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武鸣禁渔!】禁渔令来了!从2022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南宁市内陆(除养殖水域外)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将禁止(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所有捕捞作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在内陆水域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禁渔期内,南宁市各级渔政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相关水域的执法力度,凡禁渔期间查获的非法捕捞行为,一律按照从重处罚原则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将主动对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在内陆水域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禁渔期内,南宁市各级渔政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相关水域的执法力度,凡禁渔期间查获的非法捕捞行为,一律按照从重处罚原则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将主动对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武鸣区检察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落地,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意识,提高家庭教育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南宁市家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办第一期家庭教育指导课,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燕出席活动并讲话,特邀家元社工中心主任、二级心理咨询师李祖枢为涉罪未成年人家长授课,11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到场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课。https://t.cn/A66w64tN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落地,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意识,提高家庭教育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南宁市家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办第一期家庭教育指导课,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燕出席活动并讲话,特邀家元社工中心主任、二级心理咨询师李祖枢为涉罪未成年人家长授课,11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到场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课。https://t.cn/A66w64tN
【变废为宝!厨余垃圾变有机肥】烂果、烂菜叶等厨余垃圾经过特殊处理,而后产生的有机肥原料、天然气储存在天然气罐和沼渣仓中,处理过程全封闭、不洒漏、无异味。处理后的厨余垃圾消杀了大量的有害菌,100%实现无害化、资源化。生产的有机肥可以广泛用于土壤改良及蔬菜种植,实现了餐厨垃圾“变废为宝”的华丽转身,减少了社会环境污染,实现资源安全有效的“二次利用”。据了解,位于南宁市武鸣区罗波镇的广西维尔利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的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于2021年7月运行,日处理厨余垃圾4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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