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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说老子》第十三章•何谓宠辱若惊?
第十三章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何谓宠辱若惊?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这个章节看起来简单,实则解释起来并不容易,因为有各种不同的版本。我这里所选择的是这个版本。
好比河上公本此章节为:“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大家认真注意一下这里的“宠上辱下”问题,也不知到底谁上谁下?故具体说来是极不易理解与翻译的。另有版本将“宠辱”写作“龙辱”,又不知如何。归结起来,总是不外乎“历史原因”所致。
这里不再多啰嗦,因为我不是作考据的,同样我也不太关心考据学。对我个人而言,许多东西用考据的方式来研究是不足取的,甚至是极其可笑的。有许多人以为考据是一种最科学研究法,所谓“能够最真实接近历史真相”,然对我而言,许多今人对古人的考据学研究只是个笑话而已。故我不走此道,此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嘛。
这第十三章,也是承接上面的章节而来。前面第十二章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等内容,主要说的是人的眼、耳、舌三部分,这接下来则说的是“身”的问题。倘把这个问题放到佛家来看,这相当有趣了。佛家经常说“眼、耳、鼻、舌、身、意”五根,第十二章刚说完了“眼、耳、舌”,接下来第十三章就重点讲这个“身”的问题了。无论是中国的老子,还是印度的释迦牟尼,思想在这一点上,还是相似共通的。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需要解释,因为接下来,老子他老人家本人就已经作出了解释,他说“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又说“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看到这个“宠辱若惊”,不禁让人联想到明代洪应明《菜根谭》中的一句名言“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支卷云舒。”这里的“宠辱若惊”与“宠辱不惊”是否是相同意思呢?我的答案是未必。今天的俗语“宠辱不惊”,未必就是老子的意思。我们常常用今天人的语言去解释古人的言句,本来就不太科学。何况这里一个是“若”,一个是“不”,要知道,一字之差,天上天下。当然,今天的“宠辱不惊”这个词,来源于《道德经》的“宠辱若惊”却还是极有可能的。
在现代的一般翻译书籍中,几乎所有人都把这个“宠辱若惊”翻译成“得宠与受辱都好像受到惊吓”、“得宠与受辱都令人惊恐”这样类似的二例。你问我:同意否?倘若是“宠辱不惊”我大概尚可同意,但如果是“宠辱若惊”则就很难同意了。为什么呢?因为这样的翻译,句子与言意与上下文不能贯通,这就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大问题。
那么,这“宠辱若惊”四字之意具体要如何看待呢?我在这里推荐给大家另一个选择,只代表个人意见,不足为训。在《易·震卦》中有一句:“震惊百里”。东汉的郑玄曾注解说:“惊之言警戒也。”即是说:惊即警也,警戒之意。倘若如此看来,那么“宠辱若惊”就好理解了。“宠辱若惊”的意思则可翻译成白话:“宠与辱都是一种警戒。”
为什么我要将它翻译成“宠与辱都是一种警戒”,而不是一般情况下人们普遍的观念“得宠与受辱都好像受到惊吓”或“得宠与受辱都令人惊恐”呢?这里先排除“惊之警戒”的翻译,光是“宠辱”二字也必须特别提出来说明,让大家明白方可。因此,我必须要反问大家一句:“谁规定“宠辱”就一定是“得宠与受辱”的意思了?老子何时这么说了?”然而,倘若你不信,你去看市场上的翻译本看看,几乎都是一致的相似。这是何其的可悲呢!
“宠辱”二字,首先要明确有一个对象,其次要分主宾,再次要看作用对象——“是谁宠谁辱?宠谁辱谁?”然而,普遍的人就简单地得出一个结论“我得宠,我受辱”,这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在作怪。
老子之道是圣人之道,老子说“宠辱若惊”应从两面来看:“一是,当我自身得宠或受辱时,这都是一种警戒;二是,当我宠幸别人或有辱别人时,这也是一种警戒。”学圣人之道不是一件容易事,一要看清自己,二还要看清别人,三还要看如何看待别人。当我自身得宠或受辱时,这种警戒还容易知道,而当自己宠幸别人或有辱别人时,这种警戒却很难自知。圣人之道更加讲“自知之明”,倘若只是“知人”,而不“自知”,这还谈不上圣人之道。要成就老子之道,还是容易事吗?大家不要小看了啊。
“贵大患若身”。贵在这里取“重视”之意,“贵大患若身”即是:要像重视自己身体一样重视大患,不可轻视。世人都知道,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自己身体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呢?
“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老子自问一句:“怎样叫做宠辱若惊?”然后自答:“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按理来说,自问自答已经说得很明了啦,可是,这句自答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理解,甚至引起误解的也不在少数啊。前面已说了“宠上辱下”的问题有多种版本,一般的注译都是“得宠是卑下的”或如河上公本注解“‘辱为下’,辱为下贱”等等之意。而我的结论却不那么明确。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是,如果仍然是使用河上公的版本的“辱为下”,即表示“宠为上,辱为下”,那么,这里的“上下”就是一个等级关系,上是指第一等,下是指稍次一等。也即是说在“警戒”之中,应该更加重视“宠”,稍次重视的是“辱”。
换句话说,“宠”较“辱”时更危险,更具出现“大患”,所谓“登高重跌”的道理大家都容易明白。“得之若惊,失之若惊”这里要先明白“得之”、“失之”的这个“之”到底指的是什么?这里同样要作两方面并列分析才可以:一种是“得宠若惊,失宠若惊”,另一种是“得辱若惊,失辱若惊”。也即是说,无论是得宠失宠、得辱失辱,自己都应该要警戒。明白了这个道理,再去看我前面说的“知人”与“自知”则就能统一起来了。大家用心想一想,老子之道还是那么简单的吗?
二是,如果仍然使用王弼本的“宠为下”,那么则表现在“宠”与“辱”之间,得宠反而是摆在得辱之下的,也即是说做人宁可受一点辱,也不可追求得宠。为什么呢?因为在道的修行上,得宠之害更大。当然,无论是得宠失宠、得辱失辱,自己都是要警戒,只是同等情况下,一个人如果得宠之后果,往往比一个得辱之后果往往更严重。
无论是“宠为下”还是“辱为下”,我在此处的解释,都是更看到“宠”的后果较“辱”更加严重。当然,这只是我在此处的一个选择而已,具体也不知《道德经》原文到底如此,就留于读者朋友自己思考吧。
《小子说老子》第十三章•何谓宠辱若惊?
第十三章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何谓宠辱若惊?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这个章节看起来简单,实则解释起来并不容易,因为有各种不同的版本。我这里所选择的是这个版本。
好比河上公本此章节为:“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大家认真注意一下这里的“宠上辱下”问题,也不知到底谁上谁下?故具体说来是极不易理解与翻译的。另有版本将“宠辱”写作“龙辱”,又不知如何。归结起来,总是不外乎“历史原因”所致。
这里不再多啰嗦,因为我不是作考据的,同样我也不太关心考据学。对我个人而言,许多东西用考据的方式来研究是不足取的,甚至是极其可笑的。有许多人以为考据是一种最科学研究法,所谓“能够最真实接近历史真相”,然对我而言,许多今人对古人的考据学研究只是个笑话而已。故我不走此道,此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嘛。
这第十三章,也是承接上面的章节而来。前面第十二章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等内容,主要说的是人的眼、耳、舌三部分,这接下来则说的是“身”的问题。倘把这个问题放到佛家来看,这相当有趣了。佛家经常说“眼、耳、鼻、舌、身、意”五根,第十二章刚说完了“眼、耳、舌”,接下来第十三章就重点讲这个“身”的问题了。无论是中国的老子,还是印度的释迦牟尼,思想在这一点上,还是相似共通的。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需要解释,因为接下来,老子他老人家本人就已经作出了解释,他说“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又说“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看到这个“宠辱若惊”,不禁让人联想到明代洪应明《菜根谭》中的一句名言“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支卷云舒。”这里的“宠辱若惊”与“宠辱不惊”是否是相同意思呢?我的答案是未必。今天的俗语“宠辱不惊”,未必就是老子的意思。我们常常用今天人的语言去解释古人的言句,本来就不太科学。何况这里一个是“若”,一个是“不”,要知道,一字之差,天上天下。当然,今天的“宠辱不惊”这个词,来源于《道德经》的“宠辱若惊”却还是极有可能的。
在现代的一般翻译书籍中,几乎所有人都把这个“宠辱若惊”翻译成“得宠与受辱都好像受到惊吓”、“得宠与受辱都令人惊恐”这样类似的二例。你问我:同意否?倘若是“宠辱不惊”我大概尚可同意,但如果是“宠辱若惊”则就很难同意了。为什么呢?因为这样的翻译,句子与言意与上下文不能贯通,这就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大问题。
那么,这“宠辱若惊”四字之意具体要如何看待呢?我在这里推荐给大家另一个选择,只代表个人意见,不足为训。在《易·震卦》中有一句:“震惊百里”。东汉的郑玄曾注解说:“惊之言警戒也。”即是说:惊即警也,警戒之意。倘若如此看来,那么“宠辱若惊”就好理解了。“宠辱若惊”的意思则可翻译成白话:“宠与辱都是一种警戒。”
为什么我要将它翻译成“宠与辱都是一种警戒”,而不是一般情况下人们普遍的观念“得宠与受辱都好像受到惊吓”或“得宠与受辱都令人惊恐”呢?这里先排除“惊之警戒”的翻译,光是“宠辱”二字也必须特别提出来说明,让大家明白方可。因此,我必须要反问大家一句:“谁规定“宠辱”就一定是“得宠与受辱”的意思了?老子何时这么说了?”然而,倘若你不信,你去看市场上的翻译本看看,几乎都是一致的相似。这是何其的可悲呢!
“宠辱”二字,首先要明确有一个对象,其次要分主宾,再次要看作用对象——“是谁宠谁辱?宠谁辱谁?”然而,普遍的人就简单地得出一个结论“我得宠,我受辱”,这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在作怪。
老子之道是圣人之道,老子说“宠辱若惊”应从两面来看:“一是,当我自身得宠或受辱时,这都是一种警戒;二是,当我宠幸别人或有辱别人时,这也是一种警戒。”学圣人之道不是一件容易事,一要看清自己,二还要看清别人,三还要看如何看待别人。当我自身得宠或受辱时,这种警戒还容易知道,而当自己宠幸别人或有辱别人时,这种警戒却很难自知。圣人之道更加讲“自知之明”,倘若只是“知人”,而不“自知”,这还谈不上圣人之道。要成就老子之道,还是容易事吗?大家不要小看了啊。
“贵大患若身”。贵在这里取“重视”之意,“贵大患若身”即是:要像重视自己身体一样重视大患,不可轻视。世人都知道,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自己身体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呢?
“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老子自问一句:“怎样叫做宠辱若惊?”然后自答:“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按理来说,自问自答已经说得很明了啦,可是,这句自答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理解,甚至引起误解的也不在少数啊。前面已说了“宠上辱下”的问题有多种版本,一般的注译都是“得宠是卑下的”或如河上公本注解“‘辱为下’,辱为下贱”等等之意。而我的结论却不那么明确。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是,如果仍然是使用河上公的版本的“辱为下”,即表示“宠为上,辱为下”,那么,这里的“上下”就是一个等级关系,上是指第一等,下是指稍次一等。也即是说在“警戒”之中,应该更加重视“宠”,稍次重视的是“辱”。
换句话说,“宠”较“辱”时更危险,更具出现“大患”,所谓“登高重跌”的道理大家都容易明白。“得之若惊,失之若惊”这里要先明白“得之”、“失之”的这个“之”到底指的是什么?这里同样要作两方面并列分析才可以:一种是“得宠若惊,失宠若惊”,另一种是“得辱若惊,失辱若惊”。也即是说,无论是得宠失宠、得辱失辱,自己都应该要警戒。明白了这个道理,再去看我前面说的“知人”与“自知”则就能统一起来了。大家用心想一想,老子之道还是那么简单的吗?
二是,如果仍然使用王弼本的“宠为下”,那么则表现在“宠”与“辱”之间,得宠反而是摆在得辱之下的,也即是说做人宁可受一点辱,也不可追求得宠。为什么呢?因为在道的修行上,得宠之害更大。当然,无论是得宠失宠、得辱失辱,自己都是要警戒,只是同等情况下,一个人如果得宠之后果,往往比一个得辱之后果往往更严重。
无论是“宠为下”还是“辱为下”,我在此处的解释,都是更看到“宠”的后果较“辱”更加严重。当然,这只是我在此处的一个选择而已,具体也不知《道德经》原文到底如此,就留于读者朋友自己思考吧。
用什么样的方法来宴坐?用佛陀传法偈其中一句“法本法无法”的方法如是寂灭、我闻乐空来宴坐。
闭上眼,呼吸放松,用无形息来观照这生命宇宙万物(万法)实相毕竟空。甚至身口意完全也不在谁这里,依息宴然安住,当下完全没有什么得之追求,没有什么希望需要期待,甚至没有什么言说的事情好谈,没有什么底线思想,连耳周围声音来,声音去,及脑子杂念来,杂念去,跟气息都不相关,身口意都不在了,还有什么过去现在未来框式摸构的城市三胎念头?没有什么计利双赢合作的问题……没有什么梦可以好实现的,不断地回观呼吸无形法中,仍渗出微杂念,仍冒有少许分析心,至彻悟没有什么好梦追求的目标,什么都不用逐追苟求,三业都不在了,还有幻化的泡影露电可追的什么梦呢?造什么创新的能力??什么都不用担心,连放松也不要去追求,连气息也不在了,前随息巳然完成式无住,无法法亦法的大方广深恒现乘,用这种心度现、这种心信现、这种心领现,就不可思议……就是那个世界境界净土的常寂乐空……即义如见。
闭上眼,呼吸放松,用无形息来观照这生命宇宙万物(万法)实相毕竟空。甚至身口意完全也不在谁这里,依息宴然安住,当下完全没有什么得之追求,没有什么希望需要期待,甚至没有什么言说的事情好谈,没有什么底线思想,连耳周围声音来,声音去,及脑子杂念来,杂念去,跟气息都不相关,身口意都不在了,还有什么过去现在未来框式摸构的城市三胎念头?没有什么计利双赢合作的问题……没有什么梦可以好实现的,不断地回观呼吸无形法中,仍渗出微杂念,仍冒有少许分析心,至彻悟没有什么好梦追求的目标,什么都不用逐追苟求,三业都不在了,还有幻化的泡影露电可追的什么梦呢?造什么创新的能力??什么都不用担心,连放松也不要去追求,连气息也不在了,前随息巳然完成式无住,无法法亦法的大方广深恒现乘,用这种心度现、这种心信现、这种心领现,就不可思议……就是那个世界境界净土的常寂乐空……即义如见。
七月二十一日
潘法慧燃目供佛,观音菩萨救得了他的眼睛,救不了那颗轻视女性的心
●书坊会
七月初一日,兴田会。十五日,崇政社州会。二十一日,书坊会。二十五日,麻沙水北崇泰衢源二处会。(《建阳县志》)
●宣懿皇后符氏忌日
宣懿皇后符氏,祖存审,事后唐武皇、庄宗,位极将相,追封秦王。父彦卿, 天雄军节度使,封魏王。后初适李守贞之子崇训。汉乾祐中,守贞叛于河中,太祖以兵攻之,及城陷,崇训自刃其弟妹,次将及后,后时匿于屏处,以帷箔自蔽,崇 训仓黄求后不及,遂自刎,后因获免。太祖入河中,令人访而得之,即遣女使送于其父,自是后常感太祖大惠,拜太祖为养父。世宗镇澶渊日,太祖为世宗聘之。后 性和惠,善候世宗之旨,世宗或暴怒于下,后必从容救解,世宗甚重之,及即位, 册为皇后。世宗将南征,后常谏止之,言甚切直,世宗亦为之动容,洎车驾驻于淮甸,久冒炎暑,后因忧恚成疾。显德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崩于滋德殿,时年二十有 六。世宗甚悼之。既而有司上谥曰宣懿,葬于新郑,陵曰懿陵。案:世宗有两符后, 其后符后,即宣懿之女弟也,入宋称符太后,是书不为立传,未免阙略。(《旧五代史》)
●轶事
今道门以经箓授受,所自来远矣。其昭彰尤著,使吸绅先生不惑者:自晋兴宁乙丑岁,众真降授于杨君,杨君授许君,许君授子玄文,玄文付经于马朗。景和乙巳岁,敕取经入华林园。明帝登极,殳季真启还私廨。简寂陆君南下立崇虚馆,真经尽归于馆。按黄素方,因缘值经,准法奉修,亦同师授。其陆君之教,杨、许之胄也。陆授孙君,孙君授陶君,陶君搜摭许令之遗经略尽矣。陶授王君,王君又从宗道先生得诸胜诀,云经法秘典大备于王矣。王授潘君,潘君授司马君,司马君授李君,李君至于杨君,十三世矣。杨、许并越汉登真,许令亦终获度世。马、殳幸会而不业。自陆君已降,则帝者无不趋其风矣。此皆史有明文,或遗迹可访。又世世从事于斯者,其支裔焉。且知理而不知神,非长生之士也。超理入神,混合于气,无为而无不为者,我真宗之道也。道无否泰,教有通塞。塞而通之者,存乎其人。故予述真系,传其同源分派者。录名仙籍,不缉于此。时贞元乙酉岁七月二十一日,于庐山白鹿洞栖真堂中述。(《云笈七签》)
绍兴五年夏大旱,朝廷遍祷山川祠庙,不应。遣临安守往上天竺迎灵感观音于法惠寺,建道场,满三七日,又弗应,时六月过半矣。
苦行头陀潘法慧者,默祷于佛,乞焚右目以施,即取铁弹投诸火,煅令通红,置眼中,然香其上。香焰才起,行云满空,大雨倾注,阖境霑足。法慧眼即枯,深中洞赤,望之可畏,然所愿既谐,殊自喜也。
后三日,梦白衣女子来,欲借一隔珠,拒不许。二僧在傍曰:“与伊不妨,伊自令六六送还。”既觉,不晓所谓。至七月二十一日,又梦二僧来,请赴六通斋,白衣女亦至,在前引导。法慧问何人,僧曰:“我等施主也。”慧曰:“女人恐不识路,师何不相引同行。”僧曰:“他路自熟。”稍前进,则山林蔚然,百果皆熟,纷纷而坠,慧就地拾果食之,觉心地清凉,非常日比。又俯首欲拾间,女子忽回面掷一弹,正中所燃目,失声大呼而寤,枯眶内已有物若鹅眼,瞻视如初,渐大,复旧。
数其再明之时,恰三十六日,始悟六六送还之兆。(《夷坚志·法慧燃目》)
宋人小说载蔡京八字:丁亥、壬寅、壬辰、辛亥,与东京郑粉儿子干支尽同。《猗觉寮杂记》:韩庄敏与吴冲卿、王禹玉同诣天禄山人卦肆,庄敏先云己未七月初九日寅时生,禹玉午时生,天禄皆云极贵。后俱宰相。《能改斋漫录》载曾布八字:乙亥、丁亥、辛亥、己亥,与章惇同乙亥生,章戏呼曾为“四亥公”。又萧注八字:癸丑、乙丑、乙丑、丁丑。王安石以辛酉十一月十二日辰时生。韩绛以辰年、辰月、辰日、辰时生。布以大观元年八月二日卒,其弟肇以三日卒,先后才一日。京与祖某、父准皆以七月二十一日卒,三世同忌日,见《老学庵笔记》。(《池北偶谈》)
图为元·佚名《观音图》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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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坊会
七月初一日,兴田会。十五日,崇政社州会。二十一日,书坊会。二十五日,麻沙水北崇泰衢源二处会。(《建阳县志》)
●宣懿皇后符氏忌日
宣懿皇后符氏,祖存审,事后唐武皇、庄宗,位极将相,追封秦王。父彦卿, 天雄军节度使,封魏王。后初适李守贞之子崇训。汉乾祐中,守贞叛于河中,太祖以兵攻之,及城陷,崇训自刃其弟妹,次将及后,后时匿于屏处,以帷箔自蔽,崇 训仓黄求后不及,遂自刎,后因获免。太祖入河中,令人访而得之,即遣女使送于其父,自是后常感太祖大惠,拜太祖为养父。世宗镇澶渊日,太祖为世宗聘之。后 性和惠,善候世宗之旨,世宗或暴怒于下,后必从容救解,世宗甚重之,及即位, 册为皇后。世宗将南征,后常谏止之,言甚切直,世宗亦为之动容,洎车驾驻于淮甸,久冒炎暑,后因忧恚成疾。显德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崩于滋德殿,时年二十有 六。世宗甚悼之。既而有司上谥曰宣懿,葬于新郑,陵曰懿陵。案:世宗有两符后, 其后符后,即宣懿之女弟也,入宋称符太后,是书不为立传,未免阙略。(《旧五代史》)
●轶事
今道门以经箓授受,所自来远矣。其昭彰尤著,使吸绅先生不惑者:自晋兴宁乙丑岁,众真降授于杨君,杨君授许君,许君授子玄文,玄文付经于马朗。景和乙巳岁,敕取经入华林园。明帝登极,殳季真启还私廨。简寂陆君南下立崇虚馆,真经尽归于馆。按黄素方,因缘值经,准法奉修,亦同师授。其陆君之教,杨、许之胄也。陆授孙君,孙君授陶君,陶君搜摭许令之遗经略尽矣。陶授王君,王君又从宗道先生得诸胜诀,云经法秘典大备于王矣。王授潘君,潘君授司马君,司马君授李君,李君至于杨君,十三世矣。杨、许并越汉登真,许令亦终获度世。马、殳幸会而不业。自陆君已降,则帝者无不趋其风矣。此皆史有明文,或遗迹可访。又世世从事于斯者,其支裔焉。且知理而不知神,非长生之士也。超理入神,混合于气,无为而无不为者,我真宗之道也。道无否泰,教有通塞。塞而通之者,存乎其人。故予述真系,传其同源分派者。录名仙籍,不缉于此。时贞元乙酉岁七月二十一日,于庐山白鹿洞栖真堂中述。(《云笈七签》)
绍兴五年夏大旱,朝廷遍祷山川祠庙,不应。遣临安守往上天竺迎灵感观音于法惠寺,建道场,满三七日,又弗应,时六月过半矣。
苦行头陀潘法慧者,默祷于佛,乞焚右目以施,即取铁弹投诸火,煅令通红,置眼中,然香其上。香焰才起,行云满空,大雨倾注,阖境霑足。法慧眼即枯,深中洞赤,望之可畏,然所愿既谐,殊自喜也。
后三日,梦白衣女子来,欲借一隔珠,拒不许。二僧在傍曰:“与伊不妨,伊自令六六送还。”既觉,不晓所谓。至七月二十一日,又梦二僧来,请赴六通斋,白衣女亦至,在前引导。法慧问何人,僧曰:“我等施主也。”慧曰:“女人恐不识路,师何不相引同行。”僧曰:“他路自熟。”稍前进,则山林蔚然,百果皆熟,纷纷而坠,慧就地拾果食之,觉心地清凉,非常日比。又俯首欲拾间,女子忽回面掷一弹,正中所燃目,失声大呼而寤,枯眶内已有物若鹅眼,瞻视如初,渐大,复旧。
数其再明之时,恰三十六日,始悟六六送还之兆。(《夷坚志·法慧燃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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