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木)有关问题的复函
林策发〔2008〕189号
浙江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木)审批有关问题的请示》(浙林办便〔2008〕12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以采伐方式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中的树木的,除应当依法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外,还需要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除重点国有林区外,其他地区不需要向国家林业局提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木)的采伐申请。
特此复函。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文件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林策发〔2008〕189号
浙江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木)审批有关问题的请示》(浙林办便〔2008〕12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以采伐方式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中的树木的,除应当依法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外,还需要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除重点国有林区外,其他地区不需要向国家林业局提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木)的采伐申请。
特此复函。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文件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咸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276名# 】2月24日,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27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本次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共27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日至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xianyang.gov.cn)和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报名网站为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00:00至3月4日24时。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2日08:00至3月5日12: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为指导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3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适时显示各岗位的报名人数。3月3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
报名结束后(2022年3月4日24时至3月5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已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确认、面试等环节使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面试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交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无同意报考(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最终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印发备案函。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凭备案函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现场确认环节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现场确认,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现场确认和面试。
应聘人员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关注市人社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29-33210438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33210407
政策咨询及技术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咸阳身边事# #咸阳# #蓝V视界#
来源:咸阳日报
一、岗位计划
本次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共27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日至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xianyang.gov.cn)和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报名网站为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00:00至3月4日24时。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2日08:00至3月5日12: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为指导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3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适时显示各岗位的报名人数。3月3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
报名结束后(2022年3月4日24时至3月5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已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确认、面试等环节使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面试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交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无同意报考(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最终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印发备案函。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凭备案函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现场确认环节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现场确认,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现场确认和面试。
应聘人员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关注市人社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29-33210438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33210407
政策咨询及技术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咸阳身边事# #咸阳# #蓝V视界#
来源:咸阳日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 【危险驾驶罪2日内判决!中卫公检法推行“速裁快办”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15天,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月24日16时,随着法槌落下敲响,中卫市“最快速度办结”的危险驾驶罪案件作出判决。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理宣判,历时仅2天时间,刷新了中卫市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的最短时间记录。
2022年2月22日,宁夏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联合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推行刑事案件“速裁快办”机制,共同签署了《关于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的工作规定》。这一规定对公、检、法三部门在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中的职责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该类案件办理期限、证据收集移送、不起诉标准及缓刑适用条件等,为适应新形势下案件快速办理提供了依据,为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案件的办理质效,规范执法司法标准,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供了新思路。
2月23日00时22分许,王某某酒后驾驶宁E****7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苑路与宜居街交叉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55mg/100ml。经血液鉴定,王某某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66.4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当日下午,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该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24日下午,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某危险驾驶罪案进行判决。判处王某某拘役2个月15天,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该案件也是中卫交警联合检、法两部门推行“速裁快办”机制来办结的首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联合检、法部门创新推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速裁快办”机制,优化配置了刑事诉讼资源,使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实现了有机统一,力争在此类案件的办理中实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速裁快办”机制的推行落地,是中卫市交管部门为适应新形势下案件快速办理需要,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证明。(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王俊芳)@中卫交警 危险驾驶罪2日内判决!中卫交警联合检、法部门推行“速裁快办”机制-宁夏交警 https://t.cn/A66ZZzbV
2月24日16时,随着法槌落下敲响,中卫市“最快速度办结”的危险驾驶罪案件作出判决。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理宣判,历时仅2天时间,刷新了中卫市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的最短时间记录。
2022年2月22日,宁夏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联合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推行刑事案件“速裁快办”机制,共同签署了《关于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的工作规定》。这一规定对公、检、法三部门在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中的职责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该类案件办理期限、证据收集移送、不起诉标准及缓刑适用条件等,为适应新形势下案件快速办理提供了依据,为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案件的办理质效,规范执法司法标准,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供了新思路。
2月23日00时22分许,王某某酒后驾驶宁E****7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苑路与宜居街交叉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55mg/100ml。经血液鉴定,王某某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66.4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当日下午,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该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24日下午,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某危险驾驶罪案进行判决。判处王某某拘役2个月15天,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该案件也是中卫交警联合检、法两部门推行“速裁快办”机制来办结的首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联合检、法部门创新推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速裁快办”机制,优化配置了刑事诉讼资源,使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实现了有机统一,力争在此类案件的办理中实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速裁快办”机制的推行落地,是中卫市交管部门为适应新形势下案件快速办理需要,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证明。(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王俊芳)@中卫交警 危险驾驶罪2日内判决!中卫交警联合检、法部门推行“速裁快办”机制-宁夏交警 https://t.cn/A66ZZz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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