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希望你历世久了 便丧失了对事物的敏感力 热情不再 灵性全无 战战兢兢最后汇入冷漠无知的洪流里 希望你是这样的 趁着年轻多充扩阅历 锤凿精神 成长你的判断力 对社会的客观存在有较强警觉 对一切的激烈狂热能冷静去分析 即使有一天大家都渐渐沉睡了 也希望你依然是清醒的那个 https://t.cn/A6ta2uUz
念佛的十种功德
大安法师 :
若人受持一佛名号者,现世当获十种功德利益:一、昼夜常得诸天大力神将并诸眷属隐形守护。二、常得二十五大菩萨,如观世音等,及一切菩萨,常随守护。三、常为诸佛昼夜护念,阿弥陀佛常放光明摄受此人。四、一切饿鬼,若夜叉、罗刹,皆不能害;一切毒蛇毒龙,悉不能害。五、一切火难、水难、冤贼、刀箭、牢狱、杻械、横死、枉死,悉皆不受。六、先所作罪,皆悉消灭,所杀免命,彼蒙解脱,更无执对。七、夜梦正直,或复梦见阿弥陀佛胜妙色身。八、心常欢喜,颜色光泽,气力充盛,所作吉利。九、常为一切世间人民恭敬供养礼拜,犹如敬佛。十、命终之时,心无怖畏,正念现前,得见阿弥陀佛及诸菩萨圣众,手执金台,接引往生西方净土,尽未来际,受胜妙乐。
——永明《万善同归集》
译文:
若有人受持阿弥陀佛名号,现世就当获得十种功德利益:一、日夜恒常得到诸天大力神将及其眷属隐形守护。二、恒常得到二十五位大菩萨如观世音等以及其他一切菩萨恒常随形守护。三、恒常为十方诸佛日夜保护怜念,阿弥陀佛常放光明,摄受此念佛人。四、一切饿鬼、若夜叉、罗刹等都不能伤害,一切毒蛇、毒龙等都不能伤害。五、一切水难、火难、冤家盗贼、刀箭、牢狱、枷锁、横死、枉死,全都不会遭受。六、以前所造作的罪业,全都消灭,所造的杀业,免除命债,因为被杀者承蒙杀者的修行功德回向获得解脱,不再有纠缠讨命之事。七、晚上做梦都是正直的好梦,或者又梦见阿弥陀佛殊胜美妙的色身。八、心中恒常欢喜,脸色光润,气力充足旺盛,所作的事情悉皆吉利。九、常能得到一切世间的人民恭敬、供养、礼拜,如同恭敬佛一样。十、寿命终结之时,心中没有恐怖畏惧,佛号正念现前,能够见到阿弥陀佛以及诸位菩萨圣众,手执金刚莲台,接引往生西方净土,于彼土尽未来际,恒享殊胜美妙之快乐。 https://t.cn/R2WxusC
大安法师 :
若人受持一佛名号者,现世当获十种功德利益:一、昼夜常得诸天大力神将并诸眷属隐形守护。二、常得二十五大菩萨,如观世音等,及一切菩萨,常随守护。三、常为诸佛昼夜护念,阿弥陀佛常放光明摄受此人。四、一切饿鬼,若夜叉、罗刹,皆不能害;一切毒蛇毒龙,悉不能害。五、一切火难、水难、冤贼、刀箭、牢狱、杻械、横死、枉死,悉皆不受。六、先所作罪,皆悉消灭,所杀免命,彼蒙解脱,更无执对。七、夜梦正直,或复梦见阿弥陀佛胜妙色身。八、心常欢喜,颜色光泽,气力充盛,所作吉利。九、常为一切世间人民恭敬供养礼拜,犹如敬佛。十、命终之时,心无怖畏,正念现前,得见阿弥陀佛及诸菩萨圣众,手执金台,接引往生西方净土,尽未来际,受胜妙乐。
——永明《万善同归集》
译文:
若有人受持阿弥陀佛名号,现世就当获得十种功德利益:一、日夜恒常得到诸天大力神将及其眷属隐形守护。二、恒常得到二十五位大菩萨如观世音等以及其他一切菩萨恒常随形守护。三、恒常为十方诸佛日夜保护怜念,阿弥陀佛常放光明,摄受此念佛人。四、一切饿鬼、若夜叉、罗刹等都不能伤害,一切毒蛇、毒龙等都不能伤害。五、一切水难、火难、冤家盗贼、刀箭、牢狱、枷锁、横死、枉死,全都不会遭受。六、以前所造作的罪业,全都消灭,所造的杀业,免除命债,因为被杀者承蒙杀者的修行功德回向获得解脱,不再有纠缠讨命之事。七、晚上做梦都是正直的好梦,或者又梦见阿弥陀佛殊胜美妙的色身。八、心中恒常欢喜,脸色光润,气力充足旺盛,所作的事情悉皆吉利。九、常能得到一切世间的人民恭敬、供养、礼拜,如同恭敬佛一样。十、寿命终结之时,心中没有恐怖畏惧,佛号正念现前,能够见到阿弥陀佛以及诸位菩萨圣众,手执金刚莲台,接引往生西方净土,于彼土尽未来际,恒享殊胜美妙之快乐。 https://t.cn/R2WxusC
九年级下册文言文1篇
鱼我所欲也
孟子及其弟子 〔先秦〕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注释
亦:也。
欲:喜爱。
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胜于。
于: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莫:没有。
则:那么。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是故:因此。
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此,这样。
心:思想
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蹴:用脚踢。
而:表修饰。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辩:同“辨”意为辨别。
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宫室:住宅。
奉:侍奉。
穷乏者:穷人。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助词。
乡:同“向”,先前、从前。
已:停止。
本心:指本性,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文言知识
一、重点字解释
1、鱼,我所欲也 欲:喜爱的,想要的
2、二者不可得兼 兼:同时
3、生亦我所欲也 生:生命
4、所欲者有甚于生者 甚:超过
5、故不为苟得也 苟得:苟且偷生
6、故患有所不辟也 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
7、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如使:假使
8、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是:这种
9、贤者能勿丧耳 勿:不丧:丢掉、丧失
10、呼尔而与之 呼:吆喝、呵斥与:给
11、蹴尔而与之 蹴:用脚踢
12、乞人不屑也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3、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 万钟:高位厚禄辩:通“辨”,辨别
14、万钟于我何加也 加:有益
15、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 美:华丽奉:侍奉
16、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词,吗。
17、乡为身死而不受 乡:通“向”,从前受:接受
18、是亦不可以已乎 是:这种做法已:停止
19、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天性、天良(羞恶廉耻之心)
二、通假字
1、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躲避。
2、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指感激。
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中“辩”,通“辨”,辨别。
4、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与”,通“欤”,语气词。
5、乡为身死而不受”:“乡”,通“向”,先前,从前。
三、一词多义
而:
⑴呼尔而与之 (而,表修饰 )
⑵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而,表转折
于:
⑴所欲有甚于生者(于:比 )
⑵万钟于我何加焉(于:对)
为
⑴乡为身死而不受(为:介词,表示原因,为了)
⑵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前为,介词,为了 后为,动词,做、接受)
⑶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为:动词,做)
得:
⑴二者不可得兼(得到、获得,动词)
⑵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感激,动词 )
四、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五、古今异义
1、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可以)
古义:能够用来
今义:能够
2、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是)
古义:这,指示代词
今义:判断动词
3、一豆羹(豆)
古义: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义:豆子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钟)
古义:古代的量器
今义:计时器具
5、万钟于我何加焉(加)
古义:益处
今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六、特殊句式
1、鱼,我所欲也(判断句) “也”,判断标志
2、乡为身死而不受(省略句) “为”后省略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省略宾语“施舍”,全语省略了主语“有的人”
简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鱼我所欲也
孟子及其弟子 〔先秦〕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注释
亦:也。
欲:喜爱。
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胜于。
于: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莫:没有。
则:那么。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是故:因此。
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此,这样。
心:思想
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蹴:用脚踢。
而:表修饰。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辩:同“辨”意为辨别。
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宫室:住宅。
奉:侍奉。
穷乏者:穷人。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助词。
乡:同“向”,先前、从前。
已:停止。
本心:指本性,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文言知识
一、重点字解释
1、鱼,我所欲也 欲:喜爱的,想要的
2、二者不可得兼 兼:同时
3、生亦我所欲也 生:生命
4、所欲者有甚于生者 甚:超过
5、故不为苟得也 苟得:苟且偷生
6、故患有所不辟也 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
7、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如使:假使
8、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是:这种
9、贤者能勿丧耳 勿:不丧:丢掉、丧失
10、呼尔而与之 呼:吆喝、呵斥与:给
11、蹴尔而与之 蹴:用脚踢
12、乞人不屑也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3、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 万钟:高位厚禄辩:通“辨”,辨别
14、万钟于我何加也 加:有益
15、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 美:华丽奉:侍奉
16、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词,吗。
17、乡为身死而不受 乡:通“向”,从前受:接受
18、是亦不可以已乎 是:这种做法已:停止
19、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天性、天良(羞恶廉耻之心)
二、通假字
1、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躲避。
2、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指感激。
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中“辩”,通“辨”,辨别。
4、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与”,通“欤”,语气词。
5、乡为身死而不受”:“乡”,通“向”,先前,从前。
三、一词多义
而:
⑴呼尔而与之 (而,表修饰 )
⑵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而,表转折
于:
⑴所欲有甚于生者(于:比 )
⑵万钟于我何加焉(于:对)
为
⑴乡为身死而不受(为:介词,表示原因,为了)
⑵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前为,介词,为了 后为,动词,做、接受)
⑶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为:动词,做)
得:
⑴二者不可得兼(得到、获得,动词)
⑵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感激,动词 )
四、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五、古今异义
1、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可以)
古义:能够用来
今义:能够
2、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是)
古义:这,指示代词
今义:判断动词
3、一豆羹(豆)
古义: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义:豆子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钟)
古义:古代的量器
今义:计时器具
5、万钟于我何加焉(加)
古义:益处
今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六、特殊句式
1、鱼,我所欲也(判断句) “也”,判断标志
2、乡为身死而不受(省略句) “为”后省略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省略宾语“施舍”,全语省略了主语“有的人”
简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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