆州市医疗保障局查实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假病人3例,为死亡人员家属冒用死亡人员身份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涉及违规资金227.37元。目前违规资金已全部追回。
68-69、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假病情”案
2021年9月,荆州市医疗保障局交叉组检查发现并查实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存在虚构病情,虚记“特殊疾病护理”费用的情况,涉及违规资金567元。依据荆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三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该案处理结果为:一是全额追回违规资金;二是责令医院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三是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
70、潜江市参保人员刘某冒名就医案
潜江市参保人员刘某于2021年10月6日因意外伤害在荆州四机医院住院治疗,冒用肇事方陈某(公安县参保人员)身份办理入院手续, 2021年10月29日,医院发现人证不符,遂上报医疗保障部门。经荆州区医疗保障局调查,刘某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情况属实。涉及住院医疗总费用19743.6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该案例处理结果为:一是责令刘某改正欺诈骗保行为,本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19743.68元由其本人全额自付。二是对刘某暂停联网结算资格3个月。
71、江陵县白马寺镇卫生院“假病人”案
2021年11月,江陵县医疗保障局查实江陵县白马寺镇卫生院“假病人”1例,为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冒用死亡人员身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涉及违规资金264元。目前违规资金已全部追回。
72、江陵县沙岗镇卫生院“假病人”案
2021年11月,江陵县医疗保障局查实“假病人”1例,为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冒用死亡人员身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涉及违规资金144元。目前违规资金已全部追回。
73-75、洪湖市燕窝镇中心村卫生室“空刷卡”案
洪湖市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燕窝镇卫生院中心村卫生室存在同一时间段集中刷卡等异常情况,经核查,该村卫生室存在为村民陈某、冯某枝、冯某虹3人空刷卡的情况,涉及违规资金72.6元。依据荆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案例处理结果为:一是责令村医务室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全额追回违规资金。
76、洪湖市螺山镇阳柴湖村卫生室串换药品、“空刷卡”案
洪湖市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并查实螺山镇阳柴湖村卫生室存在同一时间段集中刷卡、串换药品及“空刷卡”等问题。依据荆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案例处理结果为:一是暂停该村卫生室医保门诊统筹刷卡报销业务;二是全额追回违规资金;三是对该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罗某做出解聘处理。
全市医疗保障咨询电话:
市本级: 0716-8255304
沙市区: 0716-4099149
松滋市: 0716-6225789
石首市: 0716-7298237
洪湖市: 0716-2216802
荆州区: 0716-8082889
江陵县: 0716-4730112
公安县: 0716-5228198
监利市: 0716-3300855
荆州开发区: 0716-880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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