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检察蓝助力依法带娃#!检察部门三个月发出11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德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吕慧说,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教育缺失情况,暴露了父母在监护、家庭教育能力上的不足。
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为切实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共同督促指导家长“依法带娃”,德州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关工委联合会签印发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范围、方法措施、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各单位分工职责。12个县市区检察院也同步与妇联、关工委会签文件,建立了全面协作机制。
此外,德州检察机关还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适时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回访,对家庭教育指导情况进行评估,跟进了解监护状况及亲子关系等,巩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成效。
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为切实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共同督促指导家长“依法带娃”,德州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关工委联合会签印发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范围、方法措施、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各单位分工职责。12个县市区检察院也同步与妇联、关工委会签文件,建立了全面协作机制。
此外,德州检察机关还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适时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回访,对家庭教育指导情况进行评估,跟进了解监护状况及亲子关系等,巩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成效。
【#德州检察蓝助力依法带娃#!检察部门三个月发出11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德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吕慧说,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教育缺失情况,暴露了父母在监护、家庭教育能力上的不足。
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为切实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共同督促指导家长“依法带娃”,德州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关工委联合会签印发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范围、方法措施、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各单位分工职责。12个县市区检察院也同步与妇联、关工委会签文件,建立了全面协作机制。
此外,德州检察机关还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适时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回访,对家庭教育指导情况进行评估,跟进了解监护状况及亲子关系等,巩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成效。
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为切实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共同督促指导家长“依法带娃”,德州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关工委联合会签印发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范围、方法措施、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各单位分工职责。12个县市区检察院也同步与妇联、关工委会签文件,建立了全面协作机制。
此外,德州检察机关还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适时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回访,对家庭教育指导情况进行评估,跟进了解监护状况及亲子关系等,巩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成效。
【#德州检察蓝助力依法带娃#!检察部门三个月发出11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德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吕慧说,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教育缺失情况,暴露了父母在监护、家庭教育能力上的不足。
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为切实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共同督促指导家长“依法带娃”,德州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关工委联合会签印发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范围、方法措施、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各单位分工职责。12个县市区检察院也同步与妇联、关工委会签文件,建立了全面协作机制。
此外,德州检察机关还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适时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回访,对家庭教育指导情况进行评估,跟进了解监护状况及亲子关系等,巩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成效。
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为切实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共同督促指导家长“依法带娃”,德州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关工委联合会签印发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范围、方法措施、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各单位分工职责。12个县市区检察院也同步与妇联、关工委会签文件,建立了全面协作机制。
此外,德州检察机关还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适时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回访,对家庭教育指导情况进行评估,跟进了解监护状况及亲子关系等,巩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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