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是由私募股权公司或特定行业等的专业人士作为发起人(Sponsor)设立的公司。在IPO时,它还是无经营业务的空壳公司,它将IPO募集的资金用于收购有实质性经营业务的公司,实现去SPAC化(De-SPAC),SPAC由此变更为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上市公司。
具体举例来看,首先发起人发起设立一家壳公司,并资助50万至200万美元(无偿赞助或借款,或通过认购认股权证等方式),用来支付公司注册、中介机构、营运等费用,发起人同时也是壳公司管理人。壳公司设立后,发起人找到承销商启动IPO,作为IPO成功的奖励,发起人有权以2.5万美元认购SPAC公司20%股权(这是发起人最大收益来源,比如募集规模1亿美元,发起人只出资2.5万美元就享有2000万美元收益权);募集资金放在专门信托账户,只能购买国债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如果SPAC合并未成功,资金及对应收益要全部退还给投资人(发起人获得的20%奖励股权不参与清算分配)。
同时,SPAC也要按照监管要求披露定期报告,并购方案需要获得投资者80%以上投票同意,或者投资者赎回后信托账户余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当赎回金额过多导致信托账户余额不足以维持SPAC上市地位(比如低于500万美元)或并购支付现金超过了信托账户资金总额,发起人要引入新的投资者(PIPE)或自己补足资金。
具体举例来看,首先发起人发起设立一家壳公司,并资助50万至200万美元(无偿赞助或借款,或通过认购认股权证等方式),用来支付公司注册、中介机构、营运等费用,发起人同时也是壳公司管理人。壳公司设立后,发起人找到承销商启动IPO,作为IPO成功的奖励,发起人有权以2.5万美元认购SPAC公司20%股权(这是发起人最大收益来源,比如募集规模1亿美元,发起人只出资2.5万美元就享有2000万美元收益权);募集资金放在专门信托账户,只能购买国债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如果SPAC合并未成功,资金及对应收益要全部退还给投资人(发起人获得的20%奖励股权不参与清算分配)。
同时,SPAC也要按照监管要求披露定期报告,并购方案需要获得投资者80%以上投票同意,或者投资者赎回后信托账户余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当赎回金额过多导致信托账户余额不足以维持SPAC上市地位(比如低于500万美元)或并购支付现金超过了信托账户资金总额,发起人要引入新的投资者(PIPE)或自己补足资金。
【#港股首只SPAC递交初步上市申请# 招银国际资管发起背书】1月17日晚,港股迎来首家正式递交IPO申请的“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为这家“空壳”公司背书的是招银国际。
SPAC是一种私募股权变相在二级市场投融资的上市工具。投资发起人先将空壳公司进行IPO挂牌,再于公开市场寻求更多投资者融资,所募资金用于企业并购,以此帮助并购标的实现上市。港交所从2022年1月1日起引入SPAC上市机制。
这家SPAC公司名为Aqui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投资发起人是招银国际的资产管理分支,尤以其私募股权业务团队为主;在国际SPAC承销市场份额中排名前列的美资投行摩根士丹利和本身作为投行的招银国际一起,出任Aquila港股IPO的联席保荐人。https://t.cn/A6JKnyR1
SPAC是一种私募股权变相在二级市场投融资的上市工具。投资发起人先将空壳公司进行IPO挂牌,再于公开市场寻求更多投资者融资,所募资金用于企业并购,以此帮助并购标的实现上市。港交所从2022年1月1日起引入SPAC上市机制。
这家SPAC公司名为Aqui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投资发起人是招银国际的资产管理分支,尤以其私募股权业务团队为主;在国际SPAC承销市场份额中排名前列的美资投行摩根士丹利和本身作为投行的招银国际一起,出任Aquila港股IPO的联席保荐人。https://t.cn/A6JKnyR1
#ETF摇钱树[超话]# 【银保监会:取消保险机构参与证券交易的服务券商和托管人数量限制】长钱入市更自由了
银保监会网站12月17日消息,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相关领域风险,银保监会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修订,于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取消保险机构参与证券交易的服务券商和托管人数量限制,减少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频率,进一步鼓励保险机构自主投资标准化产品。
二是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由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实际控制的股权投资基金,取消保险资金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规模限制,支持保险机构加强与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合作,丰富创业企业长期资金来源。
三是允许保险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及其关联保险机构根据投资策略自主选择投资比例,简化保险公司投资保险私募基金的决策流程,提升产品市场化运作水平。
四是取消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和管理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的外部信用评级要求,增强市场主体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性。
五是取消保险资金开展内保外贷业务的事前评估要求,夯实机构主体责任,防范境外融资风险。
六是在现行的保险大类资产比例监管政策中,增设投资于非标准化金融产品和不动产资产的比例限制,防范非标准化资产领域投资风险。
银保监会网站12月17日消息,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相关领域风险,银保监会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修订,于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取消保险机构参与证券交易的服务券商和托管人数量限制,减少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频率,进一步鼓励保险机构自主投资标准化产品。
二是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由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实际控制的股权投资基金,取消保险资金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规模限制,支持保险机构加强与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合作,丰富创业企业长期资金来源。
三是允许保险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及其关联保险机构根据投资策略自主选择投资比例,简化保险公司投资保险私募基金的决策流程,提升产品市场化运作水平。
四是取消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和管理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的外部信用评级要求,增强市场主体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性。
五是取消保险资金开展内保外贷业务的事前评估要求,夯实机构主体责任,防范境外融资风险。
六是在现行的保险大类资产比例监管政策中,增设投资于非标准化金融产品和不动产资产的比例限制,防范非标准化资产领域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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