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查控促执行 被执行人速还款
——拖欠8年的工程款终收回
近日,互助县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及时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促使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到位案件款16.82万元,执结一起拖欠长达八年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4年包某、张某承包了某建设公司投资建设的水电站修建项目的部分工程,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工程完工后, 多年来,经包某、张某二人向某建设公司的工程负责人索要工程款均未果。无奈之下,包某、张某二人于2021年8月将某建设公司诉至互助县法院。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调解书规定的时间逾期后,某建设公司依然未履行给付义务。2022年2月包某、张某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对该公司的财产及时进行网络查询,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有财产可供执行,遂对公司银行账户第一时间进行了冻结,并及时告知该公司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将对公司卡中的钱强制划拨,还面临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拘留,对该公司采取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厉的惩戒措施。
该公司在执行压力震慑下,主动来法院交清了案件款。拖欠八年的工程款终于全部履行清结,该案件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拖欠8年的工程款终收回
近日,互助县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及时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促使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到位案件款16.82万元,执结一起拖欠长达八年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4年包某、张某承包了某建设公司投资建设的水电站修建项目的部分工程,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工程完工后, 多年来,经包某、张某二人向某建设公司的工程负责人索要工程款均未果。无奈之下,包某、张某二人于2021年8月将某建设公司诉至互助县法院。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调解书规定的时间逾期后,某建设公司依然未履行给付义务。2022年2月包某、张某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对该公司的财产及时进行网络查询,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有财产可供执行,遂对公司银行账户第一时间进行了冻结,并及时告知该公司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将对公司卡中的钱强制划拨,还面临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拘留,对该公司采取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厉的惩戒措施。
该公司在执行压力震慑下,主动来法院交清了案件款。拖欠八年的工程款终于全部履行清结,该案件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党建引领审判 源头化解矛盾
3月9日,海晏县法院有效运用“党建引领+多方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草原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海晏县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及人民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调解,让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履行了义务,开心和气地解决了纠纷。
2020年2月,原、被告签订草场租赁合同,被告以每亩草场65元的价格共计500亩租赁给原告,租期2年计65000元,原告一次性将租赁费支付给了被告,因原告未经被告同意将草场转租他人,且网围栏不同程度受损,被告一气之下将原告牛羊赶出草场,双方起纠纷,原告诉至法院。根据案情,案涉草场在海晏县甘子河乡德州村,主审法官决定以巡回审判方式开庭调解,调解前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到案涉草场勘查,结合事实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随后,对当事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以案释法及法律咨询工作,因案施教,解答他们的疑惑,积极宣传关于该案件的法律知识,让当事人增强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营造作为公民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一直以来,海晏法院将党建与审判结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审判和人民调解工作,治理源头,化解纠纷。力争让当事人少跑腿,给当事人提供利民、便民条件。
下一步,海晏法院将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和党建引领作用,继续坚持调解优先,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努力突出作用,让法院党建引领审判工作,让党员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3月9日,海晏县法院有效运用“党建引领+多方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草原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海晏县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及人民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调解,让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履行了义务,开心和气地解决了纠纷。
2020年2月,原、被告签订草场租赁合同,被告以每亩草场65元的价格共计500亩租赁给原告,租期2年计65000元,原告一次性将租赁费支付给了被告,因原告未经被告同意将草场转租他人,且网围栏不同程度受损,被告一气之下将原告牛羊赶出草场,双方起纠纷,原告诉至法院。根据案情,案涉草场在海晏县甘子河乡德州村,主审法官决定以巡回审判方式开庭调解,调解前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到案涉草场勘查,结合事实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随后,对当事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以案释法及法律咨询工作,因案施教,解答他们的疑惑,积极宣传关于该案件的法律知识,让当事人增强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营造作为公民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一直以来,海晏法院将党建与审判结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审判和人民调解工作,治理源头,化解纠纷。力争让当事人少跑腿,给当事人提供利民、便民条件。
下一步,海晏法院将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和党建引领作用,继续坚持调解优先,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努力突出作用,让法院党建引领审判工作,让党员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法律实务【上海金融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心]资管业务差额补足协议的法律性质及效力认定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
[心]全国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丁某某等315名投资者诉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心]金融机构应当明确披露实际利率案——田某、周某诉中原信托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
[心]跨境担保中的管辖认定及法律适用案——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诉上海天盛仓储有限公司、林某某保证合同纠纷案
[心]私募基金“募管权责不清”致损索赔纠纷案——周某某诉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钜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纠纷案
[心]上海首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合同纠纷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上海骏丰嘉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心]融资租赁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认定案——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心]香港仲裁裁决与内地裁判是否冲突及社会公共利益厘定案——野村控股株式会社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
[心]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所有权归属不明引发执行异议纠纷案——孙某某诉严某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案
[心]资管计划取得抵债财产创新执行案——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申请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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