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旅游大巴车上,泪水一直打转,很多话,却不能说,感恩遇到的每位和我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谢谢遇到,人生的确有很多不如意,却遇到你们,我是缺少安全感的人,也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而你们让我舒服,家人一样,每次台前的我,都是你们背后的付出,你们每个人都为我着想,遇到,在当下利益金钱社会,拥有责任感的你们,我知足、幸福!家人的感觉,天南地北的你们,给我最大的安慰和依靠!谢谢,坚持善良,坚持正能量!喝的罗汉果,就想起老关;老李那么忙还惦记我吃啥玩啥;家里红酒,老韩的;贵州粉丝送的花,想起小波,这几年家里稳定,想起胜子和鸿雁桃子,……还有好多好多,记得多做好事,必有福报,我遇到他们,真实修来的,人还追求什么,知足常乐。#营养师王丹美文分享# https://t.cn/Rf37NIb
打通“卡脖路”提升老街巷 ——尉氏县“市民考察团·2019”第三期活动纪实
六月的尉氏绿意盎然,处处焕发着勃勃生机。6月5日,尉氏县“市民考察团·2019”第三期活动举行,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市民、知名网友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考察团先后来到东盛路、一中东路、西关中路北段,实地考察背街小巷房屋征迁、提升改造情况,亲身感受办好民生实事为百姓生活带来的变化。
背街小巷既是城市的“里子”,也是城市的“脸面”,关系到人居环境质量,关系百姓日常生活。6月5日早上7点,天色微亮,空气略显潮湿,但市民考察团成员们已经开始踏上了参观考察的行程。
一条通畅道路,走着走着突然变窄,或是直接断了,这样的卡脖路、断头路十分影响居民日常出行。为切实解决好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需要的出行问题,县政府将东盛路和一中东路、西关中路北段等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列入2019年15件民生实事之一,下决心对这三条“卡脖路”进行拓宽改造,缓解交通压力,方便群众日常出行。
当天,考察团观摩的第一站是东盛路提升改造工程。此次东盛路提升改造的路段位于文化中路图书馆附近,大型商场、餐饮娱乐场所、商铺等云集,且道路狭窄,车辆通行缓慢,在早晚交通高峰时段车流量大,是我县有名的“堵点”,也是目前市民反映较强烈的问题之一。
考察团成员在现场看到,目前东盛路图书馆周边已全部拆迁完毕。据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路凤英介绍,该区域拆除面积5.5亩,下一步,我县将在这里建造一个占地5亩的街心公园,将图书馆改造成老年活动中心,彻底改善附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品质。
随后,考察团成员来到一中东路提升改造路段。该路段紧邻尉氏三中南校区,道路比较狭窄,且周边居民十分集中,是典型的“卡脖路”,学生放假、放学时间段,经常造成严重拥堵。征迁过程中,县征收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主动作为,多次走访入户征求民意,制定切实可行的征收补偿方案,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得到了被征收群众的广泛支持。
路凤英告诉考察团成员,在房屋拆除工作中,县征收办动用大型机械,坚持湿法作业,做到拆除、洒水、清运“一条龙”,同时严格做好电、水、天然气移除,充分利用早晨和夜间作业,将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截止5月31日,一中东路拆除工作全面完成,共搬迁住户19家,拆除房屋1955平方米,腾空土地3.5亩。
市民考察团成员们在现场看到,一中东路东侧建筑目前已拆迁结束,裸露的地面被黑色防尘网覆盖,宽敞的路面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考察团成员、县政协委员付凯是该路段的老住户,也是此次拆迁的对象。他说,“我在这里住了三十多年,也饱尝了这条路的拥堵之苦。这次县政府对这里进行提升改造,这是顺应民心、顺应民意的大好事,我坚决拥护,这里的住户也非常支持,你看,短短几天时间,拆除工作就全部结束了。”
考察团的最后一站是西关中路。放眼望去,除了一台吊机正在对拆迁后的墙体进行平整外,路东侧原先的一排商铺和住宅已经完全拆除,昔日狭窄拥挤的西关中路显得格外开阔。“这里拆迁涉及居民13家、商户24家,面积3320多平方米。”路凤英向考察团成员介绍道,这个地方由于涉及商铺较多,拆迁协调难度相对较大。但房屋征收办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副股级以上同志分包到户,牺牲节假日,不分早中晚,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鼓励引导被征收人提前征迁,成熟一户、签约一户,搬空一家、拆除一宅,最终圆满完成拆迁任务。
“俺家就在这里住,看着住了大半辈子的房子被拆了,心里多少有点舍不得。”家住在西关中路北段的市民考察团成员刘洪锋告诉笔者,尽管心里有点心疼,可看到周边拆完后,道路变得这么宽阔,心里的那点不情愿也就释然了。同时也希望县城的道路会越来越宽敞,人民生活越来越幸福。
市民考察团成员、县政协提案委主任曹留德告诉笔者,随着我县城市经济高速发展,人口快速增多,机动车、非机动车辆越来越多,群众出行难问题愈发明显。由于贯通县城南北的道路较少,打通断头路、疏通“肠梗阻”成了破解出行难的一副良方。通过今天考察拆迁后的效果,深深地感受到了县委县政府把回应群众期待、解决群众难题作为工作着力点,下大力气整治卡脖路的决心和信心,也体会到了房屋征收办工作的艰辛。真诚的希望相关职能部门把这件关乎民生的大事做好做细做扎实。
房屋拆迁只是个开头,打通“卡脖路”,改善城区交通出行,为尉氏发展添动力才是初衷。对于道路如何提升改造,怎样缓解交通压力,考察团成员牵挂于心。
据县住建局局长高占学介绍,目前,道路拆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作为住建部门,我们将接过‘接力棒’,全面加快道路的提升改造步伐。根据设计方案,我们将对西关中路北段和一中东路两条道路进行全面提升,配置雨污水管网、自来水、LED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对沿线的弱电线路进行入地。”高占学说。
高占学告诉考察团成员,目前这两条道路的设计及预算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送交财政评审和进行招投标,招标结束后,住建部门将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施工、加快工程进度,严格监管工程质量,保证年底前高标准完成工程建设,让广大市民群众早日享受到道路提升改造带来的便利。
东盛路、一中东路、西关中路北段等“卡脖路”提升改造后,县城道路交通将变得更加顺畅。路好走了,老百姓的心也更宽了!
六月的尉氏绿意盎然,处处焕发着勃勃生机。6月5日,尉氏县“市民考察团·2019”第三期活动举行,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市民、知名网友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考察团先后来到东盛路、一中东路、西关中路北段,实地考察背街小巷房屋征迁、提升改造情况,亲身感受办好民生实事为百姓生活带来的变化。
背街小巷既是城市的“里子”,也是城市的“脸面”,关系到人居环境质量,关系百姓日常生活。6月5日早上7点,天色微亮,空气略显潮湿,但市民考察团成员们已经开始踏上了参观考察的行程。
一条通畅道路,走着走着突然变窄,或是直接断了,这样的卡脖路、断头路十分影响居民日常出行。为切实解决好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需要的出行问题,县政府将东盛路和一中东路、西关中路北段等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列入2019年15件民生实事之一,下决心对这三条“卡脖路”进行拓宽改造,缓解交通压力,方便群众日常出行。
当天,考察团观摩的第一站是东盛路提升改造工程。此次东盛路提升改造的路段位于文化中路图书馆附近,大型商场、餐饮娱乐场所、商铺等云集,且道路狭窄,车辆通行缓慢,在早晚交通高峰时段车流量大,是我县有名的“堵点”,也是目前市民反映较强烈的问题之一。
考察团成员在现场看到,目前东盛路图书馆周边已全部拆迁完毕。据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路凤英介绍,该区域拆除面积5.5亩,下一步,我县将在这里建造一个占地5亩的街心公园,将图书馆改造成老年活动中心,彻底改善附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品质。
随后,考察团成员来到一中东路提升改造路段。该路段紧邻尉氏三中南校区,道路比较狭窄,且周边居民十分集中,是典型的“卡脖路”,学生放假、放学时间段,经常造成严重拥堵。征迁过程中,县征收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主动作为,多次走访入户征求民意,制定切实可行的征收补偿方案,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得到了被征收群众的广泛支持。
路凤英告诉考察团成员,在房屋拆除工作中,县征收办动用大型机械,坚持湿法作业,做到拆除、洒水、清运“一条龙”,同时严格做好电、水、天然气移除,充分利用早晨和夜间作业,将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截止5月31日,一中东路拆除工作全面完成,共搬迁住户19家,拆除房屋1955平方米,腾空土地3.5亩。
市民考察团成员们在现场看到,一中东路东侧建筑目前已拆迁结束,裸露的地面被黑色防尘网覆盖,宽敞的路面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考察团成员、县政协委员付凯是该路段的老住户,也是此次拆迁的对象。他说,“我在这里住了三十多年,也饱尝了这条路的拥堵之苦。这次县政府对这里进行提升改造,这是顺应民心、顺应民意的大好事,我坚决拥护,这里的住户也非常支持,你看,短短几天时间,拆除工作就全部结束了。”
考察团的最后一站是西关中路。放眼望去,除了一台吊机正在对拆迁后的墙体进行平整外,路东侧原先的一排商铺和住宅已经完全拆除,昔日狭窄拥挤的西关中路显得格外开阔。“这里拆迁涉及居民13家、商户24家,面积3320多平方米。”路凤英向考察团成员介绍道,这个地方由于涉及商铺较多,拆迁协调难度相对较大。但房屋征收办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副股级以上同志分包到户,牺牲节假日,不分早中晚,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鼓励引导被征收人提前征迁,成熟一户、签约一户,搬空一家、拆除一宅,最终圆满完成拆迁任务。
“俺家就在这里住,看着住了大半辈子的房子被拆了,心里多少有点舍不得。”家住在西关中路北段的市民考察团成员刘洪锋告诉笔者,尽管心里有点心疼,可看到周边拆完后,道路变得这么宽阔,心里的那点不情愿也就释然了。同时也希望县城的道路会越来越宽敞,人民生活越来越幸福。
市民考察团成员、县政协提案委主任曹留德告诉笔者,随着我县城市经济高速发展,人口快速增多,机动车、非机动车辆越来越多,群众出行难问题愈发明显。由于贯通县城南北的道路较少,打通断头路、疏通“肠梗阻”成了破解出行难的一副良方。通过今天考察拆迁后的效果,深深地感受到了县委县政府把回应群众期待、解决群众难题作为工作着力点,下大力气整治卡脖路的决心和信心,也体会到了房屋征收办工作的艰辛。真诚的希望相关职能部门把这件关乎民生的大事做好做细做扎实。
房屋拆迁只是个开头,打通“卡脖路”,改善城区交通出行,为尉氏发展添动力才是初衷。对于道路如何提升改造,怎样缓解交通压力,考察团成员牵挂于心。
据县住建局局长高占学介绍,目前,道路拆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作为住建部门,我们将接过‘接力棒’,全面加快道路的提升改造步伐。根据设计方案,我们将对西关中路北段和一中东路两条道路进行全面提升,配置雨污水管网、自来水、LED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对沿线的弱电线路进行入地。”高占学说。
高占学告诉考察团成员,目前这两条道路的设计及预算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送交财政评审和进行招投标,招标结束后,住建部门将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施工、加快工程进度,严格监管工程质量,保证年底前高标准完成工程建设,让广大市民群众早日享受到道路提升改造带来的便利。
东盛路、一中东路、西关中路北段等“卡脖路”提升改造后,县城道路交通将变得更加顺畅。路好走了,老百姓的心也更宽了!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通知,推出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流程的多项措施,改善税务执法方式,为纳税人办税再添新便利。
据介绍,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扩大即办范围、简化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3个方面,对现有政策作出细化、补充和完善,推出更大力度优化税务注销流程的系列举措,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介绍说,税务总局自2018年9月以来,通过推进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承诺制”容缺办理等措施,企业办理税务注销大幅提速。
自2018年9月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来,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但实践中,还有此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
为响应纳税人诉求,此次发布的《通知》扩大了即办范围,对此类情形及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同时,对于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但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此次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较大程度提升了办税效率。”饶立新介绍,《通知》对非正常状态期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增加了批量零申报相关规定。相关税(费)种符合零申报情形的,经纳税人确认后,可进行批量零申报处理。
此外,《通知》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还进一步简化了相关证件、资料的报送要求,具体包括《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发票领用簿》,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后不需要再向税务机关提供。
相关举措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新规减少了哪些报送材料?如何办理税务注销?税务总局日前用10个问答给大家解释清楚啦,一起来看看↓
问:为啥要推出优化程序服务举措?
答:2018年9月,针对企业“注销难”问题,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以下简称“149号文”),推行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创新推出“承诺制”容缺办理,简化资料和流程。这些措施实施以来,企业办理税务注销大幅提速,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适应当前新形势,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制发本《通知》,推出更大力度优化企业注销办理程序的措施。
问:新的注销规定有啥变化?
答:《通知》以149号文规定的框架为基础,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主要从扩大即办范围、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3个方面推出更大力度优化企业税务注销举措。因此,各地税务机关需将这两个文件结合起来、一并落实,指导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业务。
问:新规定减少了哪些报送资料?
答:《通知》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进一步简化了相关证件、资料的报送要求,包括: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原印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4.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问: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需要取得清税文书的,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答:根据149号文第一条规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实践中还有一些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要求取得清税文书。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响应纳税人诉求,《通知》规定这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清税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具体做法是,纳税人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问: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过发票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答:一是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二是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不齐(包括未办结事项要求报送的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例如,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财务报表资料、纳税申报资料、有多缴税款需要提交退还多缴税款资料等,如果纳税人不能及时提供这些资料但急需清税文书的,可先作出承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纳税人若未履行承诺的,按照149号文规定,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三是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的纳税人,也可以按149号文规定,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问:办理过涉税事宜,且领用过发票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答:此类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仍按现有规定执行。其中,符合149号文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问:依法破产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答:此类纳税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对于纳税人仍存在的欠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进行“死欠”核销处理。
问:拟注销的纳税人申请解除非正常管理状态,税务机关如何简化补办申报手续?
答:为提高办税效率,对于非正常状态期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通知》增加了批量零申报相关规定。具体做法是,税务机关打印《批量零申报确认表》,纳税人确认后,对相关税(费)种进行批量零申报处理。批量零申报涉及的相关税(费)种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及相关附加税(费)。
问: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委托扣款协议书”如何终止?
答:办理税务注销前,纳税人不必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系统自动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
问:新规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通知》自2019年7月1日施行。
据介绍,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扩大即办范围、简化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3个方面,对现有政策作出细化、补充和完善,推出更大力度优化税务注销流程的系列举措,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介绍说,税务总局自2018年9月以来,通过推进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承诺制”容缺办理等措施,企业办理税务注销大幅提速。
自2018年9月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来,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但实践中,还有此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
为响应纳税人诉求,此次发布的《通知》扩大了即办范围,对此类情形及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同时,对于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但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此次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较大程度提升了办税效率。”饶立新介绍,《通知》对非正常状态期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增加了批量零申报相关规定。相关税(费)种符合零申报情形的,经纳税人确认后,可进行批量零申报处理。
此外,《通知》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还进一步简化了相关证件、资料的报送要求,具体包括《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发票领用簿》,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后不需要再向税务机关提供。
相关举措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新规减少了哪些报送材料?如何办理税务注销?税务总局日前用10个问答给大家解释清楚啦,一起来看看↓
问:为啥要推出优化程序服务举措?
答:2018年9月,针对企业“注销难”问题,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以下简称“149号文”),推行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创新推出“承诺制”容缺办理,简化资料和流程。这些措施实施以来,企业办理税务注销大幅提速,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适应当前新形势,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制发本《通知》,推出更大力度优化企业注销办理程序的措施。
问:新的注销规定有啥变化?
答:《通知》以149号文规定的框架为基础,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主要从扩大即办范围、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3个方面推出更大力度优化企业税务注销举措。因此,各地税务机关需将这两个文件结合起来、一并落实,指导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业务。
问:新规定减少了哪些报送资料?
答:《通知》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进一步简化了相关证件、资料的报送要求,包括: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原印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4.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问: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需要取得清税文书的,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答:根据149号文第一条规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实践中还有一些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要求取得清税文书。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响应纳税人诉求,《通知》规定这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清税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具体做法是,纳税人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问: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过发票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答:一是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二是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不齐(包括未办结事项要求报送的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例如,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财务报表资料、纳税申报资料、有多缴税款需要提交退还多缴税款资料等,如果纳税人不能及时提供这些资料但急需清税文书的,可先作出承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纳税人若未履行承诺的,按照149号文规定,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三是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的纳税人,也可以按149号文规定,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问:办理过涉税事宜,且领用过发票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答:此类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仍按现有规定执行。其中,符合149号文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问:依法破产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答:此类纳税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对于纳税人仍存在的欠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进行“死欠”核销处理。
问:拟注销的纳税人申请解除非正常管理状态,税务机关如何简化补办申报手续?
答:为提高办税效率,对于非正常状态期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通知》增加了批量零申报相关规定。具体做法是,税务机关打印《批量零申报确认表》,纳税人确认后,对相关税(费)种进行批量零申报处理。批量零申报涉及的相关税(费)种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及相关附加税(费)。
问: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委托扣款协议书”如何终止?
答:办理税务注销前,纳税人不必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系统自动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
问:新规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通知》自2019年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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