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整治!我市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亳州聚焦#近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印发《全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方案》指出,近年来,居民自建房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暴露出农村地区消防工作薄弱、基层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群众火灾风险意识不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安全素质不高、消防宣传针对性不强、基层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
我市力争通过3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全面摸清我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本次整治的范围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含活动板房)及火灾高风险场所。
治理重点为下列八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应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可开启高度不应小于1.0m,宽度不应小于 0.8m,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2m)
(三)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四)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改要求:搬离冷库;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含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分散设置2个安全出口,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2部逃生楼梯,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且应为不燃材料制作)
(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七)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临时查封、挂牌督改)By赵琳琳
《方案》指出,近年来,居民自建房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暴露出农村地区消防工作薄弱、基层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群众火灾风险意识不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安全素质不高、消防宣传针对性不强、基层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
我市力争通过3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全面摸清我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本次整治的范围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含活动板房)及火灾高风险场所。
治理重点为下列八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应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可开启高度不应小于1.0m,宽度不应小于 0.8m,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2m)
(三)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四)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改要求:搬离冷库;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含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分散设置2个安全出口,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2部逃生楼梯,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且应为不燃材料制作)
(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七)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临时查封、挂牌督改)By赵琳琳
【严查整治!我市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亳州聚焦#近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印发《全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方案》指出,近年来,居民自建房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暴露出农村地区消防工作薄弱、基层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群众火灾风险意识不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安全素质不高、消防宣传针对性不强、基层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
我市力争通过3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全面摸清我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本次整治的范围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含活动板房)及火灾高风险场所。
治理重点为下列八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应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可开启高度不应小于1.0m,宽度不应小于 0.8m,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2m)
(三)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四)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改要求:搬离冷库;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含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分散设置2个安全出口,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2部逃生楼梯,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且应为不燃材料制作)
(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七)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临时查封、挂牌督改)By 赵琳琳
《方案》指出,近年来,居民自建房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暴露出农村地区消防工作薄弱、基层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群众火灾风险意识不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安全素质不高、消防宣传针对性不强、基层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
我市力争通过3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全面摸清我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本次整治的范围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含活动板房)及火灾高风险场所。
治理重点为下列八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应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可开启高度不应小于1.0m,宽度不应小于 0.8m,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2m)
(三)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四)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改要求:搬离冷库;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含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分散设置2个安全出口,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2部逃生楼梯,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且应为不燃材料制作)
(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七)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临时查封、挂牌督改)By 赵琳琳
【国资租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88号华丰大厦(原水部商业综合楼)A室六层601、605、607、609】
计租面积 :314平方米。
租赁用途:办公,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任何形式联营等,不得用于住宿使用,不得用于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不得用于餐饮行业,在竞租完成后,取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如需要修缮或者二次装修,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方可进行装修,其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88号华丰大厦(原水部商业综合楼)A室六层601、605、607、609。
具体情况:https://t.cn/A66Ljf4w
计租面积 :314平方米。
租赁用途:办公,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任何形式联营等,不得用于住宿使用,不得用于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不得用于餐饮行业,在竞租完成后,取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如需要修缮或者二次装修,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方可进行装修,其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88号华丰大厦(原水部商业综合楼)A室六层601、605、607、609。
具体情况:https://t.cn/A66Ljf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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