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曝光|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为有效打击、遏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良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凉州分局交警大队根据“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及辖区实际情况,以深入开展“春雷2021”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积极营造路畅人安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1年3月20日21时至21日凌晨3时,凉州分局交警大队清源中队在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突击行动中共查获5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1、驾驶人杨某某饮酒后驾驶甘H04**1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处理中队进一步处理。
2、驾驶人沈某某饮酒后驾驶甘B22**8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处理中队进一步处理。
酒驾曝光|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3、驾驶人张某某饮酒后驾驶甘H V2**7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9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处理中队进一步处理。
4、驾驶人张某某饮酒后驾驶甘HC9**3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9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处理中队进一步处理。
5、驾驶人鲁某饮酒后驾驶甘H1C**7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3mg/100ml,现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为有效打击、遏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良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凉州分局交警大队根据“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及辖区实际情况,以深入开展“春雷2021”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积极营造路畅人安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1年3月20日21时至21日凌晨3时,凉州分局交警大队清源中队在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突击行动中共查获5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1、驾驶人杨某某饮酒后驾驶甘H04**1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处理中队进一步处理。
2、驾驶人沈某某饮酒后驾驶甘B22**8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处理中队进一步处理。
酒驾曝光|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3、驾驶人张某某饮酒后驾驶甘H V2**7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9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处理中队进一步处理。
4、驾驶人张某某饮酒后驾驶甘HC9**3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9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处理中队进一步处理。
5、驾驶人鲁某饮酒后驾驶甘H1C**7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3mg/100ml,现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曝光 又一批“醉猫”落网…|五大曝光行动
为有效打击、遏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良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凉州分局交警大队根据“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及辖区实际情况,以深入开展“春雷2021”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积极营造路畅人安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1年3月20日21时至21日凌晨3时,凉州分局交警大队在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突击行动中共查获5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1、驾驶人杨某平饮酒后驾驶甘H04**1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中队进一步处理。
2、驾驶人沈某满饮酒后驾驶甘B22**8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中队进一步处理。
3、驾驶人张某文饮酒后驾驶甘H V2**7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9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中队进一步处理。
4、驾驶人张某喜饮酒后驾驶甘HC9**3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9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中队进一步处理。
5、驾驶人鲁某饮酒后驾驶甘H1C**7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3mg/100ml,现已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凉州公安交警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酒后驾驶,害人害己,祸及家人,请自我约束,相互告诫,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为有效打击、遏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良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凉州分局交警大队根据“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及辖区实际情况,以深入开展“春雷2021”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积极营造路畅人安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1年3月20日21时至21日凌晨3时,凉州分局交警大队在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突击行动中共查获5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1、驾驶人杨某平饮酒后驾驶甘H04**1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中队进一步处理。
2、驾驶人沈某满饮酒后驾驶甘B22**8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中队进一步处理。
3、驾驶人张某文饮酒后驾驶甘H V2**7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9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中队进一步处理。
4、驾驶人张某喜饮酒后驾驶甘HC9**3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9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移交事故中队进一步处理。
5、驾驶人鲁某饮酒后驾驶甘H1C**7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3mg/100ml,现已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凉州公安交警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酒后驾驶,害人害己,祸及家人,请自我约束,相互告诫,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昨夜推杯换盏,清晨祭祀却是酒后驾车】#疫情当前警察不退##一线微观#
4月4日9时许,延吉西站口执勤民警在检查到一辆车牌号为吉HC9***的小型普通客车时,民警发现驾驶员朴某洙脸色泛红,车内还弥漫着较浓的酒精气味,于是,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酒精呼吸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26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通过民警询问了解得知,朴某洙昨晚和朋友在串店喝了五瓶啤酒,由于今天要和亲戚到延吉市来祭祀,感觉自己睡了一觉精神状态不错,于是便开了车,没想到刚驶出高速就被民警发现有酒驾的违法行为。民警对朴某洙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员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 高速公安提示:周末、节假日等时间亲朋好友相聚,难免喝酒谈心。但如果第二日有起早上班等急事时,切莫贪杯喝多酒,一定要保证自身驾驶状态良好的情况下才可驾驶机动车,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隔夜酒”后驾驶一旦被发现,也一样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程序进行处罚,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切莫以身试法,要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供稿:延新二组金警官;编辑:高警小郑)
4月4日9时许,延吉西站口执勤民警在检查到一辆车牌号为吉HC9***的小型普通客车时,民警发现驾驶员朴某洙脸色泛红,车内还弥漫着较浓的酒精气味,于是,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酒精呼吸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26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通过民警询问了解得知,朴某洙昨晚和朋友在串店喝了五瓶啤酒,由于今天要和亲戚到延吉市来祭祀,感觉自己睡了一觉精神状态不错,于是便开了车,没想到刚驶出高速就被民警发现有酒驾的违法行为。民警对朴某洙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员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 高速公安提示:周末、节假日等时间亲朋好友相聚,难免喝酒谈心。但如果第二日有起早上班等急事时,切莫贪杯喝多酒,一定要保证自身驾驶状态良好的情况下才可驾驶机动车,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隔夜酒”后驾驶一旦被发现,也一样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程序进行处罚,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切莫以身试法,要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供稿:延新二组金警官;编辑:高警小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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