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 【节后找工作 | 年后迎来求职高峰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这些陷阱要警惕!】每年春节过后都会迎来求职高峰,求职过程看似你情我愿,但职场新人总担心会出现一些法律问题。那么在求职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日前,记者采访了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通过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市民求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酒店随意解雇
市民老张经朋友介绍,到一酒店从事保安工作。入职时,酒店老板口头承诺,每月工资2500元,每月20日发放。由于老张年龄大了,对劳动法律法规也不了解,就没有与酒店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可工作一段时间后,老张发现,由于酒店近年来生意不景气,员工工资发放不太及时。截至2020年10月,酒店方已累计拖欠老张6个月的工资。老张只好去找酒店讨要工资,酒店老板虽然口头承诺马上就发,可就是拖着不给。
最让老张没想到的是,2020年12月,酒店老板突然电话通知老张,称老张被解雇了。老张多次找酒店老板讨要说法,但是无果。无奈之下,老张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了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但酒店老板否认老张是该酒店员工,称老张无法出示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书面证明。此外,调查发现,由于老张每次工资发放都是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老张也无法提供工资支付的银行流水,无法证明与酒店存在劳动关系。
随后,老张只好先到劳动仲裁进行劳动关系确认,经过将近一年的时间,老张才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提醒: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聘者入职时,应及时并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在自身权益收到侵犯时,就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核实用人单位信息 工作三个月一分钱没拿到
小李今年23岁,刚大学毕业,找工作成为他迫在眉睫的事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通过街头上的招聘卡片进入到我市一家房产销售置业公司从事销售工作。
入职后,小李工作兢兢业业,每天按时按照部门领导的要求在微信上进行打卡。在业绩方面,小李入职三个月累计销售了4套房。对于一名新人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成绩。
可是小李工作3个月了,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工资。随后,小李找到部门领导要求发放工资,但部门领导多次以“未实际成交”为由,拒绝给小李发放工资。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小李向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
劳动监察部门接到小李的求助后,按照要求让他提供相关投诉信息时,可小李一问三不知。如该公司办公地址在哪?公司负责人是谁?小李统统不知道。“我的工作都是吴经理负责的,其他的也没有多想。”小李说。
劳动监察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辖区内根本没有这家房产销售置业公司的经营信息,小李口中的部门领导也一直联系不上。随后,劳动监察部门联系上该楼盘售楼中心负责人。“负责人称,前期他们确实与小李所在的房产销售置业公司合作过,但仅合作3个月就没合作了,听说这家公司早就没人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介绍。
由于该房产销售置业公司已经没有实际经营行为,其办公地点也不存在,最终小李被拖欠的工资也未能得到解决。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提醒:广大劳动者在求职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在选择用人单位时,一定要核实该用人单位有没有营业执照,是否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同时一定要弄清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只有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确保自己权益不受损害。
试用期无故被单位辞退
小贾于2021年3月求职于我市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经理在小贾入职时称,公司与员工签订的是2年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
进入公司后,在单位许诺的高额工资面前,小贾丝毫不敢松懈,工作时十分认真卖力,服务也很热情,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小贾相信凭借自己的工作能力肯定能被公司留下来,可没想到意外还是发生了。
眼看马上试用期结束,小贾却突然接到公司人事部的通知,告知小贾工作质量不高,业绩不够突出,试用期不合格,无法转正,被公司辞退。
对于公司的辞退原因,小贾心中十分不解,立刻找到人事经理问个究竟:“你们说我试用不合格,我工作积极主动,试用期间谈成了好几个业务,凭什么说我不合格要辞退我?”
面对小贾的询问,对方不给任何解释,只是称小贾还在试用期内,公司有权决定去留。该经理还表示,既然是试用,试用合格不合格,完全由公司说了算,公司说合格就合格,不合格就不合格。
小贾虽然最后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但由于没有留存任何证据,小贾只能自认倒霉。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提醒: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因此广大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积极努力工作,同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在遇到试用期内被无故辞退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延伸阅读
求职时这些都要注意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介绍,除了以上需要注意的外,求职者在求职时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是地方:
一、求职时要从一些正规的招聘网站或者人才招聘市场了解招聘信息,不要被一些所谓的骗子或者是不法招聘机构所蒙骗,一定要抱存着防范的心理,千万不要求职心切而乱入职场。
二、在现如今的网络时代,还有很多不法的招聘机构借着网络平台套取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在选择求职的时候,一定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千万不要被一些有心人士所利用。
三、求职者在准备加入某工作单位的时候,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要了解到合同里面所包含的一些具体事项,比如有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甚至包括社保福利等等。
四、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且妥善保管,这是合法权益被侵害或发生劳动争议时的重要证据。同时,在工作当中要遵守公司的纪律、考核等规章制度,积极工作,当自身的权益受到侵犯和发生劳动纠纷时,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请求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https://wx3.sinaimg.cn/large/a6e0680agy1gzl4yvjagcj20ho08caap.jpg)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酒店随意解雇
市民老张经朋友介绍,到一酒店从事保安工作。入职时,酒店老板口头承诺,每月工资2500元,每月20日发放。由于老张年龄大了,对劳动法律法规也不了解,就没有与酒店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可工作一段时间后,老张发现,由于酒店近年来生意不景气,员工工资发放不太及时。截至2020年10月,酒店方已累计拖欠老张6个月的工资。老张只好去找酒店讨要工资,酒店老板虽然口头承诺马上就发,可就是拖着不给。
最让老张没想到的是,2020年12月,酒店老板突然电话通知老张,称老张被解雇了。老张多次找酒店老板讨要说法,但是无果。无奈之下,老张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了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但酒店老板否认老张是该酒店员工,称老张无法出示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书面证明。此外,调查发现,由于老张每次工资发放都是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老张也无法提供工资支付的银行流水,无法证明与酒店存在劳动关系。
随后,老张只好先到劳动仲裁进行劳动关系确认,经过将近一年的时间,老张才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提醒: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聘者入职时,应及时并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在自身权益收到侵犯时,就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核实用人单位信息 工作三个月一分钱没拿到
小李今年23岁,刚大学毕业,找工作成为他迫在眉睫的事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通过街头上的招聘卡片进入到我市一家房产销售置业公司从事销售工作。
入职后,小李工作兢兢业业,每天按时按照部门领导的要求在微信上进行打卡。在业绩方面,小李入职三个月累计销售了4套房。对于一名新人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成绩。
可是小李工作3个月了,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工资。随后,小李找到部门领导要求发放工资,但部门领导多次以“未实际成交”为由,拒绝给小李发放工资。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小李向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
劳动监察部门接到小李的求助后,按照要求让他提供相关投诉信息时,可小李一问三不知。如该公司办公地址在哪?公司负责人是谁?小李统统不知道。“我的工作都是吴经理负责的,其他的也没有多想。”小李说。
劳动监察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辖区内根本没有这家房产销售置业公司的经营信息,小李口中的部门领导也一直联系不上。随后,劳动监察部门联系上该楼盘售楼中心负责人。“负责人称,前期他们确实与小李所在的房产销售置业公司合作过,但仅合作3个月就没合作了,听说这家公司早就没人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介绍。
由于该房产销售置业公司已经没有实际经营行为,其办公地点也不存在,最终小李被拖欠的工资也未能得到解决。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提醒:广大劳动者在求职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在选择用人单位时,一定要核实该用人单位有没有营业执照,是否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同时一定要弄清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只有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确保自己权益不受损害。
试用期无故被单位辞退
小贾于2021年3月求职于我市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经理在小贾入职时称,公司与员工签订的是2年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
进入公司后,在单位许诺的高额工资面前,小贾丝毫不敢松懈,工作时十分认真卖力,服务也很热情,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小贾相信凭借自己的工作能力肯定能被公司留下来,可没想到意外还是发生了。
眼看马上试用期结束,小贾却突然接到公司人事部的通知,告知小贾工作质量不高,业绩不够突出,试用期不合格,无法转正,被公司辞退。
对于公司的辞退原因,小贾心中十分不解,立刻找到人事经理问个究竟:“你们说我试用不合格,我工作积极主动,试用期间谈成了好几个业务,凭什么说我不合格要辞退我?”
面对小贾的询问,对方不给任何解释,只是称小贾还在试用期内,公司有权决定去留。该经理还表示,既然是试用,试用合格不合格,完全由公司说了算,公司说合格就合格,不合格就不合格。
小贾虽然最后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但由于没有留存任何证据,小贾只能自认倒霉。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提醒: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因此广大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积极努力工作,同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在遇到试用期内被无故辞退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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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时这些都要注意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介绍,除了以上需要注意的外,求职者在求职时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是地方:
一、求职时要从一些正规的招聘网站或者人才招聘市场了解招聘信息,不要被一些所谓的骗子或者是不法招聘机构所蒙骗,一定要抱存着防范的心理,千万不要求职心切而乱入职场。
二、在现如今的网络时代,还有很多不法的招聘机构借着网络平台套取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在选择求职的时候,一定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千万不要被一些有心人士所利用。
三、求职者在准备加入某工作单位的时候,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要了解到合同里面所包含的一些具体事项,比如有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甚至包括社保福利等等。
四、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且妥善保管,这是合法权益被侵害或发生劳动争议时的重要证据。同时,在工作当中要遵守公司的纪律、考核等规章制度,积极工作,当自身的权益受到侵犯和发生劳动纠纷时,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请求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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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陇原政法人# 【新春走基层:践行司法为民的“办案能手”——记敦煌市法院法官吴刚】
吴刚,中共党员,现任敦煌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员额法官。从事审判工作30年,先后在敦煌市法院民事审判庭、巡回法庭、七里镇法庭、立案庭等多个部门任职,30年来始终坚守在基层法庭第一线,无私奉献、尽职尽责,始终秉持“百姓生活无小事”的信念,办案从细微处着手、强调沟通、着重调解、慎用判决。
吴刚在法院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敦煌市政法系统平安敦煌“十佳卫士”,被敦煌市委市政府评为“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被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身为敦煌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带头人,他始终立足立案诉讼服务主责,切实做到了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积极推进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探索“互联网+诉讼服务”,率先在敦煌市法院使用在线调解平台、互联网网上开庭。2021年,“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重点由搭平台、建机制转向了推应用。在做好应用的同时,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敦煌市法院立案庭在吴刚的带领下先后完成了诉讼服务质效平台由2.0向2.0+版本升级对接、中国移动微信法院标准版、涉法涉诉网上申诉平台、诉讼服务满意度等平台的对接测试,并且所测试的平台全部按要求一次测试成功,受到上级法院的表扬。截止2021年12月31日,敦煌市法院诉讼服务质效平台2.0+版本得分83.5分,在全省113家法院中排名第二,酒泉市法院系统名列第一。
“平凡而琐碎的工作只要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群众能否真正安居乐业,就永远没有小事。”面对缺乏法律知识却急于表达诉求的当事人,吴刚总能耐心细致地用最直白的语言阐述法律规定、用最真诚的心意沟通法与情。
几十年如一日的工作态度,成就了如今的办案能手,2020年10月14日15时,31起司法确认案件在敦煌市黄渠镇司法所办公室进行调解工作,因被申请人一方在公路施工期间对附近村民的住宅造成不同程度毁坏,当事人双方就补偿金额预期存在一定的差距, 互不让步,僵持不下,以至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工作一度中断,吴刚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带领法院工作人员迅速到达黄渠镇司法所,开展调解工作,在吴刚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对补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17点50分,由吴刚起草调解协议,双方签字,达成和解,最终31起案件在3个小时内以司法确认成功落下帷幕。“像这样大批量的案件,我们时常会遇见,也是基层法官的日常工作”,调解成功后的间隙,吴刚这样说。
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吴刚同志以公平、公正为主导思想,以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解决纠纷为目的,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不同类型的案件适用不同的方法,最终实现和谐司法。针对继承案件,首先给各方当事人进行“析法”,细心的讲解法律规定,然后分别对当事人耐心的做思想工作,使当事人能放下仇恨、放下误解,回到“一家人”,借机找到有威望的亲戚,然后找准突破口,一举调解案件,多起矛盾尖锐的继承纠纷案件在他手里得以化解。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只要有一丝的希望就不放弃调解,调判结合,维护劳动者权益,同时减少对企业权益的损害,不仅得到当事人的感谢,也取得了企业的认可。就是这样,他不畏艰辛,不怕受委屈,以心换心,用自己的真心、爱心和诚心,去唤起当事人的顺心、舒心和放心。他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经过不懈努力,多起案件在他手里得到圆满解决。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公平正义、践行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30年来,吴刚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着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却不求回报的事情,忙碌而充实。“即时下判,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对于某些案件,双方当时心理预期相差过大,不具备调解成功条件的要即时下判,最大程度地缩短办案时间。工作是责任,所以我要把每一个经手的案子做到极致”吴刚这样说。
褪去法袍和制服,吴刚也是一名书法爱好者,走进他的办公室,进入眼帘的除了那厚厚的法律书籍和案卷材料,还有多幅书法作品。书法无疑是吴刚业余最大的兴趣爱好,在书法中感受生活的美好,也在书法中释放办案的疲惫。休息时,他总会铺压黄底宣纸,磨墨提笔,让墨香萦绕,心灵放逐。他经常说,做一个有趣的人,专注兴趣有利于复活工作精力。2013年,吴刚参加了甘肃省法院系统书画摄影比赛,荣获“书法类优秀奖”。
作为一名富有经验的审判员,吴刚同志一步一个脚印,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履行自己神圣的审判使命,他以法官的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审判纪律,不徇私枉法,不枉法裁判,廉洁奉公,清正执法,在诱惑面前不为所动,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为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做出了不懈的努力。30年来,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000余件,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无一起发还、无一起信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像吴刚这样的同志其实我们身边还有很多,他们都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工作着,把青春精力奉献在这份繁忙的工作中,没有鲜花与掌声,没有金钱与荣誉,他们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他们工作中的认真负责、不畏艰辛,他们汲取知识的积极努力,他们对法律的崇敬,对公正的追求,对老百姓的真挚关怀深深打动着我。是什么样的信仰让他们如此坚定守护?是公平与正义!是“我对这份职业爱得深沉”!
![](https://wx1.sinaimg.cn/large/ea9daebfly1gzf3wb23jzj21r118t7wh.jpg)
吴刚,中共党员,现任敦煌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员额法官。从事审判工作30年,先后在敦煌市法院民事审判庭、巡回法庭、七里镇法庭、立案庭等多个部门任职,30年来始终坚守在基层法庭第一线,无私奉献、尽职尽责,始终秉持“百姓生活无小事”的信念,办案从细微处着手、强调沟通、着重调解、慎用判决。
吴刚在法院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敦煌市政法系统平安敦煌“十佳卫士”,被敦煌市委市政府评为“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被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身为敦煌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带头人,他始终立足立案诉讼服务主责,切实做到了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积极推进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探索“互联网+诉讼服务”,率先在敦煌市法院使用在线调解平台、互联网网上开庭。2021年,“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重点由搭平台、建机制转向了推应用。在做好应用的同时,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敦煌市法院立案庭在吴刚的带领下先后完成了诉讼服务质效平台由2.0向2.0+版本升级对接、中国移动微信法院标准版、涉法涉诉网上申诉平台、诉讼服务满意度等平台的对接测试,并且所测试的平台全部按要求一次测试成功,受到上级法院的表扬。截止2021年12月31日,敦煌市法院诉讼服务质效平台2.0+版本得分83.5分,在全省113家法院中排名第二,酒泉市法院系统名列第一。
“平凡而琐碎的工作只要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群众能否真正安居乐业,就永远没有小事。”面对缺乏法律知识却急于表达诉求的当事人,吴刚总能耐心细致地用最直白的语言阐述法律规定、用最真诚的心意沟通法与情。
几十年如一日的工作态度,成就了如今的办案能手,2020年10月14日15时,31起司法确认案件在敦煌市黄渠镇司法所办公室进行调解工作,因被申请人一方在公路施工期间对附近村民的住宅造成不同程度毁坏,当事人双方就补偿金额预期存在一定的差距, 互不让步,僵持不下,以至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工作一度中断,吴刚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带领法院工作人员迅速到达黄渠镇司法所,开展调解工作,在吴刚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对补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17点50分,由吴刚起草调解协议,双方签字,达成和解,最终31起案件在3个小时内以司法确认成功落下帷幕。“像这样大批量的案件,我们时常会遇见,也是基层法官的日常工作”,调解成功后的间隙,吴刚这样说。
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吴刚同志以公平、公正为主导思想,以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解决纠纷为目的,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不同类型的案件适用不同的方法,最终实现和谐司法。针对继承案件,首先给各方当事人进行“析法”,细心的讲解法律规定,然后分别对当事人耐心的做思想工作,使当事人能放下仇恨、放下误解,回到“一家人”,借机找到有威望的亲戚,然后找准突破口,一举调解案件,多起矛盾尖锐的继承纠纷案件在他手里得以化解。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只要有一丝的希望就不放弃调解,调判结合,维护劳动者权益,同时减少对企业权益的损害,不仅得到当事人的感谢,也取得了企业的认可。就是这样,他不畏艰辛,不怕受委屈,以心换心,用自己的真心、爱心和诚心,去唤起当事人的顺心、舒心和放心。他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经过不懈努力,多起案件在他手里得到圆满解决。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公平正义、践行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30年来,吴刚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着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却不求回报的事情,忙碌而充实。“即时下判,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对于某些案件,双方当时心理预期相差过大,不具备调解成功条件的要即时下判,最大程度地缩短办案时间。工作是责任,所以我要把每一个经手的案子做到极致”吴刚这样说。
褪去法袍和制服,吴刚也是一名书法爱好者,走进他的办公室,进入眼帘的除了那厚厚的法律书籍和案卷材料,还有多幅书法作品。书法无疑是吴刚业余最大的兴趣爱好,在书法中感受生活的美好,也在书法中释放办案的疲惫。休息时,他总会铺压黄底宣纸,磨墨提笔,让墨香萦绕,心灵放逐。他经常说,做一个有趣的人,专注兴趣有利于复活工作精力。2013年,吴刚参加了甘肃省法院系统书画摄影比赛,荣获“书法类优秀奖”。
作为一名富有经验的审判员,吴刚同志一步一个脚印,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履行自己神圣的审判使命,他以法官的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审判纪律,不徇私枉法,不枉法裁判,廉洁奉公,清正执法,在诱惑面前不为所动,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为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做出了不懈的努力。30年来,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000余件,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无一起发还、无一起信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像吴刚这样的同志其实我们身边还有很多,他们都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工作着,把青春精力奉献在这份繁忙的工作中,没有鲜花与掌声,没有金钱与荣誉,他们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他们工作中的认真负责、不畏艰辛,他们汲取知识的积极努力,他们对法律的崇敬,对公正的追求,对老百姓的真挚关怀深深打动着我。是什么样的信仰让他们如此坚定守护?是公平与正义!是“我对这份职业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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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淨法師:如何盡義?-第296集
義是循理,遵循正理,遵循大自然的規則。就是無論是為自己,或者為別人,思想言行都合情、合理、合法,不違背道理,這就是義,也就是所謂的天理良心。義是盡義務,為一切眾生服務不求果報,不求報酬,不講權利,這叫做義務,我們現在稱為義工。義工就是不要報酬,是義務的為社會服務,為國家、為一切眾生服務,這是道義的一種。
三時繫念法會 2016/5/14
義工是以內財布施,這不是外財,是以我的身體勞力來布施,來為常住工作。這個人在道場裡面幹什麼?在道場裡頭積功累德,為大眾服務。他在服務裡面,如果他真正懂得佛法裡面的道理,確確實實他在工作裡面提升他自己的境界,在工作裡面成就他的六度三學。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733集)2002/6/10
分配給他工作,他去做的時候,他勞心、勞力這是布施,內財布施。他的工作,他去做這一份工作,有層次、有條理、有秩序,是持戒波羅蜜;他有耐心、小心謹慎的去做,忍辱波羅蜜;一面做一面還求改進,希望做得更好,精進波羅蜜;專心去做,是禪定波羅蜜;做的時候清清楚楚、了了分明,能與其他的義工,或者工作人員、常住裡面執事密切配合,般若波羅蜜。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733集)2002/6/10
人要有道義,要有仁義,要有情義,要有恩義,具足這四種大義,這個人是個義人。義人上帝保佑他,神明幫助他。眼前縱然生活辛苦一點,那是過去生中不懂得修積福德,不要緊,現在修來得及。人到這個世間幹什麼來的?是來受果報的。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546集)2001/12/27
正是佛在經典上常講的「人生酬業」,你過去生中造的業,你這一次來酬償業報。你造的善業你來享福,你造的惡業你來受苦,一生都為命運主宰,你還能有什麼作為?了凡先生在這種環境裡面生活了二十多年,以後遇到雲谷禪師,雲谷禪師給他講了一番大道理。什麼道理?消災集福之道。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546集)2001/12/27
福是從布施修來的、從持戒修來的,於是積集福德我們就明瞭它的內容了。布施是捨己為人、犧牲奉獻,佛法裡面講布施供養。對象要是愈廣大,你的福報就愈大;時間愈長,你享福的時間就愈久。我們要修像佛那樣的大福德,佛的對象廣大,我們在《華嚴經》看到,盡虛空、遍法界一切剎土眾生是佛修福的對象,是佛修布施供養的對象,是佛修持戒的對象。持戒怎麼也為他們修的?沒錯,持戒就是自己做個模範,自己做個好樣子給他看,用這個好樣子來供養一切眾生。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546集)2001/12/27
我來到這個世間不是為自己的,是為眾生的。所謂義人,義是什麼意思?義是義務、盡義務,為一切眾生服務的,不求果報,不求回報。要求回報那就不是義務,那是商業行為,不求回報。中國古人講義氣,「受人滴水之恩,常思湧泉為報」,現在在這個社會找有這種觀念的人,沒有了,找不到了,這個社會焉能沒有災難?社會的人都不義,我們怎樣幫助他?我們要講義,要行義。心裡要存義,做出道義、仁義、情義、恩義的形象,就是幫助社會,就是廣度眾生,做出樣子給人看。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546集)2001/12/27
施恩不求報,我布施給別人恩惠,絕對不能有希求別人報答的念頭;你有希求報答的念頭,你的心不清淨,那你修的不是功德,是福德。有希求心是輪迴心,沒有希求,決定不求報答,受恩決定不能忘記。我受別人的恩德,我一定要報答;別人受我的恩德,忘得一乾二淨,這是正確的。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733集)2002/6/10
在這個世間,你看看所有宗教典籍裡面,都讚歎義人,是為一切眾神所尊敬、所讚歎的;義人是這人有義氣,我們常講於人有恩有德、有情有義,道義、俠義。我們看看其他宗教典籍,對於道義之人、仁義之人,你看讚歎的有多少!由此可知,人之最可貴的,是要在這一生當中修積道德,這個重要!我們這一生沒有白來,這一生沒有空過。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733集)2002/6/10
如果團體所有人都能明白義理,能守住重義輕利的原則,能把父子有親的這種愛表現在上級跟下級的關係當中,就會彼此互相憐愛、包容、關懷、照顧,互助合作、共存共榮。團體的每一個人尊重團體、愛團體,不毀謗、不傷害團體,這就是有道義的團體,這樣的團體就能給世人做行義的好榜樣。心裡存義,做出道義、仁義、情義、恩義的形象來影響社會,廣度眾生,讓眾生回歸道義,這就是現代能盡義務的聖賢君子。
三時繫念法會 201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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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菩提心 一向專念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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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法師:如何盡義?-第296集
義是循理,遵循正理,遵循大自然的規則。就是無論是為自己,或者為別人,思想言行都合情、合理、合法,不違背道理,這就是義,也就是所謂的天理良心。義是盡義務,為一切眾生服務不求果報,不求報酬,不講權利,這叫做義務,我們現在稱為義工。義工就是不要報酬,是義務的為社會服務,為國家、為一切眾生服務,這是道義的一種。
三時繫念法會 2016/5/14
義工是以內財布施,這不是外財,是以我的身體勞力來布施,來為常住工作。這個人在道場裡面幹什麼?在道場裡頭積功累德,為大眾服務。他在服務裡面,如果他真正懂得佛法裡面的道理,確確實實他在工作裡面提升他自己的境界,在工作裡面成就他的六度三學。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733集)2002/6/10
分配給他工作,他去做的時候,他勞心、勞力這是布施,內財布施。他的工作,他去做這一份工作,有層次、有條理、有秩序,是持戒波羅蜜;他有耐心、小心謹慎的去做,忍辱波羅蜜;一面做一面還求改進,希望做得更好,精進波羅蜜;專心去做,是禪定波羅蜜;做的時候清清楚楚、了了分明,能與其他的義工,或者工作人員、常住裡面執事密切配合,般若波羅蜜。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733集)2002/6/10
人要有道義,要有仁義,要有情義,要有恩義,具足這四種大義,這個人是個義人。義人上帝保佑他,神明幫助他。眼前縱然生活辛苦一點,那是過去生中不懂得修積福德,不要緊,現在修來得及。人到這個世間幹什麼來的?是來受果報的。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546集)2001/12/27
正是佛在經典上常講的「人生酬業」,你過去生中造的業,你這一次來酬償業報。你造的善業你來享福,你造的惡業你來受苦,一生都為命運主宰,你還能有什麼作為?了凡先生在這種環境裡面生活了二十多年,以後遇到雲谷禪師,雲谷禪師給他講了一番大道理。什麼道理?消災集福之道。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546集)2001/12/27
福是從布施修來的、從持戒修來的,於是積集福德我們就明瞭它的內容了。布施是捨己為人、犧牲奉獻,佛法裡面講布施供養。對象要是愈廣大,你的福報就愈大;時間愈長,你享福的時間就愈久。我們要修像佛那樣的大福德,佛的對象廣大,我們在《華嚴經》看到,盡虛空、遍法界一切剎土眾生是佛修福的對象,是佛修布施供養的對象,是佛修持戒的對象。持戒怎麼也為他們修的?沒錯,持戒就是自己做個模範,自己做個好樣子給他看,用這個好樣子來供養一切眾生。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546集)2001/12/27
我來到這個世間不是為自己的,是為眾生的。所謂義人,義是什麼意思?義是義務、盡義務,為一切眾生服務的,不求果報,不求回報。要求回報那就不是義務,那是商業行為,不求回報。中國古人講義氣,「受人滴水之恩,常思湧泉為報」,現在在這個社會找有這種觀念的人,沒有了,找不到了,這個社會焉能沒有災難?社會的人都不義,我們怎樣幫助他?我們要講義,要行義。心裡要存義,做出道義、仁義、情義、恩義的形象,就是幫助社會,就是廣度眾生,做出樣子給人看。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546集)2001/12/27
施恩不求報,我布施給別人恩惠,絕對不能有希求別人報答的念頭;你有希求報答的念頭,你的心不清淨,那你修的不是功德,是福德。有希求心是輪迴心,沒有希求,決定不求報答,受恩決定不能忘記。我受別人的恩德,我一定要報答;別人受我的恩德,忘得一乾二淨,這是正確的。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733集)2002/6/10
在這個世間,你看看所有宗教典籍裡面,都讚歎義人,是為一切眾神所尊敬、所讚歎的;義人是這人有義氣,我們常講於人有恩有德、有情有義,道義、俠義。我們看看其他宗教典籍,對於道義之人、仁義之人,你看讚歎的有多少!由此可知,人之最可貴的,是要在這一生當中修積道德,這個重要!我們這一生沒有白來,這一生沒有空過。
大方廣佛華嚴經(第733集)2002/6/10
如果團體所有人都能明白義理,能守住重義輕利的原則,能把父子有親的這種愛表現在上級跟下級的關係當中,就會彼此互相憐愛、包容、關懷、照顧,互助合作、共存共榮。團體的每一個人尊重團體、愛團體,不毀謗、不傷害團體,這就是有道義的團體,這樣的團體就能給世人做行義的好榜樣。心裡存義,做出道義、仁義、情義、恩義的形象來影響社會,廣度眾生,讓眾生回歸道義,這就是現代能盡義務的聖賢君子。
三時繫念法會 201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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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菩提心 一向專念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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