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新鲜事# 【这位川师老师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日前,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我校民建支部副主委、法学院教师、四川省人大代表曾文忠获得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此次表彰中,四川省共计获得64个“全国普法先进单位”、66个“全国普法先进个人”、25个“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https://t.cn/A66qaUAT
#律师##高校# 兼职律师仅占2.59%,应该放宽吗?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司法部兼职律师的事情。首先,其问的地方错了,难有回复。司法部回应网友咨询的平台主要是司法部官网。为何想做兼职律师,因为他挺香(名利双收且有保障),高校法学院任教老师既可以从事教学研究,领取相应的教师工资报酬,也能以兼职律师身份实现职业实践和比任教更丰厚律师报酬。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可以申请兼职律师。目前实践严格来说高校必须是本科以上法学院任教法学,其他如高职高专虽然有开办法律系(而法考报名条件是本科法学专业),但其任教老师是没有资格的。且非法学院教师或者连高校都不算的事业编制的普高、中职教师或者医生及非法学科研人员,都是不能申请兼职律师的。兼职律师与一般的兼职职业来说,理解是不同的,很多优秀的法学大佬兼职律师是能提升行业水平的(建伟、毛毛、张三等)。个人觉得,没达到兼职律师条件的,就辞职出来共同竞争,没必要搞兼职的擦边球。同台竞争,欢迎。擦边球,既舍不得体制内的福利待遇,又想赚取律师额外报酬,哪有那么好的事情,呵呵,法学院的这些兼职律师首先不同意,更别说社会上的专职律师态度。#兼职律师#
【京法巡回讲堂 | 司法对证券市场风险的防范与化解】3月6日上午,北京金融法院“京法巡回讲堂”普法服务队走进北京大学,为该校法学院的70多名研究生授课。担任这次授课教师的是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峰,他的授课主题是“司法对证券市场风险防范与化解”。本次授课活动是北京金融法院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北京金融法院北大讲座“金融法司法实务论坛”的第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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