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稳定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粮油肉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现对本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如下:
一、要自觉守法,自律稳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同时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二、做好明码标价。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不得有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一)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二)不得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全市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拔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3日#滨州爆料[超话]#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粮油肉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现对本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如下:
一、要自觉守法,自律稳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同时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二、做好明码标价。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不得有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一)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二)不得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全市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拔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3日#滨州爆料[超话]#
【【优化营商环境】以磋商促整改 助力药企合规经营】
为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经营活动、提高药品销售人员从业规范意识,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集宁区检察院邀请了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以及部分药店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助力药企合规经营
座谈会上,集宁区检察院向药店代表通报了相关调查情况,主要包括药店日常经营中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也未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的情况,针对药店存在的不合规经营问题,督促经营者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行为。药店代表也纷纷表示会严格依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销售行为,守法规范经营,落实好经营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保障医药卫生安全。集宁区检察院还听取了药店代表对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药店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进行专业化解释和答疑,帮助药店合法合规经营,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通过座谈会,提高了药店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督促了零售药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下一步集宁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为人民群众的食药安全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经营活动、提高药品销售人员从业规范意识,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集宁区检察院邀请了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以及部分药店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助力药企合规经营
座谈会上,集宁区检察院向药店代表通报了相关调查情况,主要包括药店日常经营中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也未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的情况,针对药店存在的不合规经营问题,督促经营者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行为。药店代表也纷纷表示会严格依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销售行为,守法规范经营,落实好经营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保障医药卫生安全。集宁区检察院还听取了药店代表对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药店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进行专业化解释和答疑,帮助药店合法合规经营,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通过座谈会,提高了药店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督促了零售药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下一步集宁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为人民群众的食药安全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以磋商促整改助力药企合规经营
为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经营活动、提高药品销售人员从业规范意识,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集宁区检察院邀请了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以及部分药店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集宁区检察院向药店代表通报了相关调查情况,主要包括药店日常经营中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也未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的情况,针对药店存在的不合规经营问题,督促经营者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行为。药店代表也纷纷表示会严格依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销售行为,守法规范经营,落实好经营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保障医药卫生安全。集宁区检察院还听取了药店代表对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药店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进行专业化解释和答疑,帮助药店合法合规经营,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通过座谈会,提高了药店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督促了零售药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下一步集宁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为人民群众的食药安全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经营活动、提高药品销售人员从业规范意识,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集宁区检察院邀请了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以及部分药店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集宁区检察院向药店代表通报了相关调查情况,主要包括药店日常经营中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也未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的情况,针对药店存在的不合规经营问题,督促经营者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行为。药店代表也纷纷表示会严格依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销售行为,守法规范经营,落实好经营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保障医药卫生安全。集宁区检察院还听取了药店代表对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药店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进行专业化解释和答疑,帮助药店合法合规经营,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通过座谈会,提高了药店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督促了零售药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下一步集宁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为人民群众的食药安全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