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夜访|实地了解全市“菜篮子”供给情况】从农田到餐桌,西安市90%以上的蔬菜供应来自西部欣桥农产品物流中心。1月3日晚上10时,西安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记者来到西部欣桥农产品物流中心,实地了解全市“菜篮子”供给情况。
记者看到,不少大型物流车辆仍在市场内装卸货,市场整体运行有序。疫情期间,进出市场人员和车辆需出示健康一码通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安排专人每天3-4次全覆盖消毒,并对下水道、垃圾桶等进行无死角消杀,同时,增加近百名安全员,加强门岗扫码、测温工作,市场也要求商户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措施。
蔬菜供给方面,萝卜、白菜、土豆、黄瓜、西红柿等常规蔬菜供应均非常充足,市场内各商家正根据自身订单情况连夜分拣,方便白天配送。
西部欣桥农产品物流中心是我市农产品供应的龙头企业,供应蔬菜、肉类、水产海鲜、粮油等12大类产品,目前市场各类蔬菜超过12000吨,净菜7000吨。仅欣桥市场一家就可满足全市3到5天的蔬菜供给。
西部欣桥农产品物流中心现场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中心供应的蔬菜的品种也由此前的100种增加为目前的190种,价格均为正常价格。西部欣桥农产品物流中心有能力保障西安市民的菜篮子。
记者了解到,目前西安市正在按照“外保货源、内保畅通、末端保供”的要求,不断完善当前保供环节,24小时开展运行监测和市场保供工作,同时不断加大生活物资配送和服务保障力度。(记者 王京)#保供应 西安在行动##抗疫情 西安有力量#
记者看到,不少大型物流车辆仍在市场内装卸货,市场整体运行有序。疫情期间,进出市场人员和车辆需出示健康一码通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安排专人每天3-4次全覆盖消毒,并对下水道、垃圾桶等进行无死角消杀,同时,增加近百名安全员,加强门岗扫码、测温工作,市场也要求商户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措施。
蔬菜供给方面,萝卜、白菜、土豆、黄瓜、西红柿等常规蔬菜供应均非常充足,市场内各商家正根据自身订单情况连夜分拣,方便白天配送。
西部欣桥农产品物流中心是我市农产品供应的龙头企业,供应蔬菜、肉类、水产海鲜、粮油等12大类产品,目前市场各类蔬菜超过12000吨,净菜7000吨。仅欣桥市场一家就可满足全市3到5天的蔬菜供给。
西部欣桥农产品物流中心现场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中心供应的蔬菜的品种也由此前的100种增加为目前的190种,价格均为正常价格。西部欣桥农产品物流中心有能力保障西安市民的菜篮子。
记者了解到,目前西安市正在按照“外保货源、内保畅通、末端保供”的要求,不断完善当前保供环节,24小时开展运行监测和市场保供工作,同时不断加大生活物资配送和服务保障力度。(记者 王京)#保供应 西安在行动##抗疫情 西安有力量#
【#陕西榆林连发4个通知通告#从严从紧从细织密疫情防控网络】12月26日,陕西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理工作10条措施》《榆林市城镇社区疫情防控工作10条措施》《榆林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10条措施》《榆林市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行为的通告》,从严从紧从细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具体如下:#西安疫情##战疫长安#
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理工作10条措施
1.居家隔离参照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规程要求,由社区干部、网格员、信息联络员、公安干警、卫生服务人员、物业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志愿者等组成工作专班,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实施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专班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具备居家隔离场所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3.居家隔离人员宜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原则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认真研判批准,并采取严密的出行防护措施,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私自外出者,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计算,费用自理。
4.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微信、视频等多种非接触方式关注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做好监测记录。
5.社区负责为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入户核酸采样。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每次核酸检测信息,做到人头清、核酸检测数据清。对居家隔离期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隔离人员,所在社区出具《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解除居家隔离。
6.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工作人员(“一对一”管理人员,下同)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要求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7.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独居的老、弱、病、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员,需确定同住陪护人员或紧急联系人(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
8.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由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代取药物。
9.社区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及时回应居家隔离人员诉求,为其提供代办、代购、代送等基本生活服务。
10.对违反居家隔离管控要求,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不配合管控工作,瞒报信息的人员,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榆林市城镇社区疫情防控工作10条措施
1.持续夯实“三级包保”责任,实行县市区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户制度。
2.完善“五包一”制度,由乡镇(街道)干部、社区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
3.“五包一”工作队要摸清社区人员底数,确保不漏一人,为核酸筛查、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做好准备。
4.配合县级联防办排查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榆返榆人员。
5.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落实小区疫情防控措施;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和平房片区,由社区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志愿者、居民等人员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6.社区按照中心城区14个片区扁平化管理疫情防控机制,积极配合落实片区内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7.严格落实2021年12月9日以来从西安等高中风险地区来榆返榆人员管控措施,对于近14天以来来榆返榆人员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8.境外来榆人员集中隔离期满后,社区负责落实好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9.小区出入口(含车库出入口)必须要有专人落实扫码、测温等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报街道(乡镇)联防办。
10.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社区微信群、宣传栏、电子屏和小区广播等,宣传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引导群众落实好戴口罩、打疫苗、勤洗手、少聚会、常通风、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
榆林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10条措施
1.各村落实乡镇、村、组、户四级网格化包抓责任和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工作机制,定岗定人开展摸排、登记、流调、隔离、执勤等工作。
2.各村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上岗须佩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两次,上岗前测量一次,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工作,换岗下班前再次测温。
3.各村要加强村民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村民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向所在村委会报备,报告出行路线和所接触人员详细信息,村委会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台账。
4. 严格管控村民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集,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同时须经村两委同意后报乡镇审批备案。
5.非本村人员来村要向所在村委会报告,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村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告人员进行登记、扫码、测温,落实最新疫情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呼吸困难等感染症状的,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报告,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来村人员不得隐瞒居住地、途经行程等重要信息,对未报告或隐瞒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鼓励村民积极主动监督并举报。
6.外地返村人员须持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村之日起 14日内每天向包户干部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
7. 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必须落实隔离期限为14天的政策。隔离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防疫管控措施,落实单人单间,发放告知书、张贴隔离告示、设置警戒标识,严禁隔离期间外出。隔离期满后如无异常,经医护人员确认后报请乡镇,取得《解除医学观察医学书》后方可解除隔离。
8.各村要加强隔离点周边区域环境消杀工作,每天至少消杀1次。同时做好隔离人员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
9.农村废弃口罩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包括其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处置。每村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废弃口罩投放点日投日清。
10.各村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和消毒,重点场所做好消杀和记录,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专用运输车辆须做好消毒防护工作。
榆林开展道路客运市场
专项整治严打非法违规行为
为杜绝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扩散,有效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从严从紧织密疫情防控网络,12月26日,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榆林市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行为的通告》,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从事客运经营行为。具体如下:
一、严厉打击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重要路口等人流集散地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行为;重点查处通过微信群等网络平台非法组客、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客运的行为。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对大规模组织非法客运经营的,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侦破,集中查处;对暴力抗法、聚众滋事、聚集起哄等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依法查处客运车辆站外揽客、中途上下客、以旅游包车等名义违规揽客、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出租汽车拼客宰客、车内消毒、扫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从业资格证件,清退出客运市场。
四、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载客的“黑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通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0912-6199818(榆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来源: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日报
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理工作10条措施
1.居家隔离参照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规程要求,由社区干部、网格员、信息联络员、公安干警、卫生服务人员、物业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志愿者等组成工作专班,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实施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专班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具备居家隔离场所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3.居家隔离人员宜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原则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认真研判批准,并采取严密的出行防护措施,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私自外出者,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计算,费用自理。
4.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微信、视频等多种非接触方式关注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做好监测记录。
5.社区负责为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入户核酸采样。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每次核酸检测信息,做到人头清、核酸检测数据清。对居家隔离期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隔离人员,所在社区出具《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解除居家隔离。
6.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工作人员(“一对一”管理人员,下同)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要求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7.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独居的老、弱、病、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员,需确定同住陪护人员或紧急联系人(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
8.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由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代取药物。
9.社区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及时回应居家隔离人员诉求,为其提供代办、代购、代送等基本生活服务。
10.对违反居家隔离管控要求,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不配合管控工作,瞒报信息的人员,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榆林市城镇社区疫情防控工作10条措施
1.持续夯实“三级包保”责任,实行县市区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户制度。
2.完善“五包一”制度,由乡镇(街道)干部、社区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
3.“五包一”工作队要摸清社区人员底数,确保不漏一人,为核酸筛查、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做好准备。
4.配合县级联防办排查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榆返榆人员。
5.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落实小区疫情防控措施;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和平房片区,由社区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志愿者、居民等人员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6.社区按照中心城区14个片区扁平化管理疫情防控机制,积极配合落实片区内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7.严格落实2021年12月9日以来从西安等高中风险地区来榆返榆人员管控措施,对于近14天以来来榆返榆人员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8.境外来榆人员集中隔离期满后,社区负责落实好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9.小区出入口(含车库出入口)必须要有专人落实扫码、测温等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报街道(乡镇)联防办。
10.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社区微信群、宣传栏、电子屏和小区广播等,宣传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引导群众落实好戴口罩、打疫苗、勤洗手、少聚会、常通风、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
榆林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10条措施
1.各村落实乡镇、村、组、户四级网格化包抓责任和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工作机制,定岗定人开展摸排、登记、流调、隔离、执勤等工作。
2.各村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上岗须佩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两次,上岗前测量一次,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工作,换岗下班前再次测温。
3.各村要加强村民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村民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向所在村委会报备,报告出行路线和所接触人员详细信息,村委会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台账。
4. 严格管控村民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集,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同时须经村两委同意后报乡镇审批备案。
5.非本村人员来村要向所在村委会报告,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村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告人员进行登记、扫码、测温,落实最新疫情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呼吸困难等感染症状的,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报告,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来村人员不得隐瞒居住地、途经行程等重要信息,对未报告或隐瞒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鼓励村民积极主动监督并举报。
6.外地返村人员须持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村之日起 14日内每天向包户干部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
7. 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必须落实隔离期限为14天的政策。隔离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防疫管控措施,落实单人单间,发放告知书、张贴隔离告示、设置警戒标识,严禁隔离期间外出。隔离期满后如无异常,经医护人员确认后报请乡镇,取得《解除医学观察医学书》后方可解除隔离。
8.各村要加强隔离点周边区域环境消杀工作,每天至少消杀1次。同时做好隔离人员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
9.农村废弃口罩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包括其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处置。每村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废弃口罩投放点日投日清。
10.各村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和消毒,重点场所做好消杀和记录,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专用运输车辆须做好消毒防护工作。
榆林开展道路客运市场
专项整治严打非法违规行为
为杜绝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扩散,有效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从严从紧织密疫情防控网络,12月26日,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榆林市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行为的通告》,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从事客运经营行为。具体如下:
一、严厉打击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重要路口等人流集散地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行为;重点查处通过微信群等网络平台非法组客、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客运的行为。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对大规模组织非法客运经营的,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侦破,集中查处;对暴力抗法、聚众滋事、聚集起哄等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依法查处客运车辆站外揽客、中途上下客、以旅游包车等名义违规揽客、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出租汽车拼客宰客、车内消毒、扫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从业资格证件,清退出客运市场。
四、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载客的“黑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通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0912-6199818(榆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来源: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日报
#西安封闭管理第二天# #海南# #儋州新闻[超话]#
元旦春节期间,海南将对所有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
今天(12月24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2021年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介绍元旦春节期间海南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相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元旦春节期间,海南将对所有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
●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非必要不举办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公期、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超过50人的须报当地指挥部备案制定完善的防控方案并提交所有参会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
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
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 元旦春节期间来海南旅游,外地旅客需要注意什么?
(一)参加旅行社组团旅游要注意凭本人身份证、实名制报团参加旅游。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也就是说,一旦某省出现疫情,那么该省的游客就不能以参加旅行社组团方式进入海南旅游。
(二)入住酒店、民宿要注意凭本人身份证实名制入住。要接受酒店方关于“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验行程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正常者皆可入住。凡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将接受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管控措施。
(三)进入景区要注意在网上进行预约或实名制购票。要接受景区方关于“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验行程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正常者皆可进入景区。凡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将接受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管控措施。
(四)进入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歌舞厅、游戏游艺厅和网吧等密闭性公共场所要在网上进行预约或凭本人身份证进行实名制购票消费。要接受密闭性公共场所关于“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验行程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正常者皆可进入。凡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将接受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管控措施。
(五)参加或观看户外大型文艺演出的,除执行上述防疫措施外,还需随时关注大型文艺演出的相关疫情防控通知要求。
● 原则上不得接待涉疫区旅游团 落实旅游团实名制
会议要求,及时调整中高风险区、涉疫区清单,机场、“三港一站”等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涉疫人群核酸查验等措施,为疫情防控筑起“防火墙”。
● 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在本地过节,所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要尽量在本地过节,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就地过节,做到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境。
● 高风险岗位人员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出行。
● 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原则上不得接待涉疫区旅游团,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对来琼旅游团队要落实旅游团实名制,确保能及时追踪到每一位旅客。
● 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要有序组织大中专院校师生放假离校,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师生的管理服务。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原则上不前往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 各企业要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务工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 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根据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
● 加强重点返乡人员、候鸟人群的排查。通过居委会(村委会)、小区物业等落实网格化管理,及时掌握本辖区省外返乡人员,登记造册,督促返乡人员落实健康监测。加强对候鸟人群的摸排、登记和健康监测,落实涉疫风险人群的管控排查。
● 元旦春节将至,海南道路运输方面如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全面加强客运场站疫情防控力度。全省各客运场站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落实旅客实名制、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工作程序;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旅客接触设施设备、接触区域的消毒频次,增加客运场站内的候车室、商店等公共区域的通风频次。
强化道路运输工具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控制长途客运载客率,增加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车内空调出风口、扶手、座椅、车窗开关等公共区域消毒和车辆通风频次,督促旅客自觉佩戴口罩。在做好道路客运疫情防控的同时,还将对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冷链运输企业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规定,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及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对装运前后的进口冷链食品车辆和装载过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组织实施消毒消杀。
严格从业人员防护管理。督促从业人员落实每日健康监测,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上岗,在上下岗前各测量一次体温。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疫苗第三针接种工作,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高风险从业人员每隔1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他一线工作人员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
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如一旦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暂停进出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道路客运服务,暂停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跨城公交、出租汽车、网约车服务,对途经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公交线路实施甩站运行;严格包车备案管理,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中途停靠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包车备案业务。
● 严把入琼关口 严防疫情输入
持续加强对有境外旅居史来琼人员的排查和追踪,特别是海口、三亚、澄迈、东方、洋浦、文昌等口岸市县,加强对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换班船员的排查。
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到居家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
严格落实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管理,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的消杀和检测。强化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
加强“偷渡”人员的摸排,严厉打击非法越境,对摸排到的“偷渡”人员,要加强风险排查,坚决阻断疫情输入。
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对本省解除隔离人员或外省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返琼人员,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严格落实“7+7”居家监测的管控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 海南新冠疫苗的接种下一步有什么要求?
海南持续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先后启动12-17岁人群、重点人群加强免疫和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截至12月22日,全省已累计接种疫苗超过957万人次、2183万剂次,全人群接种率已达95%以上,重点人群第3剂新冠疫苗加强针已累计接种311万剂,人群接种覆盖率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海南将按照“应种尽种”的原则,积极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和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以上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人群新冠疫苗接种覆盖率,建立高水平的人群新冠疫苗免疫保护屏障,减少新冠病毒感染与重症、危重症的发生。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元旦春节期间,海南将对所有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
今天(12月24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2021年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介绍元旦春节期间海南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相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元旦春节期间,海南将对所有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
●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非必要不举办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公期、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超过50人的须报当地指挥部备案制定完善的防控方案并提交所有参会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
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
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 元旦春节期间来海南旅游,外地旅客需要注意什么?
(一)参加旅行社组团旅游要注意凭本人身份证、实名制报团参加旅游。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也就是说,一旦某省出现疫情,那么该省的游客就不能以参加旅行社组团方式进入海南旅游。
(二)入住酒店、民宿要注意凭本人身份证实名制入住。要接受酒店方关于“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验行程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正常者皆可入住。凡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将接受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管控措施。
(三)进入景区要注意在网上进行预约或实名制购票。要接受景区方关于“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验行程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正常者皆可进入景区。凡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将接受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管控措施。
(四)进入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歌舞厅、游戏游艺厅和网吧等密闭性公共场所要在网上进行预约或凭本人身份证进行实名制购票消费。要接受密闭性公共场所关于“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验行程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正常者皆可进入。凡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将接受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管控措施。
(五)参加或观看户外大型文艺演出的,除执行上述防疫措施外,还需随时关注大型文艺演出的相关疫情防控通知要求。
● 原则上不得接待涉疫区旅游团 落实旅游团实名制
会议要求,及时调整中高风险区、涉疫区清单,机场、“三港一站”等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涉疫人群核酸查验等措施,为疫情防控筑起“防火墙”。
● 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在本地过节,所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要尽量在本地过节,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就地过节,做到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境。
● 高风险岗位人员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出行。
● 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原则上不得接待涉疫区旅游团,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对来琼旅游团队要落实旅游团实名制,确保能及时追踪到每一位旅客。
● 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要有序组织大中专院校师生放假离校,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师生的管理服务。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原则上不前往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 各企业要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务工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 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根据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
● 加强重点返乡人员、候鸟人群的排查。通过居委会(村委会)、小区物业等落实网格化管理,及时掌握本辖区省外返乡人员,登记造册,督促返乡人员落实健康监测。加强对候鸟人群的摸排、登记和健康监测,落实涉疫风险人群的管控排查。
● 元旦春节将至,海南道路运输方面如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全面加强客运场站疫情防控力度。全省各客运场站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落实旅客实名制、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工作程序;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旅客接触设施设备、接触区域的消毒频次,增加客运场站内的候车室、商店等公共区域的通风频次。
强化道路运输工具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控制长途客运载客率,增加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车内空调出风口、扶手、座椅、车窗开关等公共区域消毒和车辆通风频次,督促旅客自觉佩戴口罩。在做好道路客运疫情防控的同时,还将对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冷链运输企业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规定,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及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对装运前后的进口冷链食品车辆和装载过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组织实施消毒消杀。
严格从业人员防护管理。督促从业人员落实每日健康监测,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上岗,在上下岗前各测量一次体温。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疫苗第三针接种工作,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高风险从业人员每隔1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他一线工作人员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
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如一旦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暂停进出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道路客运服务,暂停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跨城公交、出租汽车、网约车服务,对途经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公交线路实施甩站运行;严格包车备案管理,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中途停靠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包车备案业务。
● 严把入琼关口 严防疫情输入
持续加强对有境外旅居史来琼人员的排查和追踪,特别是海口、三亚、澄迈、东方、洋浦、文昌等口岸市县,加强对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换班船员的排查。
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到居家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
严格落实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管理,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的消杀和检测。强化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
加强“偷渡”人员的摸排,严厉打击非法越境,对摸排到的“偷渡”人员,要加强风险排查,坚决阻断疫情输入。
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对本省解除隔离人员或外省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返琼人员,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严格落实“7+7”居家监测的管控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 海南新冠疫苗的接种下一步有什么要求?
海南持续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先后启动12-17岁人群、重点人群加强免疫和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截至12月22日,全省已累计接种疫苗超过957万人次、2183万剂次,全人群接种率已达95%以上,重点人群第3剂新冠疫苗加强针已累计接种311万剂,人群接种覆盖率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海南将按照“应种尽种”的原则,积极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和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以上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人群新冠疫苗接种覆盖率,建立高水平的人群新冠疫苗免疫保护屏障,减少新冠病毒感染与重症、危重症的发生。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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