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事故案例】货车错过服务区入口强行变道 引发侧翻事故
3月9日中午13时许,在G30连霍高速武威服务区入口处发生一起货车侧翻事故,该起事故致车辆受损、所载货物受损及服务区部分构筑物受损,无人员伤亡。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阳畦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接警后联合施救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货车所载货物散落一地,货车侧翻在地,导致行车道受阻,车上司乘人员都已在车下,人员并无大碍。
经过调取视频监控才还原了整个事故发生的经过。当驾驶员李某驾车行驶至距离武威服务区还有几百米时,仍在超车道与另一辆行车道正常行驶的货车并排前行,由于视线不佳,在快到服务区入口处时,驾驶员才意识到减速,并直接右转从超车道向服务区入口驶去,但此时驾驶员发现已无法正常驶入服务区,随后又紧急向左打方向准备返回路面,结果车辆因为失去重心,直接侧翻在地。
最终,因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当事人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行车,需要控制车速,谨慎驾驶。遇到需要驶入或者驶出的高速路口或服务区时,应该提前规划好路线,一旦错过路口,切勿强行变道,可以将错就错,在下一个路口驶出或在下一个服务区停车休息。 https://t.cn/Rx1yWDw
3月9日中午13时许,在G30连霍高速武威服务区入口处发生一起货车侧翻事故,该起事故致车辆受损、所载货物受损及服务区部分构筑物受损,无人员伤亡。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阳畦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接警后联合施救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货车所载货物散落一地,货车侧翻在地,导致行车道受阻,车上司乘人员都已在车下,人员并无大碍。
经过调取视频监控才还原了整个事故发生的经过。当驾驶员李某驾车行驶至距离武威服务区还有几百米时,仍在超车道与另一辆行车道正常行驶的货车并排前行,由于视线不佳,在快到服务区入口处时,驾驶员才意识到减速,并直接右转从超车道向服务区入口驶去,但此时驾驶员发现已无法正常驶入服务区,随后又紧急向左打方向准备返回路面,结果车辆因为失去重心,直接侧翻在地。
最终,因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当事人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行车,需要控制车速,谨慎驾驶。遇到需要驶入或者驶出的高速路口或服务区时,应该提前规划好路线,一旦错过路口,切勿强行变道,可以将错就错,在下一个路口驶出或在下一个服务区停车休息。 https://t.cn/Rx1yWDw
事故警示录丨未保持安全车距 分心驾驶追尾负全责
追尾事故
是高速公路最为常见的事故形态
发生追尾事故的原因主要是
后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车距
交警蜀黍希望广大驾驶员
行车过程中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
毕竟“距离产生美”
否则...........
2022年03月13日11时51分许,卫某驾驶车牌号为陕AAW***号“东风”牌重型厢式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G30(连霍高速)1921km+870m处,与马某驾驶车牌号为晋JB5***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两车所载货物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后经民警调取行车记录仪视频及当事人自述还原了事故经过。当事人卫某因在行车过程当中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驾驶过程当中分心驾驶,当事人自述在驾驶途中,手机在副驾驶座位上面,结果由于颠簸,手机从座位滑落,就在驾驶人低头刚把手机捡起来时,突然发现前面有车,此时已躲闪不及,就紧急向左打方向,但最终还是与前车追尾。所幸本次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最终因当事人卫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交警提醒:交通事故的发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所以司机在驾车出行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切勿分心驾驶,要严格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提前预估危险,防患于未然。 https://t.cn/Rx1yWDw
追尾事故
是高速公路最为常见的事故形态
发生追尾事故的原因主要是
后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车距
交警蜀黍希望广大驾驶员
行车过程中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
毕竟“距离产生美”
否则...........
2022年03月13日11时51分许,卫某驾驶车牌号为陕AAW***号“东风”牌重型厢式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G30(连霍高速)1921km+870m处,与马某驾驶车牌号为晋JB5***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两车所载货物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后经民警调取行车记录仪视频及当事人自述还原了事故经过。当事人卫某因在行车过程当中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驾驶过程当中分心驾驶,当事人自述在驾驶途中,手机在副驾驶座位上面,结果由于颠簸,手机从座位滑落,就在驾驶人低头刚把手机捡起来时,突然发现前面有车,此时已躲闪不及,就紧急向左打方向,但最终还是与前车追尾。所幸本次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最终因当事人卫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交警提醒:交通事故的发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所以司机在驾车出行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切勿分心驾驶,要严格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提前预估危险,防患于未然。 https://t.cn/Rx1yWDw
#减量控大##交通秩序整治# 【开展车辆盘查工作 筑牢安全屏障】#磐石一号#为更好的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天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加大街面巡逻防控力度。3月14日晚,天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民警,持续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加强对车辆违法行为的盘查力度,对辖区主要路段进行车辆盘查工作,更好地加强道路安全畅通,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四川交警 @雅安交警 @平安雅安 @天全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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