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州自杀事件后续:#刘学州养父母家属证实花2.7万买婴#,遗书疑称被老师猥亵,公安局、教育局介入】“阳光照在海面,我也归于大海。从这里结束自己的一生,也带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的风景。”1月24日,寻亲成功后被生母微信拉黑的男孩刘学州在海南三亚自杀,于当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
刘学州的去世涉及到3个法律问题,刘学州声称当初遭到父母“出卖”,在校期间遭遇老师性侵害,以及这次遭遇网暴后自杀。1月24日上午,河北邢台南宫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该局已经关注到刘学州相关事宜,目前教育局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
#刘学州遗书希望加害者得到惩罚#值得注意的是,刘学州在遗书中表示,希望警方根据自己留下的证据让亲生父母、人贩子和网暴者得到惩罚。1月24日下午,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王辉律师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如果“被亲生父母贩卖”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规定,其父母有可能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而受到刑事处罚。
对于网络暴力问题,王辉律师表示,网络暴力,其侵犯的客体包括隐私权、名誉权甚至是健康权、生命权。“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就有可能构成诽谤罪、侮辱罪。”王辉律师称。详情:https://t.cn/A6JeCgun
刘学州的去世涉及到3个法律问题,刘学州声称当初遭到父母“出卖”,在校期间遭遇老师性侵害,以及这次遭遇网暴后自杀。1月24日上午,河北邢台南宫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该局已经关注到刘学州相关事宜,目前教育局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
#刘学州遗书希望加害者得到惩罚#值得注意的是,刘学州在遗书中表示,希望警方根据自己留下的证据让亲生父母、人贩子和网暴者得到惩罚。1月24日下午,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王辉律师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如果“被亲生父母贩卖”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规定,其父母有可能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而受到刑事处罚。
对于网络暴力问题,王辉律师表示,网络暴力,其侵犯的客体包括隐私权、名誉权甚至是健康权、生命权。“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就有可能构成诽谤罪、侮辱罪。”王辉律师称。详情:https://t.cn/A6JeCgun
#律师称刘学州亲属可代为追责#【寻亲男孩刘学州离世,律师称网络暴力情节严重者,或构成诽谤、侮辱罪】律师表示,网络暴力,其侵犯的客体包括隐私权、名誉权甚至是健康权、生命权。
1月24日0点02分,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发微博长文,内容悲观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和转发寻人。凌晨2点过,刘学州的舅妈柴某回应媒体表示:“刘学州在三亚海边吃了药,被好心人发现后,正在医院紧急抢救。”凌晨4点左右,刘学州经抢救无效死亡。
“世俗埋没了一切,在拥有和失去之间久久不能释怀”,刘学州最后一条朋友圈,定位是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1月24日零点左右,他在多个平台发布图片,配文“bye”,疑似告别。
遗书回应网友多项质疑
正观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刘学州多个社交平台评论里,以及其过往直播中,都有不少网友对其提出质疑。
质疑内容包括“利用寻亲给自己炒作、立人设”“说自己生活窘迫却有钱去三亚旅游”“什么时候直播带货”以及质疑其认亲目的不单纯等多种言论。
刘学州1月21日曾发布声明称,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接受资助,支付宝账号也早已关闭,但几次声明似乎并没有平息非议。
在刘学州长文遗书中,他最后一次针对这些网络攻击进行了回应。“名牌衣服、名牌鞋、包……这些只是他们表面看到的,就用来诋毁我……殊不知这些是我自己攒钱买的‘高仿’。”“说我穿的干净,有心机,有钱去三亚玩……殊不知我去三亚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解脱,想逃离这一切对我的不公。”“承受了太多太多‘心机婊’‘快去死’‘恶心’‘娘炮’等等各种各样的词。”
长文中,刘学州还自述年少时曾遭遇猥亵,并安排将自己存款的一半捐赠给石家庄市孤儿院。
“越来越强大了,真的是什么都经历了一遍,好想笑。”1月14日,刘学州曾在朋友圈发布这样一条内容。
律师称亲生父母或应担责
“后来在交谈中有一次爸爸和我抱怨我的妈妈当年他们家逼着找他要彩礼,他实在是没有那么多钱,所以才没有办法把我卖掉,把那个钱给了亲生姥姥姥爷。”
长文遗书中,刘学州自述知道自己是被亲生父亲卖掉后,情绪几乎是崩溃的,一连几天睡不着觉。
1月24日下午,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王辉律师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如果“被亲生父母贩卖”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规定,其父母有可能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而受到刑事处罚。
“如果是遭到亲生父母遗弃的孩子,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情节恶劣的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规定,追究父母涉嫌遗弃罪的刑事责任。在孩子未成年时,亲生父母如果都表示不愿意接纳孩子,就涉嫌遗弃罪。”
对于网络暴力问题,王辉律师表示,网络暴力,其侵犯的客体包括隐私权、名誉权甚至是健康权、生命权。
公民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侵权者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对于情节较为严重但未达到犯罪程度的,可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侵权者予以拘留或者罚款。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就有可能构成诽谤罪、侮辱罪。”王辉律师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第二条之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具有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能构成诽谤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由于该事件中,刘学州已不幸离世,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的监护人:(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 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承担监护责任,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这些人都可以代替刘学州进行追责。”(正观新闻记者 古晨茜)#洞见计划#
1月24日0点02分,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发微博长文,内容悲观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和转发寻人。凌晨2点过,刘学州的舅妈柴某回应媒体表示:“刘学州在三亚海边吃了药,被好心人发现后,正在医院紧急抢救。”凌晨4点左右,刘学州经抢救无效死亡。
“世俗埋没了一切,在拥有和失去之间久久不能释怀”,刘学州最后一条朋友圈,定位是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1月24日零点左右,他在多个平台发布图片,配文“bye”,疑似告别。
遗书回应网友多项质疑
正观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刘学州多个社交平台评论里,以及其过往直播中,都有不少网友对其提出质疑。
质疑内容包括“利用寻亲给自己炒作、立人设”“说自己生活窘迫却有钱去三亚旅游”“什么时候直播带货”以及质疑其认亲目的不单纯等多种言论。
刘学州1月21日曾发布声明称,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接受资助,支付宝账号也早已关闭,但几次声明似乎并没有平息非议。
在刘学州长文遗书中,他最后一次针对这些网络攻击进行了回应。“名牌衣服、名牌鞋、包……这些只是他们表面看到的,就用来诋毁我……殊不知这些是我自己攒钱买的‘高仿’。”“说我穿的干净,有心机,有钱去三亚玩……殊不知我去三亚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解脱,想逃离这一切对我的不公。”“承受了太多太多‘心机婊’‘快去死’‘恶心’‘娘炮’等等各种各样的词。”
长文中,刘学州还自述年少时曾遭遇猥亵,并安排将自己存款的一半捐赠给石家庄市孤儿院。
“越来越强大了,真的是什么都经历了一遍,好想笑。”1月14日,刘学州曾在朋友圈发布这样一条内容。
律师称亲生父母或应担责
“后来在交谈中有一次爸爸和我抱怨我的妈妈当年他们家逼着找他要彩礼,他实在是没有那么多钱,所以才没有办法把我卖掉,把那个钱给了亲生姥姥姥爷。”
长文遗书中,刘学州自述知道自己是被亲生父亲卖掉后,情绪几乎是崩溃的,一连几天睡不着觉。
1月24日下午,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王辉律师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如果“被亲生父母贩卖”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规定,其父母有可能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而受到刑事处罚。
“如果是遭到亲生父母遗弃的孩子,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情节恶劣的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规定,追究父母涉嫌遗弃罪的刑事责任。在孩子未成年时,亲生父母如果都表示不愿意接纳孩子,就涉嫌遗弃罪。”
对于网络暴力问题,王辉律师表示,网络暴力,其侵犯的客体包括隐私权、名誉权甚至是健康权、生命权。
公民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侵权者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对于情节较为严重但未达到犯罪程度的,可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侵权者予以拘留或者罚款。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就有可能构成诽谤罪、侮辱罪。”王辉律师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第二条之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具有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能构成诽谤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由于该事件中,刘学州已不幸离世,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的监护人:(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 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承担监护责任,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这些人都可以代替刘学州进行追责。”(正观新闻记者 古晨茜)#洞见计划#
庆祝丨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30楼启用仪式隆重举行
2021年12月10日上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30楼启用仪式隆重举行,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王辉,湖南师范大学巡视组组长于烽,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王涛,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忠礼,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陈胜国,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福永,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湖南省法学程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小明,湖南省法学程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晗,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会长、湘潭大学教授黄明儒等应邀出席启用仪式。
事务所主任兰力波陪同各位嘉宾参观了律师事务所。在启用仪式上,兰力波主任致辞,介绍了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历程,对各位来宾表示欢迎和感谢。湖南师范大学王辉副校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王涛教授和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黄捷教授对事务所更上层楼表示了热烈的祝贺,也对我所为法学人才的培养提供支持表示了衷心的感谢,现场洋溢着喜庆的气氛。王辉副校长、于烽组长、王涛院长、彭忠礼副院长、黄捷教授和事务所兰力波主任、党支部何国华书记、谢广军执行主任一起为30楼启用揭幕。启用仪式在多元神话组合的美妙的歌声中圆满结束。
莺迁乔木,燕入高楼,事务所2019年12月搬迁至六都国际综合大楼,刚刚两年过去, 又新增第30楼作为办公场所,力求为通程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舒适的办公环境,为求职者打造一个择业的天堂,欢迎各位有识之士加入我们,共创辉煌!
欢迎关注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请关注hntcls
2021年12月10日上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30楼启用仪式隆重举行,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王辉,湖南师范大学巡视组组长于烽,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王涛,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忠礼,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陈胜国,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福永,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湖南省法学程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小明,湖南省法学程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晗,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会长、湘潭大学教授黄明儒等应邀出席启用仪式。
事务所主任兰力波陪同各位嘉宾参观了律师事务所。在启用仪式上,兰力波主任致辞,介绍了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历程,对各位来宾表示欢迎和感谢。湖南师范大学王辉副校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王涛教授和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黄捷教授对事务所更上层楼表示了热烈的祝贺,也对我所为法学人才的培养提供支持表示了衷心的感谢,现场洋溢着喜庆的气氛。王辉副校长、于烽组长、王涛院长、彭忠礼副院长、黄捷教授和事务所兰力波主任、党支部何国华书记、谢广军执行主任一起为30楼启用揭幕。启用仪式在多元神话组合的美妙的歌声中圆满结束。
莺迁乔木,燕入高楼,事务所2019年12月搬迁至六都国际综合大楼,刚刚两年过去, 又新增第30楼作为办公场所,力求为通程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舒适的办公环境,为求职者打造一个择业的天堂,欢迎各位有识之士加入我们,共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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