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激发乡村地区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宣传的热情,推动法治文化传播与我县诗词文化的有机融合,增强法治文化感染力,2019年7月12日我局在石桥镇培中村举办了原创法治诗词吟诵会。该活动共有17位诗人参加,共展示了25首原创诗词。
【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浦东打响垃圾分类攻坚战!】浦东新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遵循“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社会普遍参与”理念,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系统推进、循序渐进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详情点击:https://t.cn/Ai0m547r
【安陆:五大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来,我院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五大举措,依法深挖严打,不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决策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强化责任担当上持续发力,切实增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凝聚工作合力,优化整合办案力量
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调配精干力量充实扫黑除恶办案一线,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依法打好检察环节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快捕快诉“法律战”。一是整合刑事犯罪检察部门力量。今年3月,我院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原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整合为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一部)和第二检察部(刑事检察二部),重组6个“捕诉监一体化”办案团队,改变了以往的“流水作业”模式,提升了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专业化水平,为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坚实基础。二是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实行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专人专办的办案模式,院领导带头办理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涉黑案,避免只“挂名”不“挂帅”,只“坐帐”不“出战”。
——加强法律监督,抓好“五位一体”整体战
抓好扫黑除恶打伞断财反腐“五位一体”整体战,以更大力度推进案件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一是“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及时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依法监督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措施。对于难以查清财产来源,但确系有组织犯罪,持续以形式“合法”或者非法手段聚敛的财产,结合具体案情,对违法所得涉案财产提出明确的财产刑量刑建议,防止模糊处理,轻纵打击。在张某、林某贩毒案中,承办检察官针对其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了明确的罚金刑量刑建议,法院予以采纳,判处张某罚金人民币12万元,林某罚金人民币5万元。二是“打伞破网”,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把“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结合起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着力发挥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的职能优势,积极作为,主动作为,认真梳理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线索,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移送,着力破除见“黑”不见“伞”的情况,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目前,我院共发现涉嫌“保护伞”线索3条,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移送市纪委监委和市扫黑办。
——促进综合治理,剑指重点领域犯罪
在办理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我院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坚决铲除威胁基层政权安全的黑恶势力,重拳惩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黑恶势力犯罪,对非法采矿采砂等黑恶势力发起集中打击攻坚。同时,认真落实与行政机关的“两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与行业部门协作联动、双向反馈、监管漏洞通报整改等防范治理长效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土地项目工程、交通运输、民间借贷、涉毒场所、市场交易、采石挖沙等重点领域存在的行业管理漏洞及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针对黑恶势力进入蛰伏期的特点,我院积极引导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并要求驻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重点关注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发动犯罪嫌疑人、知晓内情的其他涉案人员、监管场所服刑罪犯、社区矫正人员等进行检举揭发,确保彻底清除各类黑恶势力。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大接访活动,以法律讲解、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举办社区矫正扫黑除恶暨反电信诈骗培训交流会;发布扫黑除恶有关微信13期、微博13条,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精神和检察机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累计阅读量逾1.4万人次;通过法制讲座、谈心谈话等形式对在押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再犯罪;积极走访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防范校园欺凌、远离毒品犯罪;与市妇联联合开展“送法下乡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权益讲座,引导留守妇女儿童认识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共20件39人,发现并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3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决策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强化责任担当上持续发力,切实增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凝聚工作合力,优化整合办案力量
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调配精干力量充实扫黑除恶办案一线,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依法打好检察环节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快捕快诉“法律战”。一是整合刑事犯罪检察部门力量。今年3月,我院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原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整合为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一部)和第二检察部(刑事检察二部),重组6个“捕诉监一体化”办案团队,改变了以往的“流水作业”模式,提升了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专业化水平,为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坚实基础。二是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实行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专人专办的办案模式,院领导带头办理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涉黑案,避免只“挂名”不“挂帅”,只“坐帐”不“出战”。
——加强法律监督,抓好“五位一体”整体战
抓好扫黑除恶打伞断财反腐“五位一体”整体战,以更大力度推进案件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一是“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及时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依法监督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措施。对于难以查清财产来源,但确系有组织犯罪,持续以形式“合法”或者非法手段聚敛的财产,结合具体案情,对违法所得涉案财产提出明确的财产刑量刑建议,防止模糊处理,轻纵打击。在张某、林某贩毒案中,承办检察官针对其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了明确的罚金刑量刑建议,法院予以采纳,判处张某罚金人民币12万元,林某罚金人民币5万元。二是“打伞破网”,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把“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结合起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着力发挥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的职能优势,积极作为,主动作为,认真梳理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线索,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移送,着力破除见“黑”不见“伞”的情况,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目前,我院共发现涉嫌“保护伞”线索3条,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移送市纪委监委和市扫黑办。
——促进综合治理,剑指重点领域犯罪
在办理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我院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坚决铲除威胁基层政权安全的黑恶势力,重拳惩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黑恶势力犯罪,对非法采矿采砂等黑恶势力发起集中打击攻坚。同时,认真落实与行政机关的“两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与行业部门协作联动、双向反馈、监管漏洞通报整改等防范治理长效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土地项目工程、交通运输、民间借贷、涉毒场所、市场交易、采石挖沙等重点领域存在的行业管理漏洞及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针对黑恶势力进入蛰伏期的特点,我院积极引导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并要求驻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重点关注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发动犯罪嫌疑人、知晓内情的其他涉案人员、监管场所服刑罪犯、社区矫正人员等进行检举揭发,确保彻底清除各类黑恶势力。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大接访活动,以法律讲解、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举办社区矫正扫黑除恶暨反电信诈骗培训交流会;发布扫黑除恶有关微信13期、微博13条,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精神和检察机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累计阅读量逾1.4万人次;通过法制讲座、谈心谈话等形式对在押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再犯罪;积极走访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防范校园欺凌、远离毒品犯罪;与市妇联联合开展“送法下乡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权益讲座,引导留守妇女儿童认识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共20件39人,发现并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3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